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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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客观评价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按照《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关于“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市民评价和反馈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的要求,市体育局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相关部门要依照《评估办法》要求,于2020年2月28日前,登录市体育局“全民健身300指数”相关网站页面(http://202.127.144.234:11111/)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体育场地数据也须在“上海市社区体育设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申报。

市体育局将通过第三方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20年对外公布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1月20日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及时了解并满足市民健身的实际需求,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上海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市民的体质健康,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订本发展指数。

一、目的意义(一)完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促进上海全民健身条件的不断改善,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环境,推进上海市民更广泛地参与运动健身。

(二)探索上海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把握上海市民健身实际需求的变化趋势,为各级政府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确立新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依据。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3.12.03•【字号】•【施行日期】2013.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单项协会:为贯彻2013年上海市体育局“12910”重点工作要求及进一步落实本市业余训练“三上一提高”的工作方针,突出基础大项、三大球项目和适合上海城市发展的运动项目,进一步夯实体育强市建设的基础,经过近一年来各方共同努力,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各项目比赛已于2013年11月17日全部结束,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和《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项成绩统计、评审结果,现表彰如下:一、“团体奖牌榜”前十名第一名:徐汇区代表团第二名:浦东新区代表团第三名:黄浦区代表团第四名:普陀区代表团第五名:杨浦区代表团第六名:闵行区代表团第七名:青浦区代表团第八名:宝山区代表团第九名:虹口区代表团第十名:长宁区代表团二、“团体总分榜”前十名第一名:浦东新区代表团第二名:徐汇区代表团第三名:黄浦区代表团第四名:普陀区代表团第五名:长宁区代表团第六名:宝山区代表团第七名:闵行区代表团第八名:杨浦区代表团第九名:青浦区代表团第十名:虹口区代表团三、最快进步奖静安区代表团杨浦区代表团四、优秀组队奖根据各代表团报项数量及组队参赛规模,经评选,徐汇区、黄浦区、闵行区、长宁区、杨浦区、虹口区、静安区、青浦区、奉贤区、松江区等10个代表团获得“优秀组队奖”。

五、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经评选,丁佳怡等197名运动员被评为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员,复兴高级中学排球队等6支运动队被评为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队,陶璇等50名教练员被评为2013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最佳教练员。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字号】沪体办[1997]8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体办[1997]88号)为了切实贯彻《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法》所称体育场所是指各系统、行业、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安、武警、部队以及个人用多种性质投资建造的各类体育场所。

其属性和范围包括如下方面:(一)公共体育场所是指主要由国家投资建造的,用于训练、比赛和为市民健身锻炼开放的各类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设施和其辅助设施。

(二)非公共体育场所是指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用于内部训练、教学、比赛和锻炼的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和其辅助设施。

(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体育场、游泳馆、跳水馆、室内外游泳池、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田径房、篮球房、排球房、手球房、武术房、摔跤柔道房、举重房、击剑房、健身房、棋类房、划桨房、保龄球房、台球房、其他训练房、运动场、小运动场、手球场、足球场、室内外网球场、棒垒球场、曲棍球场、室内外射击场、室内外射箭场、摩托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赛马场、水上运动场、航空运动机场、跳伞塔、室内外人工冰球场(包括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场)、室内外人工速滑场、滑雪场、室内外轮滑场、高尔夫球场(包括练习场、迷你场、模拟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等及其经国家体委、市体育局确定和批准的其他新兴体育项目的专用场地。

二、《办法》所规定的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上海市地域内体育场所。

三、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是《办法》实施的主管部门。

四、市教育、工会、土地、规划、公安、卫生、工商、财税、消防、园林、环保等部门及群众团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体育场所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1•【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体育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

根据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下发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要求,对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为保证顺利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现将《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6月11日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通知》《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国民体质监测周期及调整的工作进度,定于2020年开展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现在《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沪体群〔2019〕278号)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

一、工作进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度做出相应调整。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2020年7月)1.2019年5月,市体育局下发《2019年上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2020年6月,市体育局制订《上海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

3.2020年5月底,市监测中心制定培训时间表,并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4.2020年6月初,市监测中心向各区发放工作手册;各区完成器材接收。

5.2020年6月10日前,各区制定并向市体育局报送本区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同时完成测试队组建,名单上报市监测中心;各区完成监测器材安装、调试。

