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人员服装管理规定
保卫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保卫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保卫处人员的着装和警容风纪管理,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总务处负责服装采购与发放、日常着装管理工作。
总务处人员应佩带帽徽、肩章、胸章、腰带等物品。
服装应整洁无污渍、整齐不缺扣、平整无皱褶。
参加会议、训练、培训等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
保卫人员上班期间不得挽袖、卷裤腿、敞怀、围围巾、戴耳套、带墨镜,不得歪戴帽子、穿浅色鞋子或拖鞋,不得衣衫不整、脖颈上的挂件外露;不得反季节着装等。
保卫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不配发服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协议,并根据季节配发制服及相应标识,延发一个月工资,作为服装押金。
保安辞、离职时,由总务处收回标识。
工作不满两年的,服装押金不予返还;工作满两年的,离岗时返还服装押金。
保安季节性的换装,应由学院视情况而定,总务处长负责执行。
不得将制服借给非单位人员穿戴。
保安管理条例着装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提高保安员的职业形象,保障保安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员着装。
第三条保安员着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体现保安员的职业特点,展现保安员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保安员着装应当整洁、得体、统一,不得随意搭配或穿着与保安员职业形象不符的服装。
第五条保安员着装颜色应当以黑色、深蓝色、深灰色等深色调为主,避免穿着过于鲜艳、花哨的服装。
第六条保安员着装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制服:保安员应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制服应具有明显的保安标识,包括胸标、肩章、臂章等。
(二)鞋子:保安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鞋面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
(三)帽子:保安员在室外工作时,应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帽子,帽子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或破损。
(四)腰带:保安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腰带,腰带应保持整洁,不得有破损。
(五)领带:保安员在室内工作时,可根据公司规定佩戴领带,领带应保持整洁,颜色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保安员着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制服扣子应扣好,不得敞开或随意解开。
(二)制服口袋不得随意添加装饰品,如手机、钥匙等物品应放在规定的口袋内。
(三)制服领带、腰带等配件应保持整洁,不得破损或污渍。
(四)鞋子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泥污或破损。
(五)帽子应保持整洁,不得歪戴或破损。
第三章着装管理第八条保安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和归还制服。
第九条保安员应爱护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随意损坏、污渍或擅自改动。
第十条保安员不得将制服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出售或丢弃制服。
第十一条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如制服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保安员应自觉接受公司对着装的管理和监督,不得违反本规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保安员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本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员服装管理,加强职业形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小区、商场等各类场所的保安员员工。
第三条保安员服装是保安员工的工作标志和身份证明,是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和管理。
第二章保安员服装标准第四条保安员服装分为冬季服和夏季服,具体要求如下:(一)冬季服:上衣为黑色制式外套,带有保安标志;内衬为红色或白色,款式合理舒适,保暖效果好;裤子为黑色制式裤,裤脚口应收于靴子内。
(二)夏季服:上衣为黑色制式短袖衬衣,带有保安标志;裤子为黑色制式裤,长度稍长于膝盖。
(三)上衣和裤子的面料应选择透气、舒适、耐磨、易清洗的合成纤维材料。
(四)保安员应佩戴黑色皮鞋,并保持鞋面清洁光亮。
(五)保安员头戴黑色制式帽子,并佩戴保安标志。
第五条保安员服装的颜色、款式和标志应统一,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保安员服装应整洁、无破损、无残缺,并定期清洗和更换。
第三章保安员服装配备第七条保安员签订合同入职时,由保安单位向其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并签署相关保管责任。
第八条保安员应按规定的数量领取服装,并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损坏、灭失等情况,应及时向保安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领手续。
第九条保安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安员服装的领发登记台账,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第四章保安员服装佩戴第十条保安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佩戴服装。
在执行任务时,保安员应整齐划一、统一标准地佩戴服装。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做到上衣整齐、内衬平整,裤子平整、鞋子整洁。
帽子佩戴要正确,帽檐不能遮挡眼睛。
第十二条保安员服装上的保安标志应清晰、醒目,不得有磨损、褪色等情况。
第十三条保安员应按照工作需要,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和胸卡,以方便识别和联系。
第五章保安员服装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保安单位应建立健全服装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保安员服装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安全部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
安全部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As a person, we must have independent thoughts and personality.
