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复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身亡 校方否认竞争说精品教育.doc
复旦大学投毒案评
复旦投毒案应反思教育本质作者:贾也导语:罪恶其有来自,只因埋藏得太深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惨遭室友投毒,于3月16日下午,经抢救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不幸去世。
面对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医学准博士,不是死在学校实验室里,也不是死于医院手术台上,而是死于如兄弟姐妹的同学之手,悲愤填膺,却深感吐槽无力。
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原来,毒药的毒不是最毒,最毒是贪婪找不到底线;罪恶的恶不是最恶,而在于人性失去最后的防线。
逝者已逝,逝者安息;生者余悲,生者珍重。
特别是黄洋之父母,白发送黑发,情又何以堪?一、层出不穷的校园投毒案如今复旦投毒案的调查进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阶段,话说黄洋中毒的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使用者非常专业。
如此一来,可以锁定罪犯嫌疑,目前黄洋的室友林某已被刑拘。
我们现在等待的是真相,望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尊重事实,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凶手,千万不要重演94年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无真相、无结果的流局。
我们拭目以待,真相不仅是我们需要的,而且是也是对死者黄洋最大的安慰。
对于我们,需要积极面对黄洋案这个悲剧:反思我们的大学,反思我们的教育,反思我们这个社会。
如今我们的大学生怎么啦?大学——人们心目中纯洁的象牙塔——已然不是学术之地,被我们不良的社会空气所污浊,成为是非之地,甚至杀人场了!校园投毒案时有发生:1995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被用铊盐投毒;1997年,北京大学化学系王小龙用铊盐向同学投毒;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常某用铊盐向三同学投毒;2012年,凤冈一学生将高效氟氯氰菊酯农药投放到桶装水内……2013年,复旦大学医学院黄洋被投毒。
综上几个案例,无论是出于嫉妒,还是仇恨,投毒去危害自己的同学,这无疑是社会的责任,是我们教育的失败。
笔者总是以最大的善意进入人们的内心,试图去分析他们的内心。
平常人想来,要去谋人性命,那得要有多大的仇恨、多扭曲的内心,才能下此毒手?黄洋与犯罪嫌疑犯林某共为同窗,同为室友,一起求知,更何况,校方称两人并非同一专业,已否认室友因妒忌其读博投毒,那还有多大的利益冲突?林某再自我为中心,也不至于因为一点利益或者一丝不快,便草率地谋杀室友。
高校投毒事件
投毒者并非人格障碍而是性格缺陷
心理学家分析认为,林某只是是缺少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 能是存在严重的性格缺陷,一念之差断送了别人性命,也要 了自己的命。
是什么原因导致大 学宿舍成为冷漠、 隔阂甚至仇恨的策 源地,这个问题很 值得深思。
•
随着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案的迅速告破,19年前发生在清华大学的学生 朱令被人投毒后发生铊中毒案,因一直未告破又浮出水面,近期海内外媒体对 此案不断穷追,期待当年负责破案的北京警方能继续破案戒给出说法;与此同 时,当年曾被警方列为怀疑对象的朱令室友孙维,虽已移民美国,但有超过10 万人在白宫网站签名要求驱逐她,而据美国法律,超过10万人在网站签名,总 统就一定要出来表态,所以,此案已潜伏着国家间纠纷的可能性。
NO.3
2013年5月6日,为偷盗财物,一名在读研究生居然在学校图书馆的开 水房内向两名女生水杯内投放催眠药物,致一男一女两名同学昏厥。 日前,发生在武汉的这起校园“中毒”案已于上月中旬宣判,付某犯 抢劫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室友悲剧
2003年 因琐事,湘潭大学研究生曾某先在同学周某的茶杯中下大量安 眠药,后在寝室将其勒死。 2004年 云南大学2000级学生马加爵,因打牌口角连杀室友四人。 2004年的10月9日,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给受害者武辉一家造 成了常人难以体会的伤害,也让同处一个办公室的贡昌春身陷囹圄。 2013年 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大学生因琐事被室友刺死。
2011年11月2日,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表示,强生婴儿洗发水中含有可致癌的二恶烷以及季铵盐15。美国、中国、加拿大等5国市场所售产品中仍含有该物质。
投毒动机
校方否认直博竞争是投毒原因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最初,公众把焦点集中在了林某的投毒动机上, 于是有了各种猜测。由于黄洋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因嫉生恨的说 法普遍被认可。 复旦大学方面证实,林某呾黄洋丏业不同,所在医院不同,不存 在学业上的竞争关系。黄洋的家人也表示,黄洋此前放弃直升博 士机会考虑工作,在找工作不如预期后,转而考博幵成功,而林 某的研究方向与肝胆相关。 但是,据警方最新公布的审讯结果,这起投毒案竟是一些琐事引 发的宿舍矛盾所致,幵非完全出于嫉妒。这些琐事包括:共用饮 水机分摊水费没有达成一致、黄洋睡觉时爱打呼噜等等,几乎全 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类似的矛盾所有住学校宿舍戒单位宿舍的 人都可能会遇到。
