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设董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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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中外合资经营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如下简称甲方)与国(地区) 企业(个人)(如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厦门签订合资经营有限企业(如下简称合营企业),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合营企业名称:有限企业;英文名称: CO., LTD.;住所:厦门市;经营场所:厦门市。

第二条合营企业以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合营企业经营场所如与住所不一致, 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场所立案或申请分支机构登记。

合营各方:甲方: , 注册国家: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乙方: , 注册地: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第三条(注:投资者为自然人旳, 仅填写姓名、国籍和住所)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企业。

合营企业为中国法人, 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合营企业宗旨为: 。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为: 。

(注: 经营范围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旳小类规范用语表述)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合营企业旳投资总额为万元(币种: ), 注册资本为万元(币种: )。

第五条(注: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达, 也可用自由兑换旳外币表达, 根据实际状况填写)第六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出资币万元, 占 %, 其中: 货币万元、实物万元、土地使用权万元、知识产权万元、其他万元;乙方出资币万元, 占 %。

其中: 货币万元(以外汇出资)、实物万元、知识产权万元、其他万元。

(注:根据实际出资状况填写,没有波及旳请删除。

)第七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15%, 其他在2年内所有到位。

(注: 也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如: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于年月日前缴清。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 经合营企业聘任在中国注册旳会计师验资, 出具验资汇报后, 由合营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3 公司法律地位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3.2 投资方式3.3 投资额的转让第四章:组织机构4.1 股东会4.2 董事会4.3 监事会第五章:经营管理5.1 总经理职责5.2 管理层设置5.3 经营计划与决策第六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6.1 财务制度6.2 利润分配原则6.3 亏损处理第七章:合资期限、解散与清算7.1 合资期限7.2 解散条件7.3 清算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8.3 赔偿范围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适用法律第十章:章程的修改与变更10.1 修改条件10.2 修改程序10.3 变更登记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特殊约定11.2 补充协议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签字盖章12.1 甲方签字盖章12.2 乙方签字盖章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公司旨在______,经营范围涵盖______。

1.3 公司法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甲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2 乙方信息乙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投资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3.1 权利详情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决策参与等。

2.3.2 义务详情具体义务包括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等。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或外币)______元。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本示范文本于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中外合资(含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公司,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与国、国、…… ..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建立合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

为规范合营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指导合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合营公司名称:第二条合营公司住所:第三条合营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合营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合营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五条合营公司宗旨:第六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限届满,如合营各方一致允许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合营公司股东第八条合营公司股东名录:1、名称(或者姓名): (简称:甲方)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名称(或者姓名): (简称:乙方)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3、…………第四章合营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万元。

币种为。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币种为。

(注:币种须与第九条的币种相同)其中:1、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货币万元实物 (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 (作价)万元知识产权 (作价) 万元其他财产权利(作价) 万元2、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货币万元实物 (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知识产权 (作价) 万元其他财产权利(作价) 万元3、…………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付。

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

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

中外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国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国公司(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开平市签订了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合同书的基础上,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第四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股东姓名和住所第五条股东名称:甲方:住所(址):广东省开平市联系电话:(0705)代表人:,(国籍:中国)公司注册号:。

乙方:住所(址):联系电话:代表人:,(国籍:)公司注册号:。

第三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开平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生产规模为:年产(数量),年产值万元。

第十条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

销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不定期予以确定,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外销, %内销。

第五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六章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十二条:甲、乙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现金万美元。

设备万美元,乙方:设备万美元,现金万美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须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不低于认缴额的15%,其余资金分期在24个月内投放完毕。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完整版)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 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 国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于年_月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 签订了合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情况:甲方: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

乙方: _______ 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新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新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新版背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具有中外合资经营形式的企业,即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风险和收益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资企业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各个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配合各行各业的发展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公司章程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为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新版得以出台,以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障企业的各方合法权益。

目的制定新版章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中外双方在合资企业中的合法权益,明确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新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第一部分规定了企业的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期限等基本事项,以及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企业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规定企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等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架构及管理体制第二部分规定了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和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

此外,还规定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内容,以保证企业的管理运行有效、顺畅。

第三部分:经营活动和利益分配第三部分规定了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利益分配机制。

此部分明确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投资和合作原则以及各方的利益分配比例和方式等内容。

