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管理制度
药店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药店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店应根据需求及销售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选择正规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2.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及储存要求,合理存放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进行清点及检查,防止过期及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3.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药品销售应由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负责。
销售药品前应核对药品信息,告知顾客用药注意事项及使用方法。
对处方药应核对处方信息及相关身份证明,并记录销售流水。
4. 药品报废管理制度药店定期清点库存,并对过期、破损或不适用的药品进行清理处理。
药品报废应有明确的程序及记录,保证药品安全及环境卫生。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药店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与完整。
财务审计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
2.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保密性。
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防范内部不正当行为。
3. 税务合规管理制度遵守税法及相关法规,及时缴纳税费,并建立税务档案,确保合规经营。
税务合规管理制度应包括纳税申报、报税记录、税务审查等方面。
三、人员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
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及指导,提高员工绩效及满意度。
2. 安全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药物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等方面。
采取相应措施,防范盗窃、意外事故及药品混淆等风险。
3.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制定员工行为规范,规范员工的言行举止,维护药店的品牌形象。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维护药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四、营销管理制度1. 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客户档案,了解客户需求及购买习惯,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及满意度调查,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
药物管理制度
药物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药物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物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药物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责任:采购部、销售部、质管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
1、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只能从公司合格供货方档案中,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采购;并签订购销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
要求供货单位的运输方式、邮寄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可以销售给资质合法有效的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
质管部应核实并留存购货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公司设置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专用库房和专用待验区域,不得在专库以外进行验收,避免出现与其他药品混放和丢失。
验收员应拆箱至最小包装进行验收。
4、建立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
发现采购数量异常增多的,应立即报请销售部经理调查核实。
5、禁止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使用现金交易。
但可实行刷卡销售。
6、财务部应严格核实购货单位付款的名称、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如发现异常应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并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7、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记录专用账册,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或随货同行单是否相符。
8、药品运输员应确保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药品送达购货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
9、药品送达后,应要求购货单位当场查验货物,无误后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
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收货印章后,由药品运输员带回公司质管部存档。
药品的管理制度
药品的管理制度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的管理制度1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精选 5 篇)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暂时用药申请手续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
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GSP 或者 GMP 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
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wei)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暂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药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企业药品的质量安全,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企业药品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
2、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药品管理的原则。
3、坚持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流程1、明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案。
2、寻找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谈判。
3、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标准。
4、进口药品需要进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员责任1、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
2、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3、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和信誉,避免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药品贮存管理第六条贮存条件1、药品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清洁,并防止阳光直射。
2、药品存放温度应符合要求,避免过高或过低温度。
3、药品贮放区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或泄漏事故。
第七条贮存人员责任1、负责标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并分类存放。
2、按规定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和损坏药品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添加药品保质期的规定。