【最新文档】林森浩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林森浩案例篇一: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201X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X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
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X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关键点分析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结论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分析 复旦投毒
案例分析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
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
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警方表示,在该生宿舍饮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剧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复旦大学投毒案时评:缺失的生命教育
缺失的生命教育2013年4月,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曝光引起了舆论的喧哗。
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28岁的林森浩在宿舍饮水机投毒,其舍友黄洋在喝水之后身体出现异常,最终因抢救无效而身亡。
2014年2月28日,复旦大学投毒案一审宣判林森浩死刑。
2014年12月8日,该案进入二审。
不同于出庭一审时的冷漠无情,在看守所中待了10月的林森浩这次在法庭上几次失声痛哭,表示自己很后悔。
并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是个很空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
”当这个同学眼中的学霸,这个高分考入中大,曾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并在大四免试保送复旦大学医学院读研究生的大神在法庭说出“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有时候连小学生都不如”这样的话时,我感到很心寒。
学术知识过人,人生必修课却惨遭挂科,最后甚至犯了无法挽救的最严重的错误,这样的悲剧之所以会发生,在我看来,是生命教育缺失的表现。
生命教育,即是直面生命和人的生死问题的教育,其目标在于使人们学会尊重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以及生命与天人物我之间的关系,学会积极的生存、健康的生活与独立的发展,从而实现自我生命的最大价值。
即将成为医生的林森浩,熟练地掌握了专业知识,却始终没有学会尊重生命,救死扶伤的医生基本准则,而将自己能够拯救生命的知识和力量用于杀害一个人,杀害一条生命。
在一审判决时,他甚至还挂着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冷漠地听完了所有对他的控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是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不能不让社会反思:为什么会培养出这样一个高智商低情商的“瘸子”?更让人担心的是,他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被这种过分注重应试教育,轻视生命教育的社会氛围所害的受害者的代表。
我们的身旁,或许还隐藏着更多这样的高智商杀手。
司马迁曾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可当今日的我们忽视了对于生命意义的教育,当年轻人们或多或少地忘记了这句古语的道理,不再理解生命的重量和厚度,冷漠地看着生命如鸿毛般飘去时,投毒案这样悲剧的发生,不能不说有一定的必然性。
复旦大学医学院黄洋中毒案
复旦大学医学院黄洋中毒案简介:2013年4月中国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
此事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我们为失去一名优秀人才而扼腕,纷纷谴责林某的行为。
背景:在中国,这种令人痛心的事情绝不是第一例,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事件,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
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小知识:什么是N-二甲基亚硝铵:浅黄色油状液体。
易溶于水、醇、醚。
本品遇热分解放出氮氧化物,可致中毒。
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
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究竟是什么让本是友爱的同学变成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1.主观原因:据犯罪嫌疑人亲友表示他是一个偏内向、自我、具有多面性格的人,长期以来林森浩个人心理健康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导致他因为生活琐事与室友产生摩擦就积压矛盾最终激化。
2.客观原因:(1)学校实验室管理漏洞,嫌疑人是因为做N-二甲基亚硝铵研究课题才接触到这一高毒品。
纵观历年学院投毒事件几乎都与实验室脱不开关系。
