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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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

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

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第一篇:内部控制制度-担保内部控制制度——担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不包含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公司下属分公司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经适当授权和审批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

第三条公司在发生担保业务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担保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应明确规范。

(三)担保评估应科学严密。

(四)担保执行环节的控制措施应充分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四)担保业务相关财产保管和担保业务记录。

第六条公司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

第七条公司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指定财会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担保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担保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担保1、总则1.1控制目标(1)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2)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证对外担保真实、合法。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外单位(包括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行为。

1.3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4)《公司章程》;(5)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1.4被担保对象1.4.1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公司;1.4.2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1.4.3与本公司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企业;1.4.4下列对象,公司不能为其提供担保:(1)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2)个人债务;1.4.5被担保对象(被担保人)的条件:(1)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3)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4)近两年财务无虚假记载;(5)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或恶意损害股东、债权人及其他人利益的记录。

1.5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具体原则(1)遵守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予以拒绝;(2)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公司净资产的50%;(3)要求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4)公司分公司不得为外单位提供担保行为;(5)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外单位(包括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其股东大会决议;(6)公司不为非法高利贷提供担保;(7)公司不为未经政府批准的任何集资和债券发行提供担保;(8)公司提供担保时,不得对多个合同提供最高额限度担保,只能按合同逐笔提供担保;(9)公司不为属于投资性质的借贷业务提供担保,不为注册资金提供担保。

1.6担保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3)抵押;(4)质押。

2、岗位分工、权责划分和授权审批2.1不相容岗位分离(1)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分离;(2)担保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监督分离;(3)相关财产的保管与担保业务记录分离;(4)不得由同一个人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中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制度起源于商品交易活动,但早期的简单商品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钱货两清的即时交易,交易主体间失信问题不突出,也就没有担保的必要。

随着商品交换形式不断发展,非即时交易大量出现,商品和货币的交付有了时间差,债权债务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对债务人没有百分之百信赖的情形下,债权人需要通过某种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而担保制度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担保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供需关系。

但是,必须看到担保业务具有“双刃剑”特征,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陷入担保怪圈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案件时有发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18.28%,这287家上市公司2007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148.50亿元,其中,因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达到22.26亿元,占到了14.99%。

另有研究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担保业务增速快、金额大、风险高、违规情况较为严重,仅2001年至2004年,平均每年新增121家上市公司涉及担保事项,年均增速达到35%;截至2004年10月,83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有180家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涉及金额为279.98亿元,违规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担保总额的26.72%;在深市505家上市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有311家,担保总额达420亿元,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131亿元,占担保总额的31.19%。

鉴于担保业务的“双刃剑”特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对严控担保风险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担保业务一般流程企业办理担保业务,一般包括受理申请、调查评估、审批、签订担保合同、进行日常监控等流程。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财会[2010]11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财会[2010]11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正文:----------------------------------------------------------------------------------------------------------------------------------------------------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财会[2010]11号2010年4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办理担保业务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二)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三)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第五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

企业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企业在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等相关要求。

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点及应对措施一、引言在金融行业中,担保业务作为一种常见的业务形式,具有其特定的风险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点及应对措施,以提高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担保业务内控风险点1.信息不对称风险在担保业务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即担保人与被担保方对交易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不同。

这可能导致担保人无法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真实信用状况,从而增加了业务风险。

2.贷款款项流向风险由于担保业务涉及贷款款项的流向,存在被担保方将贷款资金用于非法用途的风险。

例如,被担保方可能将资金用于自身经营亏损的企业,或者将资金用于虚假投资项目等,这将对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风险。

3.评估标准不一致风险不同机构在对担保资格和价值评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导致了评估标准的不一致性。

这可能会使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难以把控,增加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4.担保品价值风险担保业务通常涉及担保品的抵押或质押,担保品的价值波动将对担保业务带来风险。

例如,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动,担保品的价值可能出现大幅度波动,从而使得担保风险加大。