第四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规定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生的处方使用药品。
2、药品管制品和需冷藏的药品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用药数量。
3、医务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职业道德和规范开展药品使用活动。
第九条使用人员责任1、使用药品前应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医生处方,了解药品的作用、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2、别用药品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反应或者偏离治疗方案的情况及时汇报。
3、不得私自购买药品或将药品用于非法用途。
第五章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修订第十条制度的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的制定需求和目的。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制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公开征求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反馈。
医院短缺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医院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短缺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短缺药品的定义短缺药品是指因市场需求、生产、供应等因素,导致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药品。
四、管理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短缺药品管理政策,监督实施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2. 药剂科负责短缺药品的采购、储备、调剂和供应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短缺药品的使用,合理调整用药方案。
4. 采购部门负责短缺药品的采购和储备。
五、短缺药品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制定短缺药品采购计划,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采购部门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确保短缺药品的及时供应。
(3)对短缺药品的采购,优先考虑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2. 储备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制定短缺药品储备计划,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采购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储备计划,及时补充短缺药品库存。
(3)药剂科对短缺药品实行专库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3. 调剂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合理调剂短缺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2)药剂科加强对短缺药品的调剂工作,提高调剂效率。
(3)药剂科对调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4. 信息管理(1)药剂科建立短缺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短缺药品的采购、储备、调剂和供应情况。
(2)药剂科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短缺药品管理情况。
(3)药剂科及时向临床科室通报短缺药品信息,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短缺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药剂科对短缺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6篇)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进货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单位“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③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留存复印件存档。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领导(药事管理委会)审核。
5、与供货单位应签订药品采购质量,明确质量条款。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注明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0、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使用情况,合理制定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等造成的损失。
(二)药品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2、购进药品时必须索取以下资料①购进药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件;购进国家规定实施批签发制度的药品还应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用药管理制度(推荐6篇)
用药管理制度(推荐6篇)用药管理制度第1篇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级规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保健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七、早上晨检时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中午给幼儿喂药时,认真核对方可喂药。
用药管理制度第2篇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8篇)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8篇)药品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篇2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起草人:审阅人:起草日期:.5.1批准日期:.5.1执行日期:.5.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考核。
(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第2页)的检查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医院病区药品一般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药品一般管理制度一、病区药品基数管理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2、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二、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
病区治疗班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每日清点和定期检查。
三、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区存放、标识明显,标签应规范、完整、清晰,并分区存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警示标识;同类药品单放,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四、药品应贮存在固定位置,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
五、贵重药品及专用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存,因出院、死亡或其他原因停用药品时,及时清退。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置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冰箱实施温度监测,做好每天登记管理。
七、治疗班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并在《病区药品交接检查登记本》上记录。
八、治疗班护士每天清点备用药品基数,每2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每季度督查。
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每次检查情况均应记录在《病区药品交接检查登记本》上并签全名。
九、对效期在6个月内的应在检查表中标注,提醒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距失效期3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到药库,统一报损、销毁。
