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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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退还细则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彩礼退还细则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彩礼退还细则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送女方彩礼,以此成全求娶之意。

有些地方彩礼给得很高,如果女方悔婚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那离婚的话彩礼可以返还吗?彩礼退还有哪些标准和细则?一起来看看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吧!
一、结婚彩礼的退还细则
1.返还30%
如果男方和女方领了结婚证并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悔婚的话,应该返还部分彩礼。

返还的彩礼占全部彩礼的30%,不需要全部返还。

2.返还50%
如果两人结婚并生活了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一方悔婚的话,女方应返还50%的彩礼。

如果在同居期间男方让女方怀孕或者*产的话,彩礼返还减少5%到20%。

3.返还70%
如果两人结婚之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足三个月,其中一方悔婚,那就需要返还70%的彩礼。

结婚三个月不到就离婚的情况,是比较少的,有骗婚的嫌疑。

二、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1.退还规定
法律规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是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第二种是两人领证后并未一起生活,第三种是婚前给了彩
礼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

2.彩礼性质
现在很多地方都不谈彩礼了,一般是农村和经济落后的地区比较注重这个习俗。

如果当地没有彩礼习俗,男方给女方的红包就不算彩礼,返还要看具体情况。

3.婚姻关系
退还彩礼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离婚。

如果没有离婚,是不能返还彩礼的,夫妻是一个共同体。

如果给了彩礼并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这个是应该返还的。

以上就是彩礼退还细则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前或结婚仪式上向女方或其家庭支付的一定款项或财物,用以表示婚姻的诚意和善意。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婚姻观念的变化,彩礼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争议。

为了保护妇女和家庭的权益,法律对彩礼返还做出了一些规定。

下面将重点介绍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首先,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彩礼当事人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应当返还彩礼。

这是保护女方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的,应当返还女方的彩礼和其他财物。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女性的婚姻权益,防止彩礼成为男方的不当利益来源。

其次,法律规定了彩礼返还的具体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的,应当返还全部彩礼和其他财物。

这一规定避免了对彩礼的歧视和限制,确保了女方可以获得应有的彩礼返还。

此外,法律还对彩礼返还的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可以协商返还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返还彩礼,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赔偿方式。

比如,如果女方在男方违反结婚承诺后不能再嫁人,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补偿金。

此外,如果因彩礼问题造成的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男方予以赔偿。

这些规定侧重于保护女方的利益,避免他们因彩礼问题而产生的经济和情感上的困扰。

总之,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时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彩礼返还的具体标准,返还方式以及赔偿方式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女性的婚姻权益,防止彩礼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男方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促进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

起诉返还嫁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返还嫁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返还嫁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前不少年轻男⼥在结婚之前没有经过详细的相处跟了解,并不知道另⼀半是否适合⾃⼰,就贸然结婚了。

结婚之后才发现其实对⽅并不是适合⾃⼰,于是就会离婚,⽽离婚的时候⼥⽅要求男⽅返还嫁妆。

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

起诉返还嫁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属于彩礼的范畴,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第⼗条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因给付彩礼造成⽣活困难为前提。

⽣活困难,指依靠个⼈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法维持当地基本⽣活⽔平,这种困难是⼀种绝对困难。

确实⽣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3)家庭成员中重⼤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对⾃⼰⽣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般视为⼥⽅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的个⼈财产。

⼥⽅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没有实际⽣活在⼀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

购买财产的资⾦⼤多是⼥⽅的⽗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婚前个⼈的收⼊。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对该类财产的归属⼀般不持异议,认为⼥⽅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财产,男⽅购置财产就是男⽅的财产。

这样处理起来也⽐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嫁妆的含义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娘家⽀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异。

彩礼和三金退还反驳意见书

彩礼和三金退还反驳意见书

彩礼和三金退还反驳意见书
摘要:
1.引言:介绍彩礼和三金退还的背景和争议
2.彩礼和三金退还的法律规定
3.反驳彩礼和三金退还的常见理由
4.结论:总结彩礼和三金退还的争议和法律规定
正文:
在我国,彩礼和三金退还一直是婚姻习俗中的一大争议点。