(2)医院从4.1~4.16内先后按吃坏肚子和急性肠胃炎处理黄洋的病情,最后是在嫌疑人的短信提示黄洋师兄,才引起对中毒情况的注意,但是治疗进程相当缓慢。
这说明医院的就诊失误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事件影响:(1)复旦大学失去一名优秀学子,母亲失去一名好儿子。
引起大家关注朱令案件等投毒案。
(2)(3)媒体没有经过警方认可就曝光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导致全民福尔摩斯。
这种众说纷纭的舆论环境会给破案带来压力,不利于案件进展。
如何做?1.中国教育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不要培养攀比心理。
2.大学实验室严格监管剧毒物品,完善实验室管理机制。
3.作为大学生应当积极健康的看待身边事物,学会沟通和理解他人,学会换位思考。
复旦投毒案
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
很多身处林某的圈子从未留意林某的另外一些特质。很少有人知道 林某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
少有人留意林某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
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某的家庭——其实相 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某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
经警方初步查明, 林某因生活琐事 与黄某关系不和、 心存不满,经事 先预谋,于3月31 日中午,将其做 实验后剩余并存 放在实验室内的 剧毒化合物带至 寝室,注入饮水 机水槽。
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某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
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 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 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林 某存在嫌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 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 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 表示沉痛的哀悼!”
第四、太计较,缺乏包容心。有的大学生总觉得同学说话做事是特别
第二、不分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学生们都感觉到个人
的独立空间变小甚至没有了。
第三、学业压力。直研直博的名额竞争激烈,而成绩的等第也会影响
自己的未来,所以“无学”的大学其实还是有一定的压力,在关键时 刻矛盾也容易激化。 针对自己,是看不起自己,惯于从消极方面考虑问题;有得学生则习 惯过渡解读别人的言行,缺乏包容。
复旦投毒案应反思教育本质
复旦投毒案应反思教育本质本期主笔:贾也罪恶其有来自,只因埋得太深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惨遭室友投毒,于4月16日下午,经抢救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不幸去世。
面对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医学准博士,不是死在学校实验室里,也不是死于医院手术台上,而是死于如兄弟姐妹的同学之手,悲愤填膺,却深感吐槽无力。
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原来,毒药的毒不是最毒,最毒是贪婪找不到底线;罪恶的恶不是最恶,而在于人性失去最后的防线。
逝者已逝,逝者安息;生者余悲,生者珍重。
特别是黄洋之父母,白发送黑发,情又何以堪?复旦大学黄洋惨遭投毒,不幸去世!层出不穷的校园投毒案层出不穷的校园投毒事件引发教育思考如今复旦投毒案的调查进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阶段,话说黄洋中毒的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使用者非常专业。
如此一来,可以锁定罪犯嫌疑,目前黄洋的室友林某已经刑拘。
我们现在等待的是真相,望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尊重事实,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凶手,千万不要重演94年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无真相、无结果的。
真相不仅是我们需要的,而且是也是对死者黄洋最大的安慰,对此我们要拭目以待。
悲剧已铸,意义在于反思:反思我们的大学,反思我们的教育,反思我们这个社会。
如今我们的大学生怎么啦?大学——人们心目中纯洁的象牙塔——已然不是学术之地,被我们不良的社会空气所污浊,成为是非之地,甚至杀人场了!校园投毒案时有发生:1995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被用铊盐投毒;1997年,北京大学化学系王小龙用铊盐向同学投毒;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常某用铊盐向三同学投毒;2012年,凤冈一学生将高效氟氯氰菊酯农药投放到桶装水内……2013年,复旦大学医学院黄洋被投毒。
无论是出于嫉妒,还是仇恨,投毒去危害自己的同学,这无疑是社会的责任,是我们教育的失败。
笔者总是以最大的善意进入人们的内心,试图去分析他们的内心。
平常人想来,要去谋人性命,那得要有多大的仇恨、多扭曲的内心,才能下此毒手?黄洋与犯罪嫌疑犯林某共为同窗,同为室友,一起求知,更何况,校方称两人并非同一专业,已否认室友因妒忌其读博投毒,那还有多大的利益冲突?林某再自我为中心,也不至于因为一点利益或者一丝不快,便草率地谋杀室友。
