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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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9 ・
第 二章
微 型企 业贷 款贴 息
第 四条
微 型 企业 获得 资 本金 总额 1 O万元 以内 的创 业 扶持 贷款 ,基准 利率 的利 息 部分 由微 型 企业 自
行 承担 , 率上 浮部 分 由市 、 利 区县 ( 自治 县 ) 政给 予 3 财 %贴息 , 中市 与区县 ( 其 自治县 ) 政各 承担 5 %。贷款 财 0
办法 扶持 范 围 。 金融 机 构 以个 人 经 营性 贷 款 方式 发 放 给微 型 企业 法 人 代表 专 项 用 于微 型 企 业创 业 经 营 的扶 持贷 款 纳
人 本 办法 规定 的贷 款贴 息及 风 险补偿 范 围 , 贷款 资金 进人 微 型企业 基 本账 户进 行监 管 。
( ) 款时 间为 2 1 二 贷 0 1年 1月 1日之后 ; ( ) 三 补偿 的贷 款额 度不 超过 资本 金 总额 1 元 以内 ; 0万 ( ) 四 企业 不 能持 续经 营 , 微企 办确认 已破产 关 闭 ; 经
( ) 五 由金 融机 构对 微企 先行 处理 剩余 资产 后 , 无力 偿 还 的贷 款余 额 。 仍
账 号 报送 区县 ( 自治 县 ) 工商 部 门审 核 , 由工 商部 门审核 汇 总后 , 区县 ( 报 自治县 ) 政 部 门核拨 贴 息 资金 到 财
承贷 银行 , 由承贷银 行将 贴息 资金 一次 性划 入借 款人 在承 贷银 行开 设 的账户 内 。
第六 条 各 区县 ( 自治县 ) 政 于每 年 3月底 前将 上 年度 贴 息资 金情 况报 送市 财 政局 , 财政 局按 核 定 财 市
贷款 贴息 和 贷 款风 险损 失 补偿 的专项 资金 。市 级资 金 主要 在工 业 和信 息 化 、 业 、 贸 、 商 外 中小 企业 、 农业 、 科

重庆市小型微型服务企业亟待加大扶持力度

重庆市小型微型服务企业亟待加大扶持力度
好 。 26 4 .%的 企 业 表 示 与 上 年 同 期 持 平 ,还 有 2 .%的企 业 表 示 比 上 年 同 27 期 稍 差 . .%的 企 业 表 示 与 上 年 同期 74 相 比很 差 。生产 经 营 状 况 稍 差 或 很 差 的 企业 合 计 占 3 .%。 过 三 成 。 01 超 仅 三 成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除 1 0
比较艰难 。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差 的 企 业 超 过 三
都 难 以抗 衡 ;与 同 规 模 企 业 竞 争 时 ,
缺 乏 特 色 ; 时 , 证 企 业 多 , 场 环 同 无 市 境 不 规 范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企 也 业 发 展 , 17 的 企 业 认 为 缺 乏 规 范 3 .%
成 。除 1 0家 2 1 年 当 年 开 业 的企 业 01
外 ,其 他 16家 小 型 微 型 服 务 业 企 业 7
中 , _% 的 企 业 表 示 2 1 74 0 1年 本 企 业
市 场竞 争 中发展 变 化 的 现实 情 况 。 政 策 落 实难 。 随着 国务 院 最 近 支
刚 刚 达 到 三 成 。3 . 2 %的 企 业 表 示 营 4 业 收 人 与 上 年 同 期 基 本 持 平 . 近 三 接
分 之 一 。 还 有 2 .%的 企 业 表 示 营 业 10 收 入 与 上 年 同 期 有 所 减 少 。59 的 1 .% 企业表示 明显减少 。
2 1 年 以 前 开 业 的 1 1 有 融 资 需 01 3 家 求 的小 型 微 型 服 务 业 企 业 中 。66 4. %的 企 业 认 为 贷 款 审批 有 一 定 难 度 。
这 些 政 策 措 施 ,导 致 4 .%的 企 业 认 1 9