上海市体育局、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等关

上海市体育局、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等关

上海市体育局、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等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3.03.05【实施日期】2013.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体育局、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产业工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延续和深化上海首届市民运动会以来市民群众的健身热情,本市将于2013年起举办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

现将《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大联赛的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2013年3月5日附件: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认真实施《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确保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总则》。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以来市民群众对体育健身活动的参与热情,满足市民日益高涨的体育运动需求。

以营造“美丽上海、人人运动、幸福生活”为主题,让更多的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学会一项运动、参与一项运动;以“项目导向、团队导向、赛事导向”为方针,促进运动项目的普及和健身团队的发展;以“多元办赛、多方参赛、集中决赛”为原则,将大联赛打造成展示市民自我风采,推进体育生活化、社会化、大众化的重要平台,从而提升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幸。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3.07.02•【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总结表彰全国各地、各单位、各行业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成果,巩固夯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展示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

本次评选表彰是国务院颁布《条例》和《计划》后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行实施《计划》成果以及构建“大群体”工作格局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为做好本次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3〕42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部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体青字〔2013〕49号)要求,将本市评选推荐上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大群体”工作格局的要求,整合优化群众体育(含青少年体育,以下同)各单项业务工作评比表彰项目,对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上报的参评单位和个人按照群体业务工作专项对名额和基本资格条件进行细化,将以往群众体育场地、组织、活动、科研、宣传及青少年体育等分项进行的表彰项目统一纳入到群众体育先进表彰中来,真正使这一群众体育领域最高规格的表彰成为推动一个周期(4年)内各项群体业务工作发展的有效机制。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4.01.30•【字号】•【施行日期】201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已顺利结束。

本次评选共收到有效课题90篇,经专家评审、研究,现确定朱晓东《基于上海30′体育生活圈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配置研究》等24个课题为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

2014年是上海体育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创新发展的改革年;是用心用情用法抓好落实,强化基层基础的管理年;也是体育队伍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挑战意识、责任意识,优化能力素质的培训年,希望全市体育系统干部和职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等再接再厉,继续为上海体育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并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获上海市体育局2014年1月30日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一等奖(5项)1.项目名称:基于上海30′ 体育生活圈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配置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朱晓东课题组成员:王路怡、李思慧2.项目名称:上海社区百姓健身房服务管理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钟天朗课题组成员:黄海松、李迪、冯喆春、马尔伊赛、顾侃敏、吴言、韩佳欢、司方祺、陶幸周3.项目名称:竞技体育强国全球化背景下上海强市之研究——以德国柏林为例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刘志民课题组成员:汪灵敏、费加明、杨雪4.项目名称: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的路径设计与思考——以上海为例项目承担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题承担人:董立红5.项目名称: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上海体育游憩空间扩展机制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大学课题承担人:何丰二等奖(7项)1.项目名称:企业职工体育聚联式发展研究——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仝德海课题组成员:孙仲勋、裴新贞、刘倩、叶传芳、李燕、周慧康2.项目名称:基于公众满意度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优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题承担人:王尚君3.项目名称:我国竞技体育与高校运动队联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路径选择——基于上海田径队与复旦大学中长跑队联合培养的经验与思考项目承担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中学课题承担人:于兴波4.项目名称:积极发挥区县独特优势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改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徐玉梅课题组成员:王继威、田其伟、杨咏、郑昕波、陶剑峰5.项目名称:基于RMP分析的上海水体类体育休闲旅游发展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课题承担人:笪恺6.项目名称:国际体育强市视角下的上海国际体育大赛对提升市民素质的纵贯研究(2008—2013)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科研所项目负责人:孙胜男课题组成员:尹晓峰、杨圣韬、王金鲁、王燕7.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李荣芝课题组成员:张丽萍、刘瑞芝、朱玲、顾楠三等奖(12项)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园体育健身设施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商学院课题承担人:张凯旋2.项目名称:浅析利用交互式网络电视开发老年体育健身媒体资讯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东华大学课题承担人:秦伟3.项目名称:体育赛事促进上海三民文化建设的实证研究——以苏州河龙舟赛为例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李延超课题组成员:陈锡尧、王岩、安俊英、齐超4.项目名称:制定适用于培养高水平竞技游泳人才的年龄组教学训练大纲的必要性的探讨项目承担单位:宝山区体育局课题承担人:徐心浩5.项目名称:体教结合视野下上海市教练员入校园的运行机制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王继威课题组成员:戚双洪、顾力君6.项目名称:论“双轨制”的创新回归——浦东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浦东新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马春馥课题组成员:刘志民7.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彩票公共媒体广告宣传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负责人:李瑾课题组成员:袁大伟、徐燕、金霞芳、胡红武、汤宇斌8.项目名称:F1赛事游客现场参观低迷现象研究:涉入、涉入反应与满意度中介作用的视角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课题承担人:刘春济9.项目名称:上海市游泳场馆管理与发展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课题承担人:沈伟10.项目名称:上海服务型城市公共体育服务安全保障标准化体系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课题承担人:阎珏11.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公共服务政策网络构建与机制创新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课题承担人:齐超12.项目名称:上海市大学校园体育文化运行特征及保障机制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课题承担人:丁响。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3.12.11•【字号】•【施行日期】2013.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于2013年12月9日经上海市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13年12月11日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体育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

