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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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隧道正常运行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级别的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要求:公路隧道养护工作必须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可靠,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的有效保障,以及交通运输的正常通行和安全。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四条养护管理机构: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公路隧道的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机构职责: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养护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养护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养护效果,提出养护改进建议,以及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

第六条养护管理人员:养护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养护管理人员,包括养护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等。

第三章养护管理计划第七条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各个隧道的具体情况制定养护管理计划,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第八条养护周期:养护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养护周期的确定,根据隧道的类型、长度、通行量和运营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九条养护内容:养护管理计划应当明确养护的具体内容,包括隧道衬砌、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设施、监控系统等的养护工作。

第十条养护工作重点:养护管理计划应当确定养护工作的重点,优先处理那些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问题。

第四章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养护管理标准: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制定养护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养护工作流程: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养护工作的流程,包括养护计划的制定、养护队伍的组织、养护材料的配备、养护人员的培训等环节。

第十三条养护报告: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部门和公众发布养护报告,内容包括养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第十四条养护监督: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养护监督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具体负责本辖区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辖区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

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进行检查。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审核管养单位提出的隧道养护维修工作方案,督促其小修保养工作的开展,考核管养单位隧道养护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职责:1.负责辖区隧道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2. 编制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

3. 负责辖区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八条养护道班(工区)专职隧道养护工人职责: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检查。

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向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汇报,协助班长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制度一、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置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机构应当由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应当设置充足的养护管理人员,包括养护主管、养护工程师、养护技术员和养护工人等岗位。

养护主管负责整个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定养护方案和监督养护工作的实施,养护技术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养护工人负责具体的养护操作。

二、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当接受系统的培训和考核。

养护主管应当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养护工程师应当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养护技术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监督能力,养护工人应当具有较强的操作技能和责任心。

养护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养护操作规程和程序,确保养护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养护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公路隧道工程养护工作应当包括定期检查、日常巡视、常规养护和维修保养等内容。

定期检查是指对隧道结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日常巡视是指对隧道内部的情况进行日常的巡视和观察,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常规养护是指对隧道内部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养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维修保养是指对隧道内部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养护工作应当按照预先制定的养护计划和程序进行,养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养护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保证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养护工作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及时完整,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四、养护设备和材料的管理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管理中的设备和材料是保障养护工作的重要条件,其管理应当合理安排、严格执行。

养护设备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操作功能,养护材料应当符合相关的养护要求和标准。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确保公路运营状态良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及重庆市《关于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意见》(渝办法〔2010〕162号)相关规范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普通国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保养、预防性养护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日常保养和小修工作范围详见附表)。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优良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第四条市级养护补助经费应直接用于公路小修工程,不得用于发放养护工人工资等其它非养护费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市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交通公路行业规范、标准等;(二)组织全市小修保养技术培训,提高全市养护管理水平;(三)负责监督检查小修保养质量和管理程序执行情况,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市级转移支付的养护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四)负责制定年度公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并下达各区县(自治县)年度公路工作目标;(五)扌导全市公路养护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等工作。

积极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养护科技水平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养护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等;(二)审核辖区内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的小修保养年度建议计划,并小修工程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三)负责对辖区内小修保养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组织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实施预防性养护,逐步开展精细化”养护,不断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按照市及公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本地区年度公路工作目标,分解下达本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目标任务,并负责对管养单位小修保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第八条各区县(自治县)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认真落实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相关规疋;(二)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按照《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和《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小修保养建议规模,报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三)根据养户道班(工区)每月上报的公路病害统计情况,结合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度小修保养规模,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确保年度养护质量目标任务实现;(四)积极开展微表处、雾封层、薄层罩面等预防性养护工作,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安全运营和正常使用,提高隧道养护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上具备通行条件的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时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管理工作应注重隧道设施的安全检修、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的管理以及日常巡视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所有从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养护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八条设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十一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养护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养护管理内容第十二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隧道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对隧道结构进行定期的安全检修和维护,确保结构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对隧道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隧道的清洁卫生管理,确保隧道环境的良好。

第十六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隧道内部的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隧道日常巡视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十八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养护管理保障措施第二十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养护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加强养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一般干线道路隧道养护管理方法一.前言道路隧道是连接山区和平原的紧要交通通道,特别是在市区和山区交界的地方,往往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对于大量车辆行驶的道路隧道,其养护管理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基于一般干线道路隧道的实际情况,并通过调研、实地走访、案例学习等方式,提出了一般干线道路隧道养护管理方法,以期提高道路隧道的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