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代经贸 2 1 00弃 7 月 中旬刊 总第15 期 7
浅 析 重 庆 欧 晓蓉
( 庆 市九 龙坡 区第一 中医 医院 ,重 庆 重 40 8 ) 0 00
日前 ,重 庆 市 政 府 第 7 次 常 务 会 议 , 审议 通 过 《 庆 市 人 3 重 民政 府 关 于 大 力发 展 微 型 企 业 的若 干 意 见 》 ,在 全 国率 先 出台 扶 持微 型企业发展 的政策措 施。 《 见》将微型 企业定义 为:雇 意 员 ( 投 资者 )2 人 及 以下 ,创 业 者 注 册 资 金 l 万元 及 以下 的 企 含 0 0 业 。 《 见 》 明确 ,全 市 大 学 毕业 生 、下 岗失 业 人 员 、返 乡农 民 意 工、 农转非 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 获得政府的 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 % 5% 0一 0 。另外这些 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重庆 发 展微 型 企 业的 现实 意 义 重庆 市市 长黄 奇帆 表示 ,扶 持微 型企 业 是一个 民生 问题 ,对 金 融危机后启动经济发展,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有重要意义。 ( )培育微 型企业 ,是加快转变 经济发 展方式 的新 尝试 一 和新亮点 。市场主体按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际上普遍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 中分离 出 来 ,施 以特 殊 的政 策 进 行 倾 斜 性扶 持 ,从 而 使 更 多 的贫 困人 口有 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 。但现实中,我 国通常把微型企业与小企业 混 为一 谈 ,导致 相 关 政 策 缺 少 差 异性 和 针 对 性 。重 庆 市政 府 立 足 统筹 城 乡 综 合 配套 改革 试 验 区 实 际 ,先 行 先 试 , 积 极探 索 ,率 先 出台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对于确保市场主体增量,繁荣活跃城乡 经济 ,解 决 就 业 问题 ,激 活 民间 活力 ,集 聚 民间 力 量 ,构 建 和 谐 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 的战略意义。 ( 二)培育发展微型企业 ,是扩大就业 、改善 民生的新渠道 和新途径 。民生连 民心 ,民心系全局 。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 ,就 业 意味 着 生 存 和 发展 ;对 于 国家 和社 会 而 言 ,就 业 体现 着 和 谐 与 稳定 。从世界各国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的经验来看,微型企业是减 少贫 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是扩大就业 的主要渠道,也是社会和谐 发展 的重要 助 推器 。 目前 ,重 庆市 城 镇 人 口 中有2 0 0 多万 劳 动 力需 要就 业和 再 就业 ,农村 尚有 近 30 富余 劳动 力 需要 转 移就 业 。 0万 ( )培 育发 展 微型 企业 ,是 增强 重庆 经济 综合 竞争 力 的新手 三 段和 新方 法 。市场 经济 的 基本元 素 是 市场主 体 。市 政府 出 台的 意见 中 ,明确 提 出 了 “ 资者 出一 点 、财政 补 一点 、税 收返 一 点、 金融 投 机构贷一点”的基本构想。这些政策和 目标 ,必将激发市民的创业 激情 ,盘 活更 多 民间 的资 本 ,集聚 更 多的 民间 力量 ,不仅 可 以培育 壮大经济发展新动力,催生大批有所作为的企业家 ,还能提升全民 整体 素质 ,增强 我市 的经 济 总体水平 和 综合 竞争 力 。 二 、微 型 企业 是重 庆 发 展 的一块 短 板 重 庆 市 目前 有 2 万 户 中 小 企 业 ,主 要 集 中 于 汽 摩 、 电子 信 O 息 、装 备 制 造 、 餐饮 、商 业 服 务 等领 域 ,其 中 ,注 册 资金 1万 元 O 及以下,雇员2人 以内的微型企业只有3 0 万户。比较发达 国家和地 区 ,这 一 数 量 和 占 比偏 小 。欧 洲 20 多万 家 中小 企 业 中 , 微 型企 00 业 占 了9% 3 ,美 国微 型企 业 就业 人 数 接近 9% 0 ,印 度 为8% 0 。国 内微 型 企业 2 0 多 万 户 ,就 业 人 数 1% 00 5 ,沿 海 地 区 已超 过 3 % 而重 庆 0, 的微 型 企 业 占全 部企 业 比重不 足 1% 5 ,就业 贡献 不 足 5 。 目前 ,微 % 型企业发展仍存在许多制约难题。 ( 一)缺乏分类指导和扶持。据悉,国际上近45 / 的国家和地 区在小企业 中专门划分出了微型企业,政府对这些微型企业在税 收、金融服务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更特殊的优惠 政策 ,政 策针 对 性强 ,效 果好 ,对企 业 的发展 有 良好 的促 进作 用 。 