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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第一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一、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基本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县工商局/市工商局)2、银行开户(临时帐户,一般选择工行或者建行)3、验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4、工商所或工商局登记科预核5、工商局登记6、公安局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7、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8、国税登记9、地税登记10、办理公司基本帐户二、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件、法人身份证件、公司介绍(全部为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拟成立公司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拟成立公司的名称(一般准备两个及以上)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

项目申请报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政府和发改委进行立项。

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评审后的环评报告。

一、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涉及产业政策的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同时主管部门、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并提出审核意见。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凭上述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国土窗口换发“土地使用证”。
(二)农用地转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局或国土窗口办理。
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列入当年度的农用地转用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土局根据项目情况转市政府核定用地指标,进入勘测定界程序,填报被涉及征收土地村组人员及土地情况表,并进行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所在地政府交清征收土地成本,由国土局按规定组织上报。农用地征收批准后,由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
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
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
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
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项目申请报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政府和发改委进行立项。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评审后的环评报告。
一、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能投公司确定的设计单位编制
1、提供的资料;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1:500或1:1000)、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设计的内容:初步设计由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总平面布置;单体建筑样式、风格;门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管网平面布置图;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门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燃气审批程序及内容

燃气审批程序及内容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各阶段的审批和验收,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初审阶段1、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按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审批);2、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及投资预算;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4、规划部门对选址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及工程项目位置图(符合城市燃气专项规划);5、土地使用产权证(项目征地、租地的有关文件);6、消防部门的批文;7、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包括环评报告);8、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管道燃气企业启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液化气经营企业启动资金50万元以上、CNG加气站启动资金100万元以上、液化气混空站启动资金500万元);9、供气合同。

(二)、开工阶段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的开工审批;2、燃气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严控超资质从事活动,对不具备资质建设的工程,省厅不组织验收许可);3、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具备审图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4、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三)、竣工阶段1、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竣工报告;2、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3、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纪要;4、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5、重要压力容器检测报告(贮气罐、压力表、烃泵、阀门检测资料等)及设备合格证;6、施工图纸(平面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及全套设计文件。

(四)企业资料1、企业法人、技术和管理人员专业资格证明;2、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有关凭证;3、组织结构框图和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经营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等;4、安全事故及供气突发事件应预案及抢险抢修设备。

三、申请材料申请燃气企业行政许可需提供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的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包括初审、开工、竣工、企业资料和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

1、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式一份;2、许可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附件资料原件,附件资料原件由企业保存;3、资料规格为A4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报告,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清晰可辨。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 、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 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

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

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确定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用途、位置等•验证项目是否需要燃气审批燃气审批申请•编制燃气审批申请报告•提交燃气审批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燃气供应需求、燃气设施规划等内容燃气专家评审•审查燃气审批申请报告•验证燃气供应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评估燃气设施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影响燃气审批许可•根据燃气专家评审的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燃气审批•出具燃气审批许可证书施工及验收•在获得燃气审批许可后,开始相关燃气设施的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燃气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燃气使用放行燃气使用放行•根据燃气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向燃气供应公司申请燃气使用放行•燃气供应公司对设施进行再次检查•检查合格后,允许项目开始使用燃气以上为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的详细说明。

在整个流程中,项目立项、燃气审批申请、燃气专家评审、燃气审批许可、施工及验收以及燃气使用放行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这些流程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障新建项目在使用燃气时的安全和合规性。

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续)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相关材料和文件•确定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用途、位置等•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燃气审批燃气审批申请•编制燃气审批申请报告,详细描述项目的燃气需求和方案•提交燃气审批申请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中必须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燃气供应需求、燃气设施规划等内容燃气专家评审•燃气专家对燃气审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包括验证燃气供应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燃气设施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影响,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燃气审批许可•根据燃气专家评审的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燃气审批•如果通过审批,会出具燃气审批许可证书•如果未通过审批,需针对审批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施工及验收•在获得燃气审批许可后,开始进行燃气设施的施工工作•施工完成后进行燃气设施的验收,包括检验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验收合格后,申请燃气使用放行,准备开展项目活动燃气使用放行•根据燃气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向燃气供应公司申请燃气使用放行•燃气供应公司对设施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其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检查合格后,允许项目正式开始使用燃气以上是青岛市新建项目燃气审批流程的续篇。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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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 1 立项 县、地区发改委
A、 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 B、 立项申请书 C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D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E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A 、《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B、《关于同意 XX 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2 企业名称批复
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告知书;
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E、在规划局办理
《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A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 、《监理合同、资质》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
18 物价批复
发改委物价局
A 、 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 相关文件 《物价批复文件》
4 验资
当地会计事务所 A 、 开户行、验资款 B、 公章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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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业执照
工商局 A 、《关于同意 XX 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B、《机构代码证书》 C、《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筹建期)
6 可研报告评审
发改委 A 、《可研报告》 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
26 更换营业执照
工商局 A 、《燃气经营许可证》 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
营业执照
27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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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局 相关材料
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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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工作流程, 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 要求 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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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区工商局 A 、《关于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 XX 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 XX 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流程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流程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流程1.项目申请人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设申请。