将体育与生活方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密切结合,是体育民生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实现方式,是体育发展转型的具体举措。

为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在试点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就全市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体育的需求呈现出追求强身健体、休闲娱乐、陶冶情操、释放压力、社交时尚、自我价值实现等多元化现象,把体育活动作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育回归大众、体育回归生活”已经成为一种发展潮流,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体育生活化,是将体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成为衣食住行以外的第五基本生活要素,促进其身体、心理、社会等多维的健康的新型生活方式。

“30分钟体育生活圈”,按其时间特性,指市民每周3次,每次30分钟的日常体育生活时间;按其空间特性,指中心城区市民步行30分钟约2800-3000米(郊区骑行30分钟约8000-10000米)的日常体育生活距离;按其地理学特性,指市民日常生活的社区为基本范围,其显著特征是设施增加、服务创新、快乐参与。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8.04•【字号】沪体群〔2022〕105号•【施行日期】2022.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沪体群〔2022〕105号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标准、文件,建设高品质的“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市体育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上海市体育局2022年8月4日附件上海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社区是居民工作生活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按照“完善社区体育工作标准,积极创建上海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街镇”工作部署,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融合化和数字化,加快“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高质量全覆盖,制定本市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

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全体社区居民,责任主体是街镇。

区体育局对社区体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

市体育局将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情况纳入本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和全民健身相关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

本市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民政、宣传文化、卫生健康、工青妇等部门发挥社区体育在强身健体、凝心聚力、加强基层治理、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的作用。

一、社区体育设施1.街镇拥有或者2025年前建成至少1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体育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

根据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下发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线下线上动态管理模式’推进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现将《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9月23日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及时全面了解上海市城乡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以及居民科学健身素养等情况,为科学决策、特别是为总结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和研究制定新一轮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系统;为建立起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赵光圣副组长:桂劲松、张漪、周卫星、郭红生、何愉成员:黄海松、张蓓、陈洪康、葛珺、张磊(二)调研组组长:郭红生副组长:张蓓、刘欣、王道、戴萌萌成员:郑樊慧、王晶晶、翟博、陈莹、方晨、洪金涛、各区体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三)调查队伍市体育局牵头,各区体育局专人负责,委托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组建调查队伍,按《2020年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市16个区的调查任务。

三、抽样范围及样本量(一)目标总体和调查对象1.目标总体上海市的常住人口(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2020年1月1日时,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居民。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2.10.10•【字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各高校单位:2013年是上海体育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推进建设国际体育强市的重要一年,也是体育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步入能效之年。

上海体育事业发展和改革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迫切需要深化研究一系列前瞻性、可操作性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市体育局提供决策参考。

为广泛调动全市体育工作者、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市体育局拟定了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重点课题项目指南(见附件,课题项目标题须自行另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具体时间是从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2013年1月15日截止(可通过邮局或快递寄送,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范围2013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应当围绕“十二五”期间上海体育发展和建设国际体育强市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在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科技创新等体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上海体育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别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突破性思路进行重点开展研究。

