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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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略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2010年第6期(总第8l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Sb报J our nal of H e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 t ra t i ve C adr e I nst i t ut e of Pol i t i es A nd L a wN o.62010(S t m t No.81)略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薄振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摘要:中国的法学教育无论从生源层次、教师素质还是教学方法培养模式来看,仍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要改革我国的法学教育,首先需要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良性互动,其次应强化法学教育的开放性和实践性。

关键词:法学教育;缺陷;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I o)06—0140—03现代的法学教育产生于西方。

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学园。

在当时百科全书式的教学氛围中,形成了西方法学教育中博雅教学的古典风格,一大批思想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芝诺等应运而生,他们的理论与学说为西方法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而他们所接受与传授的法学都是蕴涵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整个学说和理论中的,法学在当时并不是独立的学科,法学教育也没有独立的模式。

在古罗马,正式的法学教育出现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一大批法学家从事法学教育,并培养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员,面向职业的法学教育模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种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研究的进步。

在中国,孔子开创了儒家教育体系,但汉代以来的律学也没有在中国形成完整意义上的“法学”和法学教育,其教育教学也不是独立的,它附属于整个道德教化、经世致用的教学培养体制。

中国完整意义的法学和法学教育实际上是在清末从西方引进的。

直到晚清时期,中国并没有产生一种独立的或者私人的法律职业,也没有产生一种培养法律职业人员的正规机制。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列强不断加重的殖民侵略和“西学东渐”的巨大刺激下,先进的中国人广泛要求变法图强,回应西方挑战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法学教育改革谈

法学教育改革谈

法学教育改革谈摘要: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学教育需加大对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的改革力度。

通过对法学教学法手段演绎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说明法学教学手段的定位:将知识转化为智慧,将理论转化为方法,将观念转化为德性。

具体到学生而言,态度、才能和本领的形成比知识本身更重要;就教师而论,教学形式应服从内容的需要,而不应本末倒置关键词:法学教学:双语;案例;多媒体;定位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应用为根本,法律的变化使法学教育也必须不断革新,双语、案例、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手段的应用,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教师具有创新的欲望、热情和意识,还要具有新的知识结构以及创造性使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

一、双语教学的形式与内容近年来,双语教学在我国高校教学中的地位逐年上升,2001年在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里,将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纳入教学改革规划,但尚未正式提及双语教学的概念。

2002年和2004年双语教学以相当于三级指标的主要观测点的形式两次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从而使该教学手段在全国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占据一席之地。

几年的实践,其中的问题也随之显现。

首先,原版教材的版权、费用高昂,一般的原版教材动辄几十美元甚至上百美元,如果完全使用原版教材,对中国学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各校的图书馆以及市场上的影印本无论从品种、质量抑或数量都远远满足不了需要。

其次,国外教材普遍缺乏对中国问题的系统论述,国内外教材内容也存在冲突,必然造成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

再次,教者与学者间的英文水平不均衡。

最后,形式上的双语教学。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理解双语教学:1.法学双语教学不是一门语言课。

英语只是承载法律意识、法律思想的工具。

教育部认可双语教学意在通过外语的形式更好地研习英美法的相关制度,掌握准确的知识背景。

教师以正确流利的英语讲解法学知识,并不排除使用汉语,因为有些逻辑性的分析必须使用汉语来进行,这才能避免因语言障碍形成学生的思维障碍,进而影响法律知识的理解。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三十年发展回顾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三十年发展回顾

然而,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法学教 育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教学,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其次,法学教 育缺乏多元化和特色化,难以满足社会对不同类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再次,法 学教育在国际化方面还有待加强,需要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回顾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了起步、发展和繁荣三个阶段。
在起步阶段,中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集中在基础理论方面,如经济法 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等。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学体系还不够完善,研究方法 也相对单一。然而,正是这些基础理论的研究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后续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学的研究也进入了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 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开始扩展到诸如企业法、税法、金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各个领域。同时,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和深入化,包括案 例分析、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多种方法开始在经济法学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各高校应加强与国外高校的 法律院系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和学术研究合作项目,提高学生的国 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参考内容
基本内容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法学经历了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和变革。这一时期, 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应用实践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回顾过去,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将继续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 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三十年发展 回顾
基本内容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法律 人才的历史使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历 程,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本次演示将回顾这一历程,总结成就与问题,并提 出对策和建议。

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历程、现状与探索

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历程、现状与探索
育 对 象 、 育 功 能 、 育 途 径 及 教 育 载 体 , 既 不 同 于 全 民 教 教 它 的 普 法 教 育 , 不 同于 法 学 专 业 的 教 育 。只 有 确 立 大 学 生 也 法 治 教 育 相 对 独 立 的 地 位 , 学 生 的 法 治 教 育 才 能 从 方 方 大 面 面 得 到 重视 和加 强 , 了 追 求 学 科 体 系 的 完 整 性 和 科 学 为 性 而 抹 杀 法 治 教 育 独 立 性 的 做法 是不 科 学 的 。
个 直觉 , 即法 律 的从 属 性 , 而 直 接 导 致 教 师 教 学 的 主 观 性 进 和 学 生 学 习 的 随 意 性 。第 二 , 仅 有 的 两 章 法 律 部 分 中 , 在 教 材 在 描 述 时 过 于 笼 统 和抽 象 , 较 深 的 知 识 点 没 有 做 任 何 对 进 一 步 的 阐 释 和 讲 解 , 没 有 例 举 任 何 实 例 加 以分 析 , 虽 也 这 然 保 证 了教 材 体 系 的完 整 性 , 却 给 教 师 教 学 和 学 生 自学 但 带 来 很 多 困 惑 。就 教 师 而 言 , 为 课 时 有 限 , 内容 的取 舍 因 对 很 难 把 握 ; 学 生 而 言 , 果 想 要 自学 教 师 没 有 讲 到 的 内 就 如 容 , 凭 阅读 教 材 是 根 本 不 能 理 解 并 掌 握 的 。上 述 问 题 绝 单 不 是偶 然 存 在 , 而是 “ 础 ” 教 学 中 普 遍 存 在 的现 象 。 基 课 3 方 法 上 陈 旧落 后 .
伴 随 着“ 8方 案 ” 深 入 实 施 , 校 的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9 的 高 教 学 也 面 临 着 新 的 挑 战 。2 0 0 5年 2月 7日 , 共 中 央 宣 传 中