如美 国,专 门建 立 了 《 企业 法 》 、 《 会均 等法 》 、 《 小 机 小企 业经 济政 策法 》等 扶 持微 型企 业发 展 的法 律体 系 ,并 规定 美 国总统 每 年 要 向 国会 递交 有 关微 型企 业 的竞 争情 况报 告 。 日本 专 门成 立 了 “ 微 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 ”,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 低利 息 、无担 保 、无 保证 的融 资服 务 。但 在我 国,小 型企 业是 与 中 型 企业 合 并在 一 起 统称 为 中小 企 业 ,国 家 针对 中小 企 业 笼 统地 制 定扶 持和 指 导政 策 ,没有 对 小型 企业 和微 型 企业 进行 细分 ,政 府 对 微型企业关注度还不够,没有针对微型企业制定适应的优惠扶持政 策,微型企业基本上处于一种 自生 自灭的状况,难以发展壮大。 ( 二)缺乏公平 竞争 的市场环境 。近 年 出台的政策 多是 按 照 企 业规 模 和 所 有 制 设 计操 作 的 ,对 大 企 业优 待 多 ,对 中小 企 业 特 别 是微 型企 业 考 虑 少 ;对 公有 制 企 业 优 待 多 ,对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考 虑 少 ;政 策 适 用 不够 公平 。在 税 收 政 策 上 , 国有 企 业 可 先 缴 后 退 ,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特别是微 型企业往往是小额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发 票 难 以抵 扣 ,实 际 税 负 增加 ;微 型 企 业 存 在 双 重纳税等 。在行业准入上,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还受到诸多 限制。此外 ,市场交易规则缺乏 ,市场秩序混乱,致使微型企业 正常经营困难重重 。没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微 型企业就只能 在 低层 次 小打 小 闹 ,无建 百 年大 店 之雄 心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等领域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等领域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等领域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8.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等领域拟支持项目名单
公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52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范的通知》(渝经信财审〔2020〕15号)要求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县真实性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审核、综合复核平衡,委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对渝澳控股有限公司的“国际港总部产业园项目”等领域1215个项目给予支持。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申报项目质量,现将上述1215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31日(5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营经济处:粟远均,63895264
融资服务处:丁林毅,63897446
汽车处:王昭杰,63896589
监督电话:姚遥,63898234
接访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3010办公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意见-涪陵府发〔2014〕69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意见-涪陵府发〔2014〕69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意见涪陵府发〔2014〕69号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文件精神,以“放开、减负、解难、引导”为导向,放宽市场准入,缓解融资困难,切实减轻负担,拓展发展空间,优化服务环境,强化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一)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在全区范围内执行微型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将注册资本金、工商年检、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行业准入、资质认定、金融授信等方面的前置条件。

