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设计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项目数量的增加,设计院的档案
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设计院的档案管理涉及到项目资料、合同文档、技术文件等重要信息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为了提高档
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设计院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设计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适用于设计院内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
括项目档案、合同档案、技术文件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
1. 档案编制:对于每一个项目,设计院应指定责任人负责档案
编制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编制包括汇总项
目资料、合同文件、技术文件等,将其整理至统一的档案载体中。
2. 档案归档:完成档案编制后,档案应按照项目分类、逻辑顺序进行归档。设计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系统,以便于档案的查找和使用。
3. 档案保管:设计院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档案室应设有相应的防火、防水和防盗设备,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4. 档案借阅:对于有需要查阅档案的人员,设计院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档案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超过时间需再次申请。
5.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设计院应定期进行销毁。档案销毁应明确销毁的标准和程序,并记录销毁的档案清单。
四、档案管理责任
1. 设计院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编制、归档、保管、借阅等。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规划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doc
规划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及图纸立卷归档制度
电子档案及电子文档管理办法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设计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购买或收集的书籍、资料等,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资料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借阅的图纸、资料向资料员办理归还手续,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资料员应为部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凡本部门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交资料员统一收集管理;图纸及变更应由相关责任人验收后交资料员统一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资料室办理归档手续、资料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电子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资料员的职责:
项目建设规划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按
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收集
(1)建设单位应自项目立项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建设项目规划档案。
(2)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
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档案。
2.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整理
(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2)档案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档案管理规范。
3.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归档
(1)建设项目规划档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归档。
(2)归档的档案应经审核、鉴定、整理后,按顺序排列、装订、编号。
4.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保管
(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适用、方便”的原则。
(2)档案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5. 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利用
(1)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公开、便民”的原则。
(2)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查阅、复制等要求进行。
五、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企规划设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确保规划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规划设计项目,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交通规划等。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规划设计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规划设计部,负责公司规划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规划设计部职责:
1. 负责公司规划设计项目的市场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 组织内部评审,确保设计质量;
3.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变更、现场协调等工作;
4. 收集和整理规划设计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5. 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反馈设计进展和问题。
第三章设计流程
第六条设计前期准备:
1.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社会经济等;
2. 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3. 制定设计大纲,明确设计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第七条设计方案设计:
1. 根据设计大纲,提出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局、空间组织、功能分区等;
2. 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方案;
3. 编制设计方案说明书。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
1. 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说明、计算书等;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质量控制
第九条设计质量要求:
1. 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设计成果应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美观;
规划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规划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规划单位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划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全面、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紧密结合规划工作的具体要求,服务规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规划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
第六条规划单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和成果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档案。
第七条规划单位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文件、资料、成果、出版物等各类档案及相关附属材料的管理。
第八条规划单位应当对所有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并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规范。
第三章档案管理机构
第九条规划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并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档号制度,并明确档案的存放、借阅、调阅和销毁等相关程序。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适用于规划单位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三条档案的收集应当先进行归档登记和分类,然后按照文件编号归档。
第十四条档案的整理包括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和维护等工作。
第十五条档案的归档工作包括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归档存放。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工作包括对档案资料进行密封封装、密集存储和安全保管。
规划设计管理制度
规划设计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效率,准确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部门、员工和合作单位。
三、管理标准
1. 规划设计流程
1.1 规划设计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规划设计文件编制等阶段。
1.2 前期准备阶段包含确定规划设计需求、收集资料、订立工作计划、组织团队等。
1.3 规划设计阶段包含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数据分析、效果猜测等。
1.4 方案评审阶段包含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规划要求。
1.5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阶段包含各类规划图、报告的编写和整理。
2. 规划设计组织管理
2.1 设立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负责规划设计项目的组织和运作,确保项目定时保质完成。
2.2 编制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各阶段的目标、关键节点、资源需求和风险评估等。
2.3 确定规划设计小构成员,依据项目需求招募和配置合适的人员,建立团队协作机制。
2.4 建立规划设计知识管理系统,定期组织知识共享、培训和学习,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3. 规划设计质量掌控
3.1 订立规划设计质量掌控标准,明确设计成绩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3.2 建立规划设计审核机制,对设计成绩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3 引入外部专家进行规划设计评审,以提高设计成绩的质量和可信度。
3.4 建立规划设计成绩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设计成绩和相关资料,方便后续参考和使用。
4. 规划设计项目监督和掌控
4.1 设立规划设计项目监督人,负责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掌控。
设计档案管理规定
3)初设及施工图阶段非正式出图图纸,用于供甲方审阅、增晒或其它用途等,由设计主持人填写“晒图单”,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4)图档专员对归档底图、计算书进行查验后交晒图公司晒图、装订。图档员对晒图社晒制的蓝图进行核对,按要求加盖注册章和出图章后,通知图档室完成向甲方的交付。
(2) 除图纸以外的设计文件资料归档流程
