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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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晋政发〔1985〕46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5.05.16

【实施日期】1985.05.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发布日期:1991年5月15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15日)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1985年5月16日晋政发〔1985〕46号)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公路畅通,保证我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通告:

一、在道路上通行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凡属国家正式养护的道路,均由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交通管理机关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指挥交通,检查违章。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在公路上设置关卡或组织人

员拦检车辆,已设置的关卡应立即拆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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