(二)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将注册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等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工商所,实行审核合一的办事制度。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并联审批,一次性办结微型企业设立的相关证照和手续。

(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对微型企业以产业园区内正在建造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可凭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登记。

对利用住宅从事不扰民的经营活动,以及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的微型企业,工商登记免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加大微企新政宣传力度。

凡注册资本15万元以内、雇工20人以下的新办市场主体,其营业执照均可标识“微型企业”字样,纳入微型企业统计及后续扶持范畴,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三峡库区移民以及军队复员人员等“五类人群”新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可享受创业补助和创业扶持贷款,其他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除此之外的税收奖励、场地租金补助等相关扶持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4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4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扶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3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足额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微型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整合和统筹,对小微企业重点支持,提高各项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

(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二、进一步做好融资服务工作。

引导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优化服务。

引入跨境低成本资金,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策性信贷投放机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支持发展各类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建立健全小微金融服务专项评价机制,鼓励银行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

督促银行机构完善内部激励考核机制,切实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各项政策。

进一步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做好相关项目储备和对接工作。

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流程,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受理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申请。

重庆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情况

重庆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情况
在政策扶持下 , 微型企业发展出现了很多亮点。如 潼南县结合实际, 不断简化微型企业发展流程 , 严格按 照优先支持“ 十一类人群” 和优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信 息技术产业的要求 , 确保了微型企业发展质量。已经起
l 巫 山
99 9 43 5 83 0
39 9
9. 79
数据来源 : 区县上报经整理后 的数据 , 各 部分数据未搜集到 。

4 9・
孳凄锗 0I 肾2 " 1 2
企业协会, 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财务核算、 融资贷 款、 信息沟通等各项服务。江津区、 潼南县去年3 4 月、月
调 查研 究
21 ・ 02 I
孳交锗 肾
重庆 市扶 持微 型企 业 发展 的情况
。 孙 卓 霖
微型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济细胞, 也是货币流动性 趋紧中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 为深入了解微型企业的扶持 发展政策及成效,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近 日 对重庆部 分区县的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 各 地出台了多种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发展迅速, 生产经营正 常且多数开始盈利, 但其中存在问题值得关注。 各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

近年来 , 随着金融危机后返乡农民增多, 重庆市和 各区县加大了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力度 , 微型企业出现 良 好发展态势, 为加快产业发展 , 增强地区发展后劲奠定
了基础。
业风险, 垫江、 酉阳等区县给予微型企业的最高注册奖 励达35 —万元。 三是鼓励外来投资。 对于引荐的鼓励类投 资, 政府按照一定 比例对引荐人进行奖励 , 如武隆县对 引进县外资金投资的小微企业鼓励类项 目, 企业建成 自 投产之 日 起,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 ‰给予引资者一

重庆创业扶持政策

重庆创业扶持政策

重庆创业扶持政策现如今在重庆申请做创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了,重庆做创业能够享受的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重庆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016年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政策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一)每年市中小企业局委托重庆市电大企业管理学院举办创业者培训班,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在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按照国家创业培训标准课件对创业者进行免费培训,并邀请成功企业家介绍创业经历,结合学员自身创业规划进行创业项目研讨,专家进行点评,使创业者具备创业所必备的知识,掌握创业所必备的流程,增强创业所必备的能力。

2018年21号文件

2018年21号文件

成长微型企业入库培育及成长奖励一、支持对象建立万户规模“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将成长型微型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培育,促进其提质增效发展。

二、培育措施(二)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商业贷款贴息、会展补助等政策扶持。

(四)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分类见附件1),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每年奖励1000户。

三、申报条件(四)上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

(六)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五、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小升规”奖励一、支持对象上年度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奖补标准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可同时享受区县升规奖励政策。

四、申报时间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专精特新”奖励一、支持对象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经评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三、奖励标准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三个梯级进行奖励,并授牌。

(一)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二)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60万元;(三)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时间:(一)入库时间:实行常年申报(二)奖励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一、支持对象有市场、有回款、有发展前景,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和国家限制性行业),重点支持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和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

二、申报条件(二)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银行获得的贷款,上年度已实际支付利息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创业政策重庆鼓励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重庆鼓励创业政策

重庆鼓励创业政策对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一)财政扶持政策。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

从微型企业成立之日起,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90%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累计总额以微型企业的营业执照注明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为限(如微型企业享受了上述计算有关的其他财政扶持政策补助的,应予扣除,以避免重复)。

微型企业应于成立之日起每季度,向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申报办理本年度补贴。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可在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行政规费减免政策。

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一)普及创业教育知识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开展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组织创业专家编写创业教材,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创造条件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设“创业基础” 课,主要包括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风险防范、创业计划落实等课程内容,其中本科院校教学时间不少于32学时,学分不低于2分。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团队、群团组织等参与高校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高峰论坛等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鼓励学校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结合专业特点扶持一批创新创业社团,促进科研与大学生创新创业之间互动;鼓励高校采取“校校合作”和“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广泛吸纳创业大学生实习实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加强高校创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和能力。