二、申报办法(一)本次申报课题项目实行协商、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

每位课题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由我局协商、委托的重点项目不属此例。

(二)本次申报课题研究的时间周期为一个年度。

课题项目申请采用书面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上刊登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后请打印2份寄送市体育局法规处。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四年来,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民健身事业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环境大为改善。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落实《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的各项任务,推动本市全民健身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广大市民体质的增强,系统总结4年来本市群众体育工作取得的成就,推动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现决定在第14届市运会期间,对本市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限和对象2006年至2009年期间,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内容和数量(一)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60个(二)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140人(三)上海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先进单位50个(五)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先进个人50人三、评选办法(一)名额分配1.分配原则:以区县和各系统作为推荐单位分别开展推荐工作。

根据各区县人口数量、各系统工作特点及群众体育的工作和发展状况,确定推荐评选名额。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评审1.推荐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2.评选要求: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客观。

严禁利用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获取其它利益。

在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妇女代表。

3.评选方法:各区县体育局在本行政区域内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的各类名额评选推荐,并征得有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3.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

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公布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细化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要求,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市体育局制定了《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现就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明确审批范围和权限(一)关于审批的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3年5月1日联合发布第16号公告,将游泳、滑雪、潜水和攀岩明确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由于本市经营滑雪和潜水项目还未正式开展,进行审批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本市仅对经营游泳和攀岩2个项目进行审批,今后将根据全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和本市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审批项目。

(二)关于审批的范围。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所有类型的主体,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因此,本市从事游泳和攀岩场所开放、技能培训、竞赛表演等经营活动的,都应当依法向体育局申请许可。

但是,不发生经营行为的游泳和攀岩项目专业训练、公开水域游泳、只对住店客人服务的宾馆酒店配套游泳设施、学校用于课程教学的攀岩活动等,不属于审批的范围。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日期】2013.08.06【实施日期】2013.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于2013年8月5日经上海市体育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体育局2013年8月6日附件: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海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区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第三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起草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第四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市和区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机构、人员负责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将市民体育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市民体育健身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投入,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日期】2013.07.17【实施日期】2013.07.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总秘书处、市各公共体育场馆、各有关单位:今年8月8日是第五个全国“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好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对深入实施《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本市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使“全民健身日”的成果真正惠及全体市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契机,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结合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的举办,通过整合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组织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市民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激发市民的健身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一是突出主题。

要紧紧围绕2013年“全民健身日”主题、全运主题和体育大联赛主题策划开展活动。

二是公共服务。

以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为重点,完善各类公益健身惠民措施,真正使广大市民享受到健身的实惠。

三是广泛动员。

充分发挥协会、体育俱乐部和健身团队等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协会搭台、自主参与、自我服务的市民健身新格局,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社会化、长效化机制建立。

四是因地制宜。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人群实际,开展便于参与、富有特色的活动。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3.01.29•【字号】沪体群〔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体群〔2023〕11号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3年1月29日202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要点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上海全民健身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和健康上海的目标,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融合化、数字化,营造“处处可健身、天天想健身、人人会健身”的城市环境,让市民群众拥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心态、健康的生命。

一、推进健身设施补短板,拓展市民身边的高品质健身空间(一)推进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增加体育场地面积,打造市民满意的“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推动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社区足球场、市民健身驿站、体育公园、都市运动中心等健身设施重点项目,优化布局“五个新城”“一江一河一带”以及公园绿地、居住小区、园区、楼宇等区域的健身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两旧一村”改造,利用各类边角地、闲置用地、屋顶和地下空间、老旧厂房、高架桥下等场地建设嵌入式健身设施。

梳理汇总2023—2027年全市各区健身设施项目建设计划。

(二)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30个,新建和改建市民健身步道80条、市民益智健身苑点600个、市民健身驿站80个、市民运动球场150片(其中羽毛球场100片),落实建设标准,完善设施功能,注重提档升级,推进适老化与适儿化,体现全龄友好,做好开放服务,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评估结果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评估结果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评估结果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为社区居民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根据《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评估办法(试行)》,2013年11月,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对全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单位进行了评估检查。

根据评估结果,现对优秀和良好单位予以公布。

浦东新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等14个区为2013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优秀单位;静安区、闸北区、崇明县等3个区(县)为2013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良好单位。

希望各区县进一步提高开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迈上新台阶。

评估工作的奖励经费来自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由各区县体育局负责领取,专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管理,以奖代补,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2月16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3.04.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
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上海体育年鉴》由上海市体育局编撰出版,是一部记录和展示上海体育年度概貌的工具书,是上海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年鉴经过20多年的编辑出版,已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上海体育发展新貌,促进体育与社会各界互相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现已展开,为了保证年鉴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由上海市体育局局长李毅毓同志担任主编