安全部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
1、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统一的保安制服,必须穿黑色
皮鞋。
上岗后随时保持制服的整洁、挺括,纽扣完整并扣好。
2、酒店正门、坡道下及机动岗上岗执勤时双手必须佩戴白手套,
对讲机佩戴耳机使用,对讲机置于身体右后侧腰带处,耳机挂于右耳。
3、保安人员要统一着装,不得混穿。
不得将毛衣等套在保安服装
上,禁止在保安服外面私自混搭羽绒服、棉袄等便装。
4、保安人员着装要整齐,举止端正,注重仪容风纪。
5、制服的上衣、裤子口袋内不可放多余的物品,笔、笔记本、名
片、手帕可放于上衣内侧口袋内,以保证制服外形美观。
6、衬衣外穿时不可在衬衣外加毛衫,衬衣下摆须扎在裤腰内,衬
衣袖子不可挽起。
7、穿黑色皮鞋时,尺码要合适,不得穿鞋跟有钢钉的皮鞋,鞋带
束系要美观,随时保持皮鞋整洁光亮。
8、袜子颜色必须为深色、中筒,袜颈不可外漏。
9、工牌为制服的一部分,统一佩戴于左胸前口袋上方。
10、妥善保管制服,不得私自随意修改制服。
保安部服装管理制度
保安部服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部服装管理,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安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合同制保安以及各类临时保安。
第三条保安部服装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保安部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服装选购标准、佩戴要求、清洗保养等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应认真遵守。
第五条保安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服装选购标准第六条保安部门应向全体保安人员统一配发标准化的制服,确保服装的质量和款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保安制服包括上衣、裤子、鞋子、帽子等,颜色一般以深蓝色或者深灰色为主。
第八条保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服装款式和颜色,但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保安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保持整洁、统一。
第十条保安人员在佩戴制服时,不得佩戴与保安职业不符的饰品或标志。
第三章佩戴要求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且整洁无破损。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件,证件应明确显示姓名、岗位、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佩戴帽子时,应注意佩戴姿势和帽徽的位置,保持整齐划一。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佩戴鞋子时应注意鞋面干净整洁,鞋带扎好。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佩戴相关标志、装备,但需经过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清洗保养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定期清洗保养制服,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不得私自更换或变动制服的颜色、款式或细节。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发现制服破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应妥善保管制服,不得擅自外借或私自留用。
第二十条保安人员离职时,应将制服交还给保安部门,不得私留或带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保安部门应定期对保安人员的服装进行检查,确保服装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二条保安部门可随时对保安人员的服装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本(3篇)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____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领带____条,肩章____对,臂章一副。
2、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1、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帽子、领带、肩章的使用期限均为____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服装价格参考标准赔偿。
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保安人员服装折旧扣减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____个月的(含____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____%;服务满____个月,不满____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超过____个月的,按新发的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
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财务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2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发放范围,收费及折旧办法等。
三、职责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制服的购置、保管和发放。
2、运营管理部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核实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保安制服分类:共分冬装、夏装、春秋装和特种装四种,其中含附件有:帽子1顶,帽徽1枚,内腰带____条,胸牌(号)1付,套式肩章1付。
保安队员服装管理制度
保安队员服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保安队员的着装,提高队员形象,增强队员的自信心和专业形象,保证保安队员的统一着装形象,特制定《保安队员服装管理制度》。
第二章服装管理1. 保安队员的服装应统一规格,保安队员的工作服为蓝色工装,上衣上有“保安”字样,帽子上有单位名称,工装裤颜色一致,鞋子为黑色皮鞋。