二. 隧道养护管理职责1、隧道养护人员的职责隧道养护人员是保障隧道安全运行和保持道路通畅的关键人员,其职责包括:(1)日常巡察和检查,维护隧道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2)隧道出口和入口的清洁保洁,维护四周环境卫生;(3)积极排查隧道内的安全隐患,适时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处理;(4)维护隧道内的通风系统和消防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2、隧道管理部门的职责隧道管理部门是受国家道路管理机构授权的机构,其职责包括:(1)负责隧道建设审批和建设管理;(2)负责隧道日常的养护管理工作;(3)负责维护隧道安全和保障交通畅通;(4)负责隧道安全监测和相关技术支持。

3、道路管理部门的职责道路管理部门是隧道管理部门的上级部门,其职责包括:(1)负责对交通干线道路的管理和运行监督;(2)协调各级管理部门的合作,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3)妥当处理突发事件,适时组织应急救援。

三. 隧道养护管理制度建立1、建立隧道运营责任制建立隧道运营责任制是保证隧道安全和畅通的基础。

在该制度下,隧道管理部门必需确保隧道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适时除去安全隐患;隧道养护人员必需严格依照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操作和监督。

2、完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隧道养护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是确保养护管理效果的必备要素。

运用合理的养护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可以充分把握隧道养护工作进程,并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3、建立健全隧道设施和设备台账隧道设施和设备是隧道养护的核心,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中难免显现损坏、损毁等情况,因此必需建立一套健全的隧道设施和设备台账,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更新维护。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919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运行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隧道畅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养护与建设工作相结合,科学管理和全员参与。

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科学先进、整体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组织第六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隧道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养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八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隧道的使用和养护情况,制定养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九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三章隧道养护管理措施第十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制度,对隧道内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对隧道内部进行定期清扫和保洁,保证通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制度,对隧道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灭火自救制度,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保障灭火和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隧道养护管理责任第十五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对隧道的养护工作负责,对养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隧道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好养护工作的职责。

第十七条隧道使用单位应当配合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开展养护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养护工作的完成。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一、概述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对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和正常运营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隧道安全和畅通,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一)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二)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隧道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三、养护工作(一)隧道养护工作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并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养护工作内容包括隧道结构、排水设施、照明设备等方面的检修和保养。

(三)隧道养护工作应采取先进、科学的技术手段和设备,确保工作效果和安全。

(四)养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跟踪和总结。

四、巡视和检测(一)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隧道巡视和检测工作,确保隧道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二)巡视和检测应涵盖各个方面,如隧道结构、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巡视和检测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五、突发情况处理(一)对于隧道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二)对于隧道的紧急维修和抢险工作,管理机构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三)隧道突发情况处理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便今后的参考和经验积累。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一)对隧道养护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隧道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方面。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进行考核和评估。

七、监督和考核(一)对隧道养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其工作效果和绩效。

(二)监督和考核的指标包括养护质量、工作进度、安全意识等方面,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监督和考核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管理机构,以便进行改进和提高。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进行养护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该办法的目的是确保隧道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道路畅通,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并提高应急能力。

1. 养护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养护计划: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包括定期养护、阶段性养护和应急养护等,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养护工作内容:包括隧道内部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如照明设备、通风系统、供水系统等;隧道壁面的清洁和防腐蚀工作;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清理等。

4.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隧道的安全状况。

5. 预防措施: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加强火灾防控措施,确保隧道的安全性。

6. 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处置措施,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

7. 养护人员培训:组织养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8. 公众宣传:加强隧道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隧道安全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办法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文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文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公路运行的稳定性和正常功能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养护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合理、经济、安全、环保的要求。

第六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标准,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技支撑,推广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

第八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养护管理责任第九条养护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普通干线公路上隧道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十条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隧道养护工作,确保隧道设施的安全、可靠、正常运行;(二)制定隧道养护管理计划和方案,定期进行养护检查和维护工作;(三)组织开展隧道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确保技术设备的完好;(四)负责隧道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五)推广科学合理的养护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整体养护水平;(六)定期向上级养护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监测体系,对隧道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第三章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隧道的使用状况和技术参数,制定详细的养护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隧道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隧道内部的干净整洁,清除垃圾和杂物。

第十四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隧道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空气质量的良好。

第十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隧道照明等设备的状况,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良设备,确保照明效果。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普通干线公路隧道是公路交通运输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干线公路通行安全和交通畅通,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养护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干线公路隧道养护工作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隧道安全运行。

2.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隧道养护计划,合理安排养护资源,保障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3.分类管理:根据隧道规模、重要性、流量等级等因素,将隧道划分为不同级别,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制定养护方案。

4.全员参与: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参与养护管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合力保障的良好局面。

三、养护责任1.隧道养护的责任主体为,行政主管单位、养护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2.行政主管单位负责隧道养护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养护单位负责具体的养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设施检修、清洁保洁等,确保隧道设施的正常运行。