有些人认为,彩礼和三金是男方家庭为了迎娶女方而付出的代价,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女方应该将彩礼和三金退还给男方。

然而,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彩礼和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彩礼和三金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但是,如果男方家庭在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且女方并未给出相应价值的嫁妆,那么彩礼和三金可以视为男方家庭的财产,不需要退还给男方。

有些人反驳彩礼和三金退还的观点,他们认为,彩礼和三金是男方家庭为了迎娶女方而付出的代价,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女方应该将彩礼和三金退还给男方。

然而,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

事实上,彩礼和三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彩礼和三金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彩礼和三金退还的争议,归根结底,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问题。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对待,彩礼和三金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彩礼和三金退还的问题,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
法律规定来决定,而不是简单地将彩礼和三金退还给男方。

总结起来,彩礼和三金退还的争议,是我国婚姻习俗中的一大难题。

涉彩礼返还纠纷案例分析2

涉彩礼返还纠纷案例分析2

涉彩礼返还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张某某与赵某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2年4月定亲。

张某某给付赵某某父母赵某和王某定亲礼36600元;2022年9月张某某向赵某某银行账户转账彩礼136600元。

赵某某等购置价值1120元的嫁妆并放置在张某某处。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举行结婚仪式。

2022年9月,双方解除婚约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张某某起诉请求赵某某及其父母赵某、王某共同返还彩礼173200元。

二、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与赵某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张某某不存在明显过错,但在案证据也能证实赵某某为缔结婚姻亦有付出的事实,故案涉定亲礼、彩礼在扣除嫁妆后应予适当返还。

关于赵某、王某是否系本案适格被告的问题,审理法院认为,关于案涉彩礼136600元,系张某某以转账方式直接给付给赵某某,应由赵某某承担返还责任,扣除嫁妆后,酌定返还121820元;关于案涉定亲礼36600元,系赵某某与其父母共同接收,应由赵某某、赵某、王某承担返还责任,酌定返还32940元。

三、案例点评
涉彩礼返还纠纷中还存在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根据中国传统习俗,缔结婚约及给付彩礼,一般由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参与,因此,在婚约财产纠纷确定诉讼当事人时,亦应当考虑习惯做法。

如果婚约当事人一方的父母给付或接收彩礼的,将其列为共同当事人,不仅符合习惯做法,也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

哪些是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哪些是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 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 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 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 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 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 很大的痛苦。
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 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 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 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 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 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 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 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 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 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 也不应当返还。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 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 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 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 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 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 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 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 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 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 定;
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 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 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 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 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 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 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 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 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 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 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 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 结婚的标志。
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 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 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 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 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 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 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 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

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

我国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我国的彩礼制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结婚时都会涉及到一笔金额不等的彩礼。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也变成了一种财务负担和社会问题。

尤其是在婚姻矛盾和纠纷出现时,往往就会涉及到彩礼的争议和纠纷。

因此,彩礼的法律纠纷返还规制成为了研究的焦点。

一、彩礼法规的现状我国现有的法规对彩礼的规制非常少,大多数城市和地区都没有对彩礼支付及其返还做出任何明确规定。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婚礼彩礼返还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对彩礼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明确。

二、彩礼案例1、某县农村彩礼纠纷案甲方家庭花费了约12万元为女儿买彩礼和筹备婚礼;儿子和媳妇婚后不到一年就离婚了。

甲方希望将已经给出的彩礼款退回,但是乙方不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甲方对彩礼的支付并非自愿的,因此应当返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对非自愿支付、不当得利的彩礼应当返还,依法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2、某市城市彩礼纠纷案甲方向乙方家庭支付了50万元彩礼,但由于婚姻矛盾,双方离婚。

离婚后,甲方向乙方索要彩礼的返还,但是乙方不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彩礼是合法的、自愿的,所以不应当返还。

根据《解释》的规定,如果彩礼没有任何的不当得利行为,则无法要求返还。

3、某省城市彩礼纠纷案甲方向乙方家庭支付了60万元的彩礼,但是由于婚姻矛盾,双方离婚。

离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作为遣散费,同时也要求乙方将支付的彩礼全部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甲方支付的遣散费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彩礼的支付与是否有条件关联无关,因此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根据《解释》的规定,彩礼与离婚原因无关,因此不应作为离婚赔偿的组成部分。