2. 保安队员在上班期间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得穿破旧、脏乱衣服上岗。
3. 保安队员着装时应保持整齐,不得随意搭配,不得擅自改动工装式样。
4. 保安队员应根据工作需要佩戴警服及配件,如警帽、护腕、警棍、手铐等。
第三章管理和督促1. 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工装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规格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更换。
2. 在接到有关部门或者客户单位关于队员着装不整的投诉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严格督促队员整改。
3. 管理部门应当对保安队员的工装着装进行记录,及时更新队员的工装资料。
第四章服装保养1. 保安队员应当自行负责工装的保养,保持干净整洁。
2. 保安队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维护规定,定期对工装进行清洗、整理和换洗。
3. 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保安队员的工装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脏污严重的,应当要求及时更换。
第五章备用服装1. 每名保安队员应当备有至少一套备用工装,以备临时更换或者需要时使用。
2. 管理部门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工装,为队员提供更换或者应急使用。
第六章外勤着装1. 部分保安队员需要进行外勤任务,这些队员应当根据任务需要穿着统一的便衣服装,不得擅自变更。
2. 外勤队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佩戴相关装备,如头盔、警帽、护肘护膝等。
第七章特殊活动着装1. 部分保安队员可能需要参加一些特殊活动,如庆典仪式、游行示威等,这些队员应当根据活动需要穿着统一的服装,不得擅自变更。
2. 管理部门应当提前为参加特殊活动的队员准备好相应的服装和装备,确保整体形象和安全。
第八章处罚规定1. 对于故意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的保安队员,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停职处分。
保卫人员服装发放管理规定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关于保卫人员发放保安服装的管理规定
为提升企业对外形象,规范保卫人员言行举止,根据季节变化,公司定期为保卫人员发放保安服装。
现作如下规定:
一、发放标准与周期:
1、冬装(包括:棉袄一件、裤子一条)每五年发放两套。
2、春秋装(包括:上衣一件、裤子一条)每三年发放一套。
3、夏装(包括:短袖一件、裤子一条)每三年发放两套。
4、棉大衣每五年发放一件。
二、发放时间:
1、冬装发放时间为每一个发放周期的第一年和第三年11月底或12月初各发一套。
特殊情况延后。
2、春秋装的发放时间为每一个发放周期结束的次年3月底或4月份。
3、夏装为便于洗换两套一同发放,其发放时间为每一个发放周期结束的次年5月份。
4、棉大衣发放时间为每一个发放周期结束的次年元月份。
三、发放形式按保卫科规定人员编制定员发放,期间的丢失或破损不再补发。
如有新增人员及时补发,补发后按此规定执行。
四、保安服装的采购由公司采购中心根据保卫科申报的数量保质保量采购,做到货比三家,选择质优采购。
五、附则:
1、保卫人员必须按保卫科相关规定着装。
2、本规定如通过公司办公会同意,从2013年元月份执行。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2年11月20日。
保卫人员服装配备、管理暂行规定
保卫人员服装配备、劳保发放、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保卫人员服装、劳保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着装范围校卫队员(含参与校卫队工作的保卫人员)和门卫管理人员(含临时工)。
二、着装颜色和式样按公安部门规定的服装颜色和式样配备。
三、着装标准、使用年限和最高限额①正式在编人员1、夏常服每年一套 100元/套2、春秋装三年一套 200元/套3、冬装(马裤尼)四年一套 300元/套4、棉手套二年一副 20元/副5、棉大衣五年一件 100元/件6、雨鞋五年一双 45元/双7、雨衣五年一件 48元/件8、草帽每年一顶 5元/顶②聘请临时工(年龄在50岁以内的男同志)1、夏常服每年一套 100元/套2、春秋服三年一套 200元/套3、棉大衣公用并列入移交品四、管理规定1、保卫人员着装,由保卫处依据上述规定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长批准,物资设备处会同保卫处共同购置,并按物资设备处有关规定验收、入库、记帐、批报、领用。
2、保卫人员服装必须由保卫处按现有在职人数集体申请购买,个人不得申请购买。
新调入人员,必须等到下次统一购买时方能配备服装。
3、保卫人员服装使用到期后,重新配备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
保卫干部与人武干部服装不得重复配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服装配备。
当年调离或退休人员,在本年度发放的服装就不再发放。
4、门卫和执行巡逻任务的校卫队员,上班时间必须着装且服装整齐清洁。
5、在规定年限如有丢失和非公务损坏需要重新购置的服装费用由本人承担。
6、临时工配备的服装,标志等,必须向保卫处交纳与服装等额押金,使用到期后,服装归自己所有。
使用未到期,而离开保卫岗位的,交回有关服装、标志,否则扣除服装等物的押金,抵充新添服装费用。
7、保卫人员服装及佩戴的各种标志,由保卫处严加管理,保卫人员的服装、标志不得借给他人,不得在社会上使用,仅限于校内执勤使用,离开保卫岗位,大沿帽和各种标志一律由保卫处收回。
五、执行时间:棉大衣、雨衣、雨鞋已从一九九三年一月起执行,冬装、春秋装、夏常服已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执行,此后配备服装时间顺延。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3篇)
保安制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保安队伍的服装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综管部负责服装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处负责着装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管理处保安队伍负责落实。
第四条保安执勤时的着装标准:1、佩带帽徽、领带、肩章、胸章、绶带(手套)等物品。
2、服装应整洁无污渍、整齐不缺扣、平整无皱褶。
3、参加会议、训练、培训等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五条保安执勤时不准有下列行为:1、挽袖、卷裤腿、敞怀、围围巾、戴耳套、带墨镜;2、歪戴帽子、穿浅色鞋子或拖鞋;3、衣衫不整、脖颈上的挂件外露;4、反季节着装等。
