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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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第十四章  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转让项目的性质 转让土地 (卖地)
新建房屋 (卖新房)
存量房屋 (卖旧房)
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2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5项)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4项)
扣除项目(3项)
具体内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
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 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第十四章 土地增值税
(1)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 (2)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3)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4)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
的(按照评估的市场价确定其实际成交价格)。
◆1.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 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 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 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 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 可以视同为一年。
4/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三税一费) 。

《纳税实务》 教案 项目七 资源税类

《纳税实务》 教案  项目七 资源税类

《纳税实务》教案教师:序号:07授课时间授课班级上课地点学习内容项目七资源税类课时 4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2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意识3培养学生的团队协助、团队互助的意识4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职业情怀知识目标1 掌握资源税的构成要素2 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构成要素教学目标 3 掌握耕地占用税的构成要素4 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构成要素5 了解资源税类的税收优惠能力目标1会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2会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3会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4会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教学重点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目标群体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教学环境理实一体化教室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时间安排【项目引入】教学过程设计美华实业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142325*******0V5EC)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 月承包一煤矿,承包期为 15 个月,付承包款 100 万元。

前几个月为投入期,5 月投产,6 月正常运转。

6 月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源税计税资料整理后如下:① 6 月对外销售原煤 10 000 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 500 元/吨;②6月后勤部门领用原煤 10 吨。

已知原煤适用资源税税率为 5%。

另外,美华实业公司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 2021 年第二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资料如下:美华实业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为30 000 平方米,其中含2021 年5 月31 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3 600 平方米,一块是征用耕地,面积为 3 000 平方米(已征耕地占用税),另一块是征用非耕地,面积为 600平方米。

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 2 元;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 30 元。

万科土地增值税培训课件

万科土地增值税培训课件

4000
34.70%
20.01%
5.00%
29.70%
1,977
6660
4000
34.74%
20.08%
5.02%
29.72%
1,980
6700 6800
4000 4000
•无效价格区 35.10% 35.98%
20.76% 22.44%
5.16% 5.50%
29.94% 30.48%
2,006 2,072
价格区间

•2.10.1 价格区间的基本概念
无效区间:指价格提高,销售毛利率下降、利润总额降低; 低效区间:指价格提升,销售毛利率下降、利润总额上升; 只有普通住宅存在无效价格区间;非普通住宅只要价格提升,就会带来利 润增加; 普通住宅的无效区间、低效区间的临界点是在普通住宅不限定价格的情况 下得出的,如普通住宅有价格限定,则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无效价格区间测算中的临界点和极限值均为理论测算,各地税率、费用比 例等的不同,导致最终测算结果的不同。实际应用时,应根据项目具体情 况具体分析。
万科土地增值税培训课 件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来势凶猛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悄然公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 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17日,沪深两市地产股几乎全线跌停,两市地产指数单日跌幅超过9% 。
•5月21日,北京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各方关注
•10-6.69=3.31 •3.31/6.69=49.48%
•30% •3.31×30%=0.993

•2.6 关于销售收入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 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 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土地增值税背景》课件

《土地增值税背景》课件
城市建设
将税收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和城市环境改善。
保障民生
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老年福利等民生项目,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环境保护
用于生态保护、绿化建设和环境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和挑战
1
促进城市发展
通过调控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2
遏制土地投机
通过税收手段,防止土地市场的过度投机和价格泡沫。
土地增值税的历史背景
土地增值税起源于19世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土地 增值税成为重要的财政手段。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原理
1 价差原理
土地增值税依据土地价值的增加额来征收税费,以反映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
2 公平原理
土地增值税通过调节土地市场的价格,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利用和分配。
3 效率原理
土地增值税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政策
税率差异化
根据不同地区和用途的土地 增值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税 率政策。
税收激励
对低效用地给予减免税或优 惠税收政策,鼓励土地的合 理开发和利用。
监管措施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打 击土地投机和违法违规行为。
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使用
土地增值税背景
本节将介绍土地增值税的定义、目的、历史背景、税收原理、税收政策、收 入使用以及影响和挑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土地增值税的定义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升值所征收的税费,用于调控土地市场和促进城 市可持续发展。
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土地增值税的目标是通过税收手段来降低土地投机、平衡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

《土地增值税》课件

《土地增值税》课件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的起源与发展
土地增值税起源于欧洲,最初是 为了抑制土地投机和保障国家财
政收入而设立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房地产市 场的蓬勃发展,土地增值税逐渐 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
对低价倾销商品的企业,征收 反倾销税,保护国内产业。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税计算
总结词
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计算
详细描述
本案例介绍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包括可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额、税率的确定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二
总结词
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增值税 计算
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 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和扣除项目 金额计算出增值率。
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增值率确定相应的 税率。
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适用税率和增值额 计算出应纳税额。
03
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转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纳税人因转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所取得的增值额。
02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 、50%和60%。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 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八章资源税类法1