设计文件资料流程图见下页。
流程说明:
1)除设计更改通知单外,其余各阶段设计依据性文件及非图纸文件资料、质量记录表应在正式出图后10个工作日内归档,正式出图时间以“出图单”时间为准。
2)设计变更单的登记、盖章统一由项目秘书或部门秘书图档室经手办理,由其在盖章前核对电子文件是否已按要求归档以及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一致性,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登记表(QR7.3-14A)”,并在盖章后及时归档纸质文件。
5)晒图公司需凭签字齐全的出图单、晒图单晒制图纸,并于晒制完成盖章出图后2日内将底图归还图档专员。无出图单及晒图单的项目,晒图公司不得自行晒制,未按此规定执行,所发生费用由晒图公司承担,信息档案中心将视情节对其进行通告批评,直至上报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6)归档底图必须存放于图档室,如需调晒,按以上流程执行。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实施和各类档案资料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业务范围内生产的各项档案缩微资料,以及涉及到研究开发、设计的各类合同、计划、项目等各类相关的档案资料。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流程建立:由公司总部制定档案管理流程。
2. 风险评估:对档案的数量、种类、重要性进行评估和
整理。
3. 命名约定:确定各种档案的命名约定规则,确保档案
命名规范统一。
4. 存档规范:设立档案借阅流程,遵照保密、秘密、机密、绝密和备份管理规定。
5. 存取授权:订立存取权限及负责人,确保档案安全、
方便使用。
6. 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对档案情况进行评估、计划编制。
四、相关法律法规:
1. 《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工作记录进行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2.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员工强制加班等行为。公司应对劳动者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保管,起到完备记录、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对于员工档案进行保护,避免出现员工档案遭到泄露、错误或者丢失等情况。
4. 《行政管理法》: 对行政机关的档案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进行明确,企业管理人员需要遵照其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操作。
五、制度内容:
1. 档案名称:档案管理制度。
2. 目的:对于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
3. 内容:
(1)档案分类。根据不同的业务,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规划设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规划设计资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规划设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
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科学分类、规范整理、安全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规划设计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规划设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四)组织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
(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项目设计变更、验收、总结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照片等资料。
(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
(一)按照档案的分类原则,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
(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光、防高温等条件。(二)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有序存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规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划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规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
第三条规划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完整性与准确性原则;
(三)安全性原则;
(四)保密性原则;
(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范围
第四条规划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
(一)文书档案;
(二)科技档案;
(三)声像档案;
(四)实物档案;
(五)电子档案。
第五条规划项目档案范围包括:
(一)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相关文件;
(四)项目总结、评价、验收报告等;
(五)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
分类清晰、编号规范。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分类;
(二)档案编号;
(三)档案题名;
(四)档案形成时间;
(五)档案页数;
(六)档案内容摘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第十条档案保管分为实体保管和电子档案保管。
第十一条实体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设计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活动。
三、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保护和管理设计院的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设计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原则:
1. 永久保存原则:对设计院的重要档案进行永久保存,确保其长期保存和无损坏。
2. 安全保密原则:严格遵守档案保密法规,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便捷利用原则:建立便捷的档案利用制度,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参考和利用档案。
4. 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设计院的档案,不得擅自销毁、篡改和挪用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一)设计院领导班子对档案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指导并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管理部门是设计院的档案管理主体,负责全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设计院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档案管理意识,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随意篡改、丢失和泄露档案。
五、档案的获取、整理和管理
(一)档案的获取:设计院各部门对文件、资料等相关档案要全部留存,并及时归档、编
号整理、装订封存。
(二)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鉴定、定档、封存和建档。
(三)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清晰可查,做到档案
设计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设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设计单位所有设计项目、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设计单位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原则。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
(一)设计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计算书、试验报告等;
(三)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优化等文件资料;
(四)设计合同、委托书、协议书等;
(五)设计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编号、归档等规范要求。
第十条档案整理程序:
(一)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高效原则。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人员培训;(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
(四)对重要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捷原则。
设计档案资料管理措施基本规定
设计档案资料管理措施基本规定
1. 目标和目的
- 设计档案资料管理措施的目标是确保设计档案资料的安全、
完整和可追溯性,以支持设计工作的进行和日后的管理和维护。
- 设计档案资料管理措施的目的是规范设计档案的收集、存储、归档和使用流程,提高设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 管理职责
- 设计部门负责对设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
- 设计部门应根据设计档案资料的重要性和机密性制定相应的
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确保其执行。
- 设计部门应定期进行设计档案资料的审查和整理,及时清除
无效和过时的档案资料。
3. 档案资料的收集
- 设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收集流程,确保设计过程中
产生的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 设计部门应明确设计档案资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指导设计
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按照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
4. 档案资料的存储和归档
- 设计部门应建立安全可靠的档案资料存储系统,确保设计档案资料的保存和保密。
- 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 设计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应对意外损失或数据丢失的情况。
5. 档案资料的使用和共享
- 设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档案资料使用和共享规定,确保设计档案资料的合法使用和控制。
- 设计部门应对外部人员的档案资料访问进行审查和授权,避免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的风险。
- 设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提供合适的设计档案资料,并明确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6. 档案资料的维护和更新
- 设计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规划档案管理制度
规划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规划局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姜堰市规划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规划局办公室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3:52:01
姜规发〔2009〕22号
1331 时间:2009-10-30
关于印发《姜堰市规划局档案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信息中心、监察大队:
《姜堰市规划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档案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市史志档案办公室
姜堰规划局办公室2009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姜堰市规划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范规划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档案(以下简称档案),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分局以及市规划信息中心、市规划监察大队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集中统一管理,门类收集齐全,科学分类和确定保管期限;规范有序,合理利用,确保安全。
