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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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市场的腾飞,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保证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么本文将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目的和具体步骤分别进行阐述,并探讨其亟待解决的难点与问题。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指的是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情况,以及不动产与权益人的关系,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制定一套详细的方案,对某一范围内的不动产权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确定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情况的过程。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对不动产权籍的调查,确保不动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和权利的合法性,为不动产交易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该方案还能够解决不动产权益问题和保障权益人的权利。

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具体步骤1. 数据准备。

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范围和调查对象,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不动产数据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档案信息、土地出让合同信息等。

有了数据的准备,才能进入后续的调查工作。

2. 地籍分析。

通过地籍测绘,获取土地、房屋的位置坐标等基本信息,根据地籍分析所得的各项数据,绘制出不动产权益的相关图纸,最后形成地籍图和不动产权籍档案。

3. 现场核查。

在地籍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对具体的不动产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借助高清晰度的影像资料,结合人工勘查的方法,对不动产的使用状况、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

4. 信息比对。

对现场调查获得的信息,与档案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权属关系的清晰度、矛盾之处、“舞弊土地”等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析,以确定不动产的真实权属关系,进而保证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性。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难点和问题1. 数据的多样性。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材料十分复杂和多样,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来管理和整合各项数据信息。

2. 地籍数据的完整性。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动产的管理和调查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指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手段,对不动产的权籍信息进行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

本文将就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范围的确定,包括不动产的地理范围、所有权人范围等;二是调查方法的选择,包括实地调查、技术手段调查等;三是调查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等;四是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利用,包括结果的呈现形式、应用范围等。

其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先进的技术手段。

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地理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地理范围的准确定位和辨识;利用无人机技术进行实地调查,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外部环境的高清晰度拍摄和记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和智能化利用。

再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

例如,要遵循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确保调查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化进程中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确保调查方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最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例如,需要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房地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确保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需要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到技术手段、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一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方案:
1.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方案,GIS技术可以用于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可以帮助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化管理和查询。

通过GIS技术,可以建立不动产的空间数据库,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分布分析和可视化展示。

2. 遥感技术方案,遥感技术可以利用卫星影像、航拍影像等遥感数据,对不动产的实际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

通过遥感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地表覆盖信息、变化情况等数据,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支持。

3. 测绘技术方案,测绘技术可以用于对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边界、面积等进行测量和绘制。

通过测绘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精确地理位置和空间信息,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准确的地理数据支持。

4. 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方案,建立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采
用信息化技术对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

通过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电子化
存储、快速查询和管理。

5. 定位技术方案,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定位技术,对
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进行精确定位和记录。

通过定位技术,可以获取
不动产的准确地理坐标,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空间位置的精确定
位支持。

综上所述,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方案涉及地理信息系统、遥
感技术、测绘技术、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以及定位技术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获取、
管理和查询。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1)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1)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13)二、调查内容 (13)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4)(一)主要技术依据 (14)(二)技术路线 (14)(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5)四、调查程序 (16)(一)准备工作 (16)(二)权属调查 (16)(三)不动产测量 (18)(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0)(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1)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2)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23)1范围 (23)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3术语和定义 (24)3.1 (24)3.2 (24)3.3 (24)3.4 (24)3.5 (24)3.6 (24)3.7 (24)3.8 (25)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5)5宗地(宗海)划分 (25)5.1 宗地划分 (25)5.2 宗海(含无居民海岛)划分 (26)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6)6.1 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26)6.2 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26)6.3 定着物为其他类型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27)7不动产单元设定 (27)8不动产单元编码 (27)8.1 代码结构 (27)8.2 编码方法 (28)8.3 代码表示方法 (29)8.4 代码变更规则 (30)8.5 代码表 (33)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4)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7)附录C.1地籍调查表 (49)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8)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60)附录C.4房屋调查表 (61)附录C.5林权调查表 (67)附录C.6海籍调查表 (69)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78)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80)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80)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封面 (82)3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 (82)4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填写方法 (93)5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97)6房屋调查表填写方法 (98)7 林权调查表填写方法 (103)8海籍调查表填写方法 (105)9 构(建)筑物调查表填写方法 (112)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16)一、宗地图样图 (116)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17)(一)编制要求 (117)(二)主要内容 (117)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19)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20)(一)绘制要求 (120)(二)主要内容 (120)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21)一、概述 (124)二、测量技术依据 (124)三、控制测量 (124)四、界址测量 (124)五、其他要素测量 (125)六、图件编制 (125)七、房屋面积测算 (125)八、质量评价 (125)九、成果目录 (125)十、成果附件 (125)不动产测量报告编写要求 (126)一、基本要求 (126)二、内容说明 (12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1. 简介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一区域内的不动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和管理的过程。