第八章资源税类法1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法
四、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五、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
1 2 3 4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
• 2008年考题: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 年考题: 年考题 税的有( )。 A、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 B、由双方合作建房后分配自用的 C、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 D、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的 E、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 答案:CE 解析:选项A,不属于征税范围;选项B、 D,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2007年考题:下列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年考题: 年考题 ( )。 A、房地产评估增值的 B B、某商业企业以土地作价入股投资开办工厂 C、将自有房产赠送给客户的 C D、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 的 E、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 的
• 答案:CE 解析: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 产权属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 围;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暂免征收土地增 值税;以房地产抵押贷款,在抵押期间 房地产权属并没有发生转移,也不属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0 0 5 15 3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部分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六、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 1.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 ,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的20 20% 免征土地增值税。 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收回的房地产, 2. 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 收回的房地产 , 免征土地 增值税。 增值税。 3.从2008年11月 日起, 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 地增值税。 地增值税。 4.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 租住房、 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20%的 免税。 额20%的,免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资源种类、开发情况、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因素进行设定,一般采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的形式。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税制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以资源 的开采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根据 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额的不同分为四个等级, 税率从30%到60%不等。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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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业用地转为 非农业用地,以及在农村占用非农业用地建房的税率较高,而城市规划区内的耕 地占用税税率较低。具体的税率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占地面积和适用税率来计算的。即:应纳税额=实 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拥 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用途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税率较高,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较低,工矿区 的税率则更低。此外,对于不同的土地用途,如商业用地、工业 用地和住宅用地等,税率也有所不同。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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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CT

• 资源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PPT课件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PPT课件
• A.与国有企业换房的外资企业 • B.合作建房后出售房产的合作企业 • C.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 D.将办公楼用于抵押的企业,处于抵押期间 • 【答案】D
14
【例题·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 •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 【答案】C • 【解析】房地产抵押期间产权未发生权属变更,不属土地
9
案例
(1)政府部门A根据有关规定将一块国有土地出让给B企业,收 取地价款1000万元;
(2)B企业取得有关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将其在土地上建造的一 栋房屋转让给C个人,取得收入100万元;
(3)C于两年后将该房屋赠送给其孙子;
(4)B又将其建成房屋的1/3出租给D企业5年,年租金50万;
(5)另外B从E村委会取得该村土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亩使用权,支付费用500 万元。
20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
地价款=出让金+有关费用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1)以招标形式取得的,地价款为纳税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纳税人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 金额。
2)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增值税征税范围;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征收土地 增值。
15
【例题·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 A.以房地产抵债而尚未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 B.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的 • C.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转让到兼并方的 • D.以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给其中一方

《中国税制(第十二版)》第八章 与资源有关的税种

《中国税制(第十二版)》第八章 与资源有关的税种
•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对土地转让环节的管理,健全产权登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监督 和管理。与此同时,还应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进行调节和管理。 为此,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8.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一些重点产业划分了征税界限并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税照顾。 • (1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 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3)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 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 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 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8.3.2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要素
• 8.3.2.1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按照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 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 房地产的行为。

国家税收课件第11章 其他税种

国家税收课件第11章 其他税种
地资源、 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 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 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 为征税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 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 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 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2、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一方 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
8
土、高岭土、耐火粘土、云母、大理石、花岗 石、石灰石、菱镁石、天然碱、石膏、硅线石、 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 矿等; 6、固体盐,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 矿盐; 7、液体盐,即卤水 三、税率 参11-1资源税税率表.doc 资源税收入2005年 142.6322亿元 2006年 207.2555亿元 2007年 261.2539亿元 2008年 301.76亿元
13
三、税率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率
1 2 3 4
未超过50%的部分 超过50%—100%的部分 超过100%—200%的部分 超过200%的部分
30 40 50 60
0 5 15 35
14

四、计算 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方法计
例:某企业出售房地产收入5000万元,可 以扣除的各项成本400万元、费用2000万元、 有关税金等共600万元,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 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先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 7500-3000=4500(万元) (2)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4500÷3000=150% (3)按速算扣除法计算 4500×50 %-3000 ×15%=1800 (万元) 应纳税额1800(万元)