报损后,临床科室填写领用药品单,财务记账后,在药库领用相应药品,补齐基数。
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药品可XX用至临近失效期1个月,但需在药品基数一览表中备注原因,并做相关警示标识。
十、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工作,提高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管理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2. 强化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监测的全程管理;3. 把药品安全和患者权益放在首位,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4. 加强药品信息管理,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5.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教育,提高药品合理用药水平;6. 建立健全医院药品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三、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根据医院的需求量、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药品采购计划;2. 采购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采购,优先选择合格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3.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供货时间、合同金额、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等;4. 采购审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合规性;5. 药品质量控制:采购的药品必须具备合格供货证明、药品包装完好,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药品注册证书以及药品标签等;四、药品储存管理1. 储存环境:建立药房、药库等药品储存场所,确保储存环境符合相关规定,如温湿度、通风设备、灭菌设备等;2. 储存条件:药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标注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3. 药品保质期: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有效期;4. 药品管理:药房、药库等药品储存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严禁非授权人员进入。
五、药品配送管理1. 药品配送计划: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配送计划,确保药物及时、准确到达科室;2. 配送流程:药品配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数量准确性;3. 配送记录:对药品配送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配送日期、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科室接收人等信息;4. 药品召回: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召回,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药品领取与存放管理,必备药限量领取,各科室内所有基数药物,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不同途径、不同剂量药物分开放置,相似药物区分放置,标识醒目,按性能要求规范放置(冷藏、避光、高浓度药、毒麻精神类药)。
氯化钾、浓氯化钠等高浓度药、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等必须专柜或单独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应有“禁止静脉推注”的标识。
3.每日检查领回药品有无过期、变质、标签模糊等,每周彻底检查药品一次,有过期、变质、标签模糊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药剂科,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应进行标识。
每日、每周检查情况记录在《备用药品交接检查记录本》、《抢救车药品检查记录本》上。
4.抢救车内抢救药品必须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使用后(及每周)及时检查补充,保证随时急用,并封条管理。
5.无菌液开启有日期、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及责任人。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有开启日期、时间及责任人,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6.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
使用抗生素的原则是现配现用,注意观察用药反应、用药速度等,应有必要的急救措施。
7.口服药要求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指导服药。
8.特殊用药时,严格交接班,以引起医护人员及病人家属的注意。
特殊药品(麻醉、一类精神药)单独存放,专柜加锁:建立交接/使用登记本,认真交接登记:使用后,及时登记使用时间、床号、患者姓名、剂量、使用方法、护士签名:空安瓶交药房。
如有剩余药量,必须现场销毁,并写清剩余具体剂量,和已销毁字样,需当班医生和护士签字。
9.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24h内上报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加强药品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的安全,制定本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二、用药计划管理1. 医院制定用药计划,包括药品种类、用量、用法和用药周期等内容。
2. 用药计划由医疗负责人审核并确定,必要时可以与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协商。
3. 用药计划需按照医嘱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中途停用。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 医院应建立药品供应商的档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查。
3.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等行为。
4. 药品采购需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性,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药品储存需按照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和摆放,并标注清晰。
4.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防火、防潮、防盗等设备,确保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配发管理1. 药品配发应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2. 药品配发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药品配发需记录配药人员的姓名、时间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六、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按照医嘱进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剂量。
2. 使用药品时,应核对药品的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确保使用的是合法合规的药品。
3.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存和使用方法,避免药品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七、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要求进行动态管理,避免过期药品的产生和积压。
2. 药品库存需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实际数量的一致性。
3. 药品库存需分类保存,防止药品混淆和污染。
八、药品废弃管理1. 药品废弃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严禁私自处理。
2. 药品废弃需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药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药店药物分区管理制度
药店药物分区管理制度一、总则药店作为提供药物和药品服务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规范药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药店药物分区管理制度。
