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和创业者都需要重视的问题。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拥有的特定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如客户名单、研发技术、生产工艺等,如果泄露或被竞争对手获取,将对企业利益产生严重影响。
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内部管理和技术手段三个方面来介绍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一、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首先,企业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在与员工、供应商、顾客等合作伙伴进行商务往来时,可以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对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其次,企业可以申请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注册商标和专利,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抄袭或盗用商业秘密。
此外,一旦发现他人侵犯商业秘密,企业可以依法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内部管理保护商业秘密内部管理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础,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保护商业秘密。
首先,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员工应了解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和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协议。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权限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员工的权限和访问权限,确保商业秘密仅限于授权人员知悉。
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加密技术、防火墙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增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三、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首先,企业可以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泄露也无法被他人识别和使用。
其次,企业可以使用安全存储设备,如密码锁、指纹锁等,确保商业秘密存储的安全性。
另外,企业还可以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综上所述,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通过法律手段、内部管理和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商业秘密法保护商业秘密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法保护商业秘密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获取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商业秘密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保护工具,旨在保护商业秘密不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
本文将对商业秘密法的保护措施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企业经济利益的影响。
一、商业秘密法的基本概念商业秘密法是指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对于可以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并具备保密性、实用性和经济价值性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企业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确保其保密性和安全性,从而实现对商业利益的有效保护。
二、商业秘密法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法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包括:1.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并规定了非法竞争行为,如盗取商业秘密、非法使用商业秘密、披露商业秘密等都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
2.保密协议:企业可以与雇员、供应商、客户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
保密协议的签订可以有效地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3.技术措施: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措施,如数据加密、防火墙、安全访问控制等,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存储和访问控制,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4.培训教育:企业可以通过培训教育的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三、商业秘密法对经济利益的影响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保护企业的技术优势、市场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维护企业的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
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可以避免其他企业或个人非法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威胁。
另外,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可以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企业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与维权策略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与维权策略在现代商业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商业秘密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巨大的价值。
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业秘密面临着被盗取和泄露的威胁。
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有效维权,制定合适的法律保护和维权策略至关重要。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特点商业秘密是指企业通过努力获得或发展起来的某种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不为公众所知晓、具有商业价值、受到合理保密措施的严格保护。
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不容易受到保护、传播范围广泛、拥有者难以举证及保持秘密的时效性等。
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盗用、泄露商业秘密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企业可以通过起诉违法行为人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2.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的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是企业内部与员工、外部合作伙伴签署的一种合同,约定了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责任和违约后果。
该协议可以有效规范各方的行为,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
3.保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企业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责任的界定以及保密措施的具体要求,要求员工或外部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并加强对保密措施的执行与管理,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三、商业秘密的维权策略1.发现侵权行为企业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监控与防范,及时发现泄露行为,可以通过内部监察、技术手段以及雇佣专业调查机构等方式来揭示侵权行为。
2.保全证据在发现侵权行为后,企业应采取合法的调查手段,收集证据,确保能够清楚证明侵权事实,同时妥善保管证据,以备维权之需。
3.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企业可根据侵权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维权,如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仲裁等方式。
此外,还可以寻求司法救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等措施,保护权益。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企业可以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及司法机关建立合作关系,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什么是商业秘密如何有效保护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如何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宝贵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
然而,很多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概念并不清晰,也不知道如何有效地保护它们。
本文将深入探讨什么是商业秘密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简单来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诀窍等。
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其核心的商业秘密之一,这个配方经过了多年的保密,为可口可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经营信息则涵盖了客户名单、营销策略、供货渠道、财务数据等。
以客户名单为例,如果一家企业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建立和维护一个详细的客户名单,这个名单就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如果某一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就不属于商业秘密。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意味着这些信息能够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带来实际的好处,例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销售额等。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的重要构成要件。
权利人必须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如制定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等,才能使相关信息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二、为什么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商业秘密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独特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可以使企业在市场上脱颖而出,吸引客户,提高市场份额。
