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赴单位联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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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二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申请表

兰大二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申请表

本人签名年月日护理部本人签名年月日护理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登记表医务科留存护理人员进修申请表选送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拟进修医院:拟进修科室:进修生姓名:201 年月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护理部进修期满政治思想业务鉴定表为了加强护士管理,稳定护理队伍,护士外出进修前,须与医院和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医院与外派进修者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医院的权利与义务(一)根据进修者自愿申请和医院有关部门的推荐,医院同意进(二)进修按照医院相关报销的标准及要求,医院为进修者支付必要的进修费和差旅费等。

(三)医院协助进修者办理必要手续和条件。

(四)在进修期间,医院协助进修者协调各方面与进修相关的关系,以便很好的完成进修任务。

(五)进修结束后,医院组织有关部门对进修者的进修结果进行跟踪评价。

(六)对进修结束的人员,医院在任职资格、薪酬待遇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二、进修者的责任与义务遵守进修组织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进修期间,进修者需努力掌握进修的相关知识或达到进修的目标要求,进修者在进修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三)进修期间,进修者须遵守医院、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医院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进修者承担。

(四)进修者进修结束后,不得在5年内调离本岗位。

若因医院内部变更,则以医院变更为准。

(五)进修者严格执行医院保密制度,进修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医院保存。

三、其它约定(一)进修者在进修期间,如出现如下情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进修者自己承担:1.违反进修有关规定;2.未能通过进修考核;3.未达到进修要求;4.因自己原因中途退出进修.(二)进修过程中,如因医院人事变动,医院有权中断进修,所发生进修费用由医院承担.(三)在协议期内进修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由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结合进修后服务期向医院交回进修费用及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1。

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专业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037第二临床医学院
学术学位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
0931-8913736
专业学位
新闻与传播
073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
0931-8912183
076艺术学院
专业学位
音乐、艺术设计
0931-8912264
078高等教育研究所
学术学位
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
0931-8912761
0931-8911843
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
022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学术学位
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草学、农业经济管理
0931-8913014
专业学位
农艺与种业、畜牧、农村管理、农村发展
024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学术学位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
0931-8912445
0931-8912278
专业学位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066法学院
学术学位
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0931-8913730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068经济学院
学术学位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兰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差旅费借款及报销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按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核定出差人数和出差天数,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

使用教育经费的,不得超出本单位差旅费预算额度,使用科研经费的,不得超出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的差旅费支出额度。

第六条出差人员预借或报销差旅费要填写《兰州大学出差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以下规定程序审批:(一)使用教育经费:1.一般公务性出差,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经其他负责人签字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2.参加培训、进修学习,由本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审批。

3.工作调入或借调到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和人事部门共同审批。

4.学生出差,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

(二)使用科研经费:教职工及学生从事科学研究、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的,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为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现金流动,出差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差旅费借款手续:(一)出差人员办理借款应根据出差地点、天数、人数等因素合理预计借款金额。

对超过限额的借款,财务人员有权调减。

(二)差旅费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管理,出差人员前次借款未清的,本次不再预借。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出差使用信用卡结算,对于出差未借款的教职工给予一定奖励:出差天数在天以内(含天)的,每人每次多发放半天伙食补助;出差天数在天以上天以内(含天)的,每人每次多发放天伙食补助;出差天数在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多发放天伙食补助。

兰州大学离退休教职工联系走访制度

兰州大学离退休教职工联系走访制度

离退休教职工联系走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4? 字体大小T|T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离退休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教职工各项待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立本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身体状况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有关情况应及时通知到职工所在中层单位,中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的联系与走访。

第二条对空巢、独居老人要经常联系,对身体欠佳、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有特殊困难者,要适时进行家访,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教职工,要保持通信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对生病住院职工,每周到就近医院进行一次探视慰问。

对于老干部和有突出贡献的老同志,可通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安排探视和慰问。

第四条在联系走访过程中,要向职工通报学校有关情况,让他们能及时了解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现状;要了解被访人员的生活情况和诉求;听取被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条对联系走访中了解的问题、意见、建议等,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第六条处理结果应及时向被访人员反馈。

对当时不能解决的普通性的意见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上报学校领导。

第七条处领导要经常检查此制度的实施,总结联系走访工作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3年起执行。

请详细说明出访的事由、工作任务以及必要性

请详细说明出访的事由、工作任务以及必要性

扬州大学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填表说明:1、出访团组,请另附名单;出访性质一栏请填写进修、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科研等;
2、申请人为中层干部者,在学院或部门意见中明确是否已征得相关联系校领导的同意;
3、因公出国(境)请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

联系人:赵建强联系电话:8797 1870
4、在报送申请表时,请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及附件,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jqzhao@
出国人员签证申请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
5cm x 5cm照片以及更多其他信息和材料。

特此说明。

团组人员近两年来出访情况登记表
注:“近两年”指上年度和本年度。

出访活动日程表
注:在外停留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附出访计划。

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信息院发〔2017〕3号
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试行)
为维护我院本科生正常的管理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规范本科生外出请(销)假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每学期须按校历安排正常学习,凡开学不能按时返校,放假需提前离校及上学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请假者,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本科生请假需提前3天填写《兰州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审批单》(见附件),经本人填写和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审批单交至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处,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离校或延迟返校。

三、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四、本科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本科生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的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五、凡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延迟返校、请假逾期不归、返校不及时销假者,将取消当学年奖助评优资格并由学院做出相应处
理。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4日
兰州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审批单
注意事项:1、请在相应选项处打“√”;2、请严格按照请假时间及时返校进行销假,如确实不能及时返校须向学院说明情况;3、学生外出期间,责任自负,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4、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本科生辅导员沟通。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联络员登记表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联络员登记表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联络员登记表
学院: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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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证件照
学号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手机号
QQ号
学历
学制
所在校区
Email
外语等级
上学年专业班级排名
名次/班级总人数
爱好特长
个人
履历
申报
理由
就业
意向
升学
□考研升学 □推免保研□出国出境
就业
(可多选)□企业□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就业□创业
(可多选)□党政机关 □部队 □科研设计 □高等教育 □中/初等教育
□国家/地方基层项目 □艰苦行业事业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
个人申请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制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办事流程

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办事流程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办事流程
国际处审核预算表所需材料:《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兰州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兰州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科,办结时限:当日
联系方式:8912852,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205
财务处审核预算表所需材料:《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兰州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兰州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受理部门:财务处
办结时限:当日
联系方式:医学校区8号楼。

兰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兰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兰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实施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效劳于干部人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21〕12号〕、?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1〕2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组通字〔2021〕25号〕精神,结合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标准的原那么,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开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细那么适用于学校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细那么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党委组织部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政策制定部门。

其具体任务是:落实中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规章,研究解决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中的问题,安排部署全校性的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对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六条人事处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党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中层党组织,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工会、团委等都是收集〔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制作收集工作,并及时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转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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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赴单位联络登记表
单位名称:
本学期我们利用学生暑期做生涯人物访谈的机会,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请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兰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校主管领导直接领导下的全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及日常管理的领导机构。

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党委副书记兼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学生处处长兼副主任。

中心设有办公室、计算机室、就业指导视频接收室、资料室、会议室、咨询室、信息发布栏等。

以学校的大型活动场所为依托,指导中心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多种功能的优质服务。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号兰州大学学生处就业工作办公室(盘旋路校区机关楼室)
☆邮政编码:☆就业服务网网址: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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