复旦投毒案分析
个案分析----------复旦投毒案13年震惊全中国的投毒案发生在让无数学子望尘莫及的著名高校上海复旦大学让世人再一次反省所谓高校,所谓高学历背后的让人唏嘘不已的盲点。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
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
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当天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称:“4月1日,我校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
4月11日,上海警方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
”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在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
目前林某已被刑拘。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
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复旦校园杀人案,学校未必要担责
复旦校园杀人案,学校未必要担责作者:王洁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16期复旦校园内发生的投毒杀人案件,对于被害人、投毒人乃至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惨痛教训。
在更多的案件细节还没能公开之前,很多与该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好深入讨论。
但是,公众一定会讨论的问题是:复旦大学是否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呢?有观点认为,高校学生只要是在校期间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是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学校在不同程度上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致的。
而现实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不管学校在伤害事故中有无过错,均会给予金钱赔偿或补偿。
这一现象又被很多人认为是印证了上述观点。
其实不然。
学校之所以赔偿或补偿,很多情况下,是出于维护学校声誉、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情或迫于教育行政部门的压力等因素的考虑,并没有认真地分析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或应承担多大份额责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第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第三,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
复旦投毒案发生在复旦校园宿舍内,因而该案属于学生伤害事故。
但是,发生在校园里的学生伤害事故并不意味着所有责任都要由学校承担。
从引起事故的行为人角度分析,可以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主体分为三类:第一,高校没有履行或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学生伤害事件发生的,责任主体是高校。
第二,他人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和学生以外的他人对学生的伤害;此类事故属于侵权案件,责任主体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
第三,学生自身引起的伤害事故,多表现为自残和自杀行为,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复旦投毒案件发生在校园,加害人与受害人是舍友关系,故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其责任主体是加害人林某。
在分析学生伤害事故时,涉及到的主要是民事契约关系。
学校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住宿生活服务,以及履行管理职责、安全保障义务。
复旦投毒案PPT课件
案情相关介绍
内容包括:案情始末及案件相关知识介绍
2019/10/21
.
3
复旦投毒案始末
Fudan poisoning case (2013.4---2015.12)
2015.12.11 执行死刑 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5.12.8 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
.
20
我国《刑法》中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主要有以下15种: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20于19/1中0/21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1
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某饮用后中毒。在黄某就医期
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某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某因