创办微型企业的扶持方案

创办微型企业的扶持方案

01
案例三点评:原料的深加工无止境。
03
生产环糊精等工业原料可增值20—30倍
02
向“麦当劳”学习做土豆条能增值15倍,约40—60元/公斤
(三)智慧起来——利用创新的思想
智慧起来——利用创新的思想 案例四点评:优势运筹最大化
跨国公司的模式: A地注册 ——A地税率最低 B地设计 ——B地智力发达 C地生产 ——C地劳力便宜 D地销售 ——D地售价昂贵
05
把朽木装进精美纪念盒
06
全部作为源于自由女神的特殊纪念品高价出售,人们争相购买
(三)充分利用聪明智慧
智慧起来——利用创新的思想
01
案例六点评:拍脑袋决策误事。 法国用洗碗机洗碗,景德镇的薄胎瓷器虽然珍贵,但易碎、不对路 意大利的瓷器粗糙、不珍贵,但在法国市场适销对路
01
案例七点评:特色经营显奇效。
冒险精神的体现
企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 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张和缩小上; 新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上; 新市场的开辟和引领上; 生产品种的增加和淘汰上; 产品价格的提高或降低上。
企业家精神的基本内容
创业精神的体现
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就是指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敬业敬职、勤俭节约的精神。
积极进取; 克服因循规守旧的心理; 企业家的顽强奋斗; 敬业敬职的职业道德; 勤俭节省的精神风貌。
重庆地区可利用的财政融资担保扶持政策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
(一)重庆市妇女小额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妇女,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2.贷款用途: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贷款申请人流动资金不足的补充。 3.贷款额度: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

2024年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求分析

2024年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求分析

2024年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求分析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小微企业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各地纷纷推出了小微金融市场。

本文将以重庆市为例,对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

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的背景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小微企业在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由于重庆市的金融资源相对有限,小微企业往往面临着较大的融资困难。

因此,建立一个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市场对于促进重庆市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的需求1.融资需求:重庆市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需要一个金融市场能够提供灵活、快速的融资服务,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融资成本: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往往采取较高的融资利率和较严格的担保要求,这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较高。

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

3.风险管理:小微企业本身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设立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减少金融风险。

4.金融产品创新: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以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5.金融服务: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如在线申请、快速审批等,以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体验。

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的建议1.政府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小微金融市场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资源,促进小微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合作创新: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与各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进行合作创新,共同推动小微金融市场的发展。

3.风险管理: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管,降低金融风险。

4.金融产品创新: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应推出更多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5.金融服务升级:重庆市小微金融市场需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技术手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的用户体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8•【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8日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精神,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方面的作用,促进全区微型企业发展增量提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微型企业发展目标。

力争2021年末全区微型企业总数达到23000户。

——微型企业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一区三地”发展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力争每年打造1—2个区级微企孵化园,2—3个区级微企特色村。

——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引导创办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二、政策措施(一)创业补助政策实施微型企业创业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出生率、存活率,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 申请享受创业补助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内、注册资本金15万元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且属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市级、区级鼓励类发展行业微型企业。

2. 微型企业可在企业设立登记6个月后,1年内,申请微型企业创业补助。

重庆市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重庆市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重庆市⼩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我们知道虽然说⼩微企业的⼒量是⽐较⼩的,但是国家对于⼩微企业的发展是⽀持的,在很多⽅⾯给予⼀定的优惠,那么对于重庆的⼩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上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重庆市⼩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是全市微型企业招⽤城乡劳动⼒,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微型企业招⽤就业困难⼈员和登记失业⾼校毕业⽣已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包括个⼈应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先缴后补”的原则,半年申报⼀次,⼆、重庆市哪些种类的微型企业可以补贴为加强⾏业引导,扶持政策规定⾼校毕业⽣、返乡农民⼯、失业⼈员、军队复员⼈员等四类重点⼈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商务、节能环保、⽂化创意、特⾊效益农业等五⼤市级⿎励类和各区县确定的⿎励类⾏业微型企业,设⽴登记满2个⽉后,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以前为财政补助资⾦)和最⾼15万元的创业扶持贷款。

