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实务税务技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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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辅导资料(doc 122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辅导资料(doc 122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辅导资料(doc 122页)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第一部分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须知尊敬的纳税人:为有助于您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工作,我们将您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应了解的一些主要涉税事项告知如下: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应注意的事项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主管税务机关对年度纳税申报所做的具体要求,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

二、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应注意的事项(一)对于列入审批或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项目,企业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47号)的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减免税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他免税收入等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项目,企业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9〕307号)的规定,在年度申报时附送相关资料,做到资料报送齐全。

(三)2009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规定附报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纳税人辅导材料(doc 112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纳税人辅导材料(doc 112页)
(十四)纳税人对报废、毁损的存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十五)纳税人对被盗的存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十六)纳税人存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十七)纳税人对盘亏的固定资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十八)纳税人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十九)纳税人对被盗的固定资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二十)纳税人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二十一)纳税人对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二十二)纳税人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纳税人辅导材料(doc 112页)
第一期税务资讯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须知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二)纳税人年度亏损,没有应上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还要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四)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哪些具体要求?
1、今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仍使用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格式没有变化,对有关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补充(表式及说明见本辅导材料第三部分)。
2、对实行纯益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要求、变化行次的口径、方法进行了修改。
(1)年度申报表填报要求
凡实行核定纯益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申报时,使用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格式,只填写第1行、16至22行、57行、58行、62至76行、78行、80行、83行至104行的有关项目;如取得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还需填报《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

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DOC72)共72页word资料

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DOC72)共72页word资料

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做好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为了使您全面了解这些政策,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我们编印了本辅导材料。

本辅导材料以问答的形式,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要求、2004年度政策变化要点、管理方式变化要点等内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2004、12目录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与往年有什么变化?(二)纳税人年度亏损,没有应上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还要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四)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哪些具体要求?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需要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事项(一)纳税人发生哪些事项需要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二)为何有些事项需要纳税人提供中介机构鉴证报告?三、2004年度政策变化要点四、企业所得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规定(一)什么是后续管理?其范围、内容、基本要求是什么?(二)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2、取坏帐准备金和坏帐损失的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3、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管理有哪些规定?4、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有哪些管理规定?5、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管理6、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7、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8、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9、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扣除项目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0、纳税人未按后续管理具体项目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应负什么法律责任?1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报备资料后,取得何种文书?12、《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如何取得?13、《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填写有何要求?14、《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中“弥补亏损项目”填写举例六、纳税人如何取得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文件?七、《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式及填报说明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表式及说明《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表式及说明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表式及说明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表式及说明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表式及说明(一)《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表式及说明(二)《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人纳税计算表》表式及(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入申报表》表式及说明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与往年有什么变化?没有,仍与往年一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资料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认识:1、通俗点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年度终了,将会计准则确定的年度利润总额再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全年应交所得税额与预交的所得税,多退少补。

2、企业所得税应称法人所得税或单位所得税,个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单位如企业、有经营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等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优惠税率:15%(高新技术企业)或10%(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标准应分为上缴财政与不上缴财政);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二)、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5、非盈利组织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入;政府非劳务性补贴收入;按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扣除项目: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重点企业有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员工工资相对固定,调整有序;履行代扣义务;国有企业不得超额,超额不扣;工资总额以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而不是以费用列支金额为准)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以上三费不得超过同一纳税年度支付职工工资总额的14%、2%、2.5%。

其中工会经费一定要取得工会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取专项收据。

3、社会保险费:企业按照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员工购买的五险一金和住房公积金可据实扣除,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部分可据实扣除;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及合规的商业保险可据实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可扣除;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可据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年度所得税结算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合法节税的关键。

为了指导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工作,税务部门每年都会组织相关的汇算清缴培训,实行宣讲、交流、咨询等多种方式,旨在帮助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提升汇算清缴的能力和水平。

一、汇算清缴培训的内容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由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并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过程。

在此环节中,税务部门会详细讲解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定的一些政策,例如汇算清缴申报期间、税前扣除项目等等。

2、汇算清缴流程和技巧税务部门将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整个流程和相关的操作技巧,包括了税务机关的申报、企业的填报和履行汇算清缴缴款义务等具体细节。

此外,还会对企业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技巧。

3、评估企业税务合规程度为了保证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的合规合法性,税务部门会在培训过程中根据企业的情况进行税务合规程度的评估,并对问题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

4、税务优惠政策宣传为了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政府往往会推出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因此,在汇算清缴培训中,税务部门还会发布最新的税务优惠政策信息,并对企业的适用条件进行解读。

二、培训的受众和形式1、培训的受众汇算清缴培训的受众主要是企业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和普通员工,以及企业顾问、律师等税务专业人员。

企业负责人、董事会成员、股东等也可以通过培训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

2、培训的形式税务部门在汇算清缴培训中通常会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推广现场讲解、现场答疑和个别咨询等方式,既满足了企业的信息需求,又保证了政府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