其次,保护商业秘密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商业秘密可以为企业创造额外的利润,如果这些秘密被泄露,竞争对手可能会利用它们,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
再者,保护商业秘密能够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
企业知道自己的创新成果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会更愿意投入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
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规定
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护的重要资产。
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不为人知晓且具有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技术、经营秘密、业务机密、管理制度、客户资料等重要信息的集合。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命脉,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十分重要。
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保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各类经营者不得采用欺诈、胁迫手段,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并利用商业秘密实施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也明确规定商标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禁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内部保护企业内部也需要做出一些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包括设立保密责任部门、加强内部审查和监督、严格管控资料的限制和访问等。
外部保护在与外部交流、合作和交易等情形下,企业也需要注意商业秘密保护。
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数据传输和共享、加密存储等方法进行保护。
商业秘密泄漏的后果商业秘密泄漏后,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很大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市场重覆、失去技术优势、法律纠纷等问题,直接损害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商业秘密泄漏也可能会导致涉嫌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的罪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侵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规定了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在内的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和保护措施,同时规定了违反该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商标权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权,并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商业秘密侵权的情形。
同时,该法规定了商标权人可以请求的法律保护的范围和内容。
商业秘密保护指南
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一、简介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业秘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本指南将从法律保护、内部管理和技术手段等方面提供一些建议与指导。
二、法律保护1.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注册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注册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础。
通过获得相关的注册证书,企业可以确保其商业秘密不被他人冒用或侵权使用。
同时,注册证书在法律纠纷中起到了重要的证据作用。
2.签署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防止了商业秘密外泄的风险。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企业需要加强员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培养,提醒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企业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内部管理1.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制定保密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确保商业秘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符合规范,并且能够追踪和监控各个环节。
2.员工培训和教育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培养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提高他们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应对能力,降低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3.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使用商业秘密。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和分级,根据不同的级别设置不同的权限和审批流程,防止商业秘密被未授权人员获取和泄露。
四、技术手段1.加密技术的应用企业可以利用加密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确保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采用适当的加密算法和加密密钥管理,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在传输和存储中的泄露。
2.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企业可以建设完善的信息安全系统,包括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和安全监控系统等。
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拥有并保持不为公众所知的非公开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有重要的商业价值。
由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建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通常具备以下几个特征:1. 机密性:商业秘密必须是非公开的,只有内部人员或与企业有关的特定人群才能获得。
2. 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为企业创造或维持竞争优势。
3. 保密措施:企业必须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盗用。
4. 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享有法律保护,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盗用,企业可以依法维权。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商业秘密保护对企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以下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几个重要方面:1. 维护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资产,只有保护好商业秘密,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2. 保护创新成果:许多商业秘密是企业内部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成果,如果这些商业秘密被泄露,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技术流失。
3. 增强合作伙伴信任: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对企业内部重要,也对与企业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只有保护好商业秘密,企业才能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和合作机会。
4. 保护消费者权益:商业秘密的泄露或盗用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因为商业秘密泄露后,可能会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 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分类、保密责任人、保密期限以及保密措施等,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2. 合同约定:企业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和责任。
3. 信息技术安全:企业应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损。
4. 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提高员工和相关方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现代商业运作中的重要资产,尤其是对于创新型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而言。
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导致企业的领先地位受到挑战,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业秘密。
本文将介绍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人不容易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以及商业信息的编制、处理和利用的方法。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信息等。
在商业秘密的定义中,关键要素主要有两点:首先,商业秘密应对一定范围内的人不容易获得,即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其次,商业秘密应具有商业价值,即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不同国家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知识产权法大部分国家都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虽然商业秘密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但也属于对知识和信息的保护范畴。
在知识产权法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依靠对其享有权利的主体实施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
2. 契约法契约法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法律依据。
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
一旦保密协议被违反,企业可以依法追究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密协议也可设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方式,从而增加违反保密义务的成本,起到威慑作用。