在传统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中,由于数据分散、数据质量不高、业务流程复杂等问题,导致了不动产登记效率低下、数据准确性不高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来提高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2. 技术方案2.1 数据采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第一步是数据采集。

传统的数据采集方式是人工调查,效率低下且容易出现错误。

为了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可以考虑使用移动终端进行数据采集。

移动终端可以搭载GPS等传感器,通过定位系统获取不动产的空间位置信息,并通过摄像头、扫码等功能采集属性信息。

采集的数据可以实时上传到后台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处理。

2.2 数据处理采集到的不动产数据需要进行处理和分析。

可以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来实现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GIS可以进行地理数据的存储、查询、分析和展示,能够提供强大的空间数据处理能力。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可以利用GIS技术进行地理数据的空间分析,如不动产之间的空间关系、地理属性的统计等。

2.3 数据管理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管理。

传统的数据管理方式是使用数据库进行存储和管理,但是传统数据库的功能有限,不适合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复杂业务需求。

因此,可以考虑使用NoSQL数据库来进行数据管理。

NoSQL数据库具有高可扩展性、高可用性和灵活性等特点,适合存储和管理大规模的不动产数据。

2.4 业务流程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业务流程通常较为复杂,包含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方。

为了提高调查效率和准确性,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来优化业务流程。

可以通过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系统,将相关参与方的工作流程进行电子化管理,提供工作流自动化支持,减少人工干预和错误,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3. 技术实施方案基于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制定如下的技术实施方案:- 设计和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用于采集不动产的空间位置和属性信息;- 构建地理信息系统,用于数据处理和分析,提供地理数据的存储、查询、分析和展示功能;- 选择合适的NoSQL数据库,用于存储和管理大规模的不动产数据;- 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提供工作流自动化支持。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方案解读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方案解读
应该说,不动产权籍调查,是充分利用已经开展过的地 籍调查、所有权确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等前期工作的基础, 重点在整合原有的数据,按照新标准建立数据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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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方法
1、不动产单元的设定与编码。应按照《不动产权籍调 查技术方案》附录A的要求,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 单元代码(即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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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组织完
成。权属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实和调查不动产权属和 界址状况、绘制不动产单元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见方案附录C)等。对界址线有争议、界标发生变化和新 设界标等情况,宜现场记录并拍摄照片。
1、核实确认不动产的现状 根据申请调查的材料和档案资料查询结果,核实确认不 动产的权属现状,确认其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然后确定权属 调查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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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海域和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水域、滩涂等用 地,既可选择解析法也可选择图解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土 地(海域)的面积;
如果其上存在房屋等定着物,则宜采用实地丈量其边长并 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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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起来,土地面积测算方法有两种,即解析法面积测 算与图解法面积测算。
根据实测的数值计算面积的方法称解析法面积测算。包 括几何图形法和坐标法,这是城镇普遍采取的面积测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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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海图的测制。以已有海籍图为工作底图测绘宗海 内部及其周围变化的不动产权籍空间要素和地物地貌要素, 并编制宗海图。测绘方法和内容按照HY/T 124 海籍调查规 范 执行。
3)房产分户图的编制。以地籍图、宗地图(分宗房产 图)等为工作底图绘制房产分户图。房产分户图的编制要求 和内容参照GB/T 17986.1 房产测量规范 7.3的规定,按照方 案附录D的要求执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一)宗地信息。

查清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

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和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宗地,还应查清承包地块的发包方、地力等级、是否划定为基本农田、水域滩涂类型、养殖业方式、适宜载畜量、草原质量等内容。

(二)宗海信息。

查清宗海的权利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等级、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使用金总额、使用金标准依据、使用金缴—3—纳情况、使用期限、共有情况、面积、构(建)筑物基本信息等内容。