最新 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精品

最新 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精品

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

以下是小编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本科教学改革之论文范文。

摘要: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

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随着我国公律意识的增强和对法治问题的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责任、自我约束与外在监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话题。

尤其是“李庄案”、“彭宇案”、“黄松有案”等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并已经深刻影响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和对公权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等法律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的拷问,这些问题的背后蕴藏着社会意识、公众信仰、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的命题。

当公众逐渐把视野集中到对律师行业、法官检察官行业及政府公权力进行关注的时候,作为法律教育从业者,在深层次上也不得不对在未来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考与反省。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种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在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

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法学院和法学教师都积极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论中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李双元先生之法学教育思想初探

论中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李双元先生之法学教育思想初探
第 3 3卷 第 4期 20 12年 8月
衡 阳 师 范学 院学 报
J u n lo n y n r l nv r i o r a f He g a g No ma i e st U y
No. 4Vo1 3 .3 Aug.2 012
论中 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
与 自己一 起 走 过 风 雨 患 难 的两 位 友 人 ,虽 然 历 尽 患难 而不 馁 ,但 因正 名 后 的 现 实 让 他 们 失 去 了 生 活 的信心 ,而 “ 言 放 弃 ” 并 早 早 离 开 人 世 。那 轻
此 拙 文将 着 重 从 治 学 之 道 、教 育 思 想 和 学 术 理 论 思 想等 三个 方 面探 微 “ 一代 法 学 大师 ” ①的法 律 教 育 教学 理论 和法学 研究 思想 。 事 实上 ,先 生 的 视 野 和 思 维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法 学 教育 与研 究 上 ,而 是 整 个 中 国教 育 ,乃 至 于 外
对于 国内外学界 多数 同仁尤其 是后学 而言 ,
最 令学 人 称 道 的 是 李 双 元 先 生 的 国 际 私 法 思 想 , 并 突 出地表 现在 “ 律趋 同化” 理 论 、 “ 法 国际 社会
下 、心系苍 生” ,使 得 先生 的课 堂讨 论 变 得 尤 为 生
动而激 烈 。
贿 和一 系 列 暴 力 犯 罪 等 等 都 时 有 发 生 。身 处 于具 有 “ 牙塔 ” 之誉 的 我 国 高 等 学 府 ,他 们 不 能 按 象
国教育 。 “ 博采 众 长 ,为 我所 用 ;革 除 旧弊 ,开 拓
创 新” ,可 以用来 形 容先 生 的思 维 方 式 。譬 如 ,面 对 我 国时而发 生 的 “ 育 悲剧 ” 教 ,先 生 提 出 了 “ 中 国教育 要 以培 养 ‘ 全 人 格 ’的人 才 为伦 理 目标 ” 健 的思想 理念 。 针 对 当前 国家 司 法 考 试 的 现 状 ,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主管理 和民 主监 督 。 这 一 时期 的改 革 也 触 及 到 高 等 教育 的 结 构 问 题 和质量 问题 , 决定 》 出 , 根据 经济 建 设 、 如《 提 要 社 会 发 展和科 技进 步 的需 要 , 变高 等 教育 科类 比例 改 不 合理 的状 况 , 加快 财 经 、 政法 、 管理 等 薄弱 系科 和
统地 进行 改革 ” 。在《 决定 》 的指引 下 , 国高等教 育 我
重点 和 重 大事 件 为依 据 , 高 等教 育 和谐 发 展 的 实 将
践探索 分 为 3 阶段 予 以研究 。 个
重 点 围绕 体制 改革 开展 了全 面探 索 和实践 。一是把
教 育 管理 体 制 改革 作 为 教育 体 制 改革 的关 键 , 加 在 强 宏 观 管 理 的 同时 , 行 简 政 放 权 , 确 和 扩 大高 实 明 等 学 校 的办 学 自主权 , 学 校具 有 主 动适 应 经 济社 使 会 发展 需要 的积 极性 和能 力 。二是 推进 办学体 制改 革 , 行中央 、 ( 实 省 自治 区 、 辖 市 ) 中 心 城 市 三级 直 、 办 学 体 制 , 动各 级 政 府 办学 的积 极 性 , 调 同时 赋 予 社会 力量 办学 以合法 地位 , 民办高 校开 始兴 起 , 突破 了单 一 的政府 办学 机制 。三 是推 进招 生计 划制度 和
也奠定 了坚实基础 ; 党的十六大 召开至今 , 从 高等教 育进入 了 自觉 以科 学发展 观为指导 , 促进教 育又好
又快发展 的新阶段 。回顾我 国高等教 育和谐发展 的探 索与 实践 过程 , 于新 时期 高等教 育的发展 具有 对
重要 的 启 示 作 用 。
【 关键词】 高等教 育体制 改革 ; 自主 办学; 和谐发展