3. 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是专门解决商业秘密泄露和不正当使用问题的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包括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间谍活动等。
根据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并要求对其进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4.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商业秘密的泄露会涉及刑事犯罪。
对于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盗窃商业秘密、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等行为,刑法对其予以明确的法律规定,并规定相应的刑罚。
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法律法规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具有保密义务的
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资料、产品研发资料、
市场调研报告等。
由于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因
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
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
定义、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等内容。
其中,商业秘密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包括信息和技术等内容。
法律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美国商业秘密法》:美国的商业秘密法主要包括《联邦商业秘
密法》和《加利福尼亚商业秘密法》。
这些法律对商业秘密的定义、
保护措施、诉讼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从而保护企业的商业信
息不受非法获取和使用。
3.《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2016年6月,欧盟通过了商业秘密
保护指令,旨在统一各成员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提高欧盟企业对
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
4.《日本商业秘密保护法》:日本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于2016年生效,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
措施等内容,为日本企业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综上所述,各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非常重视,通过立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企业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意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损害,以保障企业的长远利益。
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商业秘密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保护商业秘密主要通过以下法律法规进行:1.《企业名称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企业名称的保护范围,禁止其他企业以同名或相似名字冒用他人商号。
2.《商标法》: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冒充或盗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3.《著作权法》:该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及软件等的著作权,企业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4.《专利法》: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产权保护,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保护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
5.《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主要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和使用,禁止其他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6.《劳动合同法》: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承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禁止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7.《反垄断法》:该法律规定了一些涉及商业秘密的反垄断行为,禁止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中国还有一些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如《商业秘密保护条例》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外,国际上也有一些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公约》。
这些协定为各国之间的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了国际合作框架和基础。
总之,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企业应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
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商业秘密是公司的生命线,也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保障。
因此,保护和管理商业秘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在当前信息化社会,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愈发重要。
本文将基于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从如下几方面深入阐述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掌握的具有商业价值、未公开的或者限制了访问范围的信息,如经营计划,技术信息,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它的独创性和保密性上,更体现在其对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的贡献上。
因此,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在我国法律上得到了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通过窃取、盗用、购买、以兼职、代理或授权名义获取等方式获得他人商业秘密,禁止向他人泄露、出售、转让、公之于众、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利用他人商业秘密等行为。
并对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处罚,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 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础。
制度应包括保密责任、收集、保存、使用、传递、销毁等各个环节。
企业应明确商业秘密的种类、保密级别、范围、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规定各级人员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相应责任追究机制。
2. 人脉布局人员是商业秘密的载体和最大风险点。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至关重要。
企业应注意培养优秀员工,管理员工的准入、晋升、评估等标准,让他们培养忠诚义务、保密意识,并深入客户群体,理解客户需求,拓展商业生态圈的边界,增加外部人员接触的成本。
3. 技术防护在信息安全方面,企业要做好防火墙建设、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网络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如采取VPN、SSL、STS等技术进行加密。
同时,对拥有商业秘密的电子设备进行独立使用,对移动设备进行防护,增强安全性。
4. 物理防护对非必要人员以及公众开放区域进行严格管控,通过设置安保检查点、门禁系统等措施控制人员进入。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项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的任务。
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的利益损失、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以及商誉的受损。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护商业秘密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方法来保护商业秘密。
一、加强内部管理1. 建立严密的机密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机密管理制度,包括保密责任、保密培训、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分类管理商业秘密:企业需要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其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并为各类秘密制定不同的保密措施。
3. 控制访问权限:确保只有必要的人员才能接触和获取商业秘密。
采用身份验证、权限控制等措施,限制人员对秘密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二、加强技术保护1. 数据加密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在数据被盗窃或泄露的情况下,外部人员难以解读秘密信息。
2. 安全网络和防火墙:建立安全的网络系统,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黑客和恶意软件入侵企业内部系统。
3. 使用安全软件和工具:企业可以选择使用一些专业的安全软件和工具,如反病毒软件、漏洞扫描工具等,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中的安全漏洞。
三、加强人员保密意识教育1. 保密培训:针对企业员工,定期开展保密意识培训,加强他们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掌握保密技能和措施。
2. 签署保密协议:与员工、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使其知晓保密政策和保密措施。
3. 控制离职人员的秘密流失:对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及时收回其可接触和获取商业秘密的权限,防止商业秘密流失。
四、维护与合作伙伴的保密协议1. 合理选择合作伙伴:企业在与合作伙伴展开业务合作之前,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其拥有较高的商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2. 签署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明确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和保护措施。
