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2018年版)
初级(师)卫生资格初级病案信息技术师模拟题2021年(2)_真题-无答案
初级(师)卫生资格初级病案信息技术师模拟题2021年(2)(总分100,考试时间120分钟)A1/A2题型1. 对HIV并发症的编码规则叙述错误的是A. 并发症与HIV分别编码B. 并发症与HIV合并编码C. 并发症可作为附加编码D. 当存在于可分类到B20-B22中两个类目的情况时,要分类到B22.7E. B20-B23在注释中指出四位数亚目是选择性使用的亚目,在我国是必须使用的,不作为选择性编码2. 糖尿病的分类,无论是在ICD-9中或是在ICD-10中,其亚目轴心都是A. 病因B. 病理C. 部位D. 临床表现E. 实验室检查3. 对"喘息性(型)支气管炎"进行编码时,错误的做法是A. 诊断必须分出急慢性后再编码B. 无论急性或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都按"支气管炎,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来编码C. 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按"支气管炎"来编码D. 急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按"细支气管炎"来编码E. 喘息性支气管炎与支气管哮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疾病4. 临床上的"乳腺增生"在ICD-10中应编码于A. 乳房良性肿瘤D24B. 乳房肥大N62C. 乳腺纤维增生N60.3D. 乳腺纤维腺病N60.2E. 乳房原位癌D055. 病案首页浓缩了整份病案中最重要的内容,传统的病案首页主要服务对象是A. 医疗服务B. 临床研究C. 医院管理D. 医疗付款E. 保险赔付6. ICD-9-CM-3与ICPM的区别,下列错误的是A. ICD-9-CM-3每年进行修订与补充,更新及时;ICPM自1978年至今未修订B. ICD-9-CM-3是ICPM两卷书的合订本,只有一个类目表和一个字母索引表C. ICD-9-CM-3分类结构以解剖部位为主;ICPM将所有的活组织病理检查单独列出,归入第一章D. ICD-9-CM-3分类类目是以两位数为基础,ICPM是三位数,加上章号四位数才能与其他操作编码区分开E. ICPM除手术外,其余各章都以手术操作方式为轴心;ICD-9-CM-3认为ICPM的分类轴心不利于临床使用,把分散的操作归到解剖部位之下7. 射频疗法实际上是一种A. 凝固术B. 破坏术C. 消融术D. 热疗法E. 切除术8. 现在"上颌窦根治术"的准确编码应查找A. 上颌窦根治术B. 鼻外上颌窦切开术C. 鼻内上颌窦切开术D. 上颌窦切开E. 下鼻道开窗术9. 对于编码总规则说法错误的是A. 对于表示开放性或闭合性骨折的细目,应该要求使用B. 星剑号双重分类及统计编码的选择,由于星号是明确的病因,因此要严格的选择星号编码为统计编码C. 慢性病的急性发作,原则上是按急性编码D. 当某一个症状或体征后跟随一个或多个怀疑诊断时,只编码症状E. 当后遗症的表现没有指出,又不能获得进一步的说明,后遗症可以作为主要编码10. 肿瘤的三位数类目表是A. C00-C99B. C00-D99C. D00-D99D. C00-D48E. C00-C4811. 在对疾病"动脉硬化性痴呆"进行编码时,应强调的是A. 脑动脉硬化B. 痴呆C. 脑动脉硬化与痴呆任选一个作为主要编码D. 脑动脉硬化与痴呆同等重要E. 视情况而定12. 在ICD-10中,关于"消化系统疾病(K00-K93)"分类要点正确的是A. 包括了所有口腔不能分类于他处的疾病B. 贲门疾病按贲门分类C. 非感染性胃肠炎和结肠炎,未特指按假定传染性的病因分类D. 巨结肠假定为先天性E. K70-K77肝疾病包括慢性迁延性肝病13. 关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O00-O99)"分类要点正确的是A.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中原有高血压者和妊娠引起者没有区分B. 临床上关于胎盘滞留不注明伴有出血,按假定为产后出血,与ICD-10编码中假定情况相反C. 对于O81-O84操作性分娩情况,操作名称还需要做手术编码D. O95是指明原因的妊娠、产间、产后、产褥期死亡,要以原因为主要编码,否则只能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E. 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微小的伴随疾病也应归类于此章14. 影响疾病编码的因素是A. 病因+临床表现B. 病因+病理C. 病因+病理+部位+临床表现D. 部位+病因E. 部位+临床表现15. "垂体腺瘤切除术,经额针刺"在ICD-9-A. 部位+术式B. 部位+入路+疾病性质C. 部位+术式+疾病性质D. 术式+入路+疾病性质E. 部位+术式+入路+疾病性质16. 病案首页描述:主要诊断:血尿。
支气管成形术治疗中央型肺癌23例疗效观察
开 口部位或邻近 主支气管壁 , 常规肺叶切除不能完全去除 的 中央型肺癌 , 若行全肺切除则 使无 病变的其 他肺 叶也被切 除
而过于减损肺 功能, 尤其 是双侧上 叶开 口处者 , 皆适 用于袖 状肺 叶切 除术 。因此 , 这类 患者采用袖 状肺叶切除加 区域 对
淋 巴结 清 扫 , 使 其 得 到 根 治 性 治 疗 。 袖 状 切 除 在 切 除 肿 瘤 可
镜检查确诊及定位。插双腔管 , 静脉复合 麻醉。经后外侧切
口进 胸 。确定 切 除 范 围 , 剖 游 离 斜 裂 及 肺 门 , 规 切 断 、 解 常 结 扎 所 需 切 除 之 上 叶 或 下 叶 的静 脉 和 动 脉 , 离 所 需 切 除 之 支 游
气管。支气管袖状成形右肺 上 叶切 除 9例 , 楔形成 形右肺上 叶切除 4例 , 支气管袖状成形右肺下 叶切除 3例 , 支气管袖状 成形左肺 上叶切除 4例 , 支气管楔形左上肺叶切除 1例 , 中 其
3 同时 行 左 肺 动 脉 楔 形 切 除成 形 , 气 管 袖 状 成 形 左 下 肺 例 支
基本手术 操作原则 : ①保证支气管切缘的血液供应 。② 良好 的吻合 是支气管成形术 的技术关键 , 吻合时应确保支气管 壁
叶切除 2例 。近端支气 管横切 , 远端支气 管斜行切断 , 尽量保
除重建气道 , 而达到 最大 限度地切 除肿瘤 组织 、 留健 康 从 保
肺组织 的 目的 , 特别是 为高龄 、 心肺 功能不 良的患者提供 了
一
种 更 为 安 全 有 效 的 治 疗 手 段 。20 0 2年 6月 ~ 09年 1月 20
我 院应 用 支 气 管 成 形 术 治 疗 中央 型 肺 癌 患 者 2 3例 , 果 满 效 意 。现 报 告 如 下 。
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8年版)
