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虹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苏琳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9〕227号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苏琳任职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9.03.06
施行日期
2019.03.06
文号
内银保监复〔2019〕227号
主题类别
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关于苏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琳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销售发〔2019〕4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苏琳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营业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王海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王海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1.18
•【字号】内银保监复〔2020〕398号
•【施行日期】2020.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
司王海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关于核准王海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克托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内发〔2020〕512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海龙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
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0年11月18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利荣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9〕85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利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关于王利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王利荣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呼长远办〔2018〕2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王利荣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15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利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利
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5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85号
•【施行日期】2019.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王利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王利荣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呼长远办〔2018〕2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王利荣呼和浩特市长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15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庆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庆
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11.12
•【字号】内保监许可〔2018〕901号
•【施行日期】2018.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王庆晟任职资格的批复
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王庆晟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销售发〔2018〕42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王庆晟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阿吉奈街营业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2018年11月12日。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艳琼任职资格的批复-内保监许可〔2018〕425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6.07
施行日期
2018.06.07
文号
内保监许可〔2018〕425号
主题类别
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关于王艳琼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王艳琼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天嘉华发〔2018〕5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王艳琼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8年6月7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张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9〕415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张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关于张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晓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土默特左旗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富保寿蒙〔2019〕21号)收悉。
经审查,张晓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9年4月16日
——结束——。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王甲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王甲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4.21
•【字号】内银保监复〔2020〕92号
•【施行日期】2020.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王甲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亿安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内蒙古亿安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王甲生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内亿字〔2020〕00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王甲生内蒙古亿安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第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2020年4月2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李海波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8〕17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李海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关于李海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李海波同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内人保财险发〔2018〕424号)收悉。
经审查,李海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银监局代章)
2018年12月24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冯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冯飚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10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380号
•【施行日期】2019.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冯飚任职资格的批复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冯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童发〔2019〕4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冯飚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营业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9年4月10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汝志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8〕24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王汝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关于王汝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王汝志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平寿内〔2018〕173号)收悉。
经审查,王汝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2018年12月24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李洋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19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282号
•【施行日期】2019.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中银保险报〔2019〕5号)收悉。
经审查,李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原内蒙古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1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陈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陈晓
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16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420号
•【施行日期】201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陈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陈晓明同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内人保财险发〔2019〕60号)收悉。
经审查,陈晓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9年4月16日。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7.31
•【字号】内保监许可〔2018〕570号
•【施行日期】2018.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于洋同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内人保财险发〔2018〕213号)收悉。
经审查,于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8年7月3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张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张晓
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16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415号
•【施行日期】201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张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晓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土默特左旗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富保寿蒙〔2019〕21号)收悉。
经审查,张晓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文件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9年4月16日。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韩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韩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7.27
•【字号】内保监许可〔2018〕551号
•【施行日期】2018.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韩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韩强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销中心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内发〔2018〕418号)收悉。
经审查,韩强符合《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40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专属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8年7月2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刘倩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刘倩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10
•【字号】内银保监复〔2019〕381号
•【施行日期】2019.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刘倩任职资格的批复
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刘倩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圣保代人字〔2019〕3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刘倩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