3. 定期检查合作伙伴的保密措施:与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保密措施的检查和审查,确保合作伙伴仍然符合保密要求。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是公司重要的竞争力之一,保护好商业秘密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方面探讨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一、法律保护法律是最基本的商业秘密保护手段之一,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通过起诉肇事方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公司可以加入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条款,明确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
二、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方面之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其中,数据加密技术是一种常见的保护手段,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被非法获取。
另外,公司可以采用访问控制技术,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防范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的威胁。
三、管理措施管理措施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制定保密守则等方式,加强员工保密意识的培养。
此外,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商业秘密在公司内部得到妥善管理。
包括制定合理的文件分类、存储和销毁规定,禁止员工将商业秘密带离公司等措施。
同时,加强信息流动的管控,限制员工的信息交流范围,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四、保密文化建设除了法律保护、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公司应着力构建保密文化,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
通过举办保密知识普及活动、表彰保密先进、建立保密宣传栏等方式,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让所有员工都能认识到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同时,公司应加强对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管理,要求他们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公司法与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与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现代商业运作中的重要资产,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交流的便捷,商业秘密的保护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公司法的框架下,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公司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在公司法中,商业秘密的保护被视为重要法律责任之一。
这是因为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公司破产甚至经营终止。
因此,公司法对商业秘密的泄露进行了规范和打击,以保护企业的利益。
一、法律定义商业秘密的范畴与内容公司法首先对商业秘密进行了法律定义,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畴与内容,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一般而言,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不为他人所知悉的商业信息。
这些商业信息具有机密性、经济价值和实际使用价值,对经营者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竞争优势。
二、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公司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首先是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的约束,要求公司员工和相关合作方在接触商业秘密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其次是为商业秘密的泄露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对商业秘密的非法获取、使用、披露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追责措施。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对于商业秘密泄露行为的救济措施,如诉讼、赔偿等。
三、法律界定商业秘密的合理保护期限公司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进行了界定。
在保护期限内,商业秘密享有法律保护,外部人员无权获取和使用。
而保护期限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商业秘密的性质、竞争环境、技术发展等因素,以确保合理的商业秘密保护。
四、法律强化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公司法还采取了一些额外的措施。
例如,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部门或岗位,强调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同时,加大对商业秘密相关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惩罚和阻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综上所述,公司法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详解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详解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资产,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商业秘密得到充分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解析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要素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不为公众所知悉,对于营业者有实际或潜在商业价值,并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
商业秘密的要素包括秘密性、经济价值和合法获取。
1.秘密性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或者不易获取。
只有具备秘密性的信息才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
2.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即对企业经营活动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商业利益。
商业秘密的价值是企业保护秘密的基础,也是法律保护的前提。
3.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获取应当是合法的,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信息和技术。
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将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法》等。
1.商标法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进行了保护,商标作为企业的标识符号往往具有商业秘密的成分。
在商标的使用和保护过程中,商业秘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2.专利法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进行了保护,同时也保护了与专利有关的商业秘密。
企业申请专利时,应当注意保护商业秘密,避免知识产权泄露。
3.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了保护,也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业在发布公司资料、产品介绍等文稿时,应当注意保护其中的商业秘密。
4.商业秘密保护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是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综合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内容,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包括非竞争条款、保密协议、技术保密措施、司法救济等。
公司法律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律商业秘密保护概述:商业秘密是现代企业经营中的重要资源。
公司作为商业实体,其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公司法律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和特点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并且具备秘密性的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 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秘密性: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晓,并且企业采取了合理的措施进行保密。
3. 合法性:商业秘密的保护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对于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进行维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离职后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以及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内部管理措施: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并建立相应的保密培训机制。
2. 合同保护:公司可以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明确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和违约责任。
3.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保护,如加密、防火墙等。
4. 法律维权:当商业秘密遭受侵权时,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案例分析1. 案例一:公司A的技术研发团队离职后,将公司的技术方案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A的市场地位受损。
公司A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离职员工的法律责任。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范围以及违法行为等内容。
例如,该法规定了未经许可获取、公开、使用他人商业秘密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
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并给予合法权益人维权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中的商业
秘密保护条款,要求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要继续保守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或利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了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责任和义务,要求公司合理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该法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专利保护,即当商业秘密属于实施专利发明所必需的技术信息时,享有保护的专