此外,还规定了企业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解散和清算第四部分规定了企业解散和清算的办法和程序,包括解散的原因、解散后企业资产的处置方式、清算程序和财产分割等内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新版的发布,为合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二○○八年八月【】日目录前言 (4)第一条合营双方 (4)1.1合营双方 (4)第二条定义 (4)2.1定义 (4)第三条合资公司的成立及其法律形式 (6)3.1合资公司的成立 (6)3.2合资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6)3.3法律形式 (6)3.4法律和法规 (7)第四条目的与经营范围 (7)4.1合资公司的目的 (7)4.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7)第五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7)5.1投资总额 (7)5.2注册资本 (7)5.3出资 (8)5.4验资 (8)5.5投资总额和/或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调整 (8)5.6股权的转让 (9)5.7在股权上设定产权负担 (10)5.8融资 (10)第六条董事会 (11)6.1董事会的组成 (11)6.2向董事补偿 (12)6.3董事会会议 (12)6.4董事会的权力 (14)6.5书面决议 (16)第七条管理机构 (17)7.1管理机构 (17)7.2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 (17)7.3管理权范围及职责的履行 (17)7.4管理结构 (18)第八条监事 (18)8.1监事 (18)8.2任期 (19)8.3任职资格 (19)8.4监事职权 (19)第九条劳动管理 (19)9.1指导原则 (20)9.2雇员的考核和招收 (20)9.3遵守劳动保护规定 (20)9.4工会 (20)第十条财务与会计 (20)10.1会计制度 (21)10.2会计年度 (21)10.3审计 (21)10.4银行账户及外汇管理 (22)第十一条利润分配 (22)11.1利润分配 (22)第十二条税务与保险 (23)12.1所得税和其他税项 (23)12.2保险 (23)第十三条合营期限 (23)13.1合营期限 (23)13.2合营期限的延长 (23)第十四条合资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24)14.1合资公司合并、分立 (24)14.2合资公司破产 (24)14.3章程终止和合资公司解散 (24)14.4合资公司清算 (25)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26)15.1不可抗力 (26)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26)16.1仲裁 (26)16.2仲裁裁决的效力 (27)16.3费用 (27)16.4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27)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27)17.1适用法律 (27)第十八条其他规定 (28)18.1章程的修改 (28)18.2可分割性 (28)18.3文本 (28)18.4生效 (28)【】有限公司章程前言本屏xx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于二○○八年八月【】日在中国福州市签订的《关于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而制定。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章程、委派书、聘任书(董事会最高权利机构、不设监事会)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章程、委派书、聘任书(董事会最高权利机构、不设监事会)

关于聘任经理的决议经全体董事协商一致,决定聘任****为****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以上任职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如有不符,由全体董事承担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年月日经研究决定委派****为****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派****为*****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委派****为****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以上任职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如有不符,由委派方承担责任.股东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研究决定委派******为*****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以上任职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如有不符,由委派方承担责任.股东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区合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第二章合资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第三章合营各方第五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所属)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分别为:甲方:*****有限公司注册国家(地区):中国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执行董事:国籍:乙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第四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生产、销售机械设备,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第九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

合资企业章程与公司章程有何不同

合资企业章程与公司章程有何不同

合资企业章程与公司章程有何不同11 合资企业章程与公司章程的定义和范围合资企业章程是指合资企业依法制定的,规定企业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文件。

而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111 制定依据和适用法律合资企业章程通常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同时可能涉及到外资管理的特殊规定。

公司章程则主要依据公司法等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12 股权结构和股东构成在合资企业章程中,股权结构可能涉及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股东构成包括中方和外方投资者。

公司章程中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构成相对较为单一,通常为国内的股东。

113 决策机制合资企业章程在决策方面,可能需要考虑中外双方的利益平衡,一些重大决策可能需要双方一致同意或特定比例的通过。

公司章程的决策机制相对较为灵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12 合资企业章程的特点121 外资参与和国际规则由于有外资的参与,合资企业章程可能需要遵循国际商务规则和惯例,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文化差异。

122 审批程序合资企业的设立和章程的变更通常需要经过商务部门等相关机构的审批,程序相对较为复杂。

123 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在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方面,合资企业章程可能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投资比例进行明确规定。

13 公司章程的特点131 国内法律主导公司章程主要受国内公司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遵循国内的商业习惯和法律环境。

132 灵活性和自主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章程在一些事项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规定。

133 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职权等有明确规定。

14 权利义务141 合资企业章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中外双方股东,其权利包括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参与企业决策等;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出资、遵守章程规定等。

142 公司章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股东的权利通常有获得股息红利、查阅公司资料等;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利益等。

成立合资公司章程

成立合资公司章程

精心整理合资经营**********公司章程精心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四章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决定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共同投资,建立合资经营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法定地址及其分支机构1、合资公司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为:*************。

2、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3、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经审批机构的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条合资各方的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国籍: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国籍:**********。

乙方:***********公司;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国籍:**********。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精心整理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为:公司以获得合法的赢利为经营目的,并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万。

6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缴付出资后,经合资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主要内容有: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