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8年版)编写说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呼吸学科的功能定位,指导各地加强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各有关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科学、规范地加强呼吸学科内涵建设,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同时,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口帮扶、医联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本指南提及的医疗服务能力是指符合医院(不含中医院)功能定位的综合能力,包含医院资源配置、技术人员、工作效率与效果、医疗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
基本标准为学科应当达到的基础能力要求;推荐标准是指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应当实现的能力要求。
第一部分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8年版)三级医院呼吸学科主要任务是提供呼吸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培养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参与和指导下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工作。
1.基本设置应当具有与三级医院相适应的基本设置,满足三级医院服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应当设置门诊、病房和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
门诊设置应当设置呼吸专科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置专病/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烟等)、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
床位规模(1)基本标准。
三级医院呼吸专科住院床位设置应当与其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需求相适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原发性肺癌等18个肿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原发性肺癌等18个肿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3•【文号】国卫办医函〔2018〕1125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诊断标准正文关于印发原发性肺癌等18个肿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提高相关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们组织对原发性肺癌等18个肿瘤病种诊疗规范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相关肿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附件:1: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2:甲状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3:食管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4:胃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5:胰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6:乳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7:宫颈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8:子宫内膜癌诊治规范(2018年版)9:卵巢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10:肾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11:前列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12:膀胱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13:淋巴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14:黑色素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15: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疗规范(2018年版)16: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诊疗规范(2018年版)17:成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诊疗规范(2018年版)18:脑胶质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18年12月13日。
气管导管拔除的专家共识
气管导管拔除的专家共识马武华,仓静,邓小明,左明章(共同负责人),田鸣(共同负责人),张加强(执笔人),易杰,姜虹,倪新莉,薛富善,魏新川气管拔管主要包括四个阶段:①初步计划;②拔管准备;③实施拔管;④拔管后处理(图1)。
图1气管导管拔除的四个阶段一、初步计划初步气管拔管计划应该在麻醉诱导前制定,并于拔管前时刻保持关注。
该计划包括对气道及其危险因素的评估。
大体上气管拔管可以粗略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两大类。
▪1、气管拔管危险因素的评估▪(1)气道危险因素A、困难气道:包括诱导期间已预料的和未预料的困难气道,如病态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
B、围手术期气道恶化:例如,解剖结构的改变、出血、血肿、手术或创伤导致的水肿以及其他非手术因素导致的气道恶化。