论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与尝试

论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与尝试
式 克服 了苏联 的那 种 “ 口教 育 ” “ 才 教 育 ” 对 和 专
专业 设 置过 多 、 养 口径过 窄 的弊端 , 加适 应 当 培 更 前社 会 纷繁 复杂 的现 实需要 , 问题 同样 存 在 , 但 法
上, 尤其 是试 图 整 合本 校 的经 、 、 三 大 优 势 学 法 管
方 向较 宽 。 20 0 9年法律硕 士扩 招 明显 , 生名 额无 法 用 招
施青年 教师司 法 实务 技 能轮 训 等 , 旨在 培养 融 通
性法律 应用人 才 。 2 中国政 法大学 启 动 “ 年制 法学 教 育改 革 . 六
试点 ” 工作 20 0 8年 4月 , 教育 部 批准 中 国政法 大 学启 动
科 提供 的专业 资 源 , 养具有 多专 业背 景 、 培 多思 维 视 角 的专 业人 才 , 体 培养步 骤是 : 具 系统 开设 三通

GUA LI GONG HENG N C
课程 , 全面铺 开实 验教 学 , 势设 置 实训 课 程 , 强 实
特定法律 职业 背 景 的职 业性 学 位 , 主要 是 借鉴 美 国学士后 法律 人 才 培养 模式 , 培养 法律 实 务 型人 才 . 是强调 培 养 与本 科 专 业结 合 的复 合 型人 尤其 才 , 有宽 E径 、 型 、 务型 的专 业优 势 , 具 l 复合 实 就业
GUAN LI GO G CHENG N S
论 法 学教 育模 式 的创 新 与 尝试
李 喜 蕊
摘 要: 高等教 育 改革 背景 下 , 法学人 才培 养模 式如何 创新 成 为法 学界 及教 育界 不
得 不深 入 思考 的 问题 。 当前 法 学教 育模 式 下 , 法科 学生创 新 力 适 用性 差 、 实务 能力 严 重不 足 , 学教 育 同质 化 , 学教 育与 法律 职业 严 重脱 离。近 法 法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摘要: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一直是法律界法学家关注和思考的重大问题。

由于对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学专业就业市场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偏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缺位、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与法律职业脱节等原因,使得我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在发挥功能的同时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需求。

通过对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比较,我们对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重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通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学教育改革步伐及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我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提高我国法学教育水平。

关键词:法学教育;模式重构;诊所式教学一、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现状及原因分析(一)基本现状1. 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因受生源质量和教学条件与教学环境的制约,地方高校把学生的考研通过率和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生源质量的主要途径。

教学以培养学生考研通过率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为主,以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为辅。

学生工作表现力与其考试表现力差距太大。

2. 课程设置不合理学校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及教育部规定的14门核心课程,而专业选修课和专业方向课设置很少,同时其他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伦理学、法心理学等方面的选修课更是相当缺乏。

3. 师资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需求随着研究生毕业数量的增多,大多数法学专业的任课教师已基本达到学历要求。

然而,由于刚毕业的研究生缺乏教学经验,无法迅速适应课堂教学的需要,疲于应付课堂。

教师的学历与教师的能力不能平衡,使大量的教师不能毕业立即上岗。

(二)产生的深层原因1.对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学专业就业市场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偏差不断建设的法治化国家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法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

但这种判断存在两种缺陷:(1)没有认识到法律专业人才仍然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但更为重要的是人才的质量问题。

许多司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尚不具备相当素质的任职要求。

浅谈法学教育改革

浅谈法学教育改革

( 二) 法 学专业 的教 学方法 得到逐 步 完善
在 改革开放之 前 , 我 国在法律 教学模 式上受 到苏联 的很大影 响, 很长 一段时 间 , 中 国的法 学教育 是基 于不 同 的区域进 行划 分 ( 如 国际法 , 经济 法 , 民商法 , 刑 事 司法改 革等 ) , 不仅 导致 了不 同
作者 简介 : 何 美静 , 内蒙古 民族 大 学。 中 图分类 号: G 6 4 2 中国 法学教 育取得 的辉 煌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1 - 2 3 0 . 0 2 育基 础 设施和 教师 都有 了明显 的提 高。 与 此 同时 , 我 国教 师法律
学 和其 他综合 性大 学法 学 院: 部 属 高校 , 例如 一些政 法大 学等 和 判 , 引进 和移植 。 然而, 在 文化 大革命 期 间, 我 国开创 的《 法 学》 等
地方 教育行 政部 门直属 的法律 教育 机 构 。 各个层 次 , 各 个类 别的 专业 期刊被 迫停刊 、 学校停 课等活 动使得 我们在法 律研 究基本 处 院校 , 生源 质量 和办学 目标 存在 教育 教学优 势资源 聚集 的优 势 ,


自1 9 7 9年 以后 , 我 国教 育相 关部 门在 高等教 育 中法学教 育 法规 也 有 了显著 的完善 。据统 计 , 在1 9 7 8 我 国政法 院系 的法 学 方 面做 出了较 大幅度 改革并取得 了较好 的成 绩 , 使得法 学教育 方 教 师只 有 1 7 8 人 ;而 在 1 9 9 1 全 国政法 类教 师 已达 5 8 0 2人 。 目 面 得到 很大 的完善 。 总 得来 说 , 在 以下 几个 方面取 得 的显著 的提 前 , 法学 院教师 年龄 结构 , 学 历结构 和支 持 的机制 日益趋 于合 理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法学教育发展迅猛,并呈现出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格局。