三、汇算清缴培训的意义及影响1、提高企业汇算清缴能力和水平通过汇算清缴培训,企业可以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流程、技巧和前置准备工作,可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加规范地填报申报,提高汇算清缴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汇算清缴培训资料(DOC 49页)

汇算清缴培训资料(DOC 49页)

结构: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件讲解)第二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新政策(此部分幻灯片演示)第三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要求(此部分Word文档演示)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件讲解)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法定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15%预提所得税税率:10%二、企业所得税审核重点(一)收入方面1.收入不入账常见的方式: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

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消费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调账:注意跨年度损益调整问题。

通常所用的调账方式:(1)确认收入借:其他应付款(或相关科目)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应该缴纳增值税)(2)根据所确认的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贷:库存商品(3)如果应该缴纳印花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4)应补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2.推迟收入入账时间如果在纳税审核时,收入已经入账,就无需调账,但需要指出错误之处。

3.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而税法上规定应该按照销售征税。

增值税中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定视同销售行为。

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中不再视同销售;将产品作为礼物馈赠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审核中,视同销售应按规定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如果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如果其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需要调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资料

税率的确定
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优惠税率
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一定税率的优惠。
预提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 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税收优惠的申请与享受
01
02
03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享受方式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 税、减税、加计扣除、加 速折旧、所得减免等。
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与提交
01 02
申报表种类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表(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A类)》等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资料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与调整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与防范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优化与改进
0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税收 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自行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 所得税额,并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一种税收 制度。
资和投资。
风险防范措施与建议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确保数据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并 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某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某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

某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某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一、背景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自主申报的税款应在纳税期届满后的5个月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准确性和效率,某企业决定开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将涉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二、培训内容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原则(1)纳税人应当认真履行申报义务,自主申报税款。

(2)企业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申报义务。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履行申报义务的基本方式之一,是落实“先征后退”的税收征管模式的重要环节。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以法定期限为准,逾期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1)首先要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2)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确定应税所得额。

(3)自主确认纳税年度所得,并计算税款,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报表。

(4)进行电子缴款操作,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方式缴纳税款。

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注意事项(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时间是在纳税期届满后5个月内,逾期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2)在申报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

(3)在进行缴款操作时,需要确认缴纳的税款金额与申报表的金额一致。

(4)在所有申报材料上必须填写准确、全面、清晰的信息。

三、结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纳税人要遵守的基本义务之一,正确履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义务,对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各企业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申报义务,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和国家税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培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培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培训首先是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需要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在一定纳税期内的税前利润减去各项可扣除的费用、损失和减免额等。

为了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需要及时、准确地登记和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进行操作。

此外,企业还需要关注税法的更新和调整,及时调整核算方法和扣除标准,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是合理规划纳税年度。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盈亏平衡点,灵活控制企业收支时间,合理规划纳税年度,以最大程度地延缓税款的缴纳时间,降低企业的税负。

比如,企业可以在年末将一部分费用提前支付,加大费用扣除额度,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企业可以将一部分收入延迟到下一年度结算,推迟缴纳税款。

第三是合理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合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免征税等;对于在技术开发、研究和实验应用中产生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减半征收税款等。

企业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税收优惠政策,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申请享受优惠,以减轻税负。

最后是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

企业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

及时申报可以避免延迟申报的罚款和滞纳金;及时缴纳税款可以避免逾期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并且可以获得税务机关的便利和支持。

企业在申报和缴纳税款时,应保留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并及时备案、归档,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运用相关技巧和政策,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利润,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规划纳税年度,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并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系统。

同时,企业还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和合作,及时汇报有关信息和情况,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保障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技巧培训(PPT 122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技巧培训(PPT 122页)
❖ 加强汇算清缴后续管理。重点对企业资产损失、税收优惠 备案项目、企业特殊性重组等重点事项和高风险事项审核 评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与管 理台账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和其他第三方信息审核比对。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 见 税总发〔2013〕55号
❖ 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着力在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 ,主要利用台账管理和专家团队管理等方法,大力依托信 息化手段,重点对跨年度事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 重点行业加强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
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2、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
补的亏损额。
3、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
(一)哪些企业需要汇算清缴
■ 1.在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 ■ 2.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
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 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的时间

1.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 报告
❖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 7、非金融企业因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应在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 除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情况说明
(四)哪些企业需要鉴证报告
❖ 企业所得税是国际上公认的涉及面最广、核算最 复杂、征管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涉税业务中的一 项重要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次全面、完整、 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和个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税法规定对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和申报的一项重要税务工作。

为了确保汇算清缴的顺利进行,准确、完整地准备相关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详细介绍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准备的材料。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这是汇算清缴的核心材料,包括主表和一系列附表,如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等。

企业需要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这些表格。

2、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表反映了企业在年度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依据。

3、税务备案和审批文件如果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需要提供相关的备案和审批文件。

