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业委会选举制度实证研究_下_续上期_唐娟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673cd75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93.png)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一、背景介绍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负责对小区内的共同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机构。
为了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及选举结果公示等方面,探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选举程序为了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以下是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程序:1.确定选举机构:业主大会应提前确定选举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管委员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
选举机构应由业主亲自监督,确保选举活动的公平性。
2.选举程序公告:选举程序应提前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程序和相关要求等信息。
3.候选人提名:任何符合要求的业主都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候选人须向选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
4.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应提前确定,并在选举活动中进行公示,以确保选民资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选举投票:选民应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票数将直接影响候选人的当选结果。
为了方便选民投票,选举活动可以采用线下或线上平台进行。
6.选举结果确定:选举机构应当在票数统计完毕后,公开宣布当选候选人的名单,并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候选人资格为了保证委员会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对候选人的资格有一定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候选人资格要求:1.业主身份:候选人必须是小区的合法业主,并能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2.品德行为:候选人应遵纪守法,没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
3.专业素质:候选人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小区内的事务。
4.业主承诺:候选人应对自己的当选有明确的计划和负责的承诺,并在选举过程中向选民进行相应的宣传。
四、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的公示对于确保选举的公开透明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选举结果公示方式:1.公示时间:选举结果应在选举活动结束后的短期内进行公示,确保业主及时了解选举结果。
2.公示地点:选举结果应在小区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便业主随时查询。
社区业委会选举制度实证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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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存 在 差 异? 业 委 会选 举 能 否促 进 居 民参 与 ,进 而 促 进
着 物 业 管理 公 司 的 出 现 、私 人 业 主在 地 域 和 权 益上 的密 切
员 会 ”f :在 早 期 著 作 中 被 称 为 “ 筑 物 区 分所 有 权 管 2 l 建 理 委 员 会 ” 或 简 称 为 “ 理 委 员 会 ” 12 0 管 。 3 0 3年 9月 1 1
日起 实 施 的国 务 院 《 业 管理 条例 》首 次将 “ 主委 物 业 员会 ”在 较 高层 级 的 规范 性 法律 文件 中 予 以规定 ,在
的变 更 ,房 屋 产 权 也 呈现 出 多元 化 、私 有 化 的 特 征。 在 这 过 程 中,单 位 不 再 为 物业 管 理 买 单 ,私 人 业 主 也 对社 区的 物 业 管理 提 出 了更 高 的 要 求 ,单位 福利 房 时 代 单 一 、行 政 式 的物 业 管理 已无 法 满 足 要求 。于 是 ,作 为 专 门 管理 城 市 社 区 物 业 事务 的物 业 管理 公 司 出现 在我 国 的住 房 市场 。 随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acde649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6f.png)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职数及任期(一)委员职数本届业主委员会设正式委员(5-11)名,应为单数。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双数时,得票最后一名成员作为候补委员。
)(二)任期本届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业主大会召开形式、时间、地点(一)召开形式:本次业主委员会大会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二)召开时间:暂定年月日点——年月日,为期天。
具体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
(三)召开地点:小区投票点设于。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本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三)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履行业主义务;(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无利害关系;(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六)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任职;(七)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九)业主中符合条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及公职人员优先;(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的其他条件)。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一)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推荐产生。
(二)三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1名(1名业主只能参加1次推荐)。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数一般不超过业主委员会人数的150%,业主推荐的委员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由筹备组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被推荐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等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业委会筹备组,经筹备组审核后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
社区业委会选举制度实证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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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业 委 会 选 举 制 度
口 文/ 唐娟 余品词
■ 深圳 市美 丽 36 5花园 业主委 员会换 届选举 。
● ●
有 关本 案 例 的 基本 结 论
1、业委会选举 中的两种逻辑
验 的 、程序的 民主实践 ” ,在选举 程序的分解 与规范的 过 程 中增加居 民共 同在场 的机会和 民主参与 、协商 的经 验 ; 在选举 “ 仪式 ”反 复出现 的强化 效应 下培 育民主参与 的观
念和公共意识 ,增强社 区认 同感和 归属感 ;在博弈过程 的 程序操作 中让社 区居 民了解 权利 主张 的可能性 空间和权利
致有效参 与的不足 。因此 ,通过业委会选 举促进社 区居 民 参与 , 经
