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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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作者:李新海

来源:《商业经济》2017年第07期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并购活动层出不穷,并购市场异常活跃。而我国企业的并购实践也在不断的发展与深入,并购种类与动因也更加多元化与复杂化,涉及大多数行业。而企业并购的实施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相较于国际上企业并购,我国企业并购起步晚却发展迅速。通过分析我国企业并购会计存在的会计处理方式选择不当、公允价值无法准确估计与运用、会计信息披露不够真实公允等问题以及成因,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acceleration of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process, the M&A activity has emerged in endlessly, and the M&A market is very active. Moreover, the M&A practice of Chinese enterprises is also developing and deepening, and the kind and causes are more diversified and complicated, involving most industries. The implement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A process. Compar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M&A, the beginning of M&A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in terms of improper accounting way choice,inestimable and unused fair value accurately, and untru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causes, the study puts forward related suggestions.

Key words: corporate M&A, accounting treatment,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一、企业并购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不当

首先,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包括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1.财务状况方面:是否确认与摊销商誉

在权益结合法中,因为资产和负债均按照购买日入账,所以不确认商誉。而在购买法中,由于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入账,因此可能会产生商誉。但通常来说,在购买法的情况下,其资产规模要大于权益结合法下的资产规模。

2.经营成果方面:收益的确认

购买法下的被合并企业要在合并日后才将收益计入其本年度的损益表中;权益结合法下的企业主体在合并企业后的企业收益要将合并期间的年度收益和留存收益都计入。因此,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合并企业的净利润会遥遥领先。

正是因为两种方法下会产生这些显著地差异,使得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变得格外重要。若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不当,或是没有完全反映合并企业应有的资产或者净利润,或是使得净利润高于正常水平,则有操纵利润之嫌。

(二)公允价值无法准确估计与运用

目前我国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购买法进行相关合并会计处理。在采用购买法时,并购企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公允价值入账。然而在企业,情况比较复杂,这无疑加大了公允价值准确估计的难度。况且我国尚有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假如被并购的是这部分企业,公允价值将更难以准确估计。除此之外,在进行公允价值估计时,不可避免的要运用到资产评估的知识,然而我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在对企业整体综合评估时,并没有确切的行业准则进行领导,容易出现公允价值估计上的偏差,从而影响并购的入账价值,进而影响合并报表数据及对企业合并真实财务情况的反映。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够真实公允

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企业作为并购的主体时,其信息披露的职责将会更大。首先,企业必须披露企业简况、会计处理有效合并日、收购过程中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收购其所付出的代价等。其次,控股合并的企业必须公布企业并购日的财务报表。另外,还需对利润表的项目进行结合实际的健全,除投资净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企业利润三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不同企业之间存在差异的非常项目。而作为被并购一方,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信息披露,将影响并购一方的投资决策及并购意愿。因此,无论对于并购方来说还是对于被并购方来说,会计信息的披露都格外重要。然而,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在披露时仍存在时间上不及时,内容上不够真实和公允等问题。在对统一信息的披露方面缺乏一致性,而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等又缺乏专业性以及高度权威性,因而会产生因不能及时了解被并购方会计信息等原因而酿成的并购悲剧。

二、企业并购会计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现行的并购会计准则不够完善

我国财政部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说明: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对资产及其负债进行计量,即采用权益结合法。此准则规定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国情的。但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不是很完善,缺少极为活跃的资本市场,在公允价值的估计与运用方面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采用权益结合法,以此保证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可操作性,减少会计核

算成本,简化会计处理程序及步骤。然而这一现行的并购会计准则并不够完善,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利润仍具有相当大的可操作空间,并不能完全有效的遏制企业利用权益结合法操纵利润。

(二)会计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会计监督体系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也随之得到进一步发。在投资者、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质量与披露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也逐渐反映出了我国会计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一是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执法环节仍存在疏漏。二是政府与社会的监管力度不够。三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

(三)企业并购会计的相关环境不够完善

企业并购会计的相关环境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与之相关的审计环境与资产评估环境的不完善。任何会计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与之相应的审计工作。而我国目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政府及社会审计不能完全发挥其监管职责等问题已危及企业并购的发生与发展。而我国的资产评估刚刚起步二十几年,所评估的公允价值对于市场来说是否公允还是值得商榷的,这也严重影响了并购会计中购买法的使用及推广范围与速度,因此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环境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高。

三、企业并购会计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并购会计的相关会计准则

1.明确并购会计方法的选择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可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合并会计的处理;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则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并不止于此,我们还需要对权益联合与购买进行更进一步的界定,并制定其判定标准。

2.严格规范企业并购权益结合法的使用

在并购活动中,权益结合法比较容易操作同时也更容易操纵企业利润,因此具有较大的隐患。为了减少乃至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必须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使用权益结合法的条件,加强企业并购选择权益结合法的资格审核。为了更好地防范此等状况的发生,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下,我国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及资格审核可以借鉴国际上相关的企业并购会计规定,也可以按照国际惯例要求来规定其使用要求,使得权益结合法的审核资格得到提高,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3.并购会计方法的应用与行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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