口腔颌面外科手术、头颈部手术、及其他原因导致肺水肿或呼吸道痉挛等。
C、气道操作受限制:术后因为各种固定装置导致气道操作困难或无法进行,如与外科共用气道、下颌骨金属丝固定、植入物固定、头部或颈部活动受限等。
(2)肌松残余:术中使用肌肉松弛药物的患者,术后肌松残余发生率为2%~64%。
(3)手术的特殊要求:部分手术要求患者平稳苏醒,避免呛咳和躁动。
(4)人为因素:工具准备不充分、缺乏经验以及与患者沟通障碍等。
(5)手术并发症:腔镜手术造成高碳酸血症或全身广泛性皮下气肿或肺二氧化碳栓塞。
(6)一般危险因素:患者的整体情况也需要引起关注,它们可能导致延迟拔管。
包括:呼吸功能受损、循环系统不稳定、神经功能受损、低温或高温、凝血功能障碍、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等。
▪2、拔管的分类:▪根据拔管危险因素的评估结果,可将拔管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拔管。
(1)“低风险”拔管:指常规拔管操作,患者的气道在诱导期间无特殊,手术过程中无气道相关风险增加,再次气管插管较容易,患者常规禁食且不存在一般危险因素。
(2)“高风险“拔管:指患者存在术前为困难气道、术中气道管理风险增加、术后再插管受限、饱胃、合并一项或多项拔管危险因素,拔管后可能需要再次插管且再次插管困难的情况。
气管成形技术管理规范
江苏省气管成形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气管成形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该项技术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气管成形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气管成形技术是指由于创伤、肿瘤、先天性、获得性等各种原因导致的气管、支气管的狭窄、软化、瘘等病变,需要对气管、支气管实施成形手术,包括隆突成形手术等,以重构并保障气管、支气管的连续性、通畅性、完整性,达到挽救患者生命,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
本规范不包括纤维支气管镜下相关的介入治疗技术和危及生命时采取的涉及气管成形技术的紧急抢救措施。
一、医疗机构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气管成形技术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胸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等诊疗科目,设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胸外科床位3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胸外科重点科室要求。
(四)胸外科近3年累计完成肺叶切除相关手术100例以上,耳鼻咽喉科近3年累计完成相关气管、喉手术30例以上。
(五)医院设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审查规范。
(六)有符合要求的无菌手术室和重症监护病房,备有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吸引器、床边X线摄片机等基本设备和抢救药品。
(七)其他相关科室:1、麻醉科应具备实施双腔气管插管术能力,备有相应的双腔气管插管及2台以上麻醉机和呼吸机。
2、相关科室具备纤维支气管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建立床边X线摄片和纤维支气管镜急诊备班制度。
3、病理科能够进行常规的组织活检诊断,具备手术中快速冰冻病理检查能力。
(八)有至少1名具有气管成形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
有经过气管成形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与开展本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支气管肺动脉成形术治疗中央型肺癌的体会
结果 全组病例均治愈出院, 无发生吻合口狭窄及吻合口瘘等严重的并发症。 结论 支气管肺动脉成形术可使中央
型肺癌患者免于全肺切除,达到最大限度保留健康的肺组织和肺功能,同时为后继的肿瘤综合治疗提供了足够的肺
功能支持,提高了患者的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
[关键词] 中央型肺癌;支气管成形术;肺动脉成形术;体会
本组 63 例 患 者 中 ,男 47 例 ,女 16 例 ;年 龄 41~79 岁 , 平均(59.0±10.5)岁。 病变分布情况:右肺上叶 41 例,右肺中、 上叶 7 例,左肺上叶 9 例,左肺下叶 6 例。 经胸部 CT 及 X 线 检查结果均显示支气管内肿块及狭窄或肺部肿块,其中伴肺 不张、阻塞性肺炎 21 例。 纤维支气管镜检查见叶支气管或支气 管开口以上明显狭窄或有新生物者 52 例。 病理类型: 鳞癌 51 例,腺癌 9 例,小细胞癌 3 例。 按 2009 年国际肺癌 TNM分 期标准:ⅠB 3 例,ⅡA 12 例,ⅡB 18 例,ⅢA 25 例,ⅢB 5例。 1.2 手术方式
2012 年 7 月第 19 卷第 19 期
· 临床研究 ·
支气管肺动脉成形术治疗中央型肺癌的体会
张志辉 陈恩碧 林植楷 崔志雄 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广东湛江 524037
[摘要] 目的 总结支气管肺动脉成形术治疗中央型肺癌的体会, 探讨手术的技巧及防治并发症的方法。 方法 对入
住本院胸外科的 63 例中央型肺癌患者施行支气管成形术或支气管肺动脉联合成形的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并分析 。
支气管肺动脉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已广泛应用于中央 型肺 癌 、心 肺 功 能 储 备 差 及 其 不 能 耐 受 全 肺 切 除 的 患 者[1-2]。 现总结本院 2005 年 1 月~2011 年 12 月采用支气管、肺动脉 成形术治疗中央型肺癌 63 例的临床资料, 旨在讨论手术具 体方法、并发症的预防方法,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
病理报告
(1)肿瘤:①组织分型;②累及范围;③是否侵犯胸膜 ④脉管浸润;⑤神经侵犯 (2)切缘:①支气管切缘;②血管切缘;③肺切缘(局部肺切缘
标本) (3)其他病理所见(如阻塞性肺炎,治疗相关改变等) (4)区域淋巴结(包括支气管周、肺门及单独送检淋巴结):①
总数:②受累的数目 (5)远处转移 (6)其他组织/器官 (7)???【缺失?】 (8)有困难的病例提交上级医院会诊。