度 的模糊性 为转 型 中的国家在 面对 不 同主体 日益分 化的
政 治经 济利益时 ,提供 了 “ 由放 松规 制所造成的无序和 在 由体制复归所导致的专制之 间进行 权衡 和取舍”_的制度 9 空间。但在法律缺位的情 况下 ,社 区业 主自治的许多 “ 权 能”得 不到 法律 的支撑 及保障 ,社 区居 民享 有的社 区资源 及利益 联系薄 弱 ,缺 乏社 区公共 空 间 ” ,缺少参 与社 区 活动和 表达 意见的公 共平 台。这使 得社 区内部成 员较 为分 散 ,对社 区公共事务 及权益 的维护普遍 存在怀疑 、观 望的 冷 漠态度 ,不能成为协调 的整体与社 区治理 的其 他相 关主 体相互 制衡 ;在 面对 具有 资源和组织优 势的资本 力量 、行 政 权威 的介入时 ,业主个体及业委会或者往往只 能处 于弱
IDVD A S N E EA LS > 目豳 N IIU L A E D N R L U E> C A G R
业委会选举公正制度范本
![业委会选举公正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bcbf1378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f8.png)
业委会选举公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业委会选举工作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同参与,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选举业委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二、选举筹备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应当成立业委会。
业委会的成立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六条业主大会应当提前三个月组织筹备业委会选举,公告选举事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方式、条件等。
第七条筹备组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由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和街道社区代表组成。
筹备组应当保持公正、中立,不得干预选举过程。
第八条筹备组负责审查候选人资格,确保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候选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相应的管理能力。
三、选举程序第九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当选。
第十条选举前,筹备组应当向业主广泛宣传选举事项,提高业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第十一条选举当天,筹备组应当组织监票人、计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选举结束后,筹备组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二条业主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筹备组提出书面申诉,筹备组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十日内作出答复。
四、纪律监督第十三条业委会选举工作应当接受街道社区监督,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第十四条筹备组、候选人、业主代表等选举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选举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操纵、干扰、破坏选举;(二)妨碍业主行使选举权;(三)虚构、隐瞒、篡改选举数据;(四)的其他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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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样本)复制链接>>楼主发表于2007-05-15 09:0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看帖| 打印| 刷新转发茶坊微博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昆都怡嘉合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昆明市昆都怡嘉合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主持,由业主代表、辖区居委会代表、派击所代表负责监督工作。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成立筹备小组,在房管局、小区办公室和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筹办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使用人代表每人拥有一票。
第四条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至少11人至多由15人组成,每个组团至少2名委员、至多4名委员,其中设主任一名。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工作身份同时为目前物业公司的小区业主不得参加业主委员选举,物业公司可以选择一名代表作为在业主委员会的中的常务代表。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
业主委员能够熟悉相关物业管理知识、审计知识、法律知识的人员更好。
第七条1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其中主任候选人的推荐,必须有2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告方式选举产生,不经公告,选举无效。
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地点、候选人名单和当选名单等。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每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
第十条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办组应当公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同时应当在投票日期前的一个月内将候选人名单和本办法送达全体产权人。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办组两名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业主手中,并办理送达手续;邮寄送达的,须留存挂号存根。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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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______光华苑三期_____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某某市物业管理办法》、《某某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会形式 本次选举大会采用以下第___二_种形式: (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包括产权属建设单位的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业主)直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代表大会:因本小区(大厦)业主超过300名,故由各梯(栋/片/区/楼段)的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业主代表和候选人 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 (一)以每___楼__(梯/栋/片/区/楼段)为选举区域(具体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选一个业主代表。
(二)业主代表的推选采取投票箱投票方式:投票箱粘贴_______________住建部______(主管部门)的封条,放置地点为:___________光华苑三期小区院内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投票人应在_____月_____日前将选票投入到投票箱。
_____月_____日在到场的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公开点票、唱票,推选出业主代表。
(三)业主代表的产生应获得其所代表的选举区域内业主中拥有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的同意。
