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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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
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布部门】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7.02
【实施日期】2007.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省际客运企业、客运站:《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已于2007年4月4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第五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是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规划》、《北京市省际客运及线路发展调查报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北京市实际编制的。该意见明确了北京市省际客运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及保障措施,是我市“十一五”时期省际道路客运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并对长远发展和规范北京市省际客运线路发挥重要作用。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工作,
促进我市“十一五”期间省际客运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交通,加强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以下简称“省际客运”)线路管理,改善线网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利益,提高企业效益,规范省际客运市场秩序,推进省际客运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北京市“十五”时期的省际客运发展实际,制定“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交通为目的,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北京交通发展纲要》,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考虑未来交通需求增长,科学、合理、有序地发展北京市省际客运线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相衔接,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和智能化的北京市省际客运服务体系,基本完成省际客运从“供需平衡型”向“质量效益型”和“运输安全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方式转变;省际客运线网布局更加合理,快速客运比重逐渐增加,客运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信息化与智能化科技应用能力不断增强,运输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主导作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省际客运市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适应首都的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全面调控运输供给能力,构建公平、便利、和谐的省际客运环境。客运服务企业要提供整洁卫生的候车、乘车环境和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保障旅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结构调整。合理有效配置线路资源,与综合交通体系相协调。以高速公路周边省市的地级城市为发展重点,以中小旅游城市和进出京人员密集的主要地区为补充,重点服务环渤海经济圈及其他大中城市;分类指导、调整优化现有线路,建设干线通道,扩大覆盖范围,增加班次密度,密集客运网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线站衔接。省际客运站场建设应符合规划、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高效,与省际客运线路相匹配;省际客运线路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及其他省市客运枢纽节点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