三、应对措施1.信息共享与合作加强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担保业务环境。

2.严格尽职调查在担保业务中,加强对被担保方的尽职调查,确保真实了解其信用状况。

这可以通过多角度、多渠道的信息获取、信用报告、财务数据分析等手段来实现。

只有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才能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3.建立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明确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测机制等。

同时,定期组织风险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4.多元化担保品组合在担保业务中,应充分考虑多元化的担保品组合,降低单一担保品价值波动对业务的风险影响。

例如,可以将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担保品进行组合,使得整体风险得以分散。

5.加强监管与整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管与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严禁出现违规行为,并对违规机构进行严厉处罚。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担保公司为了保障业务的安全、规范运行,确保风险可控,而建立和完善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体系包括了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从这些方面详细介绍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在组织结构方面,担保公司应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担保公司应该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信息技术安全部门等,分工明确,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

其次,在岗位职责方面,担保公司应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各个岗位的职责应该清晰明确,在员工入职时应该进行详细的岗位培训,确保员工知晓自己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人为错误。

再次,在业务流程方面,担保公司应该明确各项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规范。

对于风险较高的业务,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核查,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同时,公司应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于风险较大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此外,在风险评估与管理方面,担保公司应该建立起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制度体系。

这包括建立风险评估的指标和方法,制定风险分级管理的准则,明确风险管理的流程和责任。

同时,担保公司应该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

另外,在内部审计方面,担保公司应该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应该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制度,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业务。

最后,在信息技术安全方面,担保公司应该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安全管理。

这包括对系统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系统;加强对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管理,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建立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保护公司的信息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保障业务的安全、规范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这套制度体系,担保公司才能够更好地管理风险、提高运行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概述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担保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从而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有效和安全。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减少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原则: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风险控制原则:管理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机制,减少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有效管理原则:制定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确保公司业务高效运转。

-信息披露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

-内部监控原则: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明确组织结构,规范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

2.业务流程管理: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包括担保审核、担保决策、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环节,确保业务操作规范且符合法律法规。

3.风险管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理和评估制度,包括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评估、资产质量监测和预警、坏账和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管理等。

4.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融资和使用,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保证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

5.审计和监察:建立内部审计和监察机制,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6.信息管理和披露:建立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保护客户和公司的信息安全,向外部及时、准确、真实地披露相关信息。

7.外部合作和监管配合:建立外部合作机制,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遵循监管规定,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执行:担保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和流程。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

第三条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担保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确保业务运作合规、稳健;2. 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防范为核心,强化风险评估、监控和预警;3.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业务性质、风险程度和责任划分,实施分级管理;4.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业务发展、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担保公司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督执行和持续改进。

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以下工作机构:1.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预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3. 法律合规部门:负责法律合规审查,确保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 风险识别:全面识别担保业务中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等级;3.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内部控制措施、业务流程优化、风险分散等;4. 风险监控:定期监测风险状况,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5.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报告风险信息。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对担保对象进行信用评级,确保担保对象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

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XX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保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股份公司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担保行为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条 XX股份公司的担保行为集中在股份公司公司总部办理;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除非获得公司董事会和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否则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第四条XX股份公司的担保行为以XX集团内部企业为对象; 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总局的要求怎么办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担保;需进行担保认定;此项工作有审计部负责..或直接由财务部;应考虑审计的专业性和对风险的判断第五条XX股份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第六条XX股份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第二节分工与授权第七条XX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对提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集团内部担保事项;行使担保批准权..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第八条XX股份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担保事项的具体工作..第三节实施与执行第九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收到担保申请后;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同时要对拟提供担保的主合同的合法有效进行审查..第十条对于担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全体董事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对于担保标的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则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告..第十一条建立并严格执行“谁决策、谁负责”的担保责任制度;将担保事项与决策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促使决策责任人审慎决策;防范担保风险..XX股份公司的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第十二条 XX股份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审计和法律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第十三条 XX股份公司的担保合同原件要尽快送交综合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保全措施;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第十五条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债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时;公司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XX股份公司为被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被担保人追偿..第四节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权由监事会和内部审计人员共同行使..第十七条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担保决策程序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二)是否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现象;担保表决程序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三)为集团外企业担保是否进行担保认定;对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四)董事会秘书是否把担保事项及时对外进行公告..(五)担保事项具体实施部门是否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并形成定期报告第十八条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担保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内控指引讲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解读