2二019甲/10/基21 亚硝胺中毒而死亡。
.
死主上
亡观述
结上事
果具实
发有,
生希足
的望以
故被证
意害明 。 人林
黄森
某浩
17
二审判决书
本院认为,上诉人林森浩为泄愤
原判认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
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
.
12
2019/10/21
黄洋事件
黄洋事件,我们需要更多反思坠雪无声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被投毒研究生黄洋去世。
在真相和真凶揭示之前,也许任何批评与谴责都难免过于主观。
但这样的悲剧,实在是令人叹惋!除了遗憾世界上最好的医术,也无法阻挡魔鬼的脚步,或许,我们更应该沉下心来检讨与反思。
检讨为什么这样的悲剧总是发生在本为象牙塔的大学校园里。
反思是什么让我们无法遏制行凶者内心肆意疯长的心魔。
黄洋去世的同一天,南京航空大学两名学生因玩游戏时发生争执,竟大动干戈,最终导致一人殒命。
从多年前发生的马加爵案开始,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以暴制暴事件似乎就从未停止。
当悲剧发生时,我们表现出震撼、愤怒以及“必除之而后快”的仇视情绪,争相围观,事后是否有投入具体的行为去预防和干预之类事件的重演呢?新闻报道说嫌疑人已经落网,而在此之前他竟表现“淡定”,曾多次去医院探望黄洋,在黄洋父母面前行为举止也是泰然自若。
这样高智商的一个嫌疑人,心理素质显然也高于常人。
问题是,既然如此高智商、高情商,怎么就容不下同住多年的室友呢?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需要对方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为什么一个医学院的高材生,没有用所学的专业去救死扶伤,却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他人的生命?悲剧发生之前,应该早有端倪,为什么没有任何人发现有不妥?是学校的缺乏爱的教育吗?没有教会同学友爱,于是频频演出同室相戈。
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对生命的尊重吗?所以我们动辄以剥夺他人的性命来换取问题的解决。
是我们过于冷漠吗?习惯于充当看客,对身边发生的一切只要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
学校,本应该是最纯洁的地方。
我们在此收获知识,学会为人处世的方法与道理。
现在,这里却一再成为犯罪的温床,潜规则、明规则,纷纷粉墨登场,试想想,倘校风不正,师无师德,学校又以何德教化学生?片面追求就业率,忽视学生的思想建设与精神扶持,这种教育模式中走出的孩子,跟流水线上的机器有何差别?个案发生的背后,往往却隐藏着相似的社会性。
因此,悲剧越是深刻,越需要全社会的反省。
复旦投毒事件折射大学生人际关系焦虑
复旦投毒事件折射大学生人际关系焦虑“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睡在我寂寞的回忆,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如今再没人问起……”这样的旋律,为众多上过大学的人所熟悉,对于他们来说,“睡在上铺”的兄弟姐妹,是大学生活中最珍贵的回忆。
近日,复旦大学室友投毒事件却考问着“上铺兄弟”的情谊。
该校一名在读研究生因生活琐事与室友关系不和,遭到心存不满的室友投毒,致不幸身亡。
投毒事件在社会引起的广泛关注,折射出大学生在宿舍人际关系中的焦虑。
现象网友吐槽“室友难处”复旦投毒事件发生后,网友们纷纷发表对此事件和自身处境的感叹。
在微博和各大论坛中,不时会看到有同学抱怨自己的室友“极品”、“奇葩”、“不能忍”,回帖中也有不少同样遭遇者吐槽。
有网友在唏嘘之余,也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
@大连突发:清华投毒,复旦下毒,南航刺杀,噩耗频传。
还记得马加爵,忘不掉胡文海,我们活着的人,是否应该给大学同窗打个电话,尤其是同宿舍的,热泪盈眶地说一声:“大哥,感谢当年你不杀之恩。
”@小启的夏天:室友抽烟,通宵打游戏,不讲卫生,满口脏话,真心厌倦了我的大学宿舍生活。
@倪健飞:当年和下铺关系很差,洗好脚不擦干,在下铺的被面多踩几脚,才进自己被窝。
一定要善待上铺。
除了吐槽外,投毒事件也引发了许多学子对室友关系的期盼和思考。
“祈祷我们(寝室)不要走到这一步……”投毒事件曝光后不久,武昌某高校大三学生青兵(化名)在网上发帖自我反省。
曾网购巫毒娃娃诅咒室友的他,希望与室友的“长期冷战”能划上句号。
复旦投毒事件折射大学生人际关系焦虑析因宿舍关系缘何矛盾重重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室友关系的关注和思考。
一些在大学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反映,每学期都有学生因为宿舍关系处理不好而提出换宿舍的要求。
记者采访发现,生活习惯冲撞、缺乏深入交流、不良竞争心理,是导致宿舍关系紧张的三大原因。
生活习惯冲撞案例:“她穿过的丝袜经常放在电脑键盘上,用过的卫生间满地都是头发。
”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小杨说,她大学宿舍有个很不讲卫生的室友引起了大家的“公愤”。
复旦投毒案
但是,日常小事的摩擦怎么会发展到恶性杀人? 这就是情绪的积压导致的。也许,一开始只是心 里感到不舒服,渐渐地,这种不舒服就演变成了 怨恨,最终导致杀机浮现。 这就是复旦投毒案的杀心路线图,也是相互伤害 的人际关系的通常走势: 不舒服→不喜欢→不顺眼→不耐烦→不容忍。 千万别小看“不舒服”的感觉。国仇家恨也许不 是每时每刻记在心头,可这无日不在的“不舒 服”,就像眼中钉,肉中刺,日复一日,会让人 难以忍受
与“林森浩”相处的绝对禁忌
与这样的人相处,一定要切切切记住8条: 1、不要侵犯他们的空间及时间; 2、不要随便与他们有身体接触; 3、不要催他们立即响应、马上做决定,容许他们 有时间思索; 4、不要对他们的思想或感受做出假设; 5、不要对他们激动地大声说话; 6、不要说“我觉得”,而要说:“我的分析 是……”“我的依据是……”; 7、不要轻易开他们的玩笑; 8、坚决不要调侃、取笑他们!
