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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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测试专业名称和代码一

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测试专业名称和代码一
3125
高电压与绝缘材料
应用电子技术
3126
应用电子技术
电气工程
3127
电热、电器、电气技术、电机与变压器
工程技术管理
3128
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规划与可行性论证、科技情报、技术管理


32
化工工艺(精细化工)
3201
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
化工分析
3202
化学分析、仪器分析
化学选矿
3203
化学选矿
0602
医疗器械科研、设计、生产、质量控制
制药机械
0603
制药机械(药品包装机械)科研、设计、生产、质量控制
医药营销
0604
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营销管理、流通环节的质量控制
生物制药工程
0605
适用于生物工程研究开发生产




07
地矿勘查
0701
地质调查、矿产勘查
探矿工程
0702
探矿、勘察、掘进
机械制造与维修
3102
化工机械制造、无线电机械制造、机械制造工艺设备及其自动化、市政机械、钟表机械、陶瓷机械、制盐机械、林业机械、木工机械、环保机械、通用机械等制造
汽车拖拉机制造与修理
3103
汽车、拖拉机制造与修理
生产控制与检测技术
3104
生产控制与检测技术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3105
热处理及金属材料、表面处理及防腐
电子仪器与测量
0505
电子仪器设计与制造、电子测量技术、电子仪器的使用与维护、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视听技术及家用电子产品
0506
视听技术设备设计与制造、家用电子产品制造与维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鄂人社考[2013]1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3.09.14【实施日期】2013.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3]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0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一)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二)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含60分)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54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专职或主要从事财会工作并已取得省财政厅统一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其它从事财政、税务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级会计师、财税高级经济师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会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鄂人社考[2013]2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05.29【实施日期】2013.05.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3]2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4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鄂政办函[2014]3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鄂政办函[2014]3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正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鄂政办函〔2014〕35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鄂政办发〔2013〕53号)的要求,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的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结果附后)。

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2014年4月8日
附件
2013年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单位考核等级
武汉市人民政府A
黄石市人民政府A
十堰市人民政府A
襄阳市人民政府A
宜昌市人民政府A
荆州市人民政府A
荆门市人民政府A
鄂州市人民政府A
孝感市人民政府A
黄冈市人民政府A
咸宁市人民政府A
随州市人民政府A
恩施州人民政府A
仙桃市人民政府A
天门市人民政府A
潜江市人民政府A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B ——结束——。

《201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四

《201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四

《201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四第一篇:《201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四附件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1、评审材料目录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5、学历证书复印件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审批表原件(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高校、中学、实验教案)11、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12、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第二篇:《2013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三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同意推荐本单位同志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篇: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模拟题2016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在新课程背景下,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是()。

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2、“正确的学生观”就是()。

让每一个学生都前面发展3、新课程强调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就是要求学生()。

尊重、理解、热爱科学4、传统教学的“三中心”指()。

教师中心、课堂中心、课本中心5、人的世界观基本形成于()。

青年期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起开始施行。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3年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各地、各省属单位申报职数按照《关于上报2013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6号)执行。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从2013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含省直,不含武汉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领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

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各高校、中专学校可根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办法。

湖北省2013年度省直考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

湖北省2013年度省直考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
26日、27日(周六、周日)
从11月21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11月
1-10日
19-22日(周二至周五)
23日、24日(周六、周日)
从12月19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12月
1-8日
12-13日(周四至周五)
14日、15日(周六、周日)
2014年1月8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备注:1、请考生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2、若考试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两天满足不了考试需求,考生随机安排,顺延至正常上班时间考试。
3、收费标准:60元/模块·人。
4、题型及分值:操作题40题×2.5分/题= 100分(60分为合格)。
5、考试时间:每科50分钟。
湖北省2013年度省直考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
月份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试时间
领取合格证书时间
3月
1-10日
19-22日(周二至周五)
23日、24日(周六、周日)
从4月17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4月
3.23-3.31
4.4-4.5日(周四至周五)
6日、7日(周六、周日)
从5月8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5月
2-10日
21-24日(周二至周五)
25日、26日(周六、周日)
从6月பைடு நூலகம்9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6月
1-10日
18-21日(周二至周五)
22日、23日(周六、周日)
从7月11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周五办理
7月
1-10日
23-26日(周二至周五)
27日、28日(周六、周日)