微型企业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登记制度改⾰中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等放开类政策,和其他企业⼀样,登记资料备齐后即可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享受两年免费代账服务、6个⽉经营场所租⾦补助、不超过1万元的电⼦商务运营补助、5万以内的信⽤保险补助、最⾼2万元最长2年的⽔电费补助、10万元以内的技术设备购置补助、每年最⾼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和3000元以内的会展交通费补助、以及税收补贴、免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暂免征收两年的⼯会组织经费和残疾⼈就业保障⾦等减负类政策。

微型企业还可享受商业贷款贴息、⼩额担保贷款、政府采购⽀持、产业引导基⾦等解难类政策。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渝发改规范〔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1月17日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0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

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全市“十四五”规划532项重大项目清单,每年滚动选择回报机制明确、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公开推介,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并积极向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重庆九类人员办微型企业将获补助

重庆九类人员办微型企业将获补助

重庆九类人员办微型企业将获补助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扶持微型企业,补助额度为其注册资本30%~50%微型企业定义参考国外的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意见》将微型企业定义为:雇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创业者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

微型企业被扶持对象微型企业被扶持对象确定为九类人群,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昨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显示,我市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的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0%~50%。

另外,这些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扶持微型企业激发经济活力黄奇帆表示,扶持微型企业是一个民生问题,对金融危机后启动经济发展,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有重要意义。

早在去年12月,黄奇帆在工商部门调研时就指出,要“培育微型企业、促进百姓创业”,并提出了“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的基本构想。

此后,市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召集财政、人力社保、地税、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并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

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意见》确立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1+3”模式,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

根据这一模式,《意见》提出了我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首先是财政补助政策。

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投入配套资金,用于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的30%~50%以内。

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渝财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经信部门,有关融资担保机构: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励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财规〔2021〕4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金〔2021〕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政策衔接,2022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申报截至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及经信部门及时组织本区县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5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补条件及标准第三章资金申报及拨付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五章其他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财规〔2021〕4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金〔2021〕23号)以及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调查——以重庆市万州区为例

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调查——以重庆市万州区为例

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调查——以重庆市万州区为例李凌【期刊名称】《金融经济(理论版)》【年(卷),期】2015(000)012【总页数】2页(P222-223)【作者】李凌【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万州中心支行,重庆404100【正文语种】中文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期,笔者通过对万州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发展特点、企业筹资担保方式及筹资途径等多方面进行了专题调查,探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对策及措施,以期对小微企业融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近几年来,万州区小微企业在政府及金融的有力支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

至2014年末,万州区现有小微企业19640户,占全区企业数的81%,占重庆市小微企业的9.8%;从业人员183567人(其中,微型企业8946户,从业人员为62900人),占全区企业的63%,个体工商户59267户,从业人员110728人。

据统计,万州区小微企业创造了50%以上的GDP,上缴了60%以上的税金。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截止2014年末,万州区小微企业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142.6亿元,较上年增加 60亿元,增长90.4%。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2014年,万州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了30.2%,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额的60.9%。

二是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担保方式趋于稳定化。

截止2014年末,万州区小微企业抵(质)押贷款余额80.6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例56.5%,保证贷款余额为53.9亿元,占比为37.8%,信用贷款余额为7亿元,占比为4.9%。

从贷款趋势上看,银行信用贷款更加收紧,贷款主要趋向于采取抵押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三是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行业相对集中,从2014年本区域信贷资金投向分布来看,银行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了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水利环境保护及公共设施、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等5大行业,5大行业的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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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
风险补偿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成长型微型企业贷款力度,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渝中小企〔2018〕8号)、《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渝财规〔2016〕6号)文件要求,设立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

为保障风险补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补偿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损失的资金。

资金来源为市、区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资金。

市财政首期安排风险补偿资金4000万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以后逐年补充。

区县财政应承担部分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并通过年终结算上解市财政。

风险补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委托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机构”)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对象为发放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指符合《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21号)文件规定,专项发放给成长型微型企业的贷款。

第五条经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贷款本金损失按市区两级财政、担保公司、银行3:5:2共同分担。

未经担保公司担保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贷款本金损失按市区两级财政、银行3:7共同分担。

其中,财政承担部分按市、区县两级各15%分担。

第二章风险补偿资金代垫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贷款发放后,银行于放款当月内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将贷款信息向市工商局、托管机构进行备案。

