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思考(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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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时期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观念、作风、机制、体制的变革与完善。如何准确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从加强效能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其成为真正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模式,是我们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市效能办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丽水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行政许可法》实施,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清理,完善了审批核准等程序和制度。机关部门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县(市、区)建立了职能比较齐全、管理运行较为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中心。市本级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29个进驻中心,5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334项行政许可项目中有288项进中心办理。窗口办理率从53%提高到82%,即办件比例达73%,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间平均提速56%,比承诺时间提速35%。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把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国有资产交易和国有资源开发权出让项目统一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在机关效能建设问卷调查中,92%的调查对象认为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97%的人觉得办事更方便、容易了,1/3的调查对象认为行政审批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最为明显。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论证咨询、公示听证以及决策公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完善为民办实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情反映、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扶贫帮困等制度,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三是完善优化服务机制。在各级机关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ab岗工作制等1余项制度。四是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制定了《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丽水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办法》等,完善了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强化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讨工资难等热点问题。加强干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干部作风、机关形象明显改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公开工作职能,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健全对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保障群众知情权。
4、建立群众诉求机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成立了效能办、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并延伸到部门和乡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三级投诉网络。实现了原12345便民电话网络与机关效能监察机构的对接,效能投诉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市长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百姓热线”等投诉渠道的建立,丰富了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办结17453件(次),大量问题解决在早期、在苗头,在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干部观念没有真正向服务型建设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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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实现职能转变。职能部门在行政运行方式仍然在传统行政框架下运行,审批、决策、管理方式等方面都表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实现真正转变。比如在行政审批方式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但审批运行机制以及更根本的行政运行方式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重收费、轻服务,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大的改观。又如在部门职能定位上,相当多的干部头脑中,机关单位仍然是无所不能、至高无上的管理者,一些政府机关中行政垄断、部门利益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对真正贯彻政府的服务宗旨是一个较大的阻力。
3、服务意识淡薄,没有实现思想观念转型。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认识基础。这就要求干部队伍实现思想观念转型,但从现状来看,思想理念的转变是一件艰巨的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差距很大,具体表现在三种服务误区一是强制服务。政府的服务本该由公众决定,最关键的是由公众来决定要不要服务,要怎样的服务,由此决定服务的方式与效果。然而在“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指导下,这种服务就可能演变成强制“服务”。甚至名为“服务”,实为谋利。二是服务缺位。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拆除、市场管理、社区管理不力,环境污染、噪声污染治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都反映出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缺位还比较严重。三是不对称服务。从近年情况看,政府努力办好事不叫好的情景出现多次,究其原因在于这种服务没有满足了社会、企业和公众的需要,领导干部在不了解社会、企业和公众的想法、需求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想法给公众提供服务,确定服务方式,并没有对他们的利益实现有所助益,没有显示实质性绩效,因此也就得不到服务对象肯定性评价。
三、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在服务理念上,树立服务至上的行政理念;在服务方式上,公平对待企业和公民,实现社会均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