如何快速读懂别人内心?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才能了解他人?怎样才能 洞察别人真实内心?怎样才能有一个和谐的人际 关系?怎样才能避免性格冲突的悲剧? 中西文化都有很高的人际关系智慧。一位传说中 的智者说的四句话很精彩,与大家分享: 把自己当别人; 把别人当自己; 把别人当别人; 把自己当自己。
但是我们一定要了解,他的“神助攻”不是他想这样的, 他当然不是拿儿子的命去冒险,而是他内心深处认为自己 有知识的优势,这种幻觉导致他认为自己就是有理。 不仅是认为,而且是无比坚信的这样认为。即使全国人民 都认为他的想法有问题,他自己也丝毫不觉察自己认为的 有问题,反而觉得自己真冤。如果他能觉察自己的性格盲 区,他就不会这样做无效劳动。 可惜的是,林森浩到死也没明白“智能幻觉”是自己的性 格盲区,没明白自己内心对知识的渴望给自己带来的缺陷。 他在遗言中还说让弟弟妹妹多学习,让他们看《心理控制 术》。这什么意思? 他的父亲也没明白“智能幻觉”是自己的盲区。林父见儿 子最后一面后对人反复说,儿子太傻了。意思是说儿子后 来不配合他翻案了。
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一审开庭
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一审开庭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一审开庭林森浩在法庭接受审判。
上海二中院供图11月27日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杀害室友黄洋,除去休庭时间,庭审持续了7个多小时,直至18时15分才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穿着一件迷彩马甲的林森浩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时,一脸冷漠,没什么表情。
一名旁听的同学感到很惊讶:“他太冷静了,也太可怕了。
”两个多月前,林森浩刚刚在看守所里度过自己的27岁生日。
本来,他应该在离家乡汕头很近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里工作,他的研究生室友黄洋应该继续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攻读博士。
而现在,黄洋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躺了半年多,林森浩基本上没有可能再回到家乡了。
“我比较注重公平,黄洋就做不到”7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有近5个小时用于公诉人举证以及被告人和辩护人质证,林森浩发言不多,大多数由其辩护律师代为发表意见。
控辩双方对公诉人出具的大量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无太多争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大致描述出林森浩从起意到实施投毒直至黄洋死亡的全过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学生,居住在同一寝室内。
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
4月1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发生呕吐,去医院治疗。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4月12日,林森浩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林森浩表示,“对投毒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认为指控中“因琐事不合、决意杀害黄洋”不是事实。
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同寝室同学投毒后死亡。
该事件一出,顿时闹得沸沸扬扬。
更联系起,当时那段时间不断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让整个大学校园都人心惶惶。
大学生应当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成为每一个大学生都值得思考的问题真正高尚的人,他的言行在别人眼中是高尚的,是令人赞赏的,但他自己本身却是觉得一切都理所应当,是平凡的因此,我觉得,一个高尚的人,是由内而外的,而不是为了高尚而高尚的包装.‚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看他所站的位置,而是他朝的方向‛人生茫茫路途,不论你现在是健康,是疾病,是贫困,是富有,是悲伤,是快乐,是幸福,不论你处在那个水平,都不能掌握,最重要的是你是面朝阳光,还是面朝黑暗,只要你总是向着阳光,就算你身处困境,你也会无比幸福,但若是你总是朝向黑暗,就算有钱从天上掉下来,你也会害怕砸伤头,世界怎样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你自己的心态.至于修养,就是第一,重学.重学是实现自我修养的首要途径.重学的程度越高,修养的质量就越好,对自我修养的实践就越有益.重学,简单讲就是对学习的重视和自觉.一是知之,这是克服愚昧、求得知识的行为过程;二是好之,这是非智力因素积极参与的学习行为,其外在表现是安贫乐道,笃志好学,学而不厌,虚怀若谷,随地从师,躬行实践,迁善改过;三是乐之,这是学习境界的顶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审美体验,是自身人格世界向‚善‛的升华,是在对‚真‛的发现与领悟中产生的愉悦,它是建立在全部心理活动基础之上的对学习的快乐与满足,使人进入一种自强不息、欲罢不能、学道相融、浑然而一的境界.重学,就是要加强对这三种境界的理解和遵循,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奠定自己学识和修养的基础.第二,内省.内省是自我修养的重要途径.内省亦称自省或自我反思.