5、将制服借给非公司人员穿着。
第六条服装的发放、使用及期限:1、保安入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及必备的标志物。
2、着装、帽子、领带、绶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____个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为____个月。
4、配发使用旧服装的,应减去原相应的使用期限;按规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处向综管部申请以旧换新。
第七条保安辞、离职时,由综合部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并退还原暂收的服装费;如不交回或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1、冬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放夏装;夏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秋装。
2、保安季节性的换装,应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年的____月____日更换为夏装,每年的____月____日更换为秋冬装。
第九条离职时服装折旧费核算规定:1、凡不履行承诺劳动期限离职的,凡被公司辞退的,凡不满____个月离职的,均扣除折旧费。
2、夏装折算: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____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____元。
上限为____个月。
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____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____元。
上限为____个月。
3、冬装折算:衬衫每件按____元扣除;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____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____元。
保安员服饰及着装管理规定
保安员服饰及着装管理规定1.0 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
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着冬装时,应穿白色或白底色带暗细条纹的衬衣,结正领带。
2.0 帽子:戴贝勒帽时,帽徽端正固定在帽子前硬板的中央位置,并与左眼在一条垂直线上。
使帽子的前沿自然倾斜,正面看是左高右低。
前帽檐应高于眉一指宽,后面要在枕骨下面,帽顶向右穷斜,帽子的紧拉带要系好,藏于帽内,不得显露在外。
3.0 授带(礼仪带):线带从穗带头上线圈内穿过成一圆圈挂在左肩上,要压在肩章下,并将线扣扣在纽扣上,前面挂在左上衣兜纽扣上,四条线在左胸前均匀分布。
4.0 武装带:紧扎在腰间,以手不能轻松插入为准。
中间以卡子中央的五星上角对正衣扣中线为准。
吊带环前面放在腰带卡子的左侧,吊带从右肩挎过,后面吊放在腰中央偏右处。
挂物环不挂物时,紧靠前面卡子的右侧放好。
5.0 大衣:冬季穿大衣时,扣子要全部扣好,并佩戴精神(礼仪)带,外面扎上武装带(按上述第4 条要求),不得敞开或披在肩上。
6.0 鞋: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素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过于花梢的袜子。
7.0 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牌。
佩戴时,工牌须置于上衣左侧兜盖上方中央位置,工牌下沿与兜盖上线平齐。
8.0 服装每周要熨烫一次以上,穿着时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折皱的服装上岗。
9.0 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下班后必须将制服挂放于本人衣柜内,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管理区域。
如有遗失、损坏则按规定赔偿。
10.0 服装款式不得随意改动。
安保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人员着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安保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安保人员应统一着装,穿着整洁、得体,符合公司形象。
第五条安保人员着装如下:1. 男性安保人员应穿着深色西服,系领带,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保安帽;2. 女性安保人员应穿着深色西装裙或西装裤,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保安帽;3. 所有安保人员应穿着黑色皮鞋,保持鞋面整洁;4. 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保安制服,包括保安背心、胸牌、臂章等。
第六条安保人员着装应保持以下要求:1. 服装干净、整洁,无污渍、破损、褪色等现象;2. 鞋面干净,无磨损、破损;3. 配饰简约大方,不佩戴影响工作形象的首饰;4. 着装时应注意整体搭配,避免穿着过于随意或过于正式的服装。
第三章着装管理第七条综合部负责公司安保人员着装的采购、配发和管理。
第八条安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制服,不得私自洗涤、裁剪或变卖。
第九条安保人员因工作需要,如制服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补发手续。
第十条综合部对安保人员着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安保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修改制服样式,如需调整,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安保人员违反本制度着装要求的,公司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故意损坏、变卖制服的,将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学校保卫处服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着装,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服装要求1. 服装款式:保卫处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制服,款式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体现出警察的严谨和威严。
2. 服装颜色:制服颜色为黑色,配以白色衬衫和黑色领带(或领结)。