Motic
治疗
手术治疗 放射治疗
化疗与靶向治疗
Motic
手术治疗原则
解剖性肺切除术是早期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也是目前 临床治愈肺癌的重要方法。
肺癌手术分为完全性切除、不完全性切除和不确定性切 除。
应力争完全性切除,以期达到完整地切除肿瘤,减少肿 瘤转移和复发, 并且进行精准的病理TNM分期,力争分 子病理分型,指导术后综合治疗。
Motic
PET-CT检查
有条件者推荐使用 是肺癌诊断、分期与再分期、疗效评价和预后评估的最
佳方法
Motic
PET-CT检查
对于下列情况,有条件者推荐使用PET-CT:①孤立肺结 节的诊断与鉴别诊断(≥8mm的实性结节、部分实性结节 持续存在且内部实性成分≥6mm);②肺癌疗前分期, PET-CT 对于淋巴结转移和胸腔外转移(脑转移除外)有 更好的诊断效能;③肺癌放疗定位及靶区勾画;④辅助 鉴别常规CT无法判断的肿瘤术后瘢痕与肿瘤复发,如 PET-CT摄取增高,需活检证实;⑤辅助鉴别常规CT无法 判断的肿瘤放疗后纤维化与肿瘤残存/复发,如PET-CT摄 取,需活检证实;⑥辅助评价肺癌疗效(尤其是分子靶 向治疗)。
骨上淋巴结转移。
Motic
血管外科
血管外科管理手册文件清单QDMH-QS-E.XGW-001血管外科主要职能QDMH-QS-E.XGW-002血管外科成立于2007年,科室核定床位11张,所需要大型医疗设备齐全,包括西门子64排螺旋CT、飞利浦平板DSA机、3.0T核磁共振、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手术室配备C形臂DSA机;科室内配备了血管多普勒探测仪等设备。
科室在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的治疗、各种类型腹主动脉瘤的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治疗、静脉曲张腔内激光治疗技术应用、主动脉夹层腔内微创治疗等方面具备优势,积累了丰富诊疗经验。
介入腔内技术和杂交手术为血管外科特色治疗手段,近年来在复杂腹主动脉瘤的治疗上取得很大成绩。
1.医疗1.1门急诊:门急诊血管外科病人的及时诊断、处理,观察和治疗;急诊病人会诊,病房收治。
1.2 病区:科室对各种血管外科疾病如腹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糖尿病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颈动脉狭窄、布-加综合征、下肢静脉曲张等进行及时地诊断与治疗。
熟练完成腹主动脉瘤切除人工血管置换;利用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治疗腹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杂交手术治疗复杂型腹主动脉瘤;PTA+支架置入术治疗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布-加综合征的综合治疗;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股静脉切开去栓+髂静脉支架置入术综合治疗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CEA或颈动脉支架置入术治疗颈动脉狭窄。
1.3 会诊:科内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承担青岛市区及各县级市医院血管外科专业相关疾病会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承担院内各科会诊。
2.科研2.1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总结。
在科主任领导负责下,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根据科内工作临床特点、临床重点及取得的临床成绩确定科研立项,积累相关临床资料,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科学总结。
2.2纵向与横向研究基金申请及指定任务的完成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研究基金,开展临床试验,汇总研究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申请专家评价,申报各级各类奖励,并将成果推广转化临床应用。
胸外科肺切除术技术操作规范
胸外科肺切除术技术操作规范肺切除术是治疗肺部疾患的一个重要手段。
肺切除术成功的关键在于肺血管的处理。
因为:①肺血管壁较体循环血管壁脆弱,容易撕破,尤以肺动脉为著;②近心脏的大的肺静脉损伤时,由于负压的吸引,可产生严重的空气栓塞;③肺血管与心脏直接相通,一旦大出血,迅速降低心排血量,易导致心脏骤停。
因此,要求肺切除术的操作一定要轻柔、谨慎、细致和准确。
肺切除的范围,要根据肺部病变的性质、部位和累及肺组织的范围而定。
一般可分为全肺切除、肺叶切除、肺段切除、楔形或局部切除。
在特殊情况下可做扩大性切除,如胸壁、胸膜、心包、膈肌、左心房及上腔静脉的一部分或全部一并切除。
总的原则要求:①病变要彻底切除。
②要尽可能保留更多的健康肺组织。
这不但有利于病人术后的呼吸功能,也为再次肺切除手术留有余地。
【适应证】1.肺先天性畸形,如肺隔离症、肺动静脉屡。
2.肺细菌感染性疾病,如支气管扩张症、肺脓肿。
3.肺结核,如空洞型肺结核、结核性支气管扩张、结核球、损毁肺。
4.肺真菌病,如肺隐球菌病。
5.肺寄生虫病,如肺包虫囊肿。
6.巨大或多发性肺大疱压迫正常肺,严重影响肺功能。
7.肺良性肿瘤,如错构瘤、炎性假瘤。
8.肺恶性肿瘤,特别是支气管肺癌。
【禁忌证】1.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特别是心功能不全难以耐受开胸肺切除者。
9.恶性肿瘤晚期,难以切除或切除后效果也不理想者。
10伴发其他不适应外科大手术疾病,如出血性疾病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1.肺切除术的基本操作(1)体位及切口:侧卧位及仰卧位是肺切除术最常应用的体位。
肺切除术常用的切口介绍如下。
①后外侧切口:后外侧切口对术野显露最好,对肺下叶或全肺切除,以及估计胸内粘连较多的病人最为适宜。
此切口的缺点为,切断胸壁肌层较多,创伤较大,出血较多,费时。
另外,由于侧卧位,健侧肺在下方受压挤,对呼吸功能差的老年病人不利。