正视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路径,应以培养具有高度卓越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道德伦理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之所以会出现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无序状态,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模糊有天,尤其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相关。

应从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发,选择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

一、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培育法律职业共同体笔者认为,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路径,应以培养具有高度卓越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道德伦理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

1、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目标一体化是现代法治的要求我国的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神圣使命,因而法律教育事关国家法治的前途。

从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法学教育的目标是造就大批的法律职业者、培育一个职业法律家群体,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应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力量,他们不仅是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创造者,也是法律制度的实践者。

正如有专家所说:“一套学识性很强的法典体系,一套合理的操作性很强的理论体系,再加上一大批资质精良、训练有素的法律专业人才,这些是高效率的法治秩序所必不可少的前提。

”法律实践和历史教训告诉,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必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不具法学教育背景的法律职业者,则无法构成同质的法律职业群体,难以形成共同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环境。

法学教育只有与法律职业密切结合,才能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才能建立相对稳定和连贯的知识传统。

因此,“教授法律知识的院校,除了对学生进行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

”法学院对学生的要求是了解法律,了解运川法律的必要程序和技能,培养学生按照律师的习惯思考和分析问题。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摘要】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和核心课程与法律人才的培养、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的矛盾。

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背景下,只有深入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之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法学教育方法,才能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存在问题;改革思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累计培养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6万多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发展速度快、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大国。

张文显教授认为,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法学教育多样化的类型与层次,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随着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法学教育面临重大改革。

一、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并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1、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传统观点认为,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当区别于职业教育,更加强调素质教育和多种能力的培养,主要是研究能力的培养。

因此,长久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是高等专业教育,并非法律职业教育,从而造成了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

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社会对各种人才,包括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也愈加多样性。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群体对于法律人才要求的标准和类型并不一样。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断细化的行业向法学教育提出了挑战,只有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培养多样性的法律人才,才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多元化。

2、法学核心课程与法律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根据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法学学科共16门核心课程,法学专业必修的主干课程至少包括了这16门核心课程。

这种课程分类方法是依照法学学科的分类和部门法的分类,但并没有将法律职业技能教育考虑进去,笼统地规定法学专业学生必须修完16门核心课程,忽略了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和法学知识的拓展之间的差异,使全国法学教育趋同化。

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

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

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进展。

法学教育规模持续扩大,逐步从“精英式”向大众化法学教育体制转变;法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不断调整,逐步从以法律通识教育为主转向以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为主;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学学位与人才培养体系;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日益完善,各类培养方案和教学方法固定化、体系化;法学教育投入快速增长,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和师资力量显著增强;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人才供给成倍增加,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巨大。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我国法学教育又面临着内在和外在双重挑战。

关键词:中国;法学教育;现状;挑战一、引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呈现出日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崭新格局。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与社会进步,民主法制事业也取得显著成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载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法学教育逐步得到恢复并实现了持续、高速发展,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有了较大提高,政法院校数量迅速增加,法学学科逐渐完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大国,法学学位教育和人才培养成为国家法治发展和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众社会生活中关注度最高的领域之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对未来十年的高等教育明确要求: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

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
现 实 意 义 。法 学 教 育 实 践 也 在 进 行 着 各 种 各 样 的 探
制度 , 理部 门 的宏 观 调控 又过 于宽 松 , 分高 校盲 管 部
目跟 风 , 相设 立 法学 院 , 致法 科招 生数 量迅 速扩 争 导 大 , 种 类型 、 各 各种 层次 的法 学教 育 以及与 此相关 的 培训 ( 司 法 考试 培训 ) 如 已经 俨 然 成 为 了教 育 市 场
序 扩张 伴 随 19 9 8年 开始 的大学 扩招 浪潮 , 学专业 在 法
规模 上实 现 了跨越 式 的增 长。 由于 缺乏严 格 的准入
盾 日益 突 出。 因此 , 育 部 和 中央 政法 委联 合 推 出 教 了“ 越 法律 人 才教 育培 养 计 划 ” 旨在 深 化 高等 法 卓 , 学教 育教 学 改革 , 高法 律人 才培 养质 量 , 提 培养 应用 型、 复合 型法 律 职业 人才 。在 这样 的背 景下 , 考我 思 国法 学 教育 可能 的发 展方 向和改 革路径 具 有重 大 的
断改善 , 学规 模 与效益 持续 提升 , 办 学科 体系 不断 完
善 , 养层 次 日益 丰 富 , 学 教 学 科 研 水 平 稳 步 提 培 法 高 , 术产 出令 人瞩 目 , 学 为社会 培养 和输 送 了一大批 优 秀法 律人 才 , 在社 会 主 义 法 治建 设 中发 挥 了重大 作 用 。然 而 , 学教 育 的 繁 荣并 不 能 掩 盖 其 背后 存 法 在 的 问题 和 隐患 。 ( ) 学教 育准 入 门槛 过 低 , 致法 学 教 育无 一 法 导
体 , 律硕 士教 育 为补充 的高等法 学教 育体 系 , 法 并且
各个 层 次 的招 生 数 量 长期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然 而 , 与 法学 教 育规 模不 断 扩 大 形 成 鲜 明 对 比的是 , 学 专 法 业 的就 业 每况 愈下 , 才 培 养 与 社 会 需 求 之 间 的矛 人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几个重大问题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几个重大问题
的一个 问题 是 :一 些 高职 院校 、大专 院校 虽然 还不
济是以知识为基础,以人 的智力为资源 ,以现代科 学技术为核心 ,建立在知识信息 的占有 、生产 、储 存 、 配和 使用 的基 础 之上 的新 的经 济形 态 。【 分 2 根据
国 内外 相关 研 究所 达 成 的共 识 ,知识 经 济 的基 本特 征 为 :( )知 识 经济 是 以知 识 为第一 生 产要 素 的经 1 济 ;( 2)知识 经 济是 促进 人 与 自然协 调 要求 ,但在各
种 利益 的驱 动 下 ,林林 总 总 、门类 繁 多 的各种 法学 教 育专业 、 培训 班 如雨后 春 笋般 地成 长和 发展起 来 。
且不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 “ 跑步式”发展背景下法 学 毕业 生就 业 问题 多 么尖锐 ,已经 反复 出现 的高等
著标 志 ; 5 知 识经济 是世界 经济一 体化 条件下 的经 ()
知识 的综合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这不仅是现代社
会 中法学 与 相关 学科 日益 密 切发 展 的客 观要求 ,也
济 ,世界大市场是知识经济持续增长 的主要因素之 一 ; 6 知识经济是 以知识决策为导向的经济 , () 科学 决策的宏观调控在知识经济中有 日 渐增强的趋势。p 1 知识 经济背景下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 . 2 创 新 在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是 “ 第一生产力” 已经
国家 的有益经验 ,更要坚持立 足于中 国国情 ,把握住社会诉求 ,着眼于现实 问题 ,从而提 出破解我 国高等 法学 教育 改革 若干
重 大 问 题 的有 效 对 策 。
【 关键词 】高 等法 学教育改革 ;知识经济 ;依 法治国 ;现代大学功能 ;司法考试 制度
1 知识 经济背景 下 中国高等 法学教 育改革 创新