(四)业主代表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候选人的产生方法: 根据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业主推荐或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三、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四)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五)具有____高中__(高中/中专/大专/本科)以上学历; (六)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38f7f6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73.png)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是指在社区居民中进行选举,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代表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制度。
1.选举程序:首先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并向社区居民公示;居民符合选举条件者可以提名自己或被他人提名参与选举;选举委员会组织居民投票,选举产生代表。
2.选举条件:居民必须具备合法居住或工作证明,且具备一定年龄限制,公民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委员会:由社区成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公正、公开、透明。
4.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同时将选举结果公示于社区公告栏等地方。
5.任期和连任: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不等,届满后可以进行连任或重新选举。
6.居委会权力:居委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有权代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如协助政府组织社区建设、解决社区内部问题等。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可以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利,增强居民自治能力,提高社区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社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社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4f3c0a22f60ddccdb38a021.png)
社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
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
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
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5716cff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d5.png)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明确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知法守法、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和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凡有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交物业服务费和维修资金、违规出租房屋等情形的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的送达方式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选票、表决票主要采取当面领取或送达的方式,并由业主签收。
如需采取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或者投入物业所在地的该户业主信报箱、房屋内的方式送达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两人以上的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证明,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送达情况。
(三)选举准备工作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做好下列选举准备工作: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在投票日期7日前,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选票送达业主,并保存送达凭证;2、确定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监票、计票、唱票人员由非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居委会人员或居委会指定人员担任);3、准备票箱和选票。
(四)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当选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面积、人数双过半”)。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面积、人数双过半同意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面积、人数得票数不同时,以人数票排名在前的当选;面积、人数得票数均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由召集人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面积、人数双过半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筹备组组织未投票业主、计为废票业主再次投票,票数累计加入原投票数。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由唱票、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认真核对,计算票数,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由唱票、计票和监票人作出记录。
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与规则
![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与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c68cb750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80.png)
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与规则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一个规范的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和规则对于维护小区秩序和促进业主自治至关重要。
以下是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与规则:首先,明确选举程序。
在业主大会上确定选举委员会,由三至五名独立业主组成,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
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有利益冲突。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中立原则,不干预候选人的竞选活动。
其次,制定选举规则。
在选举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选举规则,并提前向业主公布。
选举规则应当包括候选人资格条件、投票方式、计票程序、投票结果公布等内容,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
候选人应当符合业主身份、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基本条件。
再次,开展候选人提名。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征集候选人提名意见,并核实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承诺书,确保其真实性和诚信度。
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然后,组织候选人宣讲。
候选人应当向业主介绍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承诺,通过候选人宣讲会或候选人宣传册等形式,让业主了解候选人的理念和能力。
候选人应当遵守选举纪律,不得进行负面攻击或虚假宣传。