(三)房屋等构(建)筑物信息。

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针对宗地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还应查清其权利人、构(建)筑物名称、构(建)筑物数量或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

(四)森林、林木信息。

查清森林与林木的权利人、坐落、造林年度、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起源、主要树种、株数、林种、共有情况等内容。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一)主要技术依据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GB/ T17986.1 房产测量规范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NY/T25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二)技术路线以地(海)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海)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4—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审批、交易、竣工验收等成果资料,采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城镇地籍图、村庄地籍图、海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做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等工作。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个区域内的不动产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各种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信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不动产权籍档案。

这对于保障不动产权益、促进不动产市场交易、规范不动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施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采用一系列技术方案,包括测量、摄影、数据库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手段。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技术方案:
1. 地面测量技术:地面测量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面测量技术可以通过测量地面的各种特征,如高程、坐标、边界等信息,获取房屋或土地的
详细位置信息,从而为权籍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 遥感技术:遥感技术是通过遥感卫星或飞机获取高分辨率的地面图像,进而进行测绘和分析的技术手段。

利用遥感技术,可以获取大规模地形、地貌、植被
等信息,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权籍调查的精度和效率。

3. GIS技术:GIS技术是一种空间信息系统,可以将不同来源的地理数据整合
在一起进行处理、分析和管理。

GIS技术可以实现地图制图、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对于不动产权籍调查具有重要作用。

4. 光电摄影技术:光电摄影技术是通过摄影设备对目标物体进行高清拍摄,然后进行图像处理和分析的技术手段。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可以利用光电摄影技术获取房屋或土地的详细图像信息,有助于进一步确认权属、面积等数据。

总之,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通过对不动产权属、位置、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建立权籍档案,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完整。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房屋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为单位,查清宗地及其房屋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等。

(一)宗地信息。

查清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

(二)房屋等构(建)筑物信息。

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针对宗地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还应查清其权利人、构(建)筑物名称、构(建)筑物数量或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一)主要技术依据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01地籍调查规程GB/ T17986.1房产测量规范GB/T 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HY/T 124海籍调查规范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二)技术路线以地(海)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海)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审批、交易、竣工验收等成果资料,采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城镇地籍图、村庄地籍图、海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做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等工作。

(三)调查的基本方法1.不动产单元的设定与编码。

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即不动产单元号)。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概述部分不动产的产权证书是指一种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颁发,证明不动产权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

为确保产权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需要对不动产的权籍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不动产的权利人、权利性质、面积、位置等。

本技术方案旨在介绍部分不动产的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以提高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一、权籍调查的目的和任务1. 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不动产权证书的真实、有效,保障权利人的权利,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 任务(1)确立调查对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要调查的不动产范围,包括土地、房屋等。

(2)搜集基础资料:搜集国土部门、地籍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部门等提供的不动产基础资料,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权属证书等。

(3)现场核实:到不动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核实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包括不动产位置、面积等。

(4)收集权属证明材料:收集权属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并与调查结果进行对比,确认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5)整理资料: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权籍调查报告,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用于实际登记。

二、权籍调查方法与技术1. 调查方法(1)精细测量法:采用2~3级全站仪或高精度GPS进行不动产的现场测量,测量数据可直接用于土地登记、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整等方面。

(2)现场勘察法:采用实地勘察法、现场核实法等方式,通过人工查档、走访、测绘等方式了解不动产的所有权情况、面积情况、位置情况等。

(3)数据对接法:通过调取多部门的数据资源,包括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房管部门等,对多个数据进行匹配,形成权籍调查报告。

2. 技术要求(1)精度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求,测量精度要求不同,一般土地测绘需达到1:500以上的精度,不动产测绘需达到1:200以上的精度。

(2)装备要求:根据不同不动产的场地要求,选用不同的测量设备和装备,包括全站仪、三角定位仪、GPS等。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特定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使用状况、矛盾纠纷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的活动,是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本文将提出一种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方案,以期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为了解决目前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效率低下、信息不准确等,本方案旨在引入现代技术手段,以提高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二、方案内容1.数据采集:引入无人机、测量仪器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不动产进行测量和摄像,以获取准确的地理和影像数据。