4、资产盘点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以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折旧、摊销情况。

5、发票和凭证包括企业的收入发票、成本费用发票、缴税凭证等。

发票和凭证是证明企业收支的合法有效凭据。

6、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如果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需要提供关联交易的合同、定价政策、交易金额等资料,以确保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特定的资料,例如有关企业重组、清算、资产损失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1、个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收入证明(1)工资薪金所得:提供任职受雇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2)劳务报酬所得:提供劳务合同、付款凭证等。

(3)稿酬所得:提供出版合同、稿费支付凭证等。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提供特许权使用合同、付款凭证等。

3、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1)子女教育:子女出生证明、教育阶段证明等。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学籍证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证书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1)小型微利企业 (2)国债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6)证券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收益 (7)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8)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9)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1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
(2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22)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减免税 (23)中关村示范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 (24)中关村示范区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 (25)中关村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6)中关村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7)中关村示范区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3
2
1
4
5
6
中关村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政策
时间:政策执行期限2012年-2014年
范围:原一区十园: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通州、大兴、亦庄;现一区十六园:增加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房山、门头沟、延庆,并将大兴和亦庄合并为一园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01
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2012年度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中关村示范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企业(京财税〔2013〕2407号 )
2010年制定“1+6”的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四条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教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教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教材1. 概述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其年度利润状况进行纳税的一种税种。

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年度结束后对纳税年度内的所得进行核算,并进行纳税清缴的过程。

本教材将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根本概念、计算方法以及一些常用的技巧,帮助企业更加高效地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2. 企业所得税的根本知识2.1 纳税人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

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那么相反。

2.2 纳税的内容和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所得,所得是指企业从各种经营、投资、财产转让等活动中取得的利润。

税率方面,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的税率根据国际协议或者依据中国税法的规定而定。

3. 汇算清缴的根本流程3.1 汇算清缴的时间企业的汇算清缴时间一般是在年度结束后的3月份,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而定。

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所得核算和纳税清缴。

3.2 汇算清缴的内容汇算清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所得核算。

企业需要对纳税年度内的各项所得进行核算,包括经营业务收入、非经营业务收入、利息、股息、红利等。

•所得减免工程的计算。

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享受一些所得减免的优惠政策。

在汇算清缴中,需要计算这些减免工程的金额。

•汇算清缴的计算。

根据年度所得和减免工程的计算结果,计算出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纳税清缴。

企业需要按照计算结果,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的清缴。

4. 汇算清缴的技巧4.1 合理调整所得结构在年度进行所得核算时,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所得结构,将一局部所得转移到享受税收优惠的工程上。

这样可以减少应纳税额,降低税负。

4.2 积极利用减免政策企业应该积极了解并利用各项减免政策,例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减免等。

这些政策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4.3 合理规划投资收益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该合理规划投资收益的安排。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解析讲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解析讲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解析讲义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年度完税后,对本年度预缴所得税与应纳税额进行核对和结算的程序。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制度下,企业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内按照法定税率预缴所得税,一般为每季度预缴一次。

而在年度末,企业需要对纳税年度内实际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进行比对,如果预缴税额多于实际应纳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如果预缴税额少于实际应纳税额,则需要补缴税款。

二、为什么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目的是保证企业按照法定要求预缴所得税,并核实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是否相符。

通过汇算清缴,可以使企业在年度末对税务部门进行纳税情况的申报和核对,避免了企业存在偷漏税的情况。

此外,汇算清缴还能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在预缴过多税款时能够及时获得退税,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和步骤汇算清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1. 查验和整理纳税资料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企业需要查验和整理纳税资料,包括企业的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表等。

这是为了确保纳税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后续的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

2. 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计算本年度的实际应纳税额。

这包括计算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进行相应的计算和核对。

3. 比对预缴税额和实际应纳税额企业需要将本年度的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进行比对。

如果预缴税额多于实际应纳税额,则企业可以申请退税;如果预缴税额少于实际应纳税额,则需要补缴税款。

4. 编制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编制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中需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预缴税额、实际应纳税额、退税或补缴金额等内容。

5. 提交申报表并进行核对企业需要将编制好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提交给税务部门,并与税务部门进行纳税情况的核对。

税务部门将根据企业的申报表和相应税务数据进行核对,检查企业是否有未纳税而应纳税的行为,并最终决定企业是否需要退税或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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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实务税务技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四)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
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二、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
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猪、兔的饲养,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处理;饲养牲畜、家
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按“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处理;观赏性作物的
种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牲畜、
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处理。

(三)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四)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
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
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
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三、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一)对灾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0年8月8日起,对灾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灾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自2010年8月8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三)灾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灾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
四、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
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五、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
六、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的小麦初加工产品还包括麸皮、麦糠、麦仁;稻米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稻糠(砻糠、米糠和统糠);薯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变性淀粉以外的薯类淀粉;杂粮还包括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新鲜水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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