最后,进行投票和计票。
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投票工作,确保选民身份真实性和投票秘密性。
投票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等形式,便于业主行使选举权利。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计票工作,并公布投票结果。
总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和规则是业主自治的重要保障,也是小区管理的重要基础。
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选举制度,确保选举程序公平公正,选举结果合法合理,为小区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6a1df78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ef.png)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选委会的组成为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和透明,选委会由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组成。
具体组成如下:•业主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专题小组组长;•具备民主会议主持经验和能力的业主担任议长;•具备秘书工作经验和能力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秘书;•具备公正、客观、处事稳慎的末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
经过上述组织的选委会是比较正规、公正、公开的。
选举项目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项目主要包括下列事项:1.发布公告: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活动的信息、时间、地点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小区公示、发布会等手段公布;2.投票资格:业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税清楚,没有违法规定;3.代理投票:当业主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选举时,需要委托他人进行投票;4.第一轮选举:第一轮选举的总人数要在1000人以上,投票率要达到以上50%。
得票数前3名将获得候选人资格;5.候选人名单:得到候选人资格的业主,将按照总人数的1%选出;6.再投票:在得到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一次投票;7.成员名额:选举出6名委员,其中3名长期委员、3名短期委员。
选举程序为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和透明,选委会应该按照如下程序进行选举:1.业主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专题小组组长;2.选委会成员在选举的前1个月进行学习和培训,掌握选举的各项规定;3.选举委员会应当制定选举方案,并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公示;4.选举方案的内容应该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及流程、选民名单、选民资格、候选人推举、候选人评估、候选人公示、选票颁发及收回、选票移交、投票监督、投票计票、成员产生等;5.选举方案应当征求业主代表会议的意见,经业主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6.选举人员应当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选举结果的公示与处理为了保证选举的公开与透明,待选举结束之后,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
选举公示在其它公示开始之前进行,时间一般为14天,具体时间在选举方案中规定。
业主委员会选举法 (3)
![业主委员会选举法 (3)](https://img.taocdn.com/s3/m/aedba563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9c.png)
业主委员会选举法引言业主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由业主自行组成,负责管理和决策与业主利益相关的事务。
为了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一套规范的选举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业主委员会选举法的内容和程序,以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选举程序1.候选人提名–任何业主都可以自愿提名参选委员会成员。
–提名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业主委员会。
–提名需包括候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个人简介。
–提名截止日期需提前至少一周。
2.候选人资格审查–业主委员会将对提名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候选人必须是该小区的合法业主。
–候选人不得在过去的一年内违反过相关法规或小区规定。
3.候选人公示–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小区公共场所公示一周。
–公示期间,业主可以提出对候选人资格的异议或质疑。
4.选民登记–业主委员会将通知所有业主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需提供业主的姓名、房屋信息和联系方式。
–选民登记截止日期需提前至少一周。
5.投票–选举采用纸质或电子投票。
–投票时,选民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
–选民可以投票给不同数量的候选人,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人数。
–投票结果将由业主委员会监督和计票。
6.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将在小区公共场所公示一周。
–公示期间,任何业主都有权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
–如无异议或复议,选举结果将正式生效。
选举原则1.选举公正–选举过程应公正、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不得有任何干扰、操纵或搞虚假选举的行为。
2.选举公平–每位业主都有平等的参选和投票权利,不得受到歧视或限制。
–选民登记应包括所有符合条件的业主。
3.选举监督–业主委员会应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程序的执行和公正。
4.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疑。
违规行为处理1.如果发现有候选人或选民有违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取消候选资格、撤销选举结果等。
2.如有涉及违法行为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https://img.taocdn.com/s3/m/ee1d9eb3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63.png)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每届任期5 年,可以连选连任,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推选产生,每个委员拥有相等投票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自荐、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候选人1名(一户业主只能推荐一次)或社区(小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
筹备组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其中党员候选人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提名候选人应将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筹备组审查候选人资格,同等条件下,“两委员、一代表”、党员优先。
本次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最终确定7名委员。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选举应提前15天公告,不经公告,选举无效。
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地点和候选人名单等。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投票权数按每一房产权证(包括商铺)计一票,储藏室、地下车位不记投票权数。