3. 服装面料:制服面料应选用透气、舒适、耐磨、易于清洗的材料。
4. 服装尺寸:制服尺寸应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身高、体重、胸围、腰围等身体数据进行定制,确保穿着合体。
5. 服装配件:制服内配以黑色皮鞋,皮鞋应保持整洁,无破损。
四、着装规范1. 保卫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保持服装整洁、干净、挺括。
2. 不得私自修改、拼接、拆洗、烫熨、染色或损坏制服。
3. 不得穿着非工作服、休闲服、运动服等非制服类服装上岗。
4. 不得佩戴与工作无关的饰品,如项链、耳环、手链等。
5. 不得穿着破损、褪色、起球、变形的制服。
五、服装管理1. 保卫处办公室负责制服的采购、分发、回收和保管工作。
2. 保卫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制服,并妥善保管。
3. 如发现制服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办公室,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4. 保卫处办公室定期对制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服装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着装规定的保卫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着装规定的保卫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扣除相应工资等处罚。
3. 对故意损坏、遗失制服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七、附则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3篇)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以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形象,提升保安员的形象与服务水平,制定以下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一、服装类别1. 工作服:保安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
工作服应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采购,并确保工作服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需求。
2. 配饰:保安员可以佩戴必要的配饰,如警棍、手铐等。
配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单位指定部门的检查合格。
二、工作服款式1. 颜色:保安员工作服的颜色应统一,以蓝色或黑色为主。
颜色的选择取决于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但必须符合保安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
2. 标志:保安员工作服应悬挂统一的标志,标志上应包含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或标识、保安员的身份信息等。
标志必须牢固固定,清晰可见,不得私自更换或遮挡。
三、工作服要求1. 整洁干净:保安员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明显的污渍、破损或褪色等现象。
保安员完成工作后应及时清洗工作服。
2. 符合气候:保安员工作服的款式和材质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保安员的服装舒适性和适应性。
3. 适合工作:保安员工作服应具有较强的耐磨性和便捷性,以方便保安员进行巡查、执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着装规范1. 统一要求:保安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完整的工作服,不得随意变更或添加外来服装。
不得穿戴与工作无关的饰品,如大号耳环、皮带等。
2. 文明礼貌:保安员在穿着工作服时应端庄文明,注意礼仪,不得乱穿乱戴,不得随意擦脸、抓头等不文明行为。
3. 服饰整齐:保安员应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注意衣纽、鞋带等细节,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以上为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各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保证工作服装的整洁,塑造良好的保安形象。
对于违反规定的保安员,将依照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2)一、基本要求1. 保安员服装应整齐、洁净、合身,不得有明显破损、褪色或污渍等情况。
2. 保安员服装颜色应为统一规定的色彩,不得擅自更换或改变。
保安工作服管理制度
保安工作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工作服管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标准,提高保安工作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保安员。
第三条保安工作服管理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管理、保障供应、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保安工作服配发和管理属于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工作,保安队长负责组织落实。
第五条保安员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尊严,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服从保安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二章工作服配发和管理第七条新招聘的保安员到职后,应当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工作服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保安员在领用工作服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认工作服的尺寸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并要求更换。
第九条工作服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领用人员、领用时间、数量、型号等信息。
