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0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0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08 单项选择题第1题: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李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
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李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B.可以通知李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D.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11条规定,本题应选择B项。
本题A项,由于已经存在一、二审程序,应当裁定将一、二审全部撤销而不能仅撤销二审判决,C项与D项不经调解直接采用撤销判决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第2题: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可以由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执行B.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C.执行中达成和解的,可以撤回申请或者申请执行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D.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法院生效的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故A项错误,不选。
《民诉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比如对执行行为不当的异议,故B项正确,应选。
执行和解,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能申请作出调解书,故C项错误,不选。
国家司法卷三考试答案(不定项选择题)
国家司法卷三考试答案(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86.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D.有效87.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88.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89.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90.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91.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92.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93.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4.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95.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96.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97.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98.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99.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100.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答案:C参考解析:C。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作品上标记姓名。
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特别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没有或放弃署名权。
由此可知,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名字署名为漫动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的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当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诗作在甲网站以天堂向左为题发表的时候,其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故B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由此可知,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由此可知,丁网站可以不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该作品,不构成侵权行为,故D选项说法错误。
2 金铃公司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型办公软件供本公司员工使用,合同中没有涉及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对于李某开发完成的软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软件著作权归金铃公司B. 软件著怍权由金铃公司和李某协商确定C. 如果金铃公司员工复制该软件进行使用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D. 如果金铃公司将该软件置于公司网站上供公众免费下载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著作权法》第l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种对旳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民事权利旳表述哪一种是错误旳?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祈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旳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旳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祈求权是特定人得祈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旳权利。
债权是经典旳祈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达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旳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作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作权利,也不承担合作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作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作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作债务旳,退伙人对原合作旳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作债务旳,对其参与合作期间旳所有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企业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企业签订协议。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企业公章旳协议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旳丙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并按照一般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企业并不知情。
丙企业规定甲企业履行协议,甲企业认为该协议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甲企业不承担责任B.甲企业应与丙企业分担损失C.甲企业应负重要责任D.甲企业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旳代理。
表见代剪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旳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3年。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3、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4、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5、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6、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7、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8、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9、《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1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2022年国家司法考卷子三试题卷子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托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卷子有出入的,以考试卷子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卷子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卷子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同、老实信用【司法部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合同的影响【答案解析】依据物权法规定,抵押财产灭失,债权人的抵押权一般消灭,除非存在物上代位。
但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借款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A选项中,尽管洪水冲毁房屋属于不可抗力,但合同法规定的风险负担适用交付主义,该风险应当由张某负担,甲的说法不成立。
B选项中,还款能力与是否负有仍还款义务无关,乙说法不成立。
C选项中,银行可以做坏账处理的系实在无法收回的贷款,而非只要房屋损毁即应当做坏账处理,丙的说法颠倒因果不成立。
D选项成立,彰显了民法老实信用原则。