二、分区设置1.普通药品区:用于放置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商品。
2.处方药品区:用于存放处方药,需遵循处方药品专柜管理规定。
3.保健品区:用于存放各类保健品,区域明显划分,不得混放。
4.医械区:存放医用器械和医疗器械,保证清洁、无污染。
5.中药区:用于存放中药材和中成药,需遵循中药管理规定。
三、分区管理规定1.普通药品区(1)商品陈列整齐,价格标明清晰,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2)不得放置过期药品,要及时清理过期品。
(3)不得私自调包药品,确保包装完好。
(4)避免与杂物混放,保持干净整洁。
2.处方药品区(1)处方药品需专柜管理,保障患者隐私。
(2)严格按照处方发药,不得超量出售。
(3)遵守处方药品保管要求,保证安全。
(4)避免处方药品与其他区域药品混淆。
3.保健品区(1)处方药品需专柜管理,保障患者隐私。
(2)严格按照处方发药,不得超量出售。
(3)遵守处方药品保管要求,保证安全。
(4)避免处方药品与其他区域药品混淆。
4.医械区(1)严格按照医用器械管理规定存放,不得私自调整位置。
(2)定期检查医用器械,保证设备完好。
(3)避免交叉感染,保持卫生。
5.中药区(1)中药材和中成药需按照中药管理要求存放。
(2)保证干净整洁,不得混杂其他物品。
(3)避免中药与西药混淆。
四、药物管理流程1.患者取药(1)普通药品:患者自行取药,收银员收费。
(2)处方药品:患者提供处方,药剂师核对发药,收银员收费。
(3)保健品:患者自行取用,收银员收费。
2.药品补货(1)药品不足时,药剂师填写补货单,由经理签字批准后补货。
(2)定期检查库存,避免过期药品,保持库存新鲜。
3.异常情况处理(1)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经理进行调查和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
行。 执行医嘱前需打印好输液瓶签、输液卡,由专人负责摆补液。
7、 发现给药错误时,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 与软包装溶液检查法类似。
查对相邻二组液体有无配伍禁忌,如无才能接瓶,更换后应仔细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有沉淀、混浊的现象出现,如有马上更换输液管
4、口服药做到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5、注射药物须经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 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 量,由另一名护士核对后方可应用于患者。
6、使用抗生素时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注意给 药间隔时间,维持血液中的药物浓度。
7、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用药、特殊药的作用,适应症、 不良反应及观察要点。尤其是新药,必须组织学习,严 格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用药。
8、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向 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9、输液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时发现有无药 物外渗,如有药物外渗需按药物外渗处理 规范给予相应处理。
10、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 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 护理记录。
3、剧、毒、麻药管理制度
7、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2、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病房建立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度和程序,护士应熟练 掌握并执行。 5、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给休克早期的患者输液应尽早而快速,这对及时纠正休克状态十分重要。
2、严格执行用药原则,及时准确执行医嘱。除抢救外,不 各种药物的PH值、渗透压及对血管的刺激;
物混合时,一次只加一种药物至输液瓶,待 混合均匀后液体外观无异常变化再加另一 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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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品种及数量,只能供住院和急诊患者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二、药柜应指定专人(主班护士)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三、注射剂、内服药品、外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等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枳明确,规范有序,无尘、无污损。
四、各病区应加强药品的贮存养护,确保药品储存期间的环境条件。
做好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每天上午9:00和下午3:30分别对室内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库区内温湿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需避光、冷藏的药品按规定存放。
五、急救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柜内药品定位存放,保持一定基数,保证随时应用,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充。
六、主班护士应每周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时,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
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规定基数储备,每日交接班应有记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使用后将空安瓿及废贴交回药品调剂室。
八、药剂科定期(每月一次)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包括药品的贮存保养方法;环境状况;药品质量情况等)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与护理部协商解决。
4患者用药后观察制度一、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
二、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等不良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主治医师,做好记录,必要时封存实物协助检验工作。
三、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高危药品如甘露醇、小儿钙剂、呋塞米、去乙酰毛花苷丙、细胞毒药物时,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必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等,确保用药安全。
四、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主治医师进行处理。
五、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所用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指导其正确使用药物。
六、护士长要随时检查护理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重点药物观察制度一、重点药物包括心脑血管系统药物、速效利尿药、钙制剂、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类药物、抗精神病药、中枢镇静药等。
二、医师和护士应熟练掌握重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三、医师在处方前询问患者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患者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患者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四、患者和家属向医师反映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患者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患者依从性。
五、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告知患者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护士应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必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确保用药安全。
六、护士对临床应用重点观察药物的患者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