4.运营管理单位负责隧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

5.相关部门协助行政主管单位和养护单位完成养护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四、养护管理措施1.定期巡查:养护单位应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处理。

2.设备维护:定期维护隧道内的设备,如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施检修:对隧道内的管线、管道、排水设施等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清洁保洁:定期清理隧道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隧道内环境整洁,防止积水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5.应急预案:养护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隧道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措施,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应对。

五、养护检查评估1.养护单位应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养护需求。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隧道设施的长期安全运行。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运行,保障公路交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维护为重的原则,科学统筹养护资源,合理安排养护任务,全面提高隧道的运营管理水平。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考虑隧道的结构、环境和使用功能,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确保隧道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

第五条隧道养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和物力,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隧道的养护管理应当做好隧道实施方案、养护计划、养护台帐、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隧道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隧道养护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隧道养护设备第七条隧道养护设备是指为隧道养护工作提供支持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第八条隧道养护设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隧道养护设备应配备充足,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第十条隧道养护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隧道养护人员第十一条隧道养护人员是指从事隧道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熟悉隧道养护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不定期进行技能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隧道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隧道养护工作第十五条隧道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和定期养护。

第十六条日常养护包括巡视、检修、清理和维护等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隧道的正常运行和通行安全。

第十七条定期养护是指根据隧道的使用寿命和养护计划,对隧道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隧道是连接两个地理上分离的地点的通道,是现代交通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隧道使用广泛,包括公路、铁路和地铁等交通系统。

为了确保隧道的安全运行和设施的保持,需要进行定期的养护和管理。

下面是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

一、隧道养护管理职责1. 养护管理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隧道养护管理团队,确保隧道的持续运行和安全。

2. 养护管理团队应该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养护管理团队应该对隧道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4. 养护管理团队应该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

5. 养护管理团队应该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进隧道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内容1. 定期检查隧道的结构安全、设备设施和照明设备的工作状态。

2. 定期清理隧道内部的杂物和垃圾。

3. 定期清洗隧道的墙壁和天花板,以确保良好的照明效果。

4. 定期检查和维修隧道的通风系统和疏散设施,确保通风和疏散的顺畅。

5. 定期检查和维修隧道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

6. 定期检查和维修隧道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7. 定期检查和维修隧道的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确保安全状态的监控。

8. 定期对隧道进行防火和防爆检查,确保隧道的安全。

9. 定期清理和维护隧道的入口和出口,保持道路畅通。

10. 定期进行隧道演练和事故模拟,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隧道养护管理的安全措施1. 隧道养护管理团队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养护管理团队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工作技能和意识。

3. 养护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养护管理团队应购买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5. 养护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安全措施应加强对隧道施工人员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四、隧道养护管理的质量控制1. 隧道养护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和资料档案,确保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持续性。

重庆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重庆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重庆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篇:重庆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重庆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

为加强我市地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以下简称《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及市交委《重庆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意见》(渝交委路…2007‟138号),结合我市地方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普通国、省、县道公路(不包括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作,乡、村公路桥梁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评定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及《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市交委主管全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市公路局具体负责全市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设臵的公路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并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普通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和各区县(自治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规定隧道养护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养护队伍,确保管理层级和职责划分的清晰。

2. 养护管理计划:制定隧道养护管理计划,包括养护周期、养护内容、养护方法、养护设备和养护预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划。

3. 定期巡视和检测:制定隧道巡视和检测计划,对隧道结构、设备和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养护维修工作:包括对隧道结构的保养和修复、设备的检修和更换、管线的维护和疏通、园区绿化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5. 应急处置:制定隧道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组织机构,保证隧道安全和通行畅通。

6. 质量与安全监管:建立隧道养护质量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护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达到。

7. 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隧道养护的记录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养护过程和结果,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总之,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隧道养护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隧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公路交通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是为了保障公路隧道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制定的管理办法。

一、养护管理单位
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单位或机构,负责公路隧道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二、养护人员
1. 养护管理单位应组建专业的养护队伍,具备相关技术和培训资质。

2. 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养护管理内容
1. 隧道内部的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 隧道内的障碍物清除和道路标志、标线的维护,确保交通安全。

3. 隧道内的火灾防控设备和救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4. 隧道进出口及相关区域的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5. 隧道结构、路面、护坡、支护系统等设施的检查和维修。

四、养护周期
根据隧道的使用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合理的养护周期,并定期进行养护工作。

五、养护记录
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养护记录,记录养护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等,便于监督和总结经验。

六、应急管理
养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

七、监督检查
相关行政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养护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八、法律责任
对于养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隧道事故发生的,养护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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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

