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2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重点导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重点导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考试大纲要求(一)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税目和计税依据(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七)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第二部分:重点内容导读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具体来讲,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
专题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
2012专题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专题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一)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内部退养的人员所得:(1)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6.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经济法讲义 第32讲_第四章(2)考情分析、交不交消费税
第四章(2)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消费税法律制度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5分,以小题为主,可以和增值税结合出现在大题中。
在2019年14个批次考试中,有5个批次的大题涉及消费税。
最近3年典型考卷题型题量分析表2017年2018年2019年卷1卷2卷1卷2卷1卷2单项选择题 1.5分 1.5分3分3分3分3分多项选择题4分2分2分2分2分2分判断题1分2分----不定项选择题------合计 6.5分 5.5分5分5分5分5分2020年“消费税法律制度”相关考点无实质变化。
单元框架目录交不交消费税(第1单元)交多少消费税(第2单元)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第3单元)第1单元交不交消费税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应税消费品(★★★)1.由于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往往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2.消费税的税目税目细目注意事项烟卷烟雪茄烟烟丝酒白酒(1)酒精不属于应税消费品(2)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黄酒啤酒其他酒(例如,红酒、药酒、果木酒、汽酒等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高档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成套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珍珠、碧玺、琥珀、珊瑚等)鞭炮、焰火包括但不限于炮竹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包括原油摩托车气缸容量为250毫升的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小汽车乘用车(1)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2)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4)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游艇无动力艇、帆艇不征消费税木制一次性筷子(1)竹制一次性筷子不征消费税(2)木制筷子(非一次性)不征收消费税实木地板(1)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2)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电池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涂料【经典考题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3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3)
20 %= 5000 (元)
D. ( 20000 - 5000 ) ÷ ( 1 - 20 %) ×
20 %= 3750 (元)
【答案】 A
【 解析 】 ( 1 )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 1 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个
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
3 .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初级经济法
( 1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 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
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
初级经济法
【 案例 1 】 张某 2019 年 10 月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 50000 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贫困
地区捐赠 10000 元:( 1 )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50000 元;( 2 )税
前允许扣除的捐赠限
额= 50000 ×
30 %= 15000 (元),实际捐赠
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 3 )张某应
【 例题 5 · 单选题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是( )。( 2017 年)
A. 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B. 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C. 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 张某转让自用达 5 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答案】 C
【 解析 】 ( 1 )选项 AB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
【 例题 4 · 多选题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 下列所得中 , 属于免税项目的 有 ( ) 。( 2016 年)
2020年经济法基础之第32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
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0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P194)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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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案例1】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20%=440(元)。
【案例2】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20%=8000(元)。
【案例3】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800-800)×70%×20%=420(元)。
【案例4】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70%×20%=5600(元)。
会计初级。经济法。所得税讲义.doc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导读】这一章和第四章一样,属于教材最重要的章节之一,主要是介绍我国所得税的三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在考试中既可以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又可以在主观题中进行考察。
考察的方式可以是对三个所得税种单独、分别进行考察,也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所得税和第四章、第六章的内容结合起来出题。
这一章的学习,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教材上主要知识点的记忆,另一方面还要能够结合教材的具体知识点来加以应用,做到准确的计算出各种情况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从总体上来说,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税种。
它属于直接税,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所得。
不得不说这一章是非常综合的一章,可能运用到你所学的全部知识,包括会计方面非常基础的(比如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算等),所以学习的时候不光要仔细认真,而且要非常准确的把握知识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征收的所得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二、税率(税率主要关注其中有特殊规定的方面,所得税出题是不会告诉税率的,需要大家自己判断,而且经常在题目的第一句话就会涉及到影响税率的因素,审题也要非常仔细)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3%。
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征收。
★另外,对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的话,可以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7、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 入为一次。
(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 题。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 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 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
稿酬的税率=20%×(1-30%)=14% 所有稿酬均有30%的“减征”,但不存在“加成”的问题;只
有劳务报酬超过一定标准才有“加成”的问题。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 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2007年)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税率: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 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不用记,试题中一般会给出,会用即可。
(6)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7)年底双薪:不摊不扣
①加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税,原则上不再扣除费 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征税。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劳务报酬
(1)定义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 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 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初级经济法核心考点精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3页)
(二)综合所得的法定扣除项目(2019年新增)
2.详细规定(★★)
(三)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2019年新增)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假设2019年中国境内甲公司职员李某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0元。
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
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
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女,其独生子正在就读大学3年级;李某父母。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获取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租金等,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旨在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障税收公平与合理。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也日益扩大。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合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税方法、税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明确了纳税人的范围。
依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包括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和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无住所、无固定场所,或者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其次,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个人所得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根据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两种方式进行计税。