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之路的新思路——评朱立恒著《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

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之路的新思路——评朱立恒著《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
法学 教 育仍然 存在 不少 问题 , 亟待 研究解 决 。然而 , 一方 面 , 由于学 科专 业设 置 的原 因 , 尚未 有专 门从事 高 等法 学教 育研 究 的学 者 , 另一方 面 , 高等法 学教 育改 革这一 课题 所涉 内容 庞杂 , 研究难 度 较大 , 以这 所
方面的高水平论著廖若星辰。朱立恒博士知难而进 , 毅然完成了这部 《 法治进程 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 革》 堪称我 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研究领域的力作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 , 博士生导师江平与中国人 民大学 副校 长 、 授 、 士 生导 师王利 明分 别作 序 , 以推介 。 教 博 予 作为一名亲历我 国法学本科 、 硕士、 博士等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 , 并多年在法学院承担一线教学任
现状 、 问题及 其改 革 出路进行 了详 细 的讨论 。读毕 , 以 为与 同类 著 作相 比 , 书具 有 以下 三个 突 出 的 我 本 特 点 , 得 品评 : 值

是 历 史与 现实 齐观 。任何 制度 的发展 演变 都有 其 内在依 据 , 承 与革 新 是制 度 发 展 中 的两 个永 传
21 0 2年 4月
时 代 法 学
P e e ta a ce c r s n d y L w S in e
Hale Waihona Puke Ap . 201 r 2 V0 . 0 . 1 1 No 2
第l 0卷 第 2期
高等 法 学教 育 改革 之 路 的新 思 路
评 朱 立 恒著 《 法治进 程 中的 高等 法 学教 育改 革》
肖 北 庚
( 南师范大学法学 院, 湖 湖南 长 沙 4 0 8 ) 10 1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从恢复重建发展至今 3 余年 , 0 在管理制度、 办学条件、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以及 教学 内容和手段等各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 取得了令人瞩 目的成绩 , 但不可否认的是 , 我国高等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改革论略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改革论略
论 略
高 洪 成 ,王
( 北 大学 东 文 法 学 院 ,辽 宁