七、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八、当班医师护士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患者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在上报时限内及时上报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
对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当班医师则需立即报送医务科负责人同时报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形成统一意见后在规定的上报时限内报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市卫生局。
九、临床对应用重点观察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检测,根据患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或停药。
6重点药物观察程序一、给药前评估:给药前应明确用药目的,评估患者身体状况及患者和家属对药物治疗的认知情况,确定有无用药禁忌证存在,并收集用药前各项检查资料。
二、形成与用药有关的护理诊断:护理诊断主要是针对患者因药物治疗而产生的反应及问题。
三、严格查对患者与用药的相符情况,并查对药物名称、剂型、剂量、用法以及注意事项。
四、告知患者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分种方可离开。
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分种,方可离开。
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分钟,在确认患者无药物反应后方可离开。
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患者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六、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观察、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
七、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该暂停所用药物,立即测量生命体征并及时报告当班医师,并安抚患者、家属,使配合治疗。
八、当班医师护士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患者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在上报时限内及时上报。
对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当班医师则需立即报送医务科、药剂科。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形成统一意见后在规定的上报时限内报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市卫生局。
附:病区重点观察的药物种类及名称一、心脑血管系统药物:硝普钠地高辛米力农肝素钠低分子肝素钠甘露醇降纤酶去乙酰毛花苷丙胺碘酮普罗帕酮利多卡因二、利尿药:呋塞米三、钙制剂:葡萄糖酸钙四、高浓度电解质制剂: 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五、肌肉松弛剂:氯化琥珀胆碱泮库溴铵维库溴铵阿曲库铵顺阿曲库铵六、细胞毒类药物:1、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吡星、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塞替哌、顺铂、卡铂、奈达铂、丝裂霉素、奥沙利铂等。
2、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阿糖胞苷、氟尿嘧啶、甲氨喋呤、羟基脲、吉西他宾、米托蒽醌、尼莫司汀、替加氟、培美曲塞、达卡巴嗪等3、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平阳霉素、博莱霉素4、作用于DNA复制的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美法仑、伊立替康等5、作用于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长春新碱、高三尖杉酯碱、羟喜树碱、依托泊苷、多西他赛、替尼泊苷、紫杉醇、长春瑞宾等6、其它细胞毒药物:门冬酰胺酶、埃罗替尼、吉非替尼、利妥昔单抗等七、抗精神病药:氯丙嗪、氟哌利多、氯氮平、氯噻平八、中枢镇静药:地西泮、苯巴比妥、艾司唑仑、阿普唑仑、咪达唑仑7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一、护理人员要熟悉临床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及配伍禁忌,对列入《临床用药配伍禁忌表》中的药物,严禁配伍使用。
二、在新的药品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药品的特性,避免盲目配伍。
三、在不了解其他药液对某药的影响时,应将该药单独使用。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及药物性质选择溶媒,避免发生理化反应。
五、两种浓度不同的药物配伍时,应先加浓度高的药物至输液瓶后再加浓度低的药物以减少发生反应的速度。
两种药物混合时,一次只加一种药物到输液瓶,待混合均匀后液体外观无异常变化再加另一种药物。
有色药液应最后加入输液瓶中,以避免瓶中有细小沉淀不易被发现。
六、要根据药物的药理性质合理安排输液顺序,查对相邻二组补液有无配伍禁忌,如无配伍禁忌才能接瓶。
对两种已知有配伍禁忌的补液不能相邻输入,中间应有其他的液体间隔,如无其他补液,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间隔。
更换补液时必须先检查将要接瓶的补液有无混浊、沉淀等。
更换补液后应仔细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有沉淀、混浊的现象出现,如有应马上更换输液管;药液输入后,应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
换瓶/袋时需注意茂菲氏滴管及输液管是否已空,防止空气输进患者体内导致空气栓塞的发生。
七、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八、严格执行注射器单用制度,以避免注射器内残留药液与所配制药物之间产生配伍反应。
8输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医护人员要加强输液安全意识,掌握静脉输液相关基础知识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及输液反应的观察及处理等。
二、输液的配制过程应在净化区内进行。
三、药物在使用前必须由二人以上核对医嘱,确认医嘱无误后才能执行。
执行医嘱前需打印好输液瓶签、输液卡、输液执行单,由专人负责摆补液。
四、摆补液者必须认真检查每一袋/瓶溶液的质量,发现有异常禁止用于临床。
五、准确张贴输液瓶签。
张贴瓶签前必须认真核对溶液的名称、浓度、剂量与瓶签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才能张贴。
六、补液摆后,配药者在配药前必须再认真查对一次,确认药名、浓度、剂量无误后严格按无菌操作加药,药液尽量做到现配现用。
七、输注药物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液用具有效期、包装的完整性。
八、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患者穿刺部位皮肤。
九、更换补液时必须先检查将要接瓶的补液有无混浊、沉淀等。
查对相邻二组补液有无配伍禁忌,如无配伍禁忌才能接瓶。
更换后应仔细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有沉淀、混浊的现象出现,如有应马上更换输液管;对两种已知有配伍禁忌的补液不能相邻输入,中间应有其他的液体间隔,如无其他补液,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间隔。
药液输入后,应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
另外,换瓶/袋时需注意茂菲氏滴管及输液管是否已空,防止空气输进患者体内导致空气栓塞的发生。
十、凡是输液所需使用的药物,对于易过敏者都应在输液前做皮内敏感试验,只有无过敏反应时才能进行输液。
如果在输液过程中皮肤出现丘疹、有痒感,并有心慌、气短或见患者颜面苍白等现象,须立即停止输液。
一般症状轻者可口服抗过敏药物,若出现过敏性休克,要立即组织抢救。
十一、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溶媒及用量稀释药物。
输液的速度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体质及输入液体的总量调节。
一般情况下成人以每分钟40~60滴为宜。
给老年人及婴幼儿输液亦必须减慢速度。
十二、严防输注的药液(尤其是抗癌药)外渗。
对输液外渗应及时对症处理。
十三、对接受输液治疗的神志不清患者,须有专人陪护,并在输液全过程中细心观察脉搏、呼吸、心率、血压以及颜面表情和体态,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
十四、静脉输液时尽量减少药物配伍品种,多种药物配伍易造成微粒、热原迭加而超标引起输液反应。
十五、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要严格遵守《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
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9病区口服药品单剂量摆药操作规程一、口服药品单剂量调配发放工作流程:临床医师开具口服用药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药品调剂室按时打印各科室口服药品明细单→对患者进行单剂量调配药品→另一位药师进行核对→病房主班护士清点查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分发到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