第五条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为:
(一)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并积极提供利用。
(二)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按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设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设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设计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计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
1. 设计部门负责设计技术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设计技术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3. 公司其他部门在使用设计技术档案时,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管理内容
1. 设计技术档案的编制
(1)设计技术档案应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书、计算书、实验报告、验收报告等。
(2)设计技术档案的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设计技术档案的收集
(1)设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要求收集设计技术档案。
(2)设计部门应确保设计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设计技术档案的整理
(1)设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
(2)设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包括分类、编号、编目、编卷等工作。
4. 设计技术档案的归档
(1)设计部门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设计技术档案归档。
(2)归档的设计技术档案应经过技术主管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
5. 设计技术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计技术档案的保管制度。
(2)设计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的原则。
6. 设计技术档案的借阅
(1)借阅设计技术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目的、时间、归还期限等。
(2)借阅者应爱护设计技术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7. 设计技术档案的销毁
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设计部资料室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对设计部的资料和器具进行有效的管控,方便查阅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范围:由设计部负责接收、出具、使用、保管的资料和器具,包括元器件样本、工具书、规范文件、项目设计资料(含外来技术文件)、工具软件、调试工具、器具等。职责:资料员负责资料室的日常事务处理,一般由设计部人员人员专职或兼职。
设计部门长负责资料室的整体管理。
设计部或其它部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配合资料员进行日常处理
管理职责:负责本部门及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收发归集、登记、立卷、存档、保管及传递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部门内各科职能及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将归档材料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要求组卷合理、编写文号准确,编目填写清楚工整,案卷标题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保管期限划分科学、合理, 装订整齐、美观。资料材料立卷归档后应及时向部门综合资料室移交,并认真填写好移交清单上的各个款项。做到保管严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适用范围:设计部各课
资料收集:原则上由各课对工作开展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客户样本、项目资料、公用器具、技术资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进行分类,拟出各课归档目录,提
交资料管理员,按照资料性质予以收集、分类、归档。
设计一课:项目资料、
设计二课:
设计三课:
归档时间:
1、客户样本:查阅完毕后及时入档。
2、项目资料:以施工项目为单位,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经形成及
时入档,施工过程
中产生的文件由各课每半月一次整理分类,做出文件清单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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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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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规划设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设计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购买或收集的书籍.资料等,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资料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借阅的图纸.资料向资料员办理归还手续,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资料员应为部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第五条凡本部门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交资料员统一收集管理;图纸及变更应由相关责任人验收后交资料员统一管理。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
文件资料向资料室办理归档手续.资料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电子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第七条资料员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公司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图纸.资料及其他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三)归档范围第八条部门接收的设计文本.图纸.变更等。第九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会议所用方案文本及图纸.会议决议.总结.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第条公司下发来的与本部门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第一条本部门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二条本部门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第三条本部门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如审图意见等)。第四条本部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第五条本部门负责办理的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四)平时归卷第九条部门内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
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资料员集中统一保管。第二条部门内资料员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二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资料员归卷。第二二条专(兼)职资料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第二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专(兼)值资料员在公司档案室档案人员指导下组卷.编目。第二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二六条归档的图纸.文本,应分项目.阶段.专业分别归类,图纸按顺序整理后整体归档,不得分拆借阅,归还时资料员应查证图纸的完整性。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第二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
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
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
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
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
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第二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
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第三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
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三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
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第三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三三条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案卷
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
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
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第三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第三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电子文
档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部门的电子档案是指本部门
工作中各种成果的电子文档的表现形态。第三条电子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部门资料员是专职档案管理人。(二)电子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
1.公司各项目方案.施工图.变更.设计任务书.建设和装修标准.交底记录.各种原始设计条件图纸审查意见等所有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文件的电子版本。
2.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资料。第五条收集时间
1.电子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电子资料。第六条收集要求
1.图纸.文本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电子资料的内容要完整,版本更新要及时且要求版本编号明确区分。第七条电子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电子资料;
2.在征集的电子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行业重大变化,或将对公司运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向公司档案主管领导报送目录和样本。第八条电子档案费用的报销本部门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电子档案的发生费用,责任人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管理人归档,经档案管理人签字认可,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