贷款发生逾期后,银行和(或)担保公司应及时向借款人进行催收,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向托管机构进行备案,区县工商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金融机构在贷款逾期满80日后,可按规定向托管机构申请启用代垫风险补偿资金。

未经担保公司担保的,由银行直接申请;经由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申请。

托管机构收到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交的风险补偿申报资料后,经审核无误报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备案审批后,及时划拨代垫风险补偿资金。

金融机构向托管机构申报代垫风险补偿资金需提供以
下材料(单笔贷款资料需装订成册):
(一)基础材料:风险补偿申请书、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申请表、贷款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借贷材料: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担保合同(若有)及明细表、抵质押登记证明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催收材料:催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催收、邮件催收、上门催收、司法诉讼催收(受理通知书、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还款记录(回单、凭证、流水等)。

第八条未经担保公司担保的,银行按规定催收后,由风险补偿资金按照逾期贷款本金的30%代垫银行,获得代垫风险补偿后银行应继续履行追偿义务;经由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公司和银行按规定催收后,由风险补偿资金按照逾期贷款本金的30%代垫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按规定履行代偿义务,获得代垫风险补偿后担保公司应继续履行追偿义务,银行要予以积极配合。

第九条托管机构应于每季度末15日内将上一季度风险补偿资金代垫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第三章贷款损失确认及风险补偿资金核销要求
第十条对已获代垫风险补偿资金的逾期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要继续追偿。

第十一条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的要求,经银行或担保公司追收180天及以上的呆账,可按规定进行核销。

已核销的贷款可正式申请风险补偿。

第十二条托管机构应于每年1月末将银行或担保公司申报的上年度贷款核销情况、资产处置情况、贷款损失情况及资金补助需求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会同市工商局组织中介机构对担保公司(或银行)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财政部门按核销贷款最终确认本金损失的30%清算代垫补偿资金。

实际应承担部分予以核销,多余部分和超出补偿范围的代垫资金应退回原渠道,退回风险补偿资金账户。

对逾期追收2年尚未收回部分金融机构必须予以核销,未按规定核销的托管机构应收回代垫风险补偿资金。

第四章贷款追收及回收资金分配第十三条对于已获得风险补偿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即使已予以核销,仍应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积极清收,减少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抵押资产。

第十四条各银行、担保公司清收已获得风险补偿的损失类贷款及处置对应的抵押资产收回的资金,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扣除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扣除该笔贷款所欠利息;
3、按该笔贷款前期风险承担比例返还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担保公司代偿资金、银行贷款本金;
4、扣除该笔贷款所欠罚息和担保公司资金占用成本;
5、若还有剩余,则退还至借款人。

第十五条托管机构应建立风险补偿贷款项目台账,记载获得财政风险补偿贷款基本情况,银行、担保公司贷款核销情况、贷款清收和抵押物处置情况等,并于每年1月末前将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第五章职责分工及要求
第十六条工商部门负责享受政策的合规性审核。

财政部门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筹集。

托管机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安全运营。

承贷银行和担保公司按照勤勉尽职要求对逾期贷款进行跟踪调查和债务追收,按规定程序核销贷款。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防范风险,加强对财政资金安全的监督管理。

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从2018年X月X日起执行,由重庆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原《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中涉及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相关内容废除。

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代垫申报表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会计处理办法
第一条收到或补充风险补偿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补偿金专户)”,贷记“风险补偿金—本金”;
第二条风险补偿金对外营运时,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补偿金专户)”;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补偿金专户)”,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风险补偿金—损益”;
第三条贷款本金逾期70天后,银行申请风险补偿时,按照风险补偿金主管部门认定的金额及比例,借记“应收代偿款”,贷记“银行存款(公司户)”、“银行存款(补偿金专户)”;
第四条代偿后追偿回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公司户)”,贷记“应收代偿款”;
第五条按规定进行核销时,按照确认的最终损失及约定的比例,借记“应收代偿款”,贷记“风险补偿金—本金”。

第六条核销后又收回呆、坏账时,按照约定的比例,借记“银行存款(补偿金专户)”,贷记“风险补偿金—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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