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改进委员会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十篇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篇1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3
【摘要】<正>济建发[2016]2号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市确定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现将《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0日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
【总页数】3页(P30-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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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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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批转市规划局《关于部份改革建筑报建审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就业暂行规定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经委《关于疏理流通渠道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市区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张挂标语的规定关于简化出国和赴港澳考察审批手续的通知印发市人防办、财政局《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事收取维护管理费的规定》的通知广东省进口木材验收及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印以《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技术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暂行规定广东省农村五保户工作暂行规定转发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派遣临时出国和赴港澳团、组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布告印发《关于集体所有制工交企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区集体的有制工业企业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广州市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试行外汇和人民币综合补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印发《广东省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就业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办公厅《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办事机构问题的意见》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决定转发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实施办法印发《广州市引进项目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市煤炭总公司《关于加强小煤矿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广东省华侨、港澳同胞捐办公益事业支援家乡建设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归难侨职工及其子女安置问题的若干规定联络官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的补充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征收房产税的通知广东省二轻集体所有制工业若干政策问题施行细则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关于从国外引进技术享受减免税证明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税收实施(试行)办法颁发《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公布保护广州市古树名木的通知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转发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减免地方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的意见》的通知转发对外经贸部《关于严格控制赴港澳地区经济贸易小组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等七个规章的通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广州市跨江桥征收过桥费办法》的通知批转市外事办公室《关于做好对外国专家的接待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各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广东省农村缺水地区食用水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广州市物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东省测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批转《市文化局关于发放〈营业演出许可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布告关于加强我市兽医防疫工作的通知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外国、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外汇留成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征集现役军人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省人民政府粤府[1985]133号文的通知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广州市改革招工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印发《广州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对流浪乞讨、暗娼、精神病患者等盲流人员的收容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片改造旧城的企业免税范围的复函印发《广州市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广州市审批和签发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暂行办法各区绿化分和范围试行办法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对经营港澳航线运输业务的船舶公司和船舶的管理意见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订经济合同的通知广州市汽车交通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广东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企业会计管理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广州市有偿使用排水设施暂行办法广州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内电话初装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草拟地方性法规和制订行政规章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木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管理和城市建设等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广州市社会商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音像制品和录像放映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两旁的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区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登记、拍卖等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城郊地区租赁房屋暂行管理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镇近郊个人和集体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东省营业性桌球场(室)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汕头市计划委员会、汕头市建设委员会、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关于加强对营建商品房管理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农村用电及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执行《广州市铺面房屋租金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产性旧金属购销管理的通告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