2.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X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附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2、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B、准许李斌要求继续诉讼,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C、裁定终结原诉讼,以李斌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D、驳回李斌之请求4、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11.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全部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其次、三份合同均无效12.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见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连续赔偿4万元13.A.方某享有全部物返还恳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22元酬金B.假如方某不支付2022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假如方某未曾公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酬劳或费用D.既然方某公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需支付酬金14.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15.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担当16.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连续使用该技术隐秘,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7.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着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爱护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爱护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18.A.在该专利技术根底上连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19.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C.丁饭店将购置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 20.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22元现金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21.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洁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查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司法考试卷三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及答案xx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以下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guo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当赔偿责任【司法部答案】C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懊悔。
关于这一买卖,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司法部答案】D3.甲十五岁,精神病人。
关于其监护问题,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司法部答案】B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司法部答案】C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回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容许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司法部答案】B6.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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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2、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3、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
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4、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5、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
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
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
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
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____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问题。
依《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故该幅画的著作权归甲享有。
依《著作权法》第 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故丁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持有人,仅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而不享有复制等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
故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本题应选B。
第2题:甲农机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
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______A.可以担保B.不能担保C.如有足够经费可以担保D.如建行同意可以担保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担保法》第8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题中情形不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因而县政府作为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此种情形下的保证人。
依此,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能否从事证券自营业务?A.证券公司均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B.证券公司均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C.证券公司只能从事由包销产生的证券自营业务D.一部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4题: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4)
B.若乙公司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甲、乙签订的合同有效
C.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上一题下一题
(9/5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火龙果”牌手机,并要求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乙与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丙将手机交付给乙,乙将手机交给甲,甲因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价款。乙遂向丙披露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赵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B.钱某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时,房屋所有权移转”
C.孙某与女朋友在合同中约定“待孙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即陪女朋友去欧洲游玩”
D.李某与儿子李明约定“李明考上北京大学后,李某赠与李明玛莎拉蒂汽车一辆”
A.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
B.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7日
C.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
D.甲的出生时间无法证明,以户籍登记证明为准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监护,正确的是:______
A.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B.有关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且无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救援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救援人员是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救援人员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救援人员无须承担责任
上一题下一题
(11/50)单项选择题
第11题
甲2013年5月12日向乙借钱10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乙一直没有主张权利。2016年5月16日,乙要求甲返还借款,并给甲10天的准备时间。当天,甲回复乙说:“3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甲不再返还借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检测试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检测试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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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B、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C、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D、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2、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
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A、书证B、鉴定意见C、勘验笔录D、电子数据3、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4、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6、《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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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05 单项选择题第1题:张三是个体货车驾驶员,在一次事故中其汽车严重毁损,于是便将汽车拖到李四开设的修理厂进行大修。
汽车修好后,张三因无钱支付近8000元的修理费,李四便将该汽车留置。
1个月后,张三突然接到了一笔拉货的生意,生意做成可以挣到8000元钱。
张三遂和朋友王五携带王五的一辆新摩托车来到修理厂,口头提出王五愿将其摩托车交由李四留置,以换回张三的货车好去拉货,待张三这趟拉货回来再支付修理费,取回摩托车,李四未表示反对。
又过了1个多月,马六在修理厂修车时见到了该摩托车,非常喜欢。
李四想到张三仍未回来,便以1万元的价格将该摩托车出售给马六。
3天后,张三持8000元现金前来取车,被告知车已被处理,双方发生纠纷。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李四享有对货车的留置权B.李四享有对摩托车的留置权C.李四有权出售摩托车优先受偿D.王五有权要求马六返还摩托车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留置权。
本案中李四对张三的货车进行修理,双方形成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张三无钱支付修理费,李四依法将货车留置,李四享有对货车的留置权。