合资企业章程范本—根据《外商投资法》修订

合资企业章程范本—根据《外商投资法》修订

*******有限公司章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董事会、监事会(或1-2名监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注:合营公司可以多方投资,按序简称为甲方、乙方、丙方…)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的住所为:(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乙方:在国登记注册(注:若为自然人,则此项没有)公司登记证书类型及号码(或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法定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若为自然人,则此项没有)上述内容的任何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合营公司及另一方。

(注:外方若为公司的,须写明有效的公司登记证书名称及号码;若为自然人的,须写明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其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元(币种),公司注册资本____ 万元(币种),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国别(地区)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 XXXXXXXXXX股东2 XX XXXXXXXXXX股东3 XX 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外资企业广州红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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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外合资)(设董事会、监事会适用)——仅供公司设立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 __方:________ (以下简称合资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了设立合资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甲方名称(姓名):国别:法定地址(住所):乙方名称(姓名):国别:法定地址(住所):丙方名称(姓名):国别:法定地址(住所):丁方名称(姓名):国别:法定地址(住所):方名称(姓名):国别:法定地址(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合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安全。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和管理。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方式及规模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生产规模:年生产量,年产值约(币种)元。

(本条只适用于生产型企业)第三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为(币种)元,注册资本为(币种)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方式:第十条甲方出资额为(币种)元,占 %,出资方式为乙方出资额为(币种)元,占 %,出资方式为丙方出资额为(币种)元,占 %,出资方式为丁方出资额为(币种)元,占 %,出资方式为方出资额为(币种)元,占 %,出资方式为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在经营期限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 (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外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出资比例)%;- (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中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外方投资者名称)和(中方投资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其股权。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股权,但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增资、减资或者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由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中外合资经营企[1]

中外合资经营企[1]
5-19人
最高权力机构 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产 生方式
会议频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董事会选举产 生,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 董事长。注2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董事任期
会议召 开条件
董事会临 时会议
章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4年,连选可连任 连选可连任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中外合资经营企[1]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4/2/9
中外合资经营企[1]
中外合资经营企[1]
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 转让
•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是指在合营企业中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部 分出资额转让给合营企业另一方或第三者。
㈠ 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1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
2/3以上董事出席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董事提议 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董事不能 亲自出席 时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其出席和表
不能委托董事以外他人
决,可委托非董事
最高权力机构 注3 不得少于3人 由合作章程规定,一方担任 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 长。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外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资格 的 非法人企业----经批准
• ㈠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 ㈡ 经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1]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

港澳台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港澳台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组织与运营。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港澳台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应具体明确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如生产、销售、技术研发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六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七条公司股东为:[港澳台合资公司股东名称],其中:- 港澳台股东:[港澳台股东名称],出资额为人民币[港澳台股东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港澳台股东出资比例]%。

- 内地股东:[内地股东名称],出资额为人民币[内地股东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内地股东出资比例]%。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具体出资方式及作价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条股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出资比例缴纳出资,逾期未缴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股东会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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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合营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合营企业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合营企业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合营企业名称为:青岛XXX有限公司;合营企业的法定住所地址为:青岛市XXXXXX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五条合营公司宗旨为:引进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生产、销售XX产品,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期限为X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合营企业各方第八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分别为:1.甲方投资者名称(姓名):(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2.乙方投资者名称(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第五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利润和亏损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XX万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万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甲方:认缴出资额为XX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

其中,以现汇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折XX万美元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

其中,以现金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折XX万美元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XX%。

其中,以现金出资XX万美元,以实物出资XX万美元。

注册资本出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合营各方按照实缴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和亏损。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向合营他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一方应当就其股权转让的事项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合营他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合营他方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合营各方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本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一)决定合营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和批准生产经营活动方案;(三)审议和批准合营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议和批准合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对合营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六)对合营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七)对合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合营公司章程;(九)聘用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报酬事项;(十)审议和批准劳动工资计划;(十一)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

其中甲方委派X名,乙方委派X名。

董事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委派撤换,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委派出的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1名由乙方委派。

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合营企业,签署合营公司的各类文件。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的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授权副董事长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公司住所召开。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内容,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记录文字使用中文。

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

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营公司的章程修改;(二)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其他事项由合营公司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合营公司设监事1名,由X国投资方委派担任。

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委派撤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空缺的,在委派出的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每年度至少向投资者提交一次监事报告。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X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董事会聘任可以连任。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未经董事会同意,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合营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的同类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1人,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对董事会负责。

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的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章财务会计、审计第三十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加以制定、制作。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合营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查阅合营公司帐簿。

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应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以上基金在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合营各方按实缴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和工会组织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使他们在生产、管理技能方面能够适应现代化企业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工资、奖励制度必须符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

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

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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