广州市铺面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沙面地区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广东省个体医生和联合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管理补充规定广州市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领证和交易手续的通知关于我省城市、农村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办事机构的补充通知广州市国营农口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外国和港澳企业在我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聘用工作人员办法的通告广东省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广州市吸收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办法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驻外企业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开办各类学校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广州市临时招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关于广州市核牟『防治管理意见广东省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关于颁布劳动制度改革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集体所有制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及住宅开发公司不能享受三年免征所得税照顾的通知广州市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东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缴纳垦复基金办法广东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广东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条例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的实施办法关于整顿我市法律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意见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视共用天线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质审查的通知广州市旅游宾馆酒店闭路电视管理规定广州市市区内街小巷交通管理规定。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6篇)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医院药剂科是负责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的医技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____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药剂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由院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订。
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内容国家和行业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本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检查情况患者反馈信息:指用户的的药品质量查询、药品质量反映、药品质量投诉准确收集原始记录各部门应认真、真实、实时地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一管理,使院领导能及时了解各部门药品质量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意见。
及时的反馈质量信息对异常的、突发的药品质量信息要迅速向分管院长、药剂科、市采购办反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制度1.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我院发生药品供应关系的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经营单位。
(二)对于首营企业,要对其进行有关资料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由药监局颁发《营销人员合格证》被委托人____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等。
由药剂科对其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
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审核合格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三)采购使用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供货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规定有经营范围及期限的委托书原件。
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8]2196号
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计价格〔1998〕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整改工作,遵照国务院的要求,现将完善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放宽部分药品销售利润率为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新药、促进技术进步和调整产品结构,适当放宽《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部分药品销售利润率的规定。
(一)列入新药分类管理范围的一、二类药品,自国家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前3年销售利润率从宽掌握。
在国内首家生产但未列入新药分类管理范围的普通药品,在明显低于同种进口药品或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的前提下,前3年销售利润率从宽掌握。
上述两类药品。
从第4年起,要按国家规定的销售利润率作价。
(二)列入国家新药管理范围的药品,在国家新药保护期不变的情况下,新药保护期结束后5年内仍可执行原利润率规定,即一、二、三、四、五类新药自国家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分别在13年、11年、9年、8年、8年内仍可按新药分类利润率作价。
期满后,按普通药品利润率的规定执行。
(三)国外已批准生产但未列入一国药典、处在原发明国专利保护期内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属卫生部批准进口在国内使用并按四类新药批准生产的,化学药品原料药销售利率率为30%,其制剂销售利润率为20%。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成药制剂销售利润率为20%,生物制品销售利润率为35%。
已超过原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按四类新药销售利润率执行。
(四)已达到GMP标准并取得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认证证书的企业生产的普通化学药品、生物化学药品的销售利润率,原料药为15%,制剂为11%;普通生物制品和中成药销售利润率分别为23%和15%。
中国农业银行审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对象和依据第三章审计方式和方法第四章审计业务一般规定第五章审计业务范围第六章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审计业务管理,明确审计业务范围,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以下简称《审计章程》)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业务,是本行审计机构以风险为导向,对全行经营管理、经营行为和经营绩效,以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是审计机构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总体要求,旨在规范审计业务,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审计业务效率。
第四条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应坚持“独立客观、风险导向、注重效益”的原则。
(一)独立客观。
开展审计业务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不受本行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审计发现和审计结论实事求是,客观公证。
(二)风险导向。
开展审计业务应充分借鉴各项监督成果,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对象,以揭示风险并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和建议为出发点,合理安排审计对象和频率。
(三)注重效益。
开展审计业务应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增加效益为目的,提升审计价值;采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审计方法,改进审计技术,促进成果共享,降低审计成本。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审计局及其审计分局开展的各类审计业务。