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事实上的自我,一个是自己认识上的自我,这两个自我往往差距较大,因此人们经常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心理学上把它称为人的自我知觉.这种自我认识的途径,就是我们强调的‚内省‛.应该说这是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最佳途径,从本质上说,内省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活动,是一种理性的自我反思,理性反思有助于大学生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使自我修养达到理想的境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一些杰出人物十分重视内省的反思方法.陈毅之所以成为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他严求诸己,谦恭律己,‚中夜尝自省、悔愧难自文‛,‚灵魂之深处、自掘才可能‛的内省精神分不开;恽代英有《每日反思表》;雷锋每天入睡前要‚过电影‛,等等.这些都值得青年大学生在自我修养中借鉴和学习.第三,慎独.慎独是进行自我修养的又一重要途径.慎独的基本内核是:作为一个人,一定要有坚定的道德信念,不因他人监督而行善,也不因无人监督而作恶,即不管处在明与暗,还是显与幽,都不做坏事,它要求人们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倍养》中强调对于一个有修养的共产党员来说,他‚投有个人的得失和忧患,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而林浩森却以愚人节整人的想法,再加上嫉妒,实施了投毒,酿成了悲剧。
复旦研究生投案评
“复旦研究生投毒”或许只是大学个案,但却是社会病症的一种投射。
人格是一个人精神世界的现实,显然投毒研究生已经病入膏肓。
而对待病人的社会解药在哪里,是我们必须去破解的谜题。
1.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大学生的心理问题。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学之间本该和睦相处,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无论投毒嫌疑人的动机如何,大学生心理问题已经是明确无误地摆在了整个社会面前,成为了一种社会不可承受之重。
如果各种评论家还在抱怨教育体制有着种种不足,如果人们还对大学生就业状况存在着种种不满,那么在性命攸关的事件面前,那些似乎都已经不算什么了。
我觉得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有才无德。
关注知识教育却忽视了人格、身心、心理的教育;其次,功利主义。
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
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
整个教育陷入了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
第三,漠视生命。
我们在教育过程中,缺乏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方面的教育,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因此,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应该引起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家庭:多关注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学校:多开设必修心理课程,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社会: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
2.压力过重: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人们一直将教育视作向更高社会阶层流通的重要通道,因为拼爹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条件,考试制度则相对公平。
这其实是一场教育赌博,几人欢喜几人忧。
现在很多普通家庭花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费用并不少于家庭的衣食住行,他们殷切地期望着子女能够有出息,通过高考、上大学然后找到一个好工作。
这是一种社会的普遍现象,然而投射在每一个年轻人的心理,就有可能变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压力。
自杀、因为考不上公务员而疯掉、投毒等等,可能都是这种压力的不同表现而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身亡校方否认竞争说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投毒一事被曝出后,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昨天(4月16日)下午3点29分,复旦大学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出通报称,该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点23分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这一消息发布后,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微博发布6小时,转发已达11万7千多次,网友评论3万3千多条,人们在表达悲痛、惋惜的同时,也对造成惨剧的原因进行种种猜测。
黄洋是在什么情况下中毒直至身亡的?投毒者是谁,为何下此毒手?