第六条投票方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设流动票箱:安排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表决票;2、电话委托:投票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采取电话委托形式委托代理人。
采用电话委托代理时,需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采取电话免提的方式向投票人说明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征求投票人意见,根据投票人意见填写选票。
投票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投票人投票的,可视为授权。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选举为有效。
得票数超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且前5名者当选。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理人身份出席业主大会会议。
业委会选举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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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选举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选举条件第四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良好;(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三)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知识;(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选举程序第六条选举前,业主委员会应成立筹备组,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筹备组应在选举前十五日,通过公告栏、小区网站等形式,公布选举通知、候选人资格、选举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每名业主只能投一票。
第九条选举时,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站在指定位置,接受业主投票。
第十条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
第十一条选举结果应于当日公布,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选举结果第十二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得票数达到应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二)得票数相同的,按得票顺序当选。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选举监督第十六条选举过程中,业主有权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选举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应向业主公布选举结果,并接受业主的查询。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应依法予以处理,并向业主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选举制度旨在保障业主委员会选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业主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23年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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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引言: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基础组织,其选举制度的合理性和民主性直接关系到基层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促进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民主决策,2023年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土实际,确保选举公平透明、权力制约、能代表群众利益的原则。
本文将就2023年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应遵循公正、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确保每个合格的社区居民都有平等的参与权。
2. 代表性原则:选举应确保选出的居委会委员能够真实、全面地代表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利益,反映社区多样性和多元化的特点。
3. 透明公开原则:选举过程应该是透明公开的,各个环节应当接受社区居民和相关部门的监督,选举结果应及时向社区公示。
4. 平衡和稳定原则:选举过程中应确保不同社区居民群体的平衡代表,避免极端和偏颇的情况,保持选举结果的相对稳定性。
二、选举程序:1. 提前宣传和培训:提前宣传选举制度、程序和标准,向社区居民普及选举知识、技巧,提高选民的参与意识和选举水平。
2. 报名和资格审查:社区居民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名,由选举组织机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审核结果。
3. 候选人竞选:候选人根据社区需求和自愿原则进行竞选,需要提出竞选纲领、承诺和能力介绍等信息,充分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4. 候选人宣传:在选举期间,候选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包括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宣传资料的发放等,以便社区居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和观点。
5. 投票和计票:选举当天,设立投票站点,为每个合格的社区居民提供投票环境。
选民应通过身份验证后进行投票,选举组织机构负责投票的监督和计票的公开。
6.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并向社区居民公示候选人当选名单和得票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和评议。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bee0fc2bd64783e08122b32.png)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金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0%即总数不少于十一人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业主:当面递交书面通知;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单等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和助选活动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谤、身体伤害等方式攻击其他候选人的,业主大会筹备组经核实后须取消该候选人资格第十五条候选人采用非法手段获得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得宣布该候选人当选,筹备组须将有关证据材料移交新当选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第四章投票、唱票和计票第十六条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采用记名投票,业主投票时须出具身份证和选举证,经核对业主投票权清册后方可投票为便于核对已投票权数,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人员须记录业主已投票情况第十七条投票箱应设在公开、醒目的地方,投票前应进行空箱公开检查,然后封箱投票箱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看管第十八条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投票权业主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投票权单个物业登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的,应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第十九条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