②前外侧切口:此切口虽然术野显露较后外侧切口差,但可顺利完成肺上叶或中叶的切除,并有损伤胸部肌肉少、失血少、进胸快的优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YY 028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等1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发文字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7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8.02.24【实施日期】2019.03.01【时效性】尚未生效【效力级别】XE030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等1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7号)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等1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
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名称如下: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YY/T 0528-2018牙科学金属材料腐蚀试验方法YY/T 1578-2018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酶法)YY/T 1579-201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稳定性评价YY/T 1580-2018肌酸激酶MB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YY/T 1581-2018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YY/T 1582-2018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YY/T 1583-2018叶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YY/T 1584-2018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YY/T 1586-2018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YY/T 1588-2018降钙素原测定试剂盒YY/T 1590-2018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YY/T 1592-2018ABO正定型和RhD血型定型检测卡(柱凝集法)YY/T 1593-2018生长激素测定试剂盒YY/T 1599-2018牙科学聚合物基修复材料聚合收缩测试方法激光测距法YY/T 1605-2018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上述标准适用范围见附件。
肺结节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最新整理)
肺结节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2015年首部"肺部结节诊治中国专家共识"[1]发表以后,各个国家与地区相继对肺结节诊治指南进行了更新,这些指南与共识的更新完善了肺结节的诊治与管理策略。
在此背景下,为了与时俱进,博采众长,在总结我国首部肺结节诊治共识[1]的经验和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广泛听取了多学科专家的意见,参考了"肺结节评估:亚洲临床实践指南"[2]及其他学科共识或指南[3,4,5,6,7]后,对原有共识进行了修订。
更新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细化了肺结节的分类,对肺结节、微小结节进行了精确的定义;定义了我国肺癌高危人群,推荐进行低剂量CT筛查;强调了肺结节的影像学诊断和鉴别诊断;注重准时随访并观察肺结节的外部结构和内部特征等,旨在提高我国各级医院医生对肺结节的诊治水平。
一、肺结节的定义和分类(一)肺结节的定义[1,2,3,4,5]影像学表现为直径≤3 cm的局灶性、类圆形、密度增高的实性或亚实性肺部阴影,可为孤立性或多发性,不伴肺不张、肺门淋巴结肿大和胸腔积液。
孤立性肺结节多无明显症状,为边界清楚、密度增高、直径≤3 cm且周围被含气肺组织包绕的软组织影。
多发性肺结节常表现为单一肺结节伴有一个或多个小结节,一般认为>10个的弥漫性肺结节多为恶性肿瘤转移或良性病变(感染或非感染因素导致的炎症性疾病)所致;局部病灶直径>3 cm者称为肺肿块,肺癌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不在本共识讨论的范围内。
(二)分类[1,2,3,4,5]1.数量分类:单个病灶定义为孤立性,2个及以上的病灶定义为多发性。
2.病灶大小分类:为便于更好地指导分级诊疗工作,对肺结节患者进行精准管理,特别将肺结节中直径<5 mm 者定义为微小结节,直径为5~10 mm者定义为小结节。
微小结节可在基层医院管理;小结节可在有诊治经验的医院,如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管理;10~30 mm的肺结节则应尽早请有经验的专家诊治。
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 20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临床医师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胸腔镜肺叶切除治疗技术,是指通过全胸腔镜治疗肺部疾病,并进行肺叶切除。
彻底胸腔镜外科技术是使用现代摄像技术和相应的手术器械设备,通过胸壁小切口(孔型切口) 完成肺裂分离、肺部大血管、气管等组织分离切断等胸内复杂手术的微创胸外科新技术。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一) 医疗机构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原则上在三级医院开展。
(三)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胸外科诊疗科目及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
1.胸外科。
(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 8 年以上,床位不少于 50 张。
( 2)可独立完成胸外科手术,每年手术量不少于 200 例,其中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 50 例以上。
2.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的手术室。
