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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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7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7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71案情: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

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

乙收下该款。

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

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

你还必须付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

”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还,但甲并不相信。

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毁。

1.关于甲得知财务部主任由他人担任后实施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的行为只构成放火罪B.甲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C.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D.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吸收犯【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乙相威胁而要求其给予15万元,此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之后进入乙的办公室纵火并引起火灾的行为成立放火罪,两个为各自独立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四个选项均错,本题为选非题,全部当选。

2.关于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构成受贿罪共犯B.丙构成介绍贿赂罪C.丙构成行贿罪共犯D.丙没有实行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行贿罪和共同犯罪。

题中,甲意欲向乙行贿,将财物交丙转交,此时的丙是在帮助甲进行行贿,而并非帮助乙受贿,丙只构成行贿罪的共犯,C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01.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

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

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

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期限的计算。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89条第2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题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普通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5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

之后张某酒后驾车致人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普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严重情形的为7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

1996年末,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已过,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由于新罪交通肇事罪的发生而重新计算20年。

2007年初,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10年已过,但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没过,仍应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C项正确,其它项错误。

2.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

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4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4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401.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

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答案】BD【解析】A项考查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2款:“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据上述规定,如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房屋的,该转让行为为有效,房屋过户登记后抵押权人就不再享有抵押权,故此项错误。

BC项考查抵押权的实现。

B项: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可知此项正确。

C项:据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受让人实际代为清偿债务该转让才有效,仅仅承诺不可以,故此项错误。

D项考查抵押权的终止。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能够是抵押权消灭,乙公司就可以自由对房屋进行买卖,故此项正确。

2.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合同。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61.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

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

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

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抢劫罪B.包庇罪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帮助毁灭证据罪【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

A项:甲之前的抢劫行为乙并没有参与实施,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仅甲一人成立此罪,此项错误。

B项:要构成包庇罪,行为人应当有作假证包庇他人的行为,乙没有此行为,故不构成包庇罪,此项错误。

C项:乙在明知出租车为甲抢劫得来的情形下,仍然收下甲赠送的出租车,此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项正确。

D项:乙明知甲进行了抢劫,但依旧帮助甲掩埋尸体,并烧掉证件、衣物等,是在帮助行抢人甲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此项正确。

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

甲构成犯罪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

乙构成犯罪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

丙构成犯罪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

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

丁构成犯罪【答案】ABC【解析】ABC项考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A项:甲作为某国企总经理的妻子,利用自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的身份以及丈夫的影响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受他人赠送的轿车一辆,此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B项: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乙已经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其利用先前职务上的影响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收受贿款的情形,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

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申诉。

A项:刑事诉讼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践做法,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应当立申诉卷,此项错误。

B项:《刑事解释》第373条第1款:“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错误。

C项:第374条:“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正确。

D项:第377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此项错误。

2.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项:《刑诉解释》第394条第1款:“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3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3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381 •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

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走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走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答案】C、D(法条更改所致)[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和回避程序。

A项:王某涉嫌刑讯逼供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的规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据此可知,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法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因此,A项说法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直人员的回避作出决走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B 项说法正确。

C项:《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走;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走。

〃因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案的侦查人员为检察人员,因此王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走。

C项说法错误。

D项:根据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走:〃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走,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由新法条可知,王某作为侦查人员无权申请复议,D项在法律修改前是正确的,根据现行法律,D 项说法错误。

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 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答案】无[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6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6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69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

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

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

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正确答案】ABD2.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正确答案】ABCD3.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

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

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正确答案】ABCD4.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正确答案】ABC5.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

(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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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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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及答案
2019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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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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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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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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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过程中,考生应结合自己的理解和知识进行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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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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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

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

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

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答案】A【解析】A项抢劫罪。

《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甲在15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

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项错误。

D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

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一般不拒绝外国人出境,除非他们:()A、属于某一特定人种B、信奉某一特定宗教C、属某一特定政治团体D、有未了结的司法案件或债务参考答案:D【解析】:对外国人出境的管理外国人出境,只要符合所在国有关出境的规定,就应允许他出境。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外国人出境,必须没有未了结的司法案件或债务,交清他应缴的捐税,办理了出境手续。