The applicant for the project needs to submit a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to the relevant competent department.2.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After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 will conduct a preliminary review of the project.3.初步审查合格的项目将被要求提交详细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

Projects that pass the preliminary review will berequired to submit detailed project plans and design proposals.4.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将被送交专家组进行评估。

The detailed plans and design proposals will be sent toan expert group for evaluation.5.专家组将对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The expert group will evaluate the feasibility,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the project.6.评估结果将被提交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批。

The evaluation results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 which will conduct a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and approval.7.审批通过的项目将被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交相应报告。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目录一、项目前期准备 (1)1.1 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批 (2)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 (3)1.3 项目决策阶段环境保护要求 (4)二、项目申请与受理 (6)2.1 申请材料准备 (7)2.2 申请表格填写及提交方式 (8)三、审批前审查与评估 (9)3.1 规划与用地审查 (10)3.2 安全风险评估及评审流程 (10)四、审批决策阶段 (12)4.1 内部审批流程介绍 (13)4.2 专家评审会议安排与结果反馈 (14)五、项目批复文件下发及公告发布要求说明 (16)六、项目实施阶段监管要求介绍说明 (17)七、项目验收阶段相关事项说明介绍说明目录层级关系如下 (18)一、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初,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包括市场调查、技术方案论证、经济效益分析等。

通过这些研究,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后续的审批工作奠定基础。

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的研究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详细阐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信息。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项目规划与设计: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需进行项目规划与设计。

包括燃气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方案等内容。

项目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环保影响评价:燃气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进行环保影响评价。

环保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措施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安全生产预案:燃气建设项目涉及安全风险较高的施工过程,应制定安全生产预案。

安全生产预案应包括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土地使用权申请:如项目需要征用土地,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申请应包括项目的土地需求、土地用途、土地补偿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一)立项1.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环评、安评、消防以及水土保持等(可同时进行)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市安监局审批、备案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批、备案3.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4.通过第三方机构,到对应的政府部门办理节能评估、压覆矿产、水土保持、林业砍伐权、公路通过权、地质灾害、职业健康、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续。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安评、环评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的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筑施工许可证持消防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市建设局批复的《施工设计审查意见》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六)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持压力管道质量证明书、安装许可证到市监局办理告知手续三、竣工验收阶段(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二)办理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手续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安监局备案、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环境评价验收报告》,并报环保局备案、批复。

3.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气象部门验收并出具《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程序(V1.7)

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程序(V1.7)

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程序(V1.7)第一篇: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程序(V1.7)燃气工程报建审批程序一、可研立项阶段(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委)(二)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三)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行政部门审批;(四)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外委),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审查;(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外委)(六)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监局)(七)用地预审;(国土局)(八)项目立项。

(发改委)二、施工前阶段(一)总平审查及用地规划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国土局)(三)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四)初步设计(外委)、审查(建设局);(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查;(外委)(六)施工图设计(外委)、审查(审图中心);(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安监局)(八)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规划局)(九)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消防支队)(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十一)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及档案报备审查;(建设局)(十二)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三、施工阶段(一)具备开工条件后,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二)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外委)(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监测;(省锅检所)(四)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五)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进行工程验收。

四、试生产阶段(一)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市安监局)(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市质监局)(三)计量器具检测;(市计量所)(四)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五)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五、竣工验收阶段(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保局)(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市消防支队)(三)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外委)(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市安监局)(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省安监局);(七)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八)卫星站办理《经营许可证》、加气站办理《供应许可证》。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 、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 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燃气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程序说明

燃气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程序说明

项目立项,规划手续,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许可手续程序及要求说明:一、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流程(一)办理程序用地单位向县(市、区)国土局提出用地申请→县(市、区)国土局对符合申请用地条件的用地及时组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设区市国土局复核→设区市政府同意后→省国土资源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的具体时限1、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权属复核、征地调查、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对用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用地条件的及时组织报批材料按规定上报。

在收到用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上报之前在当地国土资源网站上公示5天。

2、设区市国土局对符合报批条件的,报批材料齐全的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在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

(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应提供的材料(1)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用地报批材料目录1、建设用地申请表。

2、设区市国土局的预审意见。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及有关部门意见(涉及环保、规划、水利、林业、铁路等)。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即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5、国土部门关于征地程序的有关说明。

6、征地听证材料(应有当地国土部门加盖公章的结论性意见)。

7、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8、补充耕地先补后占的,应提供开垦耕地省厅验收批文和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9、涉及异地补充耕地的,按省厅出台的异地补充耕地有关规定办理。