书面委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或者使用人投票书面委托书由业主大会筹备统一制作,委托书应说明委托人、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和委托事项、投票权数,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业主书面委托他人进行投票,被委托人须出示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选举证此时表决票上内容由被委托人填写,业主签名栏由被委托人签署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个业主的委托第二十条业主投票后,选举证和书面委托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收回并妥善保存第二十一条投票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产权人任何人无权强迫业主选或不选某人如果另选他人获得当选资格,则需由筹备组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不符条件的不能当选第二十二条如果在规定的投票时间内,收回的票数不足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可以决定延长投票时间,但须进行公告并说明延长投票时间的原因第二十三条投票结束后,由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任何业主均可以公开监督的情况下清点收回的票数,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本次投票有效第二十四条票数清点完毕,由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任何业主均可以公开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唱票无法辨认投票人投票意向的票为废票,不计为有效票;对候选人的投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不计为有效票若同一选票上有针对不同事项的投票,各事项独立计票并区分有效票,互不影响第二十五条收回选票所代表的投票权数大于等于全部投票权数的50%,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有效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当选应满足以下条件: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50%以上的,为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50%以上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在满足以上条款的前提下,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A栋为四人、B栋为二人、C栋为三人,即A栋得票多的前四人、B栋得票多的前二人、C栋得票多的前三人当选若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其个人在本小区拥有的房屋产权面积多的排名在前,优先当选第二十七条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不足50%以上的候选人不足九人或未满足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候选人的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受全体业主的监督,业主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20名业主以上联名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罢免动议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业主半数通过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应将成立情况向物业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并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三十条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自行解散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2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内,业主委员会应当报告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同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30%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第三十三条不再是本物业区域业主的;因违法犯罪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员义务的;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
![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894b9fef12d2af90342e65e.png)
康巴什新区居委会选举制度根据《康巴什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结合康巴什新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011年我部门将下大力度协助新区街道办事处尽快组建社区居委会,尽快实施。
一、建章立制,积极推进社区民主建设建立健全相应选举、管理制度,使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严格把关,保证换届选举依法进行1、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一是多形式、全方位宣传。
2、坚持原则,把住五关。
在选举工作中,各级始终坚持四个原则,把住五道关。
在思想认识上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坚持依法选举原则,坚持“两个提倡”的原则。
在操作程序上严格把住以下五个关。
一是把好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关。
把在社区居民中威信高、有能力、懂业务的人选进选委会。
二是把好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关。
要求各社区要尊重民主,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会议,推选社区居民小组长和社区居民代表。
三是把好选民登记关。
为使符合年龄条件、居住条件、政治条件的社区居民都能进行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充分发挥民主权利。
四是把好候选人提名关。
在进行社区最初候选人的海推过程中,严格依程序实行1人1票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名,按得票的多数来确定最初候选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五是把好正式投票选举关。
3、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积极探索选举的新方法、新思路。
一是开展了“无候选人直接选举”试点工作。
即海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一次完成,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和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当场投票、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二是进行了外来务工人员参选社区居委会成员试点。
由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推选自己在社区居委会的“代言人”,为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区、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三是规范了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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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在中国的城市社会中,房屋产权的 私有化代表着城市居民利益的成长,促使居民的居住空间 和利益空间产生叠加。在社区居民的参与过程中,房屋产 权增加了其拥有者社会流动的成本,使之更具参与所在社 区的组织与活动的动机。在城市住宅社区,居民大都不相 识,且存在“私域”的封闭性要求。然而这样的社区,共 同的(个体性)利益需求却使其存在建立业委会的强烈要 求。这说明 : 房屋产权的私有比例、邻里间的距离关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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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新业主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 · NEW PROPRIE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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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新业主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 · NEW PROPRIETOR