利权人应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此外,中国还有一些各行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保护做出了
进一步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都为商
业秘密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维权机制。
试论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试论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成为企业竞争的重
要手段。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
护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定义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
定义,“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取得、使用,对外保密,具有商业价值,并且有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此法对商业秘密的
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解释,为后续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明确
的法律依据。
二、实行保密制度和行业惯例
在我国,各个行业和企业都有相应的保密制度和行业惯例。
企
业应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采取严格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确保商业秘密不会被外部泄漏。
三、法律保护商业秘密
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明确规定
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制,包括
未经授权的使用、披露和泄漏等。
如果商业秘密被侵犯,侵权方可
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赔偿。
四、建立保密技术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可以通过加密、防拷贝等技术手段
来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提高商业秘密被泄漏的安全性。
总之,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是比较完善的,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采取严格的措施,建立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技术的应用,防止商业秘密被侵权,同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知识: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
法律法规知识: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企业活动中的一种重要资产,其泄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因此,各国均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商业秘密。
本文将以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为主要内容,阐述商业秘密在法律层面上的保护。
一、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指的是企业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具有一定的保密价值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商业秘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秘密:包括发明、创新、工艺、产品设计、技能、配方等专有技术信息。
(2)经营秘密:包括市场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合同条款等商业经营信息。
(3)其他信息:包括企业战略、管理制度、审计报告等其他的保密信息。
二、商业秘密享有权商业秘密的享有权属于企业,企业可以授权或委托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第三方获得或使用商业秘密,但必须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明确规定保密责任。
三、商业秘密保护为保护商业秘密,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该法正式于2018年生效,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的监管、侵权行为的处理、赔偿等方面。
(2)《美国职业军人再就业与保护法》:该法针对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中商业秘密的保护,禁止接受政府部门机密信息的人员在离开公职岗位后,使用该机密信息进行竞争或泄露给他人。
(3)欧盟《企业秘密保护指令》:该指令规定了在涉及跨境贸易时,各成员国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秘密信息的定义、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诉讼和救济等方面。
四、商业秘密保护的实际应用商业秘密保护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还需要企业在实践中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1)制订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流程,明确保密责任。
(2)对商业秘密进行明确界定和分类,加强管理。
(3)对外发放商业秘密时,拟定保密协议或保密合同,并告知使用方保密意识和保密责任。
(4)采用技术手段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包括数据加密、防火墙、安全审计和数据备份。
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知识
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知识商业秘密是商业活动中的核心资产之一,对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基本知识。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拥有独特性、实用性并为其合法持有人带来商业价值的信息,可以是技术方案、客户信息、销售数据、营销策略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较广泛,凡具有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信息,都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依据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法律规定: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商业秘密。
例如,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经济间谍法》等。
2. 合同约定: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
这些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3. 商业惯例:商业界通常会遵循一些行业内的保密惯例,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访问控制:对商业秘密的访问进行限制,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能接触到商业秘密信息。
2. 物理安全措施:采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设备保护商业秘密的存储或处理场所,防止未经授权者的闯入和窃取。
3. 技术保护:采用加密技术、防火墙等技术手段,防止商业秘密在网络传输中被截获或窃取。
4. 员工教育: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商业秘密保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四、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当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合法持有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 停止侵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行为停止,阻止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泄露。
2. 赔偿损失:要求侵权方赔偿因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执法救济:向有权机关举报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由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刑事追责:对于故意窃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跨境商业秘密保护的挑战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跨境商业秘密的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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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术语,有的国家将它称为工业秘密,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将其称作未披露信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示范规定》责称其为秘密信息。
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两方面的内容。
经营秘密,即未公开的经营信息,是指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秘密信息,诸如经营方法、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客户名单、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技术秘密,即未公开的技术信息,是指与产品生产和制造有关的秘密信息,如技术诀窍、生产方案、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情报等。
一、商业秘密的属性及其构成要件(一)商业秘密的产权属性在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领域,目前主要是给予其以产权法律保护。
20世纪60年代,国际商会(ICC)率先将商业秘密视为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成立公约中亦暗示商业秘密可以包含在知识产权之内;至90年代,《知识产权协定》专门规定“未公开信息”问题,明确其属于知识产权范围。
英美系国家一般将商业秘密视为知识产权或无形产权其立法例以英国1981年《保护秘密权利法草案》和美国1987年《统一商业秘密法》为代表,大陆法系国家曾长期依据合同法或侵权法理论保护商业秘密,目前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商业秘密的产权性质。
这意味着上述国家虽未完全接受产权理论,但已承认商业秘密包含有财产利益,给予其类似物权的保护。
[1]我国《反不正当保护法》确认商业秘密的财产属性,并规定侵权人负有赔偿责任。
这说明,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及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人采取保密措施,依法对其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与有形财产相区别,商业秘密不占据空间,不易为权利人所控制,不发生有形损耗,因此其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就无形财产权的各项权能来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的权利所有人一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有权对商业秘密进行控制与管理,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与使用;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不受他人干涉;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至转让所有权,从而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包括放弃占有、无偿公开、赠与或转让等。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页。