关于开展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

关于开展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

关于开展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批复鄂职改办函【】号省建筑工程技术高评委会办公室::你办《关于开展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收悉。

经研究,同意按方案所拟内容组织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关于开展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鄂建职改【】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及专业凡符合有关规定,拟参加年度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务评审、未获得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报名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共分个专业,详见《湖北省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见附件)。

测试期间因参加省公派援外、援藏、援疆工作而不能参加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市、州住建委、人社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审核后,报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免于测试。

二、测试内容和方法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是本专业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从事专业工作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着重测试申报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分钟。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本次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在网上进行。

参加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上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报,打印《报名申报表》,粘贴张照片(含准考证照片),交由单位盖章,各单位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交至本市、州、省直管市住建委人事科、人社局(在汉省属单位直接交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缴费。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08.30•【字号】鄂自高评办[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自高评办〔2013〕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3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2013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按照鄂职改办〔2000〕153、1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1、使用2013年版《职称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申报信息电子版。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单位(办证用)。

3、不装订的材料:(1)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由报送单位填写并盖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3)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二十份。

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具体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4、按顺序装订的材料:(1)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原件。

(3)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4)《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

(5)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6)2011、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鄂鉴指〔2013〕3号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提高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2013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一、鉴定安排(一)2013年度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项目管理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时间统一组织。

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按《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

(二)2013年度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为、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全省统考职业,暂定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

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社部门商定具体鉴定方案后执行。

(三)各通用工种的三、四、五级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见《统考日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平台开考,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6个职业统一使用仿真系统平台组织考试。

2013年湖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2013年湖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54
校对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
广播电视行业
55
天线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发射台负责天线设施维护管理的人员
56
摄影(像)机械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各种摄影或各种摄像及各种形式电影摄影或电视摄像设备的维护、管理的人员
教育行业
57
保育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4
话务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从事话务、机务、线务的人员
25
通讯专业(机、线务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从事有线、无线通信的人员
水利水电行业
26
水利工程施工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的操作人员
27
水利工程管理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从事水利工程管理的操作人员
17
电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从事电工工作的人员
国土资源行业
18
工程地质钻探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从事工程地质钻探的人员
19
地质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从事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人员
20
物探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从事磁法、重力法、电法、地震法、核物探法、地下物探等方法野外施工及室内的的一般计绘的人员
从事厅、堂服务专业的人员
47
客房服务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从事客房服务专业的人员
卫生行业
48
医疗器械维修工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0.01.12•【字号】•【施行日期】2010.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科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Array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名序号:关于湖北省正高工(农)、正高经(统、会、审)、部分工程、等系列有关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精神,经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今年湖北省正高工(农)、正高经(统、会、审)师、部分工程、工艺美术等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组织湖北省正高工(农)、正高经(统、会、审)、部分工程、工艺美术等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正高工(农)、正高经(统、会、审)、部分工程、工艺美术等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测试的考务以及日常事务性组织工作。

二、测试范围及对象全省申报测试正高工(农)、正高经(统、会、审)、部分工程对象范围须符合鄂职改字[2002]11号文及鄂职改办[2008]36号文件要求,未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方法和内容本次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由测试人员回答专家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论文的面试题,测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

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水平测试与职称评审同步进行,先测试,后评审。

采取面试的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测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测试的人员填写《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本人已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代表作一式3份,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交单位公示并核实盖章后,由单位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送达正高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部分工程高(中)级等系列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缴费。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20日报名地点:武汉市水果湖茶港小区1号楼504室(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五、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高评委办公室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六、联系电话:87231030联系人:李卫国、王蓉七、测试结果的效用2008年全省高级(省直中级)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70%以内。

湖北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概要

湖北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概要

湖北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概要湖北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职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倍受专业技术人员关注。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行信息网络化和无纸化办公,因受条件的限制,有些地方尤其是基层测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更难看到相关文件。

根据省局领导意见及全省水文系统推行事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的要求,对现行的有关职称政策作一些介绍。

一、职称概念的由来《现代汉语词典》对“职务”的解释,是担任一定责任的工作岗位,“职称”即是职务的名称。

国际上对职称的通常定义是“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称号”,所以,它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