【内控指引讲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解读

【内控指引讲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中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制度起源于商品交易活动,但早期的简单商品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钱货两清的即时交易,交易主体间失信问题不突出,也就没有担保的必要。

随着商品交换形式不断发展,非即时交易大量出现,商品和货币的交付有了时间差,债权债务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对债务人没有百分之百信赖的情形下,债权人需要通过某种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而担保制度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担保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供需关系。

但是,必须看到担保业务具有“双刃剑”特征,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陷入担保怪圈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战,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显示,在1 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18.28%,这287家上市公司2007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148.50亿元,其中,因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达到22.26亿元,占14.99%。

鉴于担保业务的“双刃剑”特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对担保风险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担保业务一般流程企业办理担保业务,一般包括受理申请、调查和评估、审批、签订担保合同、进行日常监控等流程。

具体而言,一是担保申请人提出担保申请;二是担保人对担保项目和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三是担保人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结合本企业担保政策和授权审批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四是担保人依据既定权限和程序,与被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五是担保人切实加强对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对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担保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六是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如期偿债,担保人应履行代为清偿义务并向被担保人追偿债务,同时应当按照本企业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担保业务内部控制

担保业务内部控制

担保业务内部控制1. 引言担保业务在金融机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于管理风险、提供信贷支持以及维护金融机构声誉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担保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来管理和减轻这些风险。

本文将介绍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并提供一些建议来加强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

2. 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目标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担保业务的风险能够被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以保证担保行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风险管理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应能够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这包括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评估、对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评估以及对担保方式的评估和控制等。

2.2 内部审查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包括定期的内部审查,以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查应对担保合同的执行情况、担保物的处置情况以及担保准备金的计提等进行评估和检查。

2.3 风险报告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应能够及时提供风险报告,以帮助管理层了解担保业务的风险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建议3.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应根据担保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担保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2 加强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评估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评估,包括对担保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开展情况等的评估。

3.3 健全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评估机制金融机构应建立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评估机制,确保担保合同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4 强化风险报告和监测机制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报告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 总结担保业务在金融机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减轻和管理担保业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介绍了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并提供了一些建议来加强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希望能够对金融机构有所帮助。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之担保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之担保业务

财政部解读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严控担保风险促进稳健发展——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中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制度起源于商品交易活动,但早期的简单商品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钱货两清的即时交易,交易主体间失信问题不突出,也就没有担保的必要。

随着商品交换形式不断发展,非即时交易大量出现,商品和货币的交付有了时间差,债权债务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对债务人没有百分之百信赖的情形下,债权人需要通过某种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而担保制度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担保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供需关系。

但是,必须看到担保业务具有“双刃剑”特征,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陷入担保怪圈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战,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18.28%,这287家上市公司2007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148.50亿元,其中,因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达到22.26亿元,占到了14.99%。

另有研究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担保业务增速快、金额大、风险高、违规情况较为严重,仅2001~2004年,平均每年新增121家上市公司涉及担保事项,年均增速达到35%;截至2004年10月,83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有180家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涉及金额为279.98亿元,违规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担保总额的26.72%;在深市505家上市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311家,担保总额达420亿元,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131亿元,占担保总额的31.19%。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中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制度起源于商品交易活动,但早期的简单商品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钱货两清的即时交易,交易主体间失信问题不突出,也就没有担保的必要。

随着商品交换形式不断发展,非即时交易大量出现,商品和货币的交付有了时间差,债权债务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对债务人没有百分之百信赖的情形下,债权人需要通过某种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而担保制度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担保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供需关系。

但是,必须看到担保业务具有“双刃剑”特征,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陷入担保怪圈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案件时有发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18.28%,这287家上市公司2007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148.50亿元,其中,因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达到22.26亿元,占到了14.99%。