同时,收集相关权利状况、使用状况等信息,可通过物业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进行采集。

2.数据处理:将收集到的不动产地理和影像数据进行处理,生成统一的地理信息数据库。

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将不动产的地理位置和权利状况等数据进行关联,形成数据关系网络。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对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使用状况等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

同时,通过对比现有权籍数据,发现数据的差异和错误,并进行修复和更新。

4.数据共享:将调查结果和数据共享给相关部门和机构,如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以供其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管理方面使用。

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或接口,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5.信息公开:将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使用状况等信息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和使用。

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建立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三、方案实施1.技术设备:采购和配备无人机、测量仪器、摄像设备等现代化不动产调查设备,同时购置和建设相应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设备。

2.人才培养:培养专业的不动产调查人员,掌握现代测量和地理信息技术,具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同时,培训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提高其使用不动产调查数据的能力。

3.系统建设:建设统一的不动产调查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共享等功能。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_法律资料_人文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_法律资料_人文
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结果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支 持,为城市开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不动产权籍调查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证据支持,协助司法机关 处理涉及不动产权的案件。
不动产权籍调查可以提供土地登记、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等基 础数据和资料支持,为土地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成果应用价值
保障权益
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可以明确不动 产权归属,为不动产权所有人提供法 律保障。
调查成果与价值
经过努力,我们完成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取得了丰硕的调查成果 。这些成果包括不动产登记簿、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宝贵的 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问题与不足分析
调查难点与挑战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难点和挑战,如部分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完 整、数据更新不及时等。此外,由于调查范围广泛,人员和时间有限,导致部分 地区的调查不够深入。
02 03
合作与发展
我们将积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同 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国 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不 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人才培养与建设
我们将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实践提高调 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引进 高层次人才,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 力的人才保障。
议。
培训与交流
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经验分享,提 高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
持续改进
根据反馈和培训情况,不断优化和 完善调查方案和技术流程,提高成 果质量。
05
CATALOGUE
调查成果应用与价值
成果应用方向
产权保护 城市规划 司法协助 土地管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3)二、调查内容 (3)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4)(一)主要技术依据 (4)(二)技术路线 (4)(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5)四、调查程序 (6)(一)准备工作 (6)(二)权属调查 (6)(三)不动产测量 (9)(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10)(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12)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12)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13)1范围 (13)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3术语和定义 (14)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15)5宗地(宗海)划分 (15)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16)7不动产单元设定 (17)8不动产单元编码 (17)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31)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33)附录C.1地籍调查表 (35)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42)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43)附录C.4房屋调查表 (44)附录C.5林权调查表 (48)附录C.6海籍调查表 (49)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54)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55)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84)一、宗地图样图 (84)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85)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86)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87)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88)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解读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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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动产权属调查
(一)不动产初始登记的权属调查
1、不动产单元的编码 不动产单元代码由宗地代码和定着物代码组成,共28位,其中宗地编码 19位,定着物编码9位。 (1)宗地的编码 根据授权委托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任务,调查单位首先根据宗地编码规则 的要求,对调查宗地进行编码,初始登记宗地号应在宗地所在地籍子区最大 号后续编。 (2)定着物编码 在宗地的范围内,《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定着物 代码。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解读
一、《关于做好过渡期间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统一基础,做好调査工作的有效衔接 1、坚持地籍调查作为不动产权籍调査的基础 土地信息是不动产调査登记的重要载体和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继承 性、兼容性和统一性的指导思想,以地藉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稳妥有 序地组织开展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避免因 调査基础不一而可能导致的权利交叉、重叠、信息不对称等问題。 2、坚持已有地籍调查成果作为调查衔接的主要依据 要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总体要求,以现有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充分利用房 屋、林木等各类不动产调查、登记、审批、交易等资料,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权籍调查完成后,要和已有的地籍图、宗地图等地籍成果进行有效衔接,核 实权藉调查结果,适时更新地藉图,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
(2)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 权属界线封闭、独立成片的森林、林木可划分一个定着物 单元;
● 属于同一权利人多片森林、林木可共同组成一个定着物单 元。
(3)定着物为其他类型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 每个定着物可各自单独划分一个定着物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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