沈阳 10 1 ) 18 9

要 :高等院校法 学教育的弊端 已经 日益凸显 ,在我 国法 学教 育的新起 点上 ,如何通过教 育改革消解上述 问 题 是 一 项 意 义 深 远 的 重 大课 题 。 笔 者从 实践 出发 ,选 取 我 国 高校 法 学 专 业 教 育 过 程 当 中 的 几 个 突 出 问
深远的课题 。 ( ) “ 法 治 国 ” 方 略 的 基 本 要 求 一 依
中写道 :“ 法学 是关 于正 义和 非正 义 的科 学 。 法的核 心 ” 价值在 于正义 、公平 ,法学是致力于研究是非对错这 一基 本范畴 的学科 ,专业 的法学教育对于整个社会 主流价值 观 的形成具有 引导作用 。法 科学生对于法律核心价值观 念的 尊 崇 和 敬 意 必 将 影 响 其 之 后 的 职 业 行 为 ,而 这 种 根 植 于 其 内心 的 信 仰 对 于 塑造 公 众 基 本 价 值 观 意 义 重 大 ,成 功 的 法 学 教 育 就 是 要 培 育 具 备 引 导 社 会 发 展 能 力 的优 秀 分 子 ,将 他 ( ) 们 的 价 值 观 通 过 职 业 行 为 上 升 为 社 会 主 流 价 她
21 0 0年 1 2月
河 北 大学成 人 教育 学 院学报
J u n lo u tE u a in o b iU ie st o r a fAd l d c t fHe e n v r i o y
De . 01 c2 0
第 1 第 4期 2卷
Vo.1 1 2 N0. 4
值观 。
“ 依法治 国 、建设 社会主义法 治 国家 ” 这一方 略 的实 现必将 是一项系统工程 。其 中高校 法学专业 的教育使命 不 容忽视 。未来中 国的法学教育 ,应 当以科学发展 、和谐建 设 的理 论为指导 ,把法学教育融人 到全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 本 方略的大战略之 中 ,进 行教 育 的变革 以适应 依法执 政 、 民主立 法 、依法行政 、建设 司法 、强化 护法 、倡导守法 的 依 法治国新 局 面。】作 为 培养 未 来 法律 界 人 才 的 重要 渠 l j 道 ,高等学 校在教育过程 中必须要 下大工夫 。如果把未来 的法 律 人 才 比作 高 校 的输 出产 品 ,把 高 校 比作 产 品 加 工 工 厂 的话 ,那 么 教 育 过 程 就 好 比产 品 的生 产 加 工 过 程 。法 学 教育致力 于培养未来法律人士 的法 律信 仰 、法律知识 、法 律技能 ,这 个 团体将 成 为我 国法 治 进程 中的生 力 军 ,他 ( )们将 弘扬法治 、践行法 治 ,因此教 育之 于法治 的意 她 义不言 而喻。 ( )提 升 中 国 法 律 职 业 水 准 的 必 然 选 择 二 法 律 职 业 水 准 的 整 体 提 升 有 赖 于该 职业 共 同 体 当 中个 体 职 业 素养 的提 升 。 探 索 高 校 法 学 教 育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的 改 革 将 对 未 来 的法 律 职业 人 员 产 生 基 础 性 的 影 响 ,在 其 未 真 正 步 人 该 职 业 共 同 体 之 前 ,送 法 人 心 ,送 法 入 灵 魂 , 以 科 学 的教 育 方 法 使 其 真 正 具 备 法 学 专 业 知 识 、掌 握 法 学 职 业 技 能 ,这 将 引 领 中 国 法 律 职 业 水 准 的 整 体 性 大 幅 度 提 升 。错到荒唐 的 司法 文书 ,沉 闷宣读 控 辩材 料 的代 理 律 师 ,毫 无 程 序 性 而 言 的执 法行 为 ,个 别 司 法 、执 法 人 员 的 贪赃枉法行径等都严 重毁 损了法律职业 的神圣与威严 ,成 功 的法 学 教 育 的意 义 在 于从 源 头 上 规 避 上 述 问题 。 ( ) 引领 社 会 主 流 价 值 观 的 需 要 三 高 校 法 学 教 育 的 目标 绝 不 仅 仅 局 限 于培 养 未 来 法 律 职 业人。教育的最高境界在 于将外 化的技能 内化于受教育 者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之成就、反思与创新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之成就、反思与创新
和经验 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的理念 ,将实
( 减 就之一 : 一 高等法学教育之 中国模式形成— — 与美国模式 及欧洲模式 “ 三足鼎立”
经过 3 O多年的恢复 、 改革和创新 , 中国高等法学教 育呈现 出惊人 的发展规模 :从 “ 文革”后仅存 的 3 大 所
学 开 设 法律 系扩 展 为 2 0 年 底 的 6 3 高 等 院 校 设 立 法 06 0所
设法学专业 双语课程 。2 0 年 9月 ,教育部下发了 《 01 关
高潮 。 时至 今 日,三十 多年耕耘 的中 国高等法 学教育 创造了斐人 的成 就。
3 0多年 发展 的中国高等法学 教育另一值得 自傲 的 成 就是 :很 多法学 院、系都在 纯粹讲授式 的理论教学基 础上 ,引进 了启发式 、讨论式 、案例式和诊所式等实践 教学形式 。其 中 ,最典 型意义上 的实践教学形式当属诊 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的开设 。在美 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 持下 ,20 0 0年 9月 ,人大 、北大 、武大等 7所大学法学 院、 系引人 了诊所式教育 , 开设 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至今 ,在全 国 6 0多所 高校法学院、系 中,已有 8 0 0多所 没丫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 “ 实践 从
中国高等法 学教 育之成就 、反思 与创新
颜 梅 林
福州 300 ) 5 18 ( 福建 师范 大学法 学 院 ,福建

要 : 中国高等法 学教 育取得 了斐人 的成就 :与美 国模 式、欧洲模 式 “ 三足 鼎立”的 中国模 式形成;教 学模
式不断创新 ,尤其是 引入诊 所式法律教 育 ;国际型法律人 才培 养机 制得 以开创。在 总结成就 的基础 上 ,必须务 实地

对法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以宪法学教材的完善为视角

对法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以宪法学教材的完善为视角
一 一
具体 到法学 教育这块来说 又有其 自身的特点 , 法学属 于人文礼科 类的学科 , 虽然也可 以划分 为技术类和理论研 究等不 同类 型 , 它的 区分并不如理 工类 的学科那么泾渭 但 分 明。这 两者的区别 , 虽然从性质和要求来 看应该表现在 人才 培养 目标 、 培养模 式和培 养规格 等方 面的不 同 , 随着 我 国经济 的不 断发 展 , 会对 于法律方 面 的服 务型 、 社 应用 型人 才的需求 量越 来越大 , 求越来越 高 , 且需 要不 同 要 而 层次 的法律 人才 , 形成一个法律服务 人才的梯队 。法学教 育 在我 国经历 了一 个较大 的变革 , 首先 是 从层 次 上, 由于
F a X U e Y a n J iu