三、结论彩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在现代社会中,彩礼问题成为了婚姻相关争议案件的一个主要标志。

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彩礼的返还进行规制和处理。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关于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可用前述第(二)、(三)项的要求,理应以彼此离异为标准。

什么状况未予退还完婚彩礼钱不符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多个难题的表述(二)》第10条要求情况,另一方恳求返还彩礼的,未予适用。

婚姻法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1、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满足返还条件,并不代表一定要100%返还。

2、我国法律对彩礼退还没有作出规定,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

3、法律主观: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什么状况未予退还完婚彩礼钱不符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多个难题的表述(二)》第10条要求情况,另一方恳求返还彩礼的,未予适用。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1、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关于嫁妆和彩礼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关于嫁妆和彩礼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关于嫁妆和彩礼我国法律有何规定嫁妆、彩礼是在传统的结婚中出现频率最⾼的词。

那么对于嫁妆、彩礼,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关于嫁妆和彩礼我国法律有何规定1、嫁妆、彩礼的定义嫁妆是⼥⼦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品,如⾐被、家具及其他⽤品。

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

在古代嫁妆是⼥⼈的私⼈物品,⼜称为“陪嫁”,婆家是⽆权动⽤和⼲涉的。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赠送聘⾦、聘礼的习俗,这种聘⾦、聘礼俗称“彩礼”。

2、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夫妻关系。

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般视为⼥⽅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的个⼈财产。

⼥⽅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没有实际⽣活在⼀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

购买财产的资⾦⼤多是⼥⽅的⽗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婚前个⼈的收⼊。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对该类财产的归属⼀般不持异议,认为⼥⽅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财产,男⽅购置财产就是男⽅的财产。

这样处理起来也⽐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3、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个⼈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物⽆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双⽅未共同⽣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金_返还的法律规定(3篇)

三金_返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婚姻家庭领域的问题日益增多。

其中,因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问题尤为突出。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三金”(即彩礼、嫁妆和婚戒)的返还问题成为许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对三金返还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

二、三金的概念及种类1. 概念“三金”是指在我国民间婚姻习俗中,男方在婚前或婚后给予女方的彩礼、嫁妆和婚戒。

其中,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嫁妆是指女方及其家庭在婚前准备给女儿的嫁妆;婚戒则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时交换的戒指。

2. 种类(1)彩礼:彩礼分为实物彩礼和货币彩礼。

实物彩礼包括房屋、车辆、金银首饰等;货币彩礼则是指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彩礼。

(2)嫁妆:嫁妆包括实物嫁妆和货币嫁妆。

实物嫁妆包括家具、家电、衣物等;货币嫁妆则是指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嫁妆。

(3)婚戒:婚戒分为金戒指、银戒指、钻石戒指等。

三、三金返还的法律规定1. 彩礼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的返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当返还彩礼。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家庭原因导致离婚的,可以协商返还彩礼。

2. 嫁妆返还嫁妆的返还与彩礼有所不同,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涉及返还问题。

但在以下情况下,嫁妆可能需要返还:(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嫁妆可以返还给女方。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家庭原因导致离婚的,可以协商返还嫁妆。

3. 婚戒返还婚戒的返还问题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婚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但在以下情况下,婚戒可以返还给原主人:(1)婚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返还给原主人。

(2)婚戒属于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可以返还给原主人。

退还彩礼答辩状

退还彩礼答辩状

退还彩礼答辩状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提交本答辩状,针对被告方提出的要求彩礼退还一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彩礼的支付和性质彩礼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一部分,是新娘嫁入新家后由娘家给予的财物,旨在表示对新娘及其娘家的敬意和祝福。

针对被告方的主张,我们认为彩礼不具有经济赔偿或违约性质,而是一种婚俗活动,对双方婚姻关系的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二、彩礼的退还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婚前所送的彩礼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双方协商一致;未办成婚姻登记的;婚姻无效的。

被告方主张彩礼的退还是基于婚姻无效的情况,然而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利用婚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在本案中,婚姻关系并未属于无效范围,被告方无权要求彩礼的退还。