另有研究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担保业务增速快、金额大、风险高、违规情况较为严重,仅2001年至2004年,平均每年新增121家上市公司涉及担保事项,年均增速达到35%;截至2004年10月,83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有180家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涉及金额为279.98亿元,违规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担保总额的26.72%;在深市505家上市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有311家,担保总额达420亿元,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131亿元,占担保总额的31.19%。

鉴于担保业务的“双刃剑”特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对严控担保风险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担保业务一般流程企业办理担保业务,一般包括受理申请、调查评估、审批、签订担保合同、进行日常监控等流程。

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PPT课件

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PPT课件
案例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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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本案而言,在保证合同签订时,A公司是B
公司的股东,该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确认无效。同时,由于B公司是上市公司,其股 东信息已经有效地向社会公开,故工商银行某支行在 审核担保人资格时理应知道A公司的股东地位。该支 行与B公司对保证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B公司依法应 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A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 二分之一。据此,判决A公司还某支行借款本金人民 币800万元及相应利息;B公司对上述付款不能清偿部 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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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A公司,债务人
2000年4月,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与住宅开发公司 签订了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同年11 月。该支行还与某房产上市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由该房产公司承担借款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 款到期后,住宅开发公司和某房产公司均未履行还款
B公司义,务担保。人经催讨不成,原告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将两公 司诉至法院。 经查,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其刊登的年报 记载,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之一,在1998年和1999 年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2%和1.37%。2000年至2001年, A公司陆续将其所持B公司的股票抛售完毕。
(一)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 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二)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 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 责任。 (三)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 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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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方来说,担保风险还具有以下特点需引 起注意: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案例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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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控制

解读内控配套指引之担保业务

解读内控配套指引之担保业务

解读内控配套指引之担保业务简介:严控担保风险促进企业稳健发展—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中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制度起源于商品交易活动,但早期的简单商品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钱货两清的即时交易,交易主体间失信问题不突出,也就没有担保的必要。

随着商品交换形式不断发展,非即时交易大量出现,商品和货币的交付有了时间差,债权债务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对债务人没有百分之百信赖的情形下,债权人需要通过某种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而担保制度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担保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供需关系。

但是,必须看到担保业务具有“双刃剑”特征,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陷入担保怪圈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案件时有发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xx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这287家上市公司xx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亿元,其中,因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达到亿元,占到了%。

另有研究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担保业务增速快、金额大、风险高、违规情况较为严重,仅2001年至xx年,平均每年新增121家上市公司涉及担保事项,年均增速达到35%;截至xx年10月,83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有180家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涉及金额为亿元,违规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担保总额的%;在深市505家上市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有311家,担保总额达420亿元,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131亿元,占担保总额的%。

鉴于担保业务的“双刃剑”特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对严控担保风险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中国会计报》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五: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中国会计报》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五: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中国会计报》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五: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一、案例简介:担保合同判无效、过错责任判赔偿2000年4月,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与住宅开发公司(A 公司,债务人)签订了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同年11月。

该支行还与某房产上市公司(B公司,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该房产公司承担借款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

该笔借款到期后,住宅开发公司和某房产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

经催讨不成,原告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将两公司诉至法院。

经查,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其刊登的年报记载,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之一,在1998年和1999年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2%和1.37%。

2000年至2001年,A公司陆续将其所持B公司的股票抛售完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A公司理应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的效力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依据我国公司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定”,法律本身没有对此种担保行为的效力作出例外的规定。

并且国家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上市公司不能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因此就本案而言,在保证合同签订时,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该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确认无效。

同时,由于B公司是上市公司,其股东信息已经有效地向社会公开,故工商银行某支行在审核担保人资格时理应知道A公司的股东地位。

该支行与B公司对保证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B公司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A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据此,判决A公司还某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相应利息;B公司对上述付款不能清偿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案例分析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架构,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