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之和,减去法定的支出减除项目后的余额;分类所得是指按照特定的收入项目进行征税,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不同收入项目的税率。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预扣率和税率调整幅度两部分。
预扣率是指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在预扣税率表上确定的税率,用于预扣个人所得税。
税率调整幅度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需要,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对税率进行调整。
税率的确定既要考虑税收效益,又要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这些减免项目的设立,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鼓励个人积极消费和投资。
总结起来,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1·多选题】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 正确的是( )。
• A. 我国采用狭义所得的概念来界定个人所得 税征税对象
• B.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混合所得税 制
• C.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 并用
• D.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采用课源制和申报 制两种征纳方法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
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
1年的个人 • 【答案】AB •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
于非居民纳税人。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 税人的是( )。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
•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经 营所得执行。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个人 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加成征收规定 B.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70% C.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D.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计 征
•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的规定,稿酬所得按应 纳税额减征30%。
初级经济法_个人所得税概述(5页)
2019年“个人所得税”部分的主要变化如下:(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和全面更新。
(2)新增《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8]58号)的有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的理解难度并不大,主要的复习障碍是杂,今年受个税改革的影响显得更杂了。
复习时:(1)不轻视税目辨析;(2)多对比、多总结;(3)严格按照大纲收录范围复习,不作过多联想。
第8单元个人所得税概述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P191)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2018年)A.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个体工商户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提示1】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界定有两个标准:①住所地标准;②居住时间标准。
二者符合其一即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二者均不符合则为非居民纳税人。
【提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6年豁免);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坐月子条款”)。
【例题1·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2018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外工作,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讲义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二)
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二)【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考情分析】中频考点,熟悉。
【课程说明】为提高考试复习效率,个人所得税的课程内容打乱了教材顺序。
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汤姆2019年3月1日入境,2020年3月1离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因此2020年度汤姆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汤姆在2020年度并没有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不属于居民个人,只就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无住所个人纳税义务总结:【说明1】“√”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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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0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P194)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4)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案例1】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20%=440(元)。
【案例2】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20%=8000(元)。
【案例3】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800-800)×70%×20%=420(元)。
【案例4】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70%×20%=5600(元)。
【案例5】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20%=440(元)。
【案例6】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1-20%)×20%=800(元)。
【案例7】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表5-8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B.夏某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C.林某出租商铺取得的所得D.刘某出租电子设备取得的所得【答案】B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不含增值税)-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或者10%)(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不含增值税)-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者10%)【解释1】个人出租住房时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住房时缴纳的增值税。
【解释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800元,超过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案例1】张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含增值税),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2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张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20-300-800)×10%=178(元)。
【案例2】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含增值税),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2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20-800-800)×10%=128(元)。
【案例3】王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不含增值税),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32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320-800)×(1-20%)×10%=550.4(元)。
【例题1•单选题】2017年9月,王某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租金收入6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40元,支付该房屋修缮费1000元。
已知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减按1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当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8年)A.(6000-240-800)×10%=496(元)B.(6000-240-1000)×10%=476(元)C.(6000-240-1000)×(1-20%)×10%=380.8(元)D.(6000-240-800)×(1-20%)×10%=396.8(元)【答案】D【例题2•单选题】2019年1月,张某出租一套住房,取得当月租金收入3800元,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152元,发生修缮费600元。
已知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年)A.(3800-152-600-800)×10%=224.8(元)B.(3800-800)×10%=300(元)C.3800×10%=380(元)D.(3800-152-600)×10%=304.8(元)【答案】A【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是()。
(2019年)A.偶然所得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答案】C5.房屋转租(1)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准予扣除。
考点09:财产转让所得(★★★)(P196)1.财产转让所得的界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计税依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3.特殊规定(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判断题】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7年)【答案】×考点1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P195、P197)1.范围界定(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按次计征(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计税依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题。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4.特殊规定(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年新增)(6)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年新增)(7)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者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2020年新增)【例题1•单选题】2018年1月,周某在商场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4000元,周某领奖时支付交通费30元、餐费70元。
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算周某中奖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8年)A.(4000-70)×20%=786(元)B.(4000-30-70)×20%=780(元)C.(4000-30)×20%=794(元)D.4000×20%=800(元)【答案】D【例题2•单选题】周某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奖金30000元。
周某领奖时支付食宿费400元。
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算周某中奖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9年)A.(30000-400)×20%B.(30000-400)×(1-20%)×20%C.30000×20%D.30000×(1-20%)×20%【答案】C考点11:个人转让房屋(★★★)(P210)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先购买后转让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相关链接】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