如果外国人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尚未了结,或者债务尚未清偿,或者未付清捐税,即可阻止其出境。

合法出境的外国人,可以携带居留国法令允许其带走的合法财产。

根据国际法,一国不得无理禁止或阻碍外国人离境。

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限令外国人离境,或将他驱逐出境。

不过。

国家不应滥用这种权利,否则将招致当事人本国的抗议或报复,并引起国际法律责任。

2、某市工商局和物价局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市农资公司罚款2万元。

市农资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则应以为被告。

A、市工商局B、市物价局C、A和B二者之一D、A和B二者共同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3、德国的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

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

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

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

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

A、《德意志帝国宪法》B、《联邦德国基本法》C、《魏玛宪法》D、以上均不是参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识点为《魏玛宪法》。

1871年4月16日,新选出来的帝国国会批准了卑斯麦领导下制定的以1869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的《德意志帝国宪法》。

这是一部混杂着封建因素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不可能有上述内容的规定,因此,A错误。

德国基本法于1919年生效,基本法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联邦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因此,B不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791.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答案】C【考点】交通肇事罪【解析】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不必为此负刑事责任,所以乙依法不构成犯罪。

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据此可知,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但因乙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而甲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C项正确,ABD错。

2.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

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

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答案】C【考点】共同犯罪【解析】A项正确,C项错误。

甲、乙共同绑架。

在共同犯罪中,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乙虽然没有亲自动手杀丙,但帮助甲实现了杀人行为,甲、乙构成故意杀人行为的共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1.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

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正确答案】C2.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正确答案】D3.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

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正确答案】B4.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

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

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正确答案】D5.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891.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

A项:《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此项正确。

B项:《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项错误。

C项:《刑法》第225条第2项规定,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此项正确。

D项:第217条第1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此项错误。

2.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

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

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2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2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20案情:甲和乙均缺钱。

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

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

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过夜。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

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

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

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

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

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

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

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

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1)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2)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给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

甲两天后回到丙家,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一部分,不单独构成盗窃罪。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41.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

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

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答案】ABCD【考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2.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

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

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

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答案】ACD【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3.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征得17周岁的夏某同意,摘其一个肾脏后卖给他人,所获3万元全部交给夏某。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B.乙将自己1岁的女儿出卖,获利6万元用于赌博。

对乙出卖女儿的行为,应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C.丙为索债将吴某绑于地下室。

吴某挣脱后,驾车离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丙的行为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D.丁和朋友为寻求刺激,在大街上追逐、拦截两位女生。

丁的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答案】AC【考点】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侮辱罪、遗弃罪4.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791.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和事项。

《适用意见》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民事证据规定》第15条作了与此一样的规定,其第16条还明确:“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即: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事项,其他事项若需法院查收集证据,则由法院依申请进行。

本题中的管辖权、代理权限、诉讼权利能力和回避事由均为程序性事项,都在法院应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予以证实的范围之列。

故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答案】AB【解析】本题十分简单,有两个考核点:一是1991年民事诉讼法与2012年民事诉讼法在程序种类上的区别;二是审判程序区分为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和非讼案的审判程序。

只要将1991年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和2012年民事诉讼法稍加对比,就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

本题给出的四个选项涉及四个民事诉讼程序,其中,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一直就有规定的程序,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属于非讼案件审判程序,少额诉讼程序为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增程序。

因此,只有A、B两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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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6-79
1.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B.在法庭上,必要时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
C.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
D.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BCD(本题答案:BCD,原答案为CD)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

A项:《刑诉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此项错误。

B项:第480条:“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但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妨碍庭审活动的除外。

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此项正确。

C项:第478条:“开庭前和休庭时,法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会见。

”此项正确。

D项:第487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此项正确。

2.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内容,现在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本题已无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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