第二章审计对象和依据第六条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的对象为本行境内外各级机构,以及其他依照《审计章程》和有关制度应接受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应涵盖本行经营管理、经营行为和经营绩效的全过程,主要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情况。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及经营方针、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发展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三)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
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7.07.24
•【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
•【施行日期】1997.07.24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77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张立昌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民政府1980年以来制定和发布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中发现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所调整的经济和社会法律关系已发生变化;有的所规范的阶段性工作已经结
束;有的已被新的规范所代替。
为此,经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废止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决定废止的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30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保留规章146件、规范性文件1581件。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因职能划转暂时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办法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标准样件管理规定办法第1篇标准样件管理规定办法样品样件验证管理办法61样品验证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对配套供方的零部件验证、追踪、评价等管;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管理和已获得、通过我;3职责;3.1配套部负责样品的接收和保管;负责样品及小批;3.2技术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对接,负责样品技;3.3品质部负责样品及小批量试装的检验,并做好质;3.4生产部负责安排样品及小批量的生产;4术语和定义;5作业程序样品验证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对配套供方的零部件验证、追踪、评价等管理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达到客观、科学、真实评判供应商的样品能否满足我司产品的质量要求,对引入的配套供方的样品质量起到实物评判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津住建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对《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31日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商品房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商品房,是指列入我市商品房备案核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住宅。
第三条本市住宅商品房实行准许使用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必须在领取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以下简称准许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监督区住建委开展本辖区内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工作。
各区住建委负责本辖区内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核发、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准许使用证按幢发放。
分期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可以分期领取准许使用证,分期交付使用。
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自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配套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及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出具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证明文件。
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办法
1、目的:为引导和鼓励员工积极主动的提出并实施任何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活动的革新意见、改善建议、发明创造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本钱、安环改善等各方面之改善建议。
3、术语和定义:3.1提案改善:;4、职责:4.1人力资源部:4.1. 1负责本管理方法的制定与修改;4.1.2负责提案改善的收集、实施、监督、奖励。
4.2总经理:4.2.1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批准及监督。
5、作业流程:5.1提案改善判定:5.1.1提案改善范畴:公司员工提出之建议,凡属以下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提案改善:1)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2)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之改进3)品质改进4)设备设计更新,功能改进,操作改善5)产品设计之改善,包装或外观之改进6)原材料之节省,废料之利用及其他本钱降低之改进7)工业安全、整理整顿、设备保养等之改善8)其他有利于公司建议5. 1.2非提案改善范畴:公司员工提出之建议,凡属以下内容之一者,均不属于提案改善:1)无具体之内容或单纯之希望之建议者;2)公知之事实及正在改善者;3)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之提案;4)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某项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5)经试行一个月从而提出者;(但其效果显著有重大之贡献者,给予追认)6)非建设性之批评。
5. 2执行组织:提案改善委员会5. 2. 1提案改善委员会组织结构1)总指导:总经理2)主任委员:人力资源不经理3)评审委员:各部门主管4)推动委员:人力资源部和IE专员5. 2. 2提案改善委员会职责1)总指导职责:A、提案改善推行之核准B、提案改善实施经费之核准C、提案改善评审、奖励之核准2)主任委员之职责:A、负责提案改善制度的推行、督导和完善B、负责组织提案审查、裁决并实施安排C、对实施后的提案组织效益评审并效果确认D、对有效提案提报奖励和表彰3)评审委员之职责:A、负责本部门提案制度的具体推行和实施B、接受主任安排及时参与提案评审C、对改善效益进行评审4)推动委员之职责:A、负责公司各部门提案的受理、审查传递、实施追踪、效果确认和呈报B、召集提案会议,统计并提报每月提案改善状况及奖惩提报C、承接主任交办之其他事项5. 3提案改善提交和收集5. 3.1提案人针对公司存在之缺乏作现状分析,并研拟提案内容;5. 3. 2提案人使用《改善提案申请表》,提出相关提案;5.3. 3提案书上应填写以下内容:1)提案者个人信息(提案者可是个人、数人或团队),包括部门、岗位;2)提案主题和提案类别:可在提案改善申请表上勾选;3)提案时间;4)改善前情况:改善前应详细描述现状,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5)改善计划说明:改善计划应具体、可行,必要时配以图表、样品或文字说明;6)改善后情况及到达效果:改善后效果应尽量明确及数字化;7)改善前情况、改善计划说明、改善后情况及效果如缺乏填写,可另附纸说明5. 3. 4提案人将填写完整的书面提案交至提案改善推动委员会5.4提案的受理与审查接到提案改善时,推动委员对提案进行编号、登记,确认提案是否已有被采用过,如已被采用过那么为无效提案;5.1.1一般采用轮流评审,由推动委员分派评审并汇总结果,但各评审委员接到提案后应在4小时内完成评审,签署意见后由推动委员及时传递下一委员评审;5.1.2 4. 3提案评审结果有三种方式:不采用、保存、采用1)不采用:指经评审为不可行提案或被判为非提案改善范畴的提案,将由推动委员直接将评审结果回复提案人,并退回提案申请表;2)保存:是指有潜在实用的价值,但暂时由于诸多因素难以实施的那么予以保存处理,在时机成熟时给予实施,同时追加效益奖励(提案者须仍在职);3)采用:能够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或消除较大不良安全隐患、或提高作业效率、或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其他各类管理改善等在提案改善范畴内的提案改善,给予采用处理,并转执行部门评审、实施;提案工程大或涉及面广时,主任委员应组织全体评审委员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最短时间内给出判定结果,假设采用,还应建立专案改善小组;5. 3. 3提案改善的实施与追踪5.5. 1实施部门负责提案改善实施工作,必要时应与提案人联络,了解提案内容;5. 5. 2各部门应全力支持、配合提案之实施;5. 5. 3提案人应尽力协助提案实施过程的指导、修正和其他工作;5. 5. 4推行委员对提案之实施与追踪负直接责任;5. 5. 5审核小组负有监督检查之责任。