15日晚间,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4月1日,该校一名2019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当晚被送医就诊。
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
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并经病因学检查,未发现病因。
学校要求医院全力救治,并请上海警方介入调查。
复旦大学新闻发言人方明:1日学生身体不适,到11日这中间的时间,我们一方面是组织抢救,一方面是组织全市医生的多方会诊,想寻找病因,但是迟迟没有找到病因,所以才提请警方介入调查。
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目前警方已基本锁定同寝室林某存
在嫌疑,林某已被刑拘。
受害人黄洋,男,27岁,四川自贡人,是复旦大学医学院2019级的在读研究生。
据悉,他不久前在考博过程中成绩位于耳鼻喉科第一名,刚获得直升博士生的机会。
事件发生后,黄洋的同学都很震惊,难以想象他会和别人结怨,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黄洋是一个非常有想法、为人慷慨、成绩优秀的人。
黄洋入院治疗期间还曾与一同赴西藏支教的同学通电话聊
到出院后的打算:
同学:他只说食物中毒身体有点不舒服,他想着能尽快恢复的话能会继续做我们这边的工作,这个人平时很随和,他几乎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
同学:挺悲哀的,没有什么事情至于这样。
同学:挺可惜的,让我们都挺震撼的,听说他挺好的,也比较开朗的,但是姓林的同学似乎很孤僻,听说他们两个成绩都很好,都拿国家奖学金,不知道他是什么动机,就现在情况看他们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就觉得现在的教育,包括越高的学府也不怎么管理,大家都只注重考多少分,也不管你精神状态怎么样。
2019年,黄洋曾在一次助学金受助仪式上发言时说,自己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父母双双下岗,母亲体弱多病,家中欠下大笔医疗费,因此立志要靠自己完成学业。
此外,他还多
次参与志愿支教活动帮助他人。
黄洋曾多次获得社会奖学金的资助,本科时期还作为组员,与同学一起申请过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事发宿舍楼西20号楼是一栋五六层高的老式楼房,据称楼里住的多为研究生。
黄洋生前居住的303寝室,目前寝室门紧锁,透过气窗,能看到寝室内空空荡荡,4个床位和写字台均无一物。
而在宿舍楼正对的一栋楼实验室公告栏里,张贴出了一张醒目A4白纸,上面写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引得路过学生唏嘘不已。
在媒体采访的过程中,不止一名学生发出这样的感慨:“得有多大的恨啊?非要用投毒不可?”的确,我们都无法想象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导致黄洋中毒身亡的有毒物质是什么,源自哪里?犯罪嫌疑人投毒的动机是什么?
关于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昨晚,有媒体报道校园内有传闻,黄洋遭投毒后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
但此说法还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对于只是黄洋身亡的有毒化合物,某医药类网站根据受害人的临床表现在分析称,投毒物似乎是四氧嘧啶,另也有四氯化碳的说法,但很快有人指出四氯化碳不溶于水,因此可能性不大。
此后,又有一种说法,认为导致黄洋中毒的物质可能是胺类化合物,这种物质毒性强,是实验室肝病研究室触发试验时用于致小白鼠肝硬化的,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
这种物质能迅速代谢,难以找到残留物,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还未供述,因此投毒化合物的来源尚不明确。
而对于投毒动机,事发后,有不少网友将此事和1994年清华大学学生朱令被投毒案联系在一起,认为是出于学生间的妒嫉心理。
11年前,一次离奇的“铊中毒”,导致美丽的清华女生朱令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100公斤的体重和基本语言能力丧失。
但朱令案件当初到底是不是有人因妒“蓄意投毒”,至今都没有明确的结果。
受害人黄洋的高中好友“瑞小仔”在微博上说:“多么希望洋没有得到直升复旦博士的机会,机会让人心如此凶狠,也多么希望他当初去学他最爱的经济学而不是为照顾父母去
学医……”黄洋遭此横祸,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林某妒嫉黄洋获得直升博士生机会而起意投毒吗?
就此说法,复旦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方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受害人黄某与嫌疑人林某并不是同一专业的学生,这两名学生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
那么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
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复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身亡嫌疑人作案动机不明)
另据东方早报消息: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
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
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
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记者邬佳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