土地增值税教案

土地增值税教案

税率为()。

A.30%B.40%C.50%D.60%三、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与国有企业换房的外资企业B.合作建房后出售房产的合作企业C.转让办公楼的事业单位D.继承房产的子女四、特点(一)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1个人抵押给银行怎么办?如番禺自在城市花园的一对夫妇,由于丈夫患病而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收回了二人的住房。

难道还要征税吗?(二)征税面比较广(三)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四)实行超率累进税率(五)实行按次征收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一、收入额的确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二、评估价格办法及有关规定(某些特殊的情况才评估)所谓评估价格,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

这种评估价格亦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2、3、4点好理解,但1不好理解,注意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都需要评估)(一)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二)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三)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四)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例题】下列项目中,计征土地增值税时需要用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包括()。

A.出售新房屋及建筑物的B.出售旧房屋及建筑物的C.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D.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E.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例题】出售旧房及建筑物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其扣除项目金额中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应按()计算。

资源税课件(PPT 50张)

资源税课件(PPT 50张)

3、
某铜矿山某月销售铜矿石原矿20000
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 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单位 税额为1.2元/吨,请计算该矿山本月应 纳资源税税额?
资源税
1.税收优惠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 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铁矿石按税额的40%计征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税额 =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单位税额
1、
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10000吨,其
中已销售8000吨,自用1500吨(不 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500吨待 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 吨8元,请计算该油田3月份应纳资 源税税额?
资源税
2 、 某铁矿山 1 月份销售铁矿石 2 万吨,另 外自用入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 4 万吨, 按规定该矿属于入选露天矿(重点矿山), 资源等级是 4 等,适用 15 元/吨的单位税 额。计算该铁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资源税
资源税的纳税人? 开采应税矿产品
生产盐 注:中外合作企业开采石油、天然气只交矿 区使用费。
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目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
金刚石、石墨等
主要指铁、锰、铬。
除了铁、锰、铬以外 的其他的金属都属于 有色金属
资源税
1.税收优惠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 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铁矿石按税额的40%计征

土地增值税教学课件PPT

土地增值税教学课件PPT
不超过200%时,适用30%、40%和50%的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A×50%-[B×50%×30%+ B×50%×40%+(A-B×100%)×50%]}÷B=15%
(4)增值率超过200%时,速算扣除系数35%(计算源自)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 2.因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免征。 3.个人转让自用住房,居住满5年的免征, 满3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 征。
增值额×50%-扣除额×15%
4 比率>200%
60% 35%
增值额×60%-扣除额×35%
注:累进税率根据增值率(非增值额)确定; 增值率系增值额与扣除金额(非转让收入)的比率。
四、增值额的确定
增值额= 转让收入-扣除金额
◆不能准确提供转让收入的,参照同类房地 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不能准确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房屋 重置成本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价确定。
(2)利息支出不能单独核算的,开发费用按地 价与项目成本之和(1项+2项)的10%以内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按实际 金额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印花税)
5.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 按地价与项目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 除。
◆旧房及建筑物转让,扣除项目包括旧房 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按政府评估机构 评定的重置成本价和成新度计算)、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及转让环节 缴纳的税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按实际金 额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指房地产的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即与房地产实体无关),扣除 方法有两种:
(1)利息支出,能按房地产项目分摊、金融机 构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金额扣除(但最高限 额为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 他开发费用,按地价与项目成本之和(1项 +2项)的5%以内扣除。

中国税制第四版教学课件第7章 土地增值税

中国税制第四版教学课件第7章 土地增值税
(5)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房地产开发成 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适用新建房 转让)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 转让)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 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根据 《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 目的金额(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新 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 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 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 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 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 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3)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 的行为征税。
7.2.3 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
1.以出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
发建造然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2.房地产的继承、出租、抵押、重新评
估和房地产的代建行为,不属于土地增 值税的征税范围
(1)房地产的继承
(2)房地产的出租
(3)房地产的抵押
(4)房地产的重新评估,这主要是指国有企 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 使其升值的情况
(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
3.房地产的赠与
下列情况的赠与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权、 土地使用公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 义务人。
7.6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和清算
7.6.1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 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 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 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 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 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
单位和个人。
【解析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 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
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解析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 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
比例税 率
6%-10%
煤炭(2014 年 12 月 1 日起)
比例税 率
2%-10%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 固定税 矿产品差别、地区差别
色金属矿原矿、盐
额 0.4-60 元/吨
(二)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 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
(2)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
3.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 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洗选
煤对外销售计算缴纳资源税。
(三)新增: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计算
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 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及低丰度油气资源,根据上年 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 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
( )。
A.900000元
B.900250元
C.901000元
D.901250元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取得违约金和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一般 都是含税的,这里要换算成不含税的。应缴纳的资源税=[18000000+ (23400+5850)÷(1+17%)]×5%=901250(元)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 数量
代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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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的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注意: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但是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不用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转为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资源税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自2011-11-1起,开采陆上和海洋的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依法缴纳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