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范文消毒药械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措施。
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有相关制度及专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4.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5.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
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6.禁止使用过期、淘汰和无合格证的消毒、灭菌药械。
1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卫生工作安全、有效、合理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采购、存放、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主要内容1. 采购管理(1)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医疗机构内部的采购程序进行申购。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用品的质量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标准。
(3)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具体事项。
(4)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采购档案,保存采购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供以备查。
2. 入库管理(1)入库时,应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对采购的物品进行清点、对照合同及货单,确保物品与采购信息一致。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2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2021年)正文:----------------------------------------------------------------------------------------------------------------------------------------------------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文本)(1994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6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举办第三章市场举办者第四章场内经营者第五章市场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举办、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场内交易秩序,保障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和商品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交易活动的商品交易市场、商城等(以下统称市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场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协调发展、公平竞争的原则。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提高市场的组织化水平。
引导市场举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创建文明市场和信用商户。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场商品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小区内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小区内流动摊贩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小区内出现流动摊贩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这些流动摊贩在一定程度上为居民提供了便利,但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拥堵、噪音扰民、食品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小区内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1、以人为本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流动摊贩的生计需求和居民的生活便利,以人性化的方式进行管理,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手段。
2、依法管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规章制度,对流动摊贩进行管理,确保管理行为合法合规。
3、疏堵结合既要对违规经营的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又要合理规划经营区域,为其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实现有序管理。
4、公众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流动摊贩的管理,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管理主体及职责1、小区物业管理公司(1)负责小区内流动摊贩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经营行为。
(2)制定小区内流动摊贩的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工作。
2、小区业主委员会(1)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收集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反馈给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部门。
3、相关执法部门(1)工商、食药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小区内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工作。
三、流动摊贩的准入条件1、身份要求流动摊贩经营者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确保身份真实可靠。
2、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流动摊贩,经营者应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食品从业要求。
3、经营资质经营特殊商品或服务的流动摊贩,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件。
4、遵守规定流动摊贩经营者应承诺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经营。
四、经营区域和时间1、划定经营区域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流动摊贩的经营区域,原则上应选择不影响交通、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区域,如小区内的广场、空地等。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续筹条件及方式
续筹条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的,业主应当及时续筹。续筹的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续筹方式
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业主按照原缴存标准继续缴存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确定续筹方案;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续筹方式。
验收评估及成果反馈机制
组织专业验收评估
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专业 人员进行验收评估,对维 修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建立成果反馈机制
及时收集居民对维修成果 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 进行改进和优化。
总结经验教训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 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 经验教训,为类似项目的 实施提供参考。
0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与 审计
0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宣 传与培训
政策宣传渠道和内容设计
宣传渠道
利用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物业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确保信息覆盖 广泛。
内容设计
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核心要点,设计简洁明了、易于理解的宣传内容,包括政 策目的、资金用途、缴纳标准等。
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
培训计划
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 修和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屋顶 、外墙、电梯、消防设施等。