但后来张三、王五以王五的摩托车留置李四处,换回货车,李四丧失了对货车的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0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货车的留置权消失,因此A项不正确。
由于摩托车后被李四出售,摩托车留置权亦消灭,B项不正确。
因此此后李四对摩托车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C项错误。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购买摩托车应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马六购买摩托车的行为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王五作为摩托车的所有人基于物权,可以要求马六返还摩托车。
D项正确。
第2题:海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苏淳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审理,下列选项中法院的做法不正确的是:A.审判员李某是苏淳的舅舅,应当回避。
对于李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该审判员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B.如果海萍申请不公开审理,则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C.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D.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审慎审判和全体一致的原则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审判程序。
依《民事诉讼法》第40、43、47、120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诉讼,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则法院可以不公开,B项正确。
基层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故C项正确。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D项错误。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所以A选项正确。
第3题:兴法公司与广和公司签订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后因广和公司拒不支付转让费,于是兴法公司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广和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相关的证据,但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专利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了兴法公司产品的专利权,那么广和公司可以在一审开庭审理时提交该证据B.如果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和公司败诉,广和公司在上诉过程中,专利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了兴法公司产品的专利权,二审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那么广和公司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该证据C.如果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广和公司败诉后,专利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了兴法公司产品的专利权,广和公司就此要求对该案进行申请再审,那么广和公司可以在再审开庭审理时提交该证据D.不论二审或者再审,如果广和公司提出新证据,那么兴法公司请求广和公司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所以C项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及《民诉证据规定》第4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A、B两项正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6条规定:“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届于错误裁判案件。
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知D项正确。
注意此条与新颁行的《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9条规定的差异。
第4题:文强常为阿力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阿力先向文强支付货款,而后交货。
这次数量较大,阿力要求订立书面契约,并在契约中将货款支付时间延至文强交付手工制品之后。
因文强是文盲,阿力向文强谎称,契约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
文强遂在契约上画押。
该契约效力如何?A.文强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通则》,无效B.文强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应适用《合同法》,可撤销C.文强在阿力乘人之危情况下作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通则》,无效D.文强在阿力乘人之危情况下作出意思表示,应适用《合同法》,可撤销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合同撤销权。
本题中阿力的行为符合了《民通意见》第6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定义,排除C、D项。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同时该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由于本题中,阿力损害的只是文强这个特定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利益,故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该合同效力待定,可撤销。
故选B项。
第5题:大怛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大怛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大怛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大怛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大怛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不动产物权变动。
物权变动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需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需交付,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包括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继承、建造房屋等。
根据《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即合法建造房屋自该事实成就时发生效力,大怛公司取得该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审批手续,属合法建造房屋,而其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取得的原因,故A项不当选,B项当选。
第6题:牛莉与吴东升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受理后,于2009年8月1日将应诉通知书送达给吴东升。
吴东升8月13日准备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适逢暴风雨天气,台风肆虐,交通中断,直到8月20日交通才得以恢复。
那么此时吴东升将如何处理?A.在8月16日之前要求人民法院延长答辩期B.在8月30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C.在8月25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D.直接在8月25日前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可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顺延期限。
本题的关键在于考生应当认识到这是属于期限顺延的情形,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B项当选。
第7题:唐某是众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股东会实际上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操纵,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唐某并不赞成的决议。
因此,其萌生了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进而退出公司的想法。
唐某阅读了《公司法》,然后分析了半年来股东会的下列决议,发现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事项是:A.公司自2000年至2006年6年间,除2002年有小幅亏损外,连年巨额盈利,有分配利润条件,但公司始终未向股东分配B.公司酝酿收购另一小企业,在股东会表决时,唐某认为对该企业现在的经营状况不够了解,担心此次收购可能成为公司经营的负担,放弃了表决权C.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考虑到公司仍然处于盈利状态,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唐某当时就不赞成,所以投了反对票D.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唐某对实际控制人一直不满,对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公司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75条第引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上述任一种情况下,对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时不赞成,并且投的是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通过该决议之日起60日内提出请求,请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但是《公司法》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局限在上述法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中,并且符合具体的条件。
A选项不符合连续5年的规定,B选项中唐某并未投反对票,D选项并不在本条规定的股权回购的情形范围之中,所以错误。
C选项中,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唐某投了反对票。
所以,当公司继续存在下来之后,唐某就享有了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权利,该选项符合本条的规定,是正确选项。
第8题:下列协议管辖有效的是:A.玫瑰商场与三彩服装有限公司在平谷县签订合同时口头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平谷县人民法院管辖B.王某有3个儿子,分别住在海淀、朝阳、东城区。
王某去世后在丰台区县留下房屋一套,3兄弟约定房屋暂时不分,若以后分割时发生争议,由海淀人民法院管辖C.顺风超市与小蒙豆制品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顺风超市所在地法院一审,小蒙豆制品厂所在地法院进行二审D.万方公司与新圆公司是长期的生意伙伴,由于万方公司没有及时交货,导致新圆公司损失近200万元,关于赔偿双方协商不成,但双方协议选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协议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