( 1)有至少 1 间手术室达到 I 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 100 级层流、周边区 1000 级)。
( 2)手术室使用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
( 3)配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满足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需要的手术器材。
3.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
( 1 )设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及康复科等专业科室或者专业医师,具备全身合并症、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 2)具备 CT、床边 X 线摄影机、术后功能康复系统。
(四) 具有专业胸外科医师队伍,其中包括至少 2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仅限于开展初次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1.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人员、科室、设备、设施条件。
2.符合区、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
3.有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诊疗需求。
区域范围内无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需要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急诊手术时无法及时到达有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肺血管介入技术管理制度
肺血管介入技术管理制度1. 背景肺血管介入技术是一种重要的诊疗手段,广泛应用于心血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
为确保肺血管介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肺血管介入技术的使用和管理达到统一、规范的要求,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3. 权责3.1 相关部门责任- 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规定,并负责培训和监督相关人员;- 医疗技术科负责组织和管理肺血管介入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相关设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护理部门负责协助医疗技术科进行患者的准备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
3.2 医疗技术人员责任- 医疗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肺血管介入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有效;- 医疗技术人员应注意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及时报告设备问题。
3.3 患者责任- 患者应服从医嘱,配合医疗技术人员的工作;- 患者应提供准确的病史和体检信息,配合医疗技术人员的评估工作;- 患者在操作前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了解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
4. 流程4.1 术前准备- 医疗技术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评估手术可行性并与患者沟通;- 医疗技术人员应核实手术所需器材和药物是否准备充分;- 医疗技术人员应对患者的预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安排;4.2 术中操作- 医疗技术人员应遵循手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有效;- 医疗技术人员应及时记录手术过程和相关数据;- 医疗技术人员应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4.3 术后处理- 医疗技术人员应及时评估患者的术后状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护理;- 医疗技术人员应向患者和家属做好交代,告知术后注意事项;- 医疗技术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归档手术相关资料。
5. 安全管理5.1 设备管理- 医疗技术科负责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医疗技术人员应注意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医疗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设备维护和安全培训。
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
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管理规范(2018版)为加强北京市医疗机构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是指支气管或/和肺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应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胸外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或重症监护室、麻醉科等诊疗科目。
(三)具备开展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必备的设施、设备。
(四)胸外科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床位不少于30张。
2.至少有2名具备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