法 学 研 究 ☆
对法 等 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学高
以宪法学教材 的完善 为视 角
廖 原
502 3 0 3)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广西 南宁
摘 要 : 在法 学教育蓬勃发展 的当今 中国, 于法学教育 已呈现 出多层次的特性 , 对 如何有针对性 的加 强高等职业教 育 成
我 国开展 高等 法律职业 的背 景及 其特点 19 9 9年 6月 , 中共 中央 、 国务院颁布 了《 中共 中央 、 国 务院关 于深化 教育改革 全面推 进素质教 育 的决定 》 决 。《 定 》 出 :高等职业教育是 高等教育 的重要组 成部 分。要 指 “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 育 , 培养一 大批具有必要 的理论 知识 和较强实践 能力 , 生产 、 建设 、 管理 、 服务第一 线和 农村 急 需 的专 门人 才。现有 的职业大学 , 独立设置 的成人 高校 和 部分高 等专科学 校要通 过改革 、 改组和 改制 , 逐步 调整 为 职业技 术学院( 或职业学 院 ) 。支持本科高等学校举办或 与 企 业合作举办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学 院 ) 省 、 或 。 自治 区 、 直 辖 市人 民政 府在 对当地教育资源 的统 筹下 , 以举 办综 合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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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 # $年 !!!!!!!!!!!!!!" 联合培养模式 " 鼓励 教 师 采 用 双 语 甚 至 多 语 种 教 学 以及不同外语背景 教 师 的 合 作 开 课 " 形成各具特色 的教育模式 ! ! 二" 法学教学课程设置的改革 法学课程的设置应当更加关注 加入 ‘L [ 后" 英美法系的制度运作 " 因为 ‘L 其 [ 重视程序 规则 " 谈判 ) 妥协等法 律 技 术 大 多 源 自 英 美 法 系 ! 我 们 既 要汲取大陆 法 系 重 理 念 ) 重 实 体) 重逻辑建构的特 色" 也要借鉴英美法系重程序 ) 重个案和情境分析的 方式 " 高等法学教 育 要 从 单 一 法 系 模 式 转 变 为 吸 收 多法系教育形式和内容优势的融合模式 ! 法学教育 课程应做如 下 调 整 ( 第 一" 加强外国法与比较法介 绍" 增设外国民商 法 ) 国 际 法 与 国 内 法 的 比 较) 港澳 台法与大陆法比 较 等 课 程 ! 第 二 " 加强环境法课程 建设 " 向学生注入经 济 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现 代 理 念 ! 第三 " 开设人权法课程 " 促进学生人权理念的形 成" 使中国能够积极地参与国际人权活动和对话 ! ! 三" 法学教学方法的改进 我们的法学教学应当移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 验" 改变单向的理论 灌 输 式 教 学 方 式 " 启动# 案例教 学法 $ ) # 诊所式教学法 $ 等更具实战性的方法提高学 生的法律实证分析能力 " 具体形式包括案例分析 ) 模 拟法庭 ) 法庭旁听 ) 法律咨询等 ! 各法学院校应适当 调整课堂讲授和辩论 ) 模拟法庭 ) 司法实习等环节所 占的课程比重 " 其中 面 授 教 学 时 间 的 学 时 数 可 占 总 教学时数的 % 模 拟 法 庭 与 案 例 阅 读) 法律文书 #] " 及论文写作可占总教学时数 的 " 司法实习可占 #] " 总教学时数的 " 中国有一些法学院校正 #] ! 目前 " 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开办以学生为主体的非盈利性 法律援助中心 "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 这为法律学生 经常性地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提供了新的途径 ! 参考文献 $
* "+ 知识的人 % ) 以往中国法学教育对学生综合素质和
一& 法学教育理念的国际化
法学教育理念是法学教育发展的指针和贯穿法 学教学全过程 的 灵 魂 % 加 入 ‘L 中国高等 [ 以 后# 法学教育 受 到 的 挑 战 首 先 就 是 更 新 落 后 的 教 育 思 想# 树立与国际社会对接的全新教育理念 % $ 一% 开放教育观 ( 历史表明# 过去的一些偶然事件和决定与选择比 有意识的计划和决策带来的影响更大 ) % 加入 ‘L [
收稿日期 ! " # # $ A # G A G #
作者简介 ! 主要从事民商法学 $ 教育法学研究 % B C % % A
第 " 期 !!!!!!!!!!!!! 滕 ! 丽 !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探索 肯定的是公民对法 律 的 尊 重 与 信 仰 ! 展示的是法律 发展的多样化 " 当 前 ! 国际条约调整力度的变化使 涉外立法与国际条 约 的 接 轨 程 度 日 益 提 高 ! 各国立 法向 # 内外合一 $ 的单轨制立法模式转化 " 法律趋同 化尤其是司法的趋同化要求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加 强比较法的教育与 研 究 ! 汲取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先 进经验 ! 探寻法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 揭示 法律制度生成的社 会 基 础 ! 进而选择适合中国社会 环境的规范和制度 "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法学教育不 能脱离各国的历史 文 化 传 统 和 当 代 社 会 现 实 ! 必须 植根于本国社会的深厚土壤 " 纵观各国法制发展的 历史 ! 惟有引进和 融 合 先 进 法 律 文 明 并 实 现 本 民 族 传统法律文明创造 性 的 转 换 ! 才是大多数国家走向 现代法制社会的唯一正确道路 "
C G