领用人员应当认真核对信息并在相应的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安员领用的工作服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改动。
第十一条保安员在使用工作服时应当谨慎,不得利用工作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保安员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应当提前通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协助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保安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服交还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着装要求第十四条保安员在从事保安工作时,应当着正式制服,服装整洁、干净、不得穿拖鞋、短裤、破旧衣服、不符合要求的个人服装。
第十五条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保安工作服着装标准略有不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协助。
第十六条保安工作服应当与保安工作本质相适应,不得穿着与工作不相符合的服装。
第四章保安工作服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保安员在使用工作服时应当注意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私自改动或涂写文字。
保安服管理规定(3篇)
保安服管理规定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
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4、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
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
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5、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保卫队着装规定
保卫队着装规定
为了加强对保卫队服装的使用管理,树立保卫队良好形象,提高公司声誉,特作如下规定:
一.按季节不同更换服装时,由队长统一通知换装时间,班长监督检查着装情况,严禁随意着装。
二.上岗人员必须着装清洁工整,要求短发、洁指、严禁下班后着公司配发的服装。
三.上岗着装人员要举止端庄,严禁开扣、挽袖、手插兜、挽裤脚、衣装不整等行为。
四.白班无特殊情况不准清洗服装,清洗时间在夜班的周六或周日。
五.未按规定着装上岗者,每次每项扣除工资100元人民币。
六.从配发服装之日起,着装人员必须保证穿戴三年,若有丢失或损坏等情况按服装的原价包赔,工作如有变动,请主动交回下发的服装,否则,按服装的价格扣除工资。
保卫人员服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公司保卫人员队伍建设,树立公司形象,规范保卫人员着装,提高保卫人员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保卫人员。
三、着装要求1. 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 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 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 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 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 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
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
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四、服装管理1. 公司统一负责保卫人员服装的制作、采购、管理等工作。
2. 保卫人员服装的配备标准见《保卫人员服装配备一览表》。
3. 新员工入职后,按工种交纳服装押金,管理岗:待定,保洁岗:300元,维修岗:300元,保安岗:500元。
品质部应在10日内为其将新工作服订购到位,否则,每次对品质部工作服管理人员处罚20元。
4. 品质部要对新买来的工作服办理入库手续,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工作服发放领用登记表》。
员工领用工作服时,首先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工作服发放领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工服种类、件数、领用人签字及领用日期等内容。
5. 员工领用工作服后,工作服即归个人所有。
五、奖惩措施1. 保卫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保卫人员着装整洁、仪容仪表规范,对公司形象起到良好作用的,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3. 保卫人员服装损坏、丢失,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管理制度——保卫人员服装管理规定
保卫人员服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服装种类及使用年限
第二条、保卫部门应按照上述标准做好服装发放及管理工作,建立个人领用台帐。
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因个人原因造成服装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出资向公司购买;因公造成服装损坏的,由公司予以发放,其使用年限顺延。
第三条、保卫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必须将带有公司标志的服装退还给公司,其余的可根据使用年限作价带走。
第四条、服装作价方法:
1、使用期限在三个月以内者,作全价(公司购入价,以下同)处理;
2、使用期限在三至六个月者,作八折处理;
3、使用期限在六个月至一年者,作五折处理;
4、使用期限在一年至二年者,作三折处理;
5、个人自动离厂或因违法乱纪被公司开除或辞退者,无论使用多长时间,均作全价处理。
第五条、各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在办理保卫人员离厂手续时,应根据上述作价方法及总部办公室下发的服装采购价,做好相应扣款手续,否则,此款项由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均摊。
第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以集团办公室解释为准。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