三、彩礼合理使用和惯例彩礼的使用应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应当用于婚后生活的需要,如购买家具、装修房屋等。

根据我们对被告方婚后生活的了解,彩礼款项已经在日常开销、家庭生活和孩子教育等方面得到合理使用,未发现被告方对彩礼的挥霍或滥用情况。

因此,被告方对彩礼的使用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婚姻习俗。

四、被告方自愿放弃彩礼要求根据我们代表原告方与被告方进行的调解谈判记录,被告方曾经愿意放弃彩礼的要求,并表示对原告方的了解和支持。

这一表态证明,被告方并未坚持要求彩礼的退还,而是在未遂欲望不如意后产生的无端诉求。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一旦民事主体达成协议并互相宽恕,法院不应再介入争议。

综上所述,针对被告方要求彩礼退还的主张,我们认为彩礼支付是一种传统婚俗,不具有违约性质;婚姻关系并未属于无效范围,被告方无权要求彩礼的退还;彩礼的使用合理,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婚姻习俗;被告方曾表示自愿放弃彩礼要求,双方已达成一致。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恳请法庭尊重现有婚姻关系与传统习俗,驳回被告方的彩礼退还要求。

特此答辩。

代理律师:(姓名)日期:(年月日)。

“返还彩礼”返还的究竟是什么

“返还彩礼”返还的究竟是什么

“返还彩礼”返还的究竟是什么婚姻是一种美好的联姻形式,但是却因为彩礼的存在,成为了一笔封建礼仪的烙印。

返还彩礼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究竟什么是“返还彩礼”,为何会有返还彩礼的事情发生,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这些都是需要深入了解的。

本文将深入探究返还彩礼的含义,并探究其中的内容与现象。

一、彩礼的概述人们之所以要返还彩礼,是因为彩礼这一封建遗留下来的风俗传统不断侵蚀着当代的婚姻幸福。

根据百科全书的定义,“彩礼”是指男方家对女方家所带的嫁妆加以回赠,是婚姻习俗中常见的一种。

彩礼上的金额直接影响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虽然彩礼的本意是为了宴请亲朋好友,但现实中,彩礼成为了一种能力的象征,能力的大小决定着是否能获得异性的青睐,甚至影响到父母对孩子婚姻对象的选择。

在现代社会,彩礼已经变成了一种晦暗的"打黑"军火,尽管政府曾经禁止过彩礼的存在,但效果依旧不如人意。

因此,返还彩礼就成为了很多家庭的追求目标,希望通过返还彩礼来让婚姻关系更加健康。

二、为何需要返还彩礼彩礼的反面效应,在当代婚姻幸福方面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婚后彩礼延伸出来的问题,是一些结婚后的男方,发现婚后生活跟预期大相径庭,情感经济压力日益增加,而彩礼已经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一些女方认为男方的家庭在结婚时索要的过高彩礼不应该存在,希望退回一部分进行分担,这就是返还彩礼的由来。

那么,为什么需要返还彩礼呢?很显然,现在的婚姻市场已经倾向于重金购爱、购情、购幸福。

没有彩礼的男方很难在婚姻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一些女方为了寻求名利,也在婚姻市场上什么都将就,从而成为了“恶性竞争”的参与者。

因此,返还彩礼成为了女方的一种保护,也是男方的一种反垄断手段。

三、彩礼解构:贪得无厌的商业行为?彩礼这一文化传统的作用已经开始消失,而它深嵌在男女双方的心里。

对于女方来说,随着彩礼的增加,个人品质或许已经不再具有特殊价值,取而代之的是价值的积蓄。

而对于男方,更加希望通过其价值的提升,赢得女方青睐,成为婚礼上的主角。

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 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

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 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

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彩礼习俗,现在依然很流行。

按道理来讲,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女方也要给出相应的嫁妆。

而且很多时候,女方只收取部分彩礼,大部分都要退还给男方。

那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怎么办?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一起来看看!一、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1.彩礼归谁彩礼是男方想要求娶女方,所给出去的聘礼,原则上是属于女方家长的东西。

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婚后也需要抚养女方的父母,因此现在的彩礼一般会返还。

如果娘家一分彩礼也不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给出去了就是娘家所有了。

2.彩礼分配一般来讲,彩礼有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全部归女方家长,算作是嫁女儿的辛苦费。