依多数国际公约的规定,商业秘密权归属于知识产权领域。
就客体的非物质性来说,商业秘密权与其他知识产权具有相同的无形财产权本质属性,但前者却并不具备传统类型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商业秘密权不具有严格意义的独占性,即权力人无权排斥他人以合法手段取得或使用相同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一旦秘密公开即丧失权利;商业秘密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决定其权利的覆盖地域和存续期间。
但是,商业秘密主要是一种智力创造成果,其利益形态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一样都具有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因此相关国际公约将商业秘密权视为某种知识产权是有理由的。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知识产权协定》第39条第2款规定如下:“(1)属秘密,即作为一个整体或就其各部分的精确排列和组合而言,该信息尚不为通常处理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所普遍知道,或不易被他人获得;(2)因属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3)由该信息的合法控制人,在此种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持其秘密性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示范规定》第6条第3款对秘密信息的定义与《知识产权协定》的上述规定完全一样。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虽然这一规定与上述《知识产权协定》在文字上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式:1、信息性。
这里的信息,是指与共商业活动有关的经营信息核技术信息,而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
2、未公开性。
未公开性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此处的公众并非指一切人。
例如权利人将自己的商业秘密告知需要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该秘密的人,并不丧失该公开性。
而且,商业秘密并不要求绝对的秘密,只要信息不为通常涉及该类信息的同行业中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该信息即应被视为秘密信息。
3、实用性。
商业秘密能在生产经营中具体应用,并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包括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商业秘密具有的经济价值除了权利人自我实施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许可价值,二是竞争价值。
4、保密性。
权利人根据信息的不同类别或特点,对其采取了进行控制和保护的合理步骤,商业秘密如失去这一本质属性,将无存在价值可言。
在确定是否为信息保密采取了合理步骤时,应考虑到权利人开发该秘密信息所花费的精力和金钱、该信息对于他和他竞争对手的价值、权利持有人为该信息保密所采取措施的范围以及该信息为他人所合法获得的难易程度。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看,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这就在程序法中确立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而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而此前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专有技术的概念作了界定,技术合同法对技术秘密作了规定。
至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了严格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此后国家工商管理局又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对之作出了如下解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由此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由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工商业秘密发展至商业秘密,应当说商业秘密这一概念包括了以往法律规定中的专用技术、技术秘密及工商业秘密等内容。
[1]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可以复印、照相、监听、模拟等先进技术手段窃取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窃取的可以是反映商业秘密的材料原件,也可以是对原材料的复制品。
利诱,是指以物质和非物质利益诱使掌握和了解权[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页。
[1]张玉瑞,《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金城出版社。
2002年版,第452页。
利人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向其披露商业秘密,这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如以高薪诱使竞争对手的技术骨干“跳槽”到本单位,使其将自己所掌握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予以披露。
胁迫,是指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或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包括其亲属的人身、名誉、财产)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其交出商业秘密的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是指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非法手段,如以联营的方式骗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关于“盗窃”,在这种情况下其行为方式因故意内容的不同可表现为:一是行为人以窃财为目的而获取商业秘密;二是行为人以窃取商业秘密为目的而获取商业秘密。
显然,依据刑法规定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的,仅指第二种情况,亦即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以获取商业秘密为目的采取自以为不使权利人发现的方法暗中窃取了商业秘密,其主观目的和行为对象是一致的,且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特征,因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第一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目的是为了窃取财物而非商业秘密,因不具备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特征而不宜以本罪论处。
同时,由于作为无形财产的商业秘密的价值难以确定,故盗窃商业秘密不能等同于盗窃相当数额的财物,行为人若因此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盗窃罪构成犯罪的严重情节,则以盗窃罪论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即非法使用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本项规定实际上是对前项规定的补充,所列举的行为是前项行为的自然延续,这类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已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又实施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行为。
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人,又将其披露、使用或者允许第三人使用,即构成双重的侵犯商业秘密权。
其中“披露”是指行为人以作为方式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以外的第三者,或将商业秘密的内容公布于众。
当然,其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上未作限制,披露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向他人直接口述秘密内容,或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于众,或为他人提供抄录,复制秘密原件的机会;或将载有商业秘密内容的原件或复制件卖给权利人之外的第三人等。
而且,披露的公开化的程度,不影响披露行为的成立。
这里的“使用”,是指采用上述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出于不正当竞争或者营利目的,将商业秘密运用于生产或者经营之中。
“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采用上述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允许他人将自己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运用于生产或经营之中,至于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不影响认定。
本项所列举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第一,行为人所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商业秘密,必须是其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所获取的。
如果行为人所使用的不是采用不正当手段而是以合法手段或正当途径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则不属于本项所言的犯罪行为,而可以成为第3 项“使用合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二,行为人所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商业秘密,必须是其自身直接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果行为人所使用的是其从其他知悉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者处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则不属于本项所言的犯罪行为,而可以成为第4项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行为。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一种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和权利人之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前提的。
虽然行为人因合法方式获得和掌握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应严格地履行保密义务。
如果是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予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显属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常见的有:第一,以联营和订立技术协作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为由与商业秘密权利人订有保密义务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内部人员、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