INDIVIDUAL CASE AND GENERAL RULES>>
个案与制度
在平衡不同权利的优先选择时,国家可以在特定的 界限内,根据特定目的而赋予某些权利和利益以优先性, 甚至限制上述权利的行使。在此意义上讲,业委会选举制 度的模糊性为转型中的国家在面对不同主体日益分化的 政治经济利益时,提供了“在由放松规制所造成的无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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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9] 张建伟 . 国家转型与治理的法律多元主义分 析——中、俄转轨秩序的比较法律经济学 [J]. 法学研究, 2005(5) ,100.. [10] 社区公共空间的构建,不仅包括硬件构成的建 设,也包括社区成员的参与。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在很大 程度上取决于社区成员对社区公共资源的享有和利用程度 以及社区公共活动的参与规模和持续性。 [11] 社会资本被定义为: 或多或少地是相互认同和承 认的制度化的关系,换言之,一种团体的成员资格。从广 泛的意义上讲,即个体和组织通过社区层面上社会网络或 其他社会组织结构中的居民参与以及信任,可以获得必要 的行动资源,用以生产一定的社会公共产品。参见 : 刘春 荣 . 中国城市社区的选举想象 : 从功能阐释到过程分析 . 社 会,2005(1).
3、有效参与的条件与保障 在社区自治的发展过程中,居民权益的实现与增益以 及具有广泛互动能力的民主自治框架的构建,不仅来自于 自治法性质的赋权条文的发展,也来自于居民利用自治组
2、通过业委会选举促进参与 虽然,B L 华庭的业主权益维护行为及业委会的选举 成立离不开社区内部积极分子的“唤醒” “催化”等活动 ; 、 不同社区及其新生的自治力量的差异性、局限性和对原有 制度的依赖性也使社区建设同样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催化, 尤其是对于依赖性较强、内部资源较为薄弱的社区。但社 区成员的积极参与以及法律上赋予自治权能的保障,却是 社区自治建设中所不可缺少的共同因素。从目前有限的经 验与观察来看,支配和影响着业委会选举的主要是利益机 制。房屋产权的私有化使城市社区私人业主逐渐成为利益 主体,其自主性日益增强,需要通过民主选举维护和扩大 其利益。基于区分建筑物的构造、使用、权属和地域范围 的属性,城市住宅社区的居民涉及社区共有资源的分配和
[11]
利益组织化机制也可能存在着正相关的联系。业委会(相 对于居委会)也更容易发挥“委托 - 代理”的功能,尽管 这种功能的实现也取决于社区建设的其他条件。而从社会 资本的角度,社区居民个体或组织通过社区层面上的“网 络”或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参与以及信任,获取必要的资源 以生产一定的社区公共产品。其中个体间的互信意愿和程 度也对社区居民的参与行为具有正相关的效应。社会资本 存量与不同社区中选举过程和行为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此,基于以上两方面,政府对业委会选举的指导与规范 以及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还必须重视对社会经济意义上 具体社区类型的区别以及邻里层面的非组织性因素 (关系) 的建设。
空间。但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社区业主自治的许多“权 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撑及保障,社区居民享有的社区资源 及利益联系薄弱,缺乏社区公共空间
[10]
,缺少参与社区
活动和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这使得社区内部成员较为分 散,对社区公共事务及权益的维护普遍存在怀疑、观望的 冷漠态度,不能成为协调的整体与社区治理的其他相关主 体相互制衡 ; 在面对具有资源和组织优势的资本力量、行 政权威的介入时,业主个体及业委会或者往往只能处于弱 势地位,因缺乏改变整体社区关系的实力而以失败告终, 进而重新选择冷漠和回避 ; 或者模糊地认可(并非明确而 公开的赞同)其“积极介入” ,隐含着由其把握业委会人 选并在此后的实践运作中提供相应支持的心理,具有“互 相借用的默契”而没有明显的“利益协商” ,但在 BL 华庭 业委会的选举中,这种“默契”显然是被打破了。
DOI:10.16141/ki.xdwyxjs.2009.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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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与制度
社区业委会选举制度 实证研究(下)
(续上期)
□ 文 / 唐娟 余品词
■ 深圳市美丽 365 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有关本案例的基本结论
1、业委会选举中的两种逻辑 从 BL 华庭业委会的选举成立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两种不同的逻辑,第一种 是业主根据财产所有权而享有法定权利的逻辑,而第二种是支配具有地方性利益与政 治统治秩序的逻辑。
■ 郑州市鑫苑·都市领地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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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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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与制度
织、增强自身行动能力的“赋能”机会的发展。在积极的 社区自治权利发展和沟通成本降低的基础上,社区成员间 的联系程度加强,社区的动员能力上升,使选举动员和选 举参与形成一种能动的良性互动过程,社区居民才能有效 地参与业委会的选举,进而使社区本身具备作为一个有机 的社会组织发出声音, 形成统一行动的能力。而这一过程, 在现阶段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制度性安排。 就影响业委会选举的制度背景而言,城市基层社会存 在着自治与管理之间的矛盾。尽管《物业管理条例》对业 主自治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基层管 理职能的膨胀,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自治与管理、控制之 间的矛盾。而由于国家所规定的社区选举制度的模糊性, 实施时必须落实为具体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这种层级 地方化使选举规则本身不断被地方化解释,这在很大程度 上构成了选举行为变动与差异的制度性根源。因此,在现 行的业委会选举制度之下细化和完善选举的提名制度、竞 选方式以及投票制度,规范选举程序的执行,构建比较公 平的制度环境或程序环境去实现业主的利益要求,是促进 业委会选举和业主参与的重要前提条件。另外,政府的重 视与放权以及对民主程序的熟悉,回归公共管理者的角色 (发挥监督、 协调的作用) 而并非成为社区利益纠纷的主角, 也是现阶段不可缺少的条件,直接影响着选举和自治的效 果。 在业委会选举制度与参与过程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和 文化支撑方面,房屋产权结构和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收 入水平、 阶层分布、 流动性的高低以及“社会资本”
[9] 由体制复归所导致的专制之间进行权衡和取舍” 的制度
享有问题,利益关系相对紧密,有利于形成社区的利益聚 合体(从城市社区的发展来看,现阶段似乎尚未形成,或 者说只有个别社区形成) ,共同参与社区的管理决策。但 仅从“经济人”的角度进行利益衡量,部分居民由于其主 要经济利益与社区并不直接关联,对参与缺乏热情 ; 部分 居民宁愿“理性的无知” ,从中获取投机收益,这都会导 致有效参与的不足。因此,通过业委会选举促进社区居民 参与, 除了物质性利益的激励调动机制外, 还在于通过“经 验的、程序的民主实践” ,在选举程序的分解与规范的过 程中增加居民共同在场的机会和民主参与、协商的经验 ; 在选举“仪式”反复出现的强化效应下培育民主参与的观 念和公共意识,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 在博弈过程的 程序操作中让社区居民了解权利主张的可能性空间和权利 表达的技术性条件。从此意义上讲,社区业委会选举是促 进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一条重要路径选择,也是公民参与 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