但在我国,由于实践职称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复杂、曲折的过程,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切实可行的法规、条例,各行业、各专业之间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导致同在“职称”这一概念之下,先后实行过专业技术职务制和“学衔”、“称号”制,甚至在同一时期,有的专业实行职务制,有的专业实行“称号”制。

这样使“职称”这个概念的内涵变得十分广泛,包括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含义。

1986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后,我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方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享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技术称号。

但由于人们习惯“职称”这个词,约定俗成了,“职称”的叫法便沿袭下来,但其实质意义已发生了变化,现在通常所讲的“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分为三级4档或5档次,即高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有的职务系列目前还没有设置正高职职务。

2013年集团公司职称水平统一考试通知

2013年集团公司职称水平统一考试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集团公司职称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中油人事…2008‟367号),以及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关于二〇一三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考字…2013‟1号)精神,现将做好2013年集团公司职称水平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1:00。

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0:30。

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下午14:30~15:40。

二、参考人员范围凡符合下列范围人员均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水平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1.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人员范围拟申报参评下表所列相应职称人员,均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2.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人员范围拟申报参评教授级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职称人员,均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人员范围符合前两款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范围人员(不含参评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拟申报参评幼儿教育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均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

三、免试人员范围1.2009年、2010年、2011、2012年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考试成绩今年有效,可不用参加今年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

2.经油田公司职改办备案,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参加集团公司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模拟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或参加俄语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人员,考试成绩今年有效,可不用参加今年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模拟托福考试和俄语水平测试成绩按集团公司当年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折算成绩)。

3.2009年、2010年、2011、2012年参加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考试成绩今年有效,可不用参加今年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职称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职称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职称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鄂职改办〔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职称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鄂职改办〔2013〕7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职称考试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考试工作,加强对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条件等职称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统一领导职称考试项目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到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

全省各类职称考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负责综合管理。

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考试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

各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负责所属地区职称考试的组织协调、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各级职称考试机构承担考试组织实施和具体考务工作。

二、完善工作程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要高度重视职称考试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各级职称考试机构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改办)的统一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行。

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实施。

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不纳入职称考试的管理范畴,参考人员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和社保等待遇挂钩。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鄂人社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精神,发挥职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企业人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在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

(一)企业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较强的社会责任。

2.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发展态势良好,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利税贡献、技术创新、生态保护、拉动就业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近3年没有发生相关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

4.积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明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近3年无拖欠职工工资、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情况发生。

2013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真题答案

2013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真题答案

2021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真题答案一、辨析题〔20分〕最近,“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一些城市为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过马路的行为,对违规者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分措施,遭到了一些行人、非机动车主的抵触。

有人认为:依赖行政处分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难以奏效。

【答案】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有失偏颇。

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仅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威胁人民的生命平安,也不利于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是不值得提倡的,一些城市对违规者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措施治理此行为,出发点是好的,而且目前有些城市采取该措施确实取得了成效,但这个措施是否能真正杜绝这个行为还有待商榷。

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暴露的是中国人规那么意识的缺失,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和规那么意识;同时政府还需要科学设置红绿灯。

二、情景题〔20分〕事业单位小吴负责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一天,小吴因小孩感冒发烧一夜未眠,上班又遇堵车,来不及吃早餐就按时赶到单位。

上午,办证队伍排成长龙,现场比拟嘈杂。

小吴工作时,母亲打来说孩子病情加重,急需上医院。

正在接之际,队伍中有人对小吴嚷道:“上班时间打什么私人?快点快点,烦死了!真是效率低,效劳差!〞1、面对这种场景,如果你是小吴,该如何应对?〔8分〕【答案】1.面对这种场景,如果你是小吴,该如何应对?首先我会跟母亲解释清楚,暂停与母亲的通话,让她先不要着急,我会在安排完我这边工作之后,第一时间把打过去。

其次,因为队伍中有人误解我打私人的情况,因此我会跟群众解释清楚,自己并不是成心在上班时间打私人而耽误了大家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而是因为家里孩子病重急需上医院这种情况。

解释清楚之后,我会再次向群众抱歉。

毕竟是因为我自身原因而耽误了工作。

然后向群众承诺我们会抓紧时间把群众的需要办理的事情处理好。

我相信经过我的解释和抱歉,群众也会理解和原谅我。

再次,我会跟其他同事说明情况,让他们暂时帮我负责一下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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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审批表原件
(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高校、中学、实验教案)
11、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12、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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