管理部门及职责划分
管理部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管理。
职责划分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监督资金使用等;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审核备案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业 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也有相应的职责,如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等。
项目行政文员的年终总结(4篇)
项目行政文员的年终总结____年已经过去,____年业已到来,下面我将____年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____年全年工作内容:____年我负责施工的内容是滨河湾小区住宅工程,共包括____栋7+1框架住宅楼,建筑面积26500m2。
该工程为公司重点工程项目,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施工。
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以及部分内外装修工程。
〈二〉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1)工程质量完成情况:滨河湾小区是公司____年重点建设项目,我作为项目经理被公司批准后,立即开始了项目部的组建工作。
首先根据滨河湾的工作要求,从公司抽调了工作人员,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管理目标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滨河湾小区的质量目标为创建“无质量通病小区”,为此公司下发了许多预防措施和实施办法。
为保证整个目标的实现,我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了项目部质量预防措施。
工程开工以后,我们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从基础开始,一步一个脚印的进行。
模板工程重点控制结构尺寸和支撑牢固性,确保设计尺寸的准确和观感的质量。
钢筋工程重点控制绑扎质量,尤其是钢筋实物的间距和位置。
在施工过程中,我要求坚决落实公司预防措施内容,并且坚持进行样板引路,同时组织管理人员对其他项目部在建工程进行参观学习,作到扬长避短,提高了项目部人员的质量争先意识。
砼工程重点控制了砼的浇注和养护工作。
规范浇注、及时养护是保证砼质量的根本途径。
在整个主体施工期间,我们认真进行了落实。
迄今为止,未发现砼裂缝现象。
整个主体工程的施工,经过项目的认真控制,全部施工内容符合设计要求,主体质量较好,受到了金屋地产的奖励,达到了预期的质量目标。
(2)工程生产及进度控制:滨河湾小区开工以后,我按照公司要求工期,组织制定了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以及劳动力计划。
并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与各个施工班组签定了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协议书。
对其具体进度、生产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商品质量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商品质量第二章:经营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一、管理办法1、质量是企业的命脉。
所售商品质量管理是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贯彻《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需要,是占领市场的重要竞争手段,是每个经营者和营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
2、经营者和营业员,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3、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虚心接受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有错必改。
4、营运科部负责全商场服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协调质检部门与经营业者关系。
5、营运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或抽查全商场的商品质量工作,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抽查全商场的商品质量工作,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整改方案。
逐步改进和完善商品质量。
6、培训部定期举办质量方面的培训班,学习《产品质量法》,二、商品质量标准与要求1、有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能证明商品质量符合相应要求的证件,包括合格证,合格印章等)。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服装类商品要求根据服装的特点和穿着要求,必须标明服装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因洗涤、熨烫不当,容易造成服装褪色、缩水等情况,服装必须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5、所售商品标明的品牌、功能、规格必须与商品本身实际成份相符。
6、经营者者要把住进货关,国产货要做到:不进三无产品(即无品各、无厂名、无厂址),进口货要有进口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识。
7、经营者必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证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进货检查(包括标识检查,感观检查和必要的商品内在质量检验)。
三、关于商品质量投诉1、由于介绍商品不实事求是,夸大其实,甚至搞虚假宣传引起退货,必须无条件退货。
2、由感观就能判断的明显服装质量投诉,要给予退货,或根据实际情况,沟通协商,使得双方达成一致。
3、由于商品内在质量问题,凭感观鉴别较难的消费者坚持退货,经营者的工作又做不通,由管委会代表出面协调,协调不成由经营者、消费者、营运部、共同去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
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监督
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异同
联系: 都有具体的认证对象 都以特定标准为认证的
基础 都是第三方所从事的活
动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已成
为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 通行
证
区别: 认证对象不同: 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
企业的质量体系 证明方式不同:产品认证证书/标志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标志 证明的使用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能用于产品, 标志可用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及标志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实施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不同:
1994年版ISO9000系列有27项标准,2000年版ISO9000系列只有5 项标准。
2000版ISO9000系列的5项标准(P175-7)
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原理和术语 合并老版ISO8402和ISO9000-1的第4章和第5章基础上重新起草的,2000
年 ISO 9001 质量管理要求---要求 合并ISO9001,ISO9002,ISO9003基础上重新起草,2000年 ISO 9004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是在合并ISO9004-1,ISO9004-2,ISO9004-3,ISO9004-4基础上重新起
种类和形式。
第1节 商品质量认证
一、商品质量认证及其种类
(一)商品质量认证的概念
国际标准化组织给现代商品质量认证下的定义是: 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 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它技术规范的活动。
我国199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 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 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 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 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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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目的
附件1:
流程图
流程说明:1、产品管理科负责01(下发议题征集单);02(组织会议材料);03(编制会议议程);04(分发会议资料);05(统计到位人员);06(再通知未到会人员);07(汇总到会情况提报给会议主持人);09(会议记录);10(会议纪律监督);12(回收会议资料);13(整理会场);15(编制会议纪要);16(提报会议纪要给产品管理科科长校对);17(提报会议纪要给工程开发部部长校对);18(提报会议纪要给会议主持人批准)19(编号、下发);
2、产品管理科科长负责对商品改进会会议效果进行评价并对会议纪要进行校对;
3、工程开发部部长负责对商品改进会会议纪要进行审核;
4、会议主持人(技术中心主任)负责对商品改进会会议纪要进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