二、《上海体育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由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和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共同负责,《上海体育年鉴》编辑部具体承编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上海体育年鉴》平台,反映本部门、本单位
在2012年度中取得的成绩,做好相关信息和图文资料的提供,并对年鉴彩页征集工作给予支持。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3年4月8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7.06.15
【实施日期】2017.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体育总会、各区体育局、各市级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本市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是指在本市开展、面向社会、非单位内部(含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以强身健体、娱乐休闲、社会交往等为目的,市民自愿参加,内容广
泛、形式多样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二、本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三、本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安全为底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服务参赛市民。

四、市和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为赛事活动举办者提供咨询等服务,督促赛事活动举办者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等职责。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3.04.08
【实施日期】2013.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版《上海体育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各有关单位:《上海体育年鉴》由上海市体育局编撰出版,是一部记录和展示上海体育年度概貌的工具书,是上海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年鉴经过20多年的编辑出版,已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上海体育发展新貌,促进体育与社会各界互相交流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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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
估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立足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客观评价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按照《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关于“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的要求,市体育局制定了《201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本《评估办法》根据“健身环境”、“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三个方面对本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依照《评估办法》要求,于2014年1月10日前,登录市体育局“全民健身300指数”相关网站页面(http:
//116.228.219.250:11111/),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

市体育局将通过第三方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14年对外公布2013年上海市全
民健身发展指数。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附件:
2013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及时了解并满足市民健身的实际需求,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上海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市民的体质健康,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订本发展指数。

一、目的意义
(一)探索上海全民健身评价体系,突出重在发展的思想,为上海市和各区县政府部门制订和完成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对照依据,促进上海全民健身条件的不断改善,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环境。

(二)完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把握上海市民健身实际需求的变化状态,为各级政府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确立新的发展空间提供参考依据,推进上海市民更广泛地参与运动健身。

(三)创新上海全民健身管理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发挥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的实际运作功能,为上海市民健身提供更好的科学指导,增强上海市民的体质健康。

二、概念释义
全民健身发展指数:是针对与市民健身有着重要影响的健身环境、运动参与、体质健
康三个方面,并提取其中的实质性指标内容。

每个方面既自成独立体系,三个方面又合成综合体系。

每个方面的独立体系满分为100分,三个方面的综合体系满分为300分。

三、实施原则
(一)实效性原则
杜绝虚假,力求务实。

实施本发展指标不是为了排名次,而是为了在了解全市和各区县全民健身实际状况基础上,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市民健身热情和体质健康水平。

(二)动态性原则
依据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的指数变化,进行全市、区县及其之间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发现长处、不足和发展空间,力求客观反映全市及各区县市民健身的动态发展状况。

(三)公平性原则
兼顾区县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注意客观条件与主观感受两者之间的协调,力求指标权重分配的相对合理,并引导关注自身的进步幅度。

四、评估对象
以上海市及各区(县)为基本单位,统计并发布上海市及各区县的全民健身发展指数。

五、评估主体
由上海市体育局委托第三方组成评估机构承担评估职责。

六、评估类型
(一)综合指数
1.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

2.各区(县)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

(二)综合指数变化度
1.本次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与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基数及上次上海
市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相比较的变化幅度。

2.本次各区(县)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与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基数及上次本区县全民健身发展综合指数相比较的变化幅度。

(三)单项指数
1.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

2.各区(县)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

(四)单项指数变化度
1.本次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与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基数及上次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相比较的变化幅度。

2.本次各区(县)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与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基数及上次本区县全民健身发展单项指数相比较的变化幅度。

七、实施方法
(一)在上海市体育局领导下,采用全市统一协调,各区县年度自我评估和第三方核查或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区县在2014年1月10日之前向市体育局上传本区县“2013年全民健身发展指数年度评价”材料,市体育局在2014年完成并公布上海市和各区县“全民健身发展指数”。

(三)在《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年-2015年)》五年周期结束前,各区县归纳期间各年度“全民健身发展指数”情况并做出对照与综合评价。

市体育局在此基础上对全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做出对照与综合评价。

(四)根据实施的实际需要,每年对“三级”指标及“观察点”具体内容做出局部调整;以《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周期,每五年可以整体修订一次。

八、观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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