实行耕地异地开垦的必须向省厅缴纳耕地开垦费。

10、以有偿方式供发的,应提供草签的出让合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

11、压覆矿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12、涉及规划局部调整,应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含规划调整说明报告、调整前、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涉及调整地块的局部规划图)。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 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 、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 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县、地区发改委A、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B、立项申请书C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 企业名称批复县、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 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 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 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 可研报告评审发改委A、《可研报告》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 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B 、用地红线图》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9 安监评审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 建设用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 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 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 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燃气办A、《营业执照》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 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计委立项批复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 开工审批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18物价批复发改委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物价批复文件》19 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20、压力容器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 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 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建设合格意见书》24 防雷安全气象局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25 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7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一)立项1.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环评、安评、消防以及水土保持等(可同时进行)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市安监局审批、备案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批、备案3.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4.通过第三方机构,到对应的政府部门办理节能评估、压覆矿产、水土保持、林业砍伐权、公路通过权、地质灾害、职业健康、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续。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安评、环评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的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筑施工许可证持消防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市建设局批复的《施工设计审查意见》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六)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持压力管道质量证明书、安装许可证到市监局办理告知手续三、竣工验收阶段(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二)办理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手续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安监局备案、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环境评价验收报告》,并报环保局备案、批复。

3.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气象部门验收并出具《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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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一、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基本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县工商局/市工商局)2、银行开户(临时帐户,一般选择工行或者建行)3、验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4、工商所或工商局登记科预核5、工商局登记6、公安局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7、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8、国税登记9、地税登记10、办理公司基本帐户二、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件、法人身份证件、公司介绍(全部为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拟成立公司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拟成立公司的名称(一般准备两个及以上)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

项目申请报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政府和发改委进行立项。

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评审后的环评报告。

一、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涉及产业政策的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同时主管部门、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选址红线图);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文;3、国土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公章);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用地预审用地预审由国土窗口受理。

项目用地须凭发改委立项批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矿产资源管理所提出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资料到国土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环保审批环评报告由市级环保局审批。

由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电子文档;2、环评登记表、备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3、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4、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委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六、立项城市燃气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办理立项一般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般需要一式8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各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局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都由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国土、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会审后,进行挂牌公开交易。

投资者向所在地国土分局(所)递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相应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以及立项批文等资料后,由国土分局(所)人员代办后续手续。

(一)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窗口办理。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需资料:1、经所在地国土分局(所)和镇政府同意的申请流转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报告;2、流转地块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3、受让方的项目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宗地图;6、估价报告;7、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申报表;8、镇政府对该集体建设用地处置意见;9、涉及环境影响的提供环评审批意见。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资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说明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说明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

申请需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6、受让方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分局(所)实地踏勘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8、转让方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国有土地出让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9、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贴在合同附图处);10、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11、工业项目受让方应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12、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凭用地批文、流转、转让合同等向国土窗口申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国土窗口1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变更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凭上述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国土窗口换发“土地使用证”。

(二)农用地转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局或国土窗口办理。

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列入当年度的农用地转用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由国土局根据项目情况转市政府核定用地指标,进入勘测定界程序,填报被涉及征收土地村组人员及土地情况表,并进行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

所在地政府交清征收土地成本,由国土局按规定组织上报。

农用地征收批准后,由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提供:1、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2、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3、立项批文;4、企业营业执照;5、单位法人资质证明;6、外资企业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房地产企业附房地产开发资质;7、勘测定界成果书;8、勘测定界图;9、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平面布置图;10、公开交易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及招标、拍卖、挂牌相关文件;11、土地估价报告;12、出让合同;13、用地预审(公开交易的不需提供);14、环保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国土局组织上报,下发批准文件。

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交清全部出让金额及相关税费后,凭用地批文、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向国土窗口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国土窗口1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凭上述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国土窗口换发“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项目的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是项目准备实施的第一步工作,在初步设计初期要由专业的管线设计人员对项目实地进行勘察,主要勘踏管线的走向及地质情况。

在项目实施地范围内要优选路径,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以节约资金,优先建设有用气意向的企业单位的供气管道为目标,然后进行整体管网建设规划,完成初步设计,经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能投公司确定的设计单位编制1、提供的资料;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1:500或1:1000)、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设计的内容:初步设计由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总平面布置;单体建筑样式、风格;门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管网平面布置图;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门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初步设计审查初设审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同时审查机关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时会邀请设计、科研等单位的专家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发改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监局、质监局、国土)参加,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

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审查主要内容:1.1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核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1.2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要求及规划部门对选址的具体意见;1.3设计文件是否达到了设计编制深度要求;1.4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燃气安全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1.5工程项目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了环评事项。

2、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向审查机关提交2.1初步设计补充文件2.2环境影响评价意见2.3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

建设局对初步设计补充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复审后,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核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初步设计变更: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如需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路线、建设地址等主要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规定程序报请审查机关审批。

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建设单位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3.1设计变更申请。

包括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变更设计的设计单位资格等;3.2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3.3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

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能投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定依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工程量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据此作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消防、避雷等设计,并出施工蓝图,施工蓝图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用章、设计人员设计资质证章。

2、施工图须经过有对应资质的图审单位进行图审并出具图审说明书后才能施工。

四、安全评价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百年之。

安全评价报告书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须由市级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报送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施工手续办理为了不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停工、窝工、违反施工管理现象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要保证各项施工手续办理齐全,主要有征地手续、赔偿手续、地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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