教育和职业训练 " 但是 ! 中国法律院校的功能目前主 要是进行学术教育 ! 职业训练主要表现为大学期间的 实习 ! 而实际上实习时间非常短暂且缺乏严密的组织 和管理 ! 未能达到职 业训练 的实效 " 因此 ! 一些 法律 实务部门常常对中国法律教育的方向 % 内容和方法提 出质疑和批评 " 为此 ! 建立专门的法律职业训练机制 现已成为法律教育改革刻不容缓的工作 " 由于 中国 尚未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训练制度 ! 笔者认为不同的 法律职业训练可以由不同的部门进行 ! 即由法官学院 负责法官任职前的职业训练 ! 由检察官学院负责检察 官任职前的职业训练 ! 由司法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 律师任职前的职业训练 " " 二# 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 考察世界上较具代表性国家的法学人才培养目 标! 国外对法律人才培养的起点较高 ! 对其素质要求 更高 " 英国 和 欧 陆 国 家 法 律 人 才 培 养 的 起 点 是 本 科! 即法学院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法律本科生 ) 北美 国家法律人才培养 的 起 点 是 研 究 生 ! 即报考者须具 备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学位 " 这些做法表明法学 教育应符合法学特 性 和 人 才 成 长 规 律 ! 着重培养复 合型的法律人才 " 这 样 ! 就产生了法学教育如何同 时训练学生从事 其 他 工 作 的 能 力 的 问 题 " 显 然 ! 在 大学教育时间和资 源 有 限 的 前 提 下 ! 专才教育和通 才教育之间必然存在冲突 ! 为了缓和这一矛盾 ! 各国 的做法亦有所不同 " 日本的做法是大学法律教育侧 重于通才教育 ! 专才 教 育 由 司 法 研 修 所 的 职 业 培 训 进行 " 美国将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剥离为大学教育 的两个阶段 ! 法学院 的 法 律 教 育 是 一 种 完 全 的 专 才 教育 " 澳大利亚的做法是大学法律教育实行双学位 制教育 ! 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法学院学习 ! 但实 际上 ! 大部分澳大 利 亚 法 学 院 都 规 定 没 有 取 得 其 他 本科学位的学生必 须 在 学 习 法 律 的 同 时 ! 学习另外 一门可获得本科学位的学科 " 这种双学位制法律教 育一般为时 $ 年 ! 其中全时制法律课程学习通常占 人文 G 年 " 常 见 的 法 学 双 学 位 组 合 有 商 学*法 学 % 学*法学 % 科学*法学 % 经济学*法学等 ! 试图为法科学
这一重大事件影响法学教育也是法学教育自身演进的 逻辑必然%追求开放性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宗旨# 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竞争性要求高等法学教育做出相 应的结构性调整# 摆脱以往的封闭模式# 合理布局教学 体系和内容# 打破高校法学系统条块分割$ 部门分割$ 制约教育发展的平衡关系# 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交流% $ 二% 素质教育观 从 ‘L [ 规则体系的完善过程分析创 造 性 乃其 灵魂 # 追求创造性的人才培养是其蕴含的固有理念 %
* + B
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 # 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 面对新的形势 # 法学教育应树立国际化的培养理念 # 把传授知识 $ 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融合在一起 # 构建 培养中国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模式 % 具体包括三个方 面& 一是强化法律素质的教育 # 法律培训要从过去偏 重法律知识传授转 向 注 重 现 代 法 律 精 神 $ 法律思维 方法 $ 法律推理 和 论 证 等 法 律 技 术 的 训 练 % 二 是 拓 展文化素质和跨学 科 知 识 的 教 育 # 使学生成为具有 良好人文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 三是开展法律职业伦 理的教育 # 帮助学生树立民主和法治 $ 公正和效率的 观念 # 具有理性与宽容的精神 $ 刚正与廉洁的品格 % $ 三% 比较教育观 经济 全 球 化 推 动 法 制 的 现 代 化 # 法制现代化所
& # ( 5 / " 6 . ) " K , ’ W + , 3 N + 7 3 ’ *3 67 / 5+ , , A < 3 ) 5 : 7 3 ’ * + ,< 5 4 5 , ’ H 5 * 7: ’ ( ) 6 53 *5 : ’ * ’ H 3 : : ( , 7 ( ) + ,+ * <, 5 + , M 0 3 5 , < Q L / 5M ) ’ : 5 6 6’ , 5 + ,0 , ’ W + , 3 N + 7 3 ’ */ + 6’ 5 ) 5 <’ * 56 6 7 5 H’ ) ) 5 5 ) 5 * : 5 7 ’ , + O5 < ( : + 7 3 ’ *Q a 7 0 8 3 6( ) 5 * 7 ’ ) 7 / 5 , + O5 < ( : + 7 3 ’ * 3 *. / 3 * + 7 ’< 5 5 5 *) 5 ’ ) H3 *’ ) < 5 ) 7 ’6 + 7 3 6 / 5 , 5 + , ) ’ 5 6 6 3 ’ * + , 0 M 87 0 M ) 5 ( 3 ) 5 H 5 * 7( * < 5 ): / + * 5 + W , 55 * 4 3 ) ’ * H 5 * 7 Q f 0 & ’ ’ 7 0 8 & 6 $ / 3 * 7 5 ) * + 7 3 ’ * + , 3 N + 7 3 ’ * , + O 5 < ( : + 7 3 ’ *’ ) 5 ’ ) H + 7 3 ’ * % 尽管各国法学教育方式 $ 教学方法千差万别 # 但教育 理念却完全一致 , , , 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 % 正如博 登海默所说 & ( 为使 自 己 成 为 一 个 真 正 有 用 的 公 仆# 法律工作者就必须首先是一个具有文化修养和广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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