(4)业务外包流程未恰当履行或监控不 当,可能导致企业外包战略失败或经 营效率低下; (5)业务外包信息保护措施不当,可能 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 (6)业务外包会计处理不当,可能导致 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 业务外包应用指引明确指出,存在业 务外包活动的企业应当着手建立和完 善业务外包管理制度,规定业务外包 的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 相关内容,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 责权限,强化业务外包全过程的监控, 防范外包风险,充分发挥业务外包的 优势。
案例2:
• 同样也是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副总)没有经过 集体讨论,私下为另一家企业担保1000万元贷款, 结果第二年被担保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没有能力 还贷款;银行依法从担保公司账户强行划款1000 万元,导致担保这家公司的资金也周转困难。董 事会追究责任,发现财务总监收受对方好处费人 民币50万元,结果财务总监被追究刑事责任,但 企业一直处于财务困境。 • 案例的教训:企业必须建立担保控制制度,绝对 不允许一个人决定担保业务,担保业务必须按额 度授权批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政策必须明 确,没有必要绝不进行担保业务。
• 担保法和物权法都对反担保进行了规 定。 • 反担保实际上是担保人转移或避免担 保所发生的损失风险的一项措施。
注意事项: • 企业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 提供担保: ①企业提供的担保申请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成 分; ②企业有逾期未还的银行贷款或者有大量未解 除的债务关系; ③企业信誉不好,最近几年有不良或者违约记 录; ④企业经营状态恶化,难以改善,无还本付息 的能力;
• 如Boeing——世界最大的飞机制造公 司,却只生产座舱和翼尖;Nike—— 全球最大的运动鞋制造公司,却从未 生产过一双鞋,等等。 • 业务外包的虚拟化合作方式,不仅使 得企业不同产品生产的成本趋于较低、 效率提高,而且还可以推动企业不断 顺应市场需求善变的态势,降低风险, 从而营造企业高度弹性化运行的竞争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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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担保业务
12.3 担保评估与审批控制
12.3.4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对企业相关负责部门及担保风险评估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为担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是某企业的担保风险评估制度,供读者参考。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担保政策。

2.规范企业担保风险评估工作,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确保风险评估为担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2条责任部门
1.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审计部、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担保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2.在担保经办人员受理担保申请,并经过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核通过后,组建担保风险评估小组并开展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2章担保风险评估程序规定
第3条收集担保风险评估资料
风险评估小组应认真收集或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申请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能反映与本企业关联关系的文件等基础性资料。

2.担保申请书、担保业务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料。

3.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

4.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等级评估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报告等资料。

5.申请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复印件。

6.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

第4条评估担保风险
企业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2.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3.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4.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5.评估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

第5条撰写评估报告
1.担保评估结束后,担保风险评估小组应向企业财务总监提交担保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请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的经济背景。

(2)接受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3)拒绝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4)担保业务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2.担保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为企业作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第3章附则
第6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有关担保业务政策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7条本制度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12.4 担保执行控制
12.4.3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对担保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各个事项进行了规范,有利于及时化解担保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具体制度示范如下。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准确掌握担保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化解担保风险或尽量减少担保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2章建立担保事项台账
第3条担保业务实行过程中,担保经办人负责设置担保业务事项台账,对担保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全面的记录。

第4条担保业务记录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项内容。

1. 被担保人的名称。

2. 担保业务的类型、时间、金额及期限。

3. 用于抵押财产的名称、金额。

4. 担保合同的事项、编号及内容。

5. 反担保事项。

6. 担保事项的变更。

7. 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3章担保业务监督检查
第5条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对担保项目的执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和监督。

第6条监督检查时限
1. 担保期限在年以内,担保风险在级以上的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需1个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2. 担保期限在年以上的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7条监督检查项目
1. 担保项目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

2. 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3. 被担保人的资金是否按照担保项目书的规定使用,有无挪用现象等。

4. 被担保人的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等。

第8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本着“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的原则及时上报担保项目负责人,属于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第4章合同协议管理
第9条担保业务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批准后,应当与被担保人订立书面担保合同。

第10条订立担保合同时,企业法律顾问应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严格审核各项义务性条款,以保证企业的权益。

第11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专门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有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合同等。

第12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担保及反担保财产和权利凭证等原始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13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配合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定期核实反担保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14条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第5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若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相抵触,以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为准。

第16条本制度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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