如果彩礼不算多,是可以这样处理的。

第二种用于购买新房的家具家电,或者再添一点买辆车陪嫁。

第三种就是返还部分彩礼,比如彩礼是十万,到时候嫁妆可以给八万。

二、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1.实际情况考虑如果男方家的经济情况比较好,女方家的经济情况比较差,那么女方父母不准备嫁妆,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女方家经济条件还行,一般都会准备嫁妆的。

如果父母想要将彩礼钱留给家中兄弟,新娘可以自己准备一些嫁妆,比如被子之类的。

2.根据地方习俗每一个地区的习俗都不一样,要尊重当地的习俗。

如果女方家当地不流行嫁妆,那么就没必要强求,也不丢人。

如果新娘是远嫁,那么女方父母也可以不给嫁妆。

因为远嫁之后,女方很少在父母身边,男方需要给女方父母一些保障。

新人要多体谅父母,好好商量。

以上就是彩礼钱娘家一分不给我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限制和标准 返还彩礼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限制和标准 返还彩礼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限制和标准返还彩礼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多少彩礼1、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

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2、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怎么返还?一、法律依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和嫁妆如何处理

彩礼和嫁妆如何处理

彩礼和嫁妆如何处理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前给付结婚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结婚的之前男方支付女方彩礼,而结婚时女方往往也要携带一些嫁妆。

那么实践中彩礼和嫁妆一般都是如何处理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彩礼和嫁妆如何处理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你所述的情形来看,你的赠予行为早已完成,婚姻关系也已成就,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否则不可要求返还彩礼。

另外,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还规定了一些可撤销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而且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衡量。

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予财物一经交付就已生效,不可要求返还。

而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应属其个人财产,至于是否用彩礼购买,在法律的认定上并没有不同。

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2,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如何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

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如何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

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如何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2、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生活中,因男女结婚彩礼问题而发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该如何来解决呢?相信不少男女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却不知道要如何来处理才好。

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

▲一、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返还彩礼和嫁妆问题的处理 (1)

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返还彩礼和嫁妆问题的处理 (1)

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返还彩礼和嫁妆问题的处理作者:傅小林发布时间:2012-01-04 08:47:57笔者是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以2011年为例,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39件,离婚、同居关系纠纷共91件(前87,后4),占65.5%,其中婚龄在2年以下的23件占该类案件的25.3%,一般都涉及到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的请求。

男婚女嫁,彩礼与嫁妆是对等的吗?法律性质如何?如何处理?本文粗浅地进行探讨,与同仁交流,以期达到统一本部门乃至全市法院的司法裁判尺度目的。

一、彩礼和嫁妆的形式与性质关于彩礼。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就有“纳征”制度(以男方送财物至女方家来确定婚),唐朝《户婚律》则明文规定实行“以聘财为信”的结婚送财物制度。

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娶得的妻子称为“聘娶之妇”。

千百年来,这种封建礼法已在我国民间根深蒂固,并逐渐演化成民间习俗,代代相传,在我国乡村至今仍普遍存在。

在民间,彩礼又称作下财、过礼、行聘礼等。

彩礼多少,因地而异,一般也视家境的贫富而定。

以往,民间在行聘礼之前,往往由媒人先开列彩帖,写上首饰、衣服、布匹、绸缎若干,与女家商议,双方往往因彩礼的多少而争执不下,常常需要媒人往返数次才可以定下来。

行聘礼之前,男方写有利书、开呈礼物,一并放入红漆木盘等器皿之内,请专人手捧肩挑,挑行成队,鼓乐相随,送到女家后放在堂屋中央供女家亲友、邻里朋友观赏过目,以显示排场和富裕,女家收回后有回执奉还。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主导,再没有那么些繁文缛节,自由恋爱谈婚的连媒人都省了,但婚姻不要彩礼在我们当地农村毕竟是凤毛麟角,主流是不管多少,给付或要求一些彩礼既表心意又显合理,尊重传统这是人们主要的价值取向。