税目和税率一、税目(目前有7大类)1.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出来的天然气。

煤矿开采的天然气是不征资源税的(煤矿瓦斯属于煤矿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

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炭。

(洗煤,选煤是在原煤开采地初加工的)蜂窝煤,煤球是不交资源税。

4.其他非金属原矿。

是指宝石,玉石,天然碱等这些自然资源非金属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铁矿石,锰矿石6.有色金属矿原矿。

铜矿等7.盐。

包括固定盐以及液体盐(卤水)。

固定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一)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原油,天然气,煤炭使用比例税率其他都是用定额税率(二)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新增: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开采量扣除作业用量、消耗量之后的产量为课税数量,由作业者代扣资源税。

计税依据一、从价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优质费)。

与销售应税矿产品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其中:(1)开采矿产品的纳税人由其关联单位销售,按照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如果既有对外销售资源税应税产品,又有用于连续生产非资源税产品的或自用的,对于自用这部分,按照对外的平均售价来确定。

(2)纳税人将开采的矿产品直接用于出口的,按照离岸价征收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1.销售数量包括开采应税产品的纳税人实际销售的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提供明确的销售数量,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加工量*倍数=原矿的数量4.纳税人自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应税产品固体盐,在销售固体盐环节交税如果自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非应税产品,这时是需要交税的。

纳税人外购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应税产品固体盐,在销售环节交纳的资源税,准予扣除外购的资源税按照领用的数量来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1.纳税人开采的原煤(1)直接对外销售。

按照销售额*税率计算资源税销售额中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的运输费用(2)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与加工成洗煤或选煤,在原煤移送环节不用交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原煤。

2.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加工成洗煤或选煤(1)直接对外销售的(资源税应税产品连续加工成应税产品,在加工环节不需要交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销售副产品的销售额,但不包括从坑口至车站,码头的运输费用(2)洗选煤用于自用:视同销售洗选煤。

3.纳税人以自采的未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不管是自用还是销售,都是要交资源税。

如果以外购的已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不管是自用还是销售,都是不用交资源税的。

如果以上两个分不清楚,则按照销售洗选煤的销售额来核算。

税收优惠一、减免税项目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铁矿石资源税减按80%征收。

(实际税金*80%)4.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5.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6.油气减征资源税项目:(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税金*(1-40%))(3)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税金*(1-30%))(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税金*(1-20%))(5)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税金*(1-30%))7.煤炭减征资源税项目:(1)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2)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出口应税产品不退资源税的规定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二、征收管理资源税的纳税时间基本和增值税,消费税一样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书面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协议约定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方式结算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收到收讫凭证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纳税义务人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首次支付货款凭证的当天。

三、纳税地点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该向开采地或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2.如果纳税人是跨省开采,即核算单位和开采单位不再一地,对于其开采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该向收购地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不论是自然人、法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房地产转让环节税金:转让方: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承受方:契税、印花税一、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税依据——增值额一、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转让项目的性质扣除项目(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加计扣除20%(非房地产企业无此项扣除项目)(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土地无此项扣除项目)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一)新建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价款或土地出让金)(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统一缴纳的有关费用(譬如承受方支付的契税,土地闲置费用,签订合同缴纳印花税,缴纳相应登记、过户手续费,都可以从房地产转让收入中扣除)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6项(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一般情况下全部销售是按照地价款和开发成本的实际发生额来扣除配比情况下,按照销售比例来扣除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关键取决于利息处理(1)如果利息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比例来分摊利息支出,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分摊比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利息的扣除包括①提供金融机构证明;②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③不包括加息、罚息。

(2)如果利息不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比例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两税两费”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税两费”即“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销售环节的印花税不准作为税金项目扣除。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销售环节的印花税准予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5.加计扣除20%项目(只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房地产开发成本)*20%(二)存量房的扣除项目(1)房地产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即: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卖出价-受让的价格)*5%,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能取得评估价格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

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达能提供购房发票: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购房时缴纳契税(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特殊规定(1)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扣除金额=发票的金额*(1+几年*5%)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提供发票的营业税=(转让房地产应税收入-购买发票的金额)*5%提供发票的契税可以扣除,金额=提供发票的金额*4%可以取得评估价格,契税不能扣除。

(2)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率一般计算步骤:1.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2.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3.算出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判断出税率和速算扣除率4.按照应纳税额的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纳税人有以下情况,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税务机关是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按照房地产的公司账面记载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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