3.近5年来每年开展各类胸外科手术不少于300例。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手术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2.有不少于10年的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相关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经过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相关知识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胸外科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严格掌握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建立、健全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病例登记、随访制度,保存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四)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对本机构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差错发生情况、围手术期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
四、培训管理要求(一)拟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医师培训要求1.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与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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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管理规范
(2018年版)
为加强医疗机构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是指支气管或/和肺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应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胸外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或重症监护室、麻醉科等诊疗科目。
(三)具备开展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必备的设施、设备。
(四)胸外科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床位不少于30张。
2.至少有2名具备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
3.近5年来每年开展各类胸外科手术不少于300例。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手术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2.有不少于10年的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相关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经过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相关知识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胸外科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严格掌握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建立、健全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病例登记、随访制度,保存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四)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对本机构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差错发生情况、围手术期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医师培训
要求
1.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与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接受胸外科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完成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相关理论学习,参与100例以上胸外科三、四级手术和全过程管理,包括专科病历书写、术前评估、围手术期管理、术后并发症处理及随访等。
3.在本规范印发之日前,从事临床工作满15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独立开展胸外科三、四级手术不少于300例,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可免于培训。
(二)培训基地要求
1.培训基地条件。
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符合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管理规范要求,近5年每年完成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30例以上。
(2)具备进行规模人员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具备进行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的基础与临床研究的条件。
(3)有3名以上具备较高支气管/血管成形肺叶切除术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
指导医师应当具有15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