法庭所辖镇村近年来彩礼的数额一般在10000元以下(包括说给女方的1000至2000元衣服钱)。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二、应该返还的彩礼有哪些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所有赠送物是否都应返还?彩礼到底包括哪些?这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只有解决好彩礼返还范围,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

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第一,共同花费。

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

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很显然,男方之所以会支付彩礼给女方这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给付彩礼对办理结婚证并没有影响,因而这往往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的结果。

彩礼的返还范围有什么原则

彩礼的返还范围有什么原则

彩礼的返还范围有什么原则一般来说,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面,彩礼的归还范围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确定的。

同时,这也跟当事人在这一段婚姻关系里面有没有关系有关系,因为法律会在原则上面倾向于在婚姻关系里面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根据我国的规定,相关的彩礼返还的一个标准和相关的原则,首先是归还彩礼的一些限制性条件的基本原则对于归还彩礼的一些限制性条件,除了按照我国的最高法院的里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之外,同时还需要遵守下面的一些原则:1、需要遵守当地的礼仪风俗习惯的原则。

在相关的适用的法律上面,有一条这样的规则,说的是“有相关的法律就依照法律来办、没有相关的法律就应该依照相关的政策、没有相关的政策就可以依照相关的习惯”。

因此,在相关的彩礼的认定上面、彩礼的金额和范围、彩礼是不是要返回以及这个彩礼应该归还的比例等等这一些方面,都应该按照当地相关的风俗习惯来执行。

2、照顾在婚姻关系里面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原则。

3、公平的一个原则。

一般法律在解决这一类的案件或者是纠纷的过程里面,应该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这个判决是不是公平。

那么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面,彩礼的归还范围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确定的。

同时,这也跟当事人在这一段婚姻关系里面有没有关系有关系,因为法律会在原则上面倾向于在婚姻关系里面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这一段婚姻关系里面都没有犯过重大的过错,进而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话,那么法院会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对于相关的纠纷进行处理。

同时,需要知道的是,彩礼归还的多少是和当地风俗习惯密切相关的。

其实彩礼作为我国的一个民间世俗,流传至今,有利有弊,但是不管怎样,最好的解决的方式当事人双方可以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一谈,一起商讨处理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法。

实在是无法自己解决的话,就可以去借助法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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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
一、彩礼与嫁妆的含义
彩礼,又称聘礼,源于西周,在周代“六礼”中称之纳币,是古代婚礼程序之一,亦是民间习俗,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

按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当然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嫁妆,实践中一般认为是指女方带给男方的钱财总和,这是由女方以及女方家庭支付的。

婚嫁之中男方彩礼、女方陪嫁,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的各个地区。

当前我国法律对于“彩礼”、“嫁妆”尚未有明确定义。

二、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
(一)彩礼与嫁妆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
彩礼与嫁妆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有两个:
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实践中彩礼返还问题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彩礼的性质一般可以从下列方面掌握:
首先,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虽有赠与的性质,但
其实质系附条件赠与,给予彩礼以及收取彩礼的目的性都非常明确,欲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

彩礼一般分为钱财和物品,前者一般是大额的礼金(当然,也有地方按风俗还有什么“见面费”“看日子”等,也系礼金之列),后者多为宝首饰名牌衣物。

不管是礼金,还是礼物,都是系欲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和收取的。

与之相应,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购物、游玩产生的互付花费及赠物均属一般性赠与行为,与彩礼不可相提并论。

其次,彩礼给付与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前者合法,后两者系违法行为。

再次,彩礼给付受法律保护,但没有法律强制性,即彩礼给付不能反悔,订立后一方不给付也不能强制履行。

最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收取人并非限于男女双方,男女双方父母都有可能属于返还彩礼诉讼双方的当事人。

(三)实践中女方嫁妆分割问题
实践中,一般认为女方自带嫁妆系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系赠与行为。

女方自带嫁妆,以及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庭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系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主要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18条[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主要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1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编辑:王勇喜丁璐
审核:孙利娜
孙利娜,婚姻家庭律师,执业于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合肥总部。

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社会人脉广阔,亲和力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业务。

王勇喜,婚姻家庭律师,执业于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婚姻家庭案件业务娴熟,善于以实践分析诉讼策略,利用专业素养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免后顾之忧。

擅长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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