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进行检查。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审核管养单位提出的隧道养护维修工作方案,督促其小修保养工作的开展,考核管养单位隧道养护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职责:1.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2. 编制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

3.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八条养护道班(工区)专职隧道养护工人职责: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检查。

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向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汇报,协助班长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章隧道的检查与养护要点第九条土建结构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及专项检查。

(一)日常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

(3)路面:是否有滞水结冰现象,路面是否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堵塞积水漫流现象。

(5)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伸缩缝处有无内装起层、脱落现象(6)标志:突起标志是否有损坏,表面有无脏污影响其使用功能,能否有效传递交通信息。

(二)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工具:钢尺、游标卡尺、裂缝观测仪、锤子、渗漏水检查用的PH试纸、升降车、施工标志。

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

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

(三)特别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

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四)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检测内容分为:(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

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

(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

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

(3)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

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

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条机电设施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一)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每3天检查1次,由管养单位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变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观察有无异常、异响、发热、火花、气味等现象,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电力专业队伍来进行。

(二)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养护工要每天通过步行或养护巡查车对照明设施外观进行一般性检查员。

(2)经常性检查要求对照明设施的运转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破损零部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消防设施是指预防隧道火灾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洞口处堆放的防火砂。

检查与养护要点:(1)隧道养护工应该对消防器材柜的使用功能每月检查一次:要检查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软管损伤,灭火器是否过期。

(3)洞口防火砂是否码放整齐,有无妨碍行车现象。

第四章隧道的保养与维修第十一条土建结构(一)清洁维护:土建结构应经常性进行清洁维护。

(1)隧道内路面清扫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出洞外。

(2)顶板及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

顶板的清洁要求根据交通量及受污染程度,每年一次;内装为条形瓷砖的,每季度一次。

在清洁过程中,常温下建议用洒水车湿法清洁,对机电设施进行保护;冬季,建议用干法清洁,防止结冰,在清扫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3)隧道内排水设施清理工作应每年不少于2次,在汛期前、汛期后分别进行,如有车辆运输砂石料且漏洒严重,应增加排水设施清理次数,以保证排水畅通。

(4)隧道内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二)保养与维修保养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和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1)洞口:两侧排水沟及洞口上方截水沟使用功能要保持完好,洞口圬工体表面平整,无冻胀、渗水、灰缝脱落现象,各种病害要及时处治。

(2)洞身:内衬砌出现的瓷砖起层或剥落,应及时清除起层瓷砖,进行加固处理,如有渗漏水,要先将水导入边沟排出。

(3)路面:路面养护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或《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边沟的盖板、地漏子,就近在隧道管理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一旦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洞内行车安全。

(4)吊顶及内装:要保持清洁美观,如有损坏,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新。

(5)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其位置要适当,传递交通信息准确无误,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牌面脏污要及时清洗,有锈蚀、老化失效的标志,要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机电设施公路隧道机电设施主要是指为其运营服务的的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等,根据机电设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来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要培训上岗,能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上岗前应作专门培训,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持证上岗。

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可分为:日常检修、经常性检修、定期和分解性检修、应急检修。

(1)日常检修主要是指中间灯连续坏2盏以上、洞口加强段连续坏3盏以上就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经常性检修指每月所进行的检查与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亮度是否正常;灯泡有无损坏,镇流器、电容、触发器、保险管有无异常;灯具的密封性,并清除附着的尘土,检查线路有无腐蚀和损伤,配电柜内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3)定期和分解性检修,是隧道机电设施保养工作的强制手段,对照经常性检修所发现的问题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灯具等设施进行标定或检修;由消防部门对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进行检查、检修。

(4)应急检修是在隧道内或相邻地带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强制检修。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隧道的安全管理包括:正常运营、养护作业、发生各种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隧道正常运营阶段应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隧道管养单位必须制定以预防和处置隧道中断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在汛期,除了对隧道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还应到山顶查看山体有无滑坡、崩塌迹象,岩体有无开裂、失稳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对交通威胁情况,决定是否封闭隧道。

第十四条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并选择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保障方案,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作业机械、人员要进行安全防护(3)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4)如作业内的隧道结构有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先处理后,再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5)养护施工区域所在洞,要全亮度照明。

第十五条如隧道内发生火灾或重大交通事故,影响隧道畅通,隧道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展开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

因抢修工作而中断交通时,应迅速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在相邻路口处设置明显的施工绕行标志,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情报板等多种媒体进行提示告知,及早绕行,避免车辆在隧道口处拥堵。

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清理现场,恢复隧道的正常通车,分析总结事故成因,恢复或提高隧道的防灾能力。

第六章检查考核第十六条市公路管理机构将对各区县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其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第十七条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管养单位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报送资料不及时,隧道内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的,要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监管或管养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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