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实务重点
报关实务复习

报关实务复习报关实务是指将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出口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时,必须通过报关程序完成的相关操作。
对于进出口贸易企业来说,熟悉报关实务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过海关,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报关实务中,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报关的基本流程。
报关的基本流程包括提交报关单、海关查验、缴纳税费和办理报关手续等环节。
企业在出口货物之前,需要准备报关所需的各种资料,例如进出口货物的发票、包装单、装箱单等。
这些资料需要准确完整,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填写。
在提交报关单之前,还需要将货物进行清点、封箱和封签等操作,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海关查验是报关实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以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在查验过程中,海关人员会对货物进行抽查,检查货物的数量、品质和规格是否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
如果发现问题,海关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配合调查。
因此,企业在报关实务中需要保持与海关的沟通,及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以避免延误货物的通关时间。
税费的缴纳也是报关实务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不同的商品和国家,进出口货物在通关时可能需要缴纳不同的税费。
这些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企业需要根据报关单的信息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并按时缴纳。
为了减少税费的负担,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优惠政策,选择合适的进口方式或进行一些合规的操作。
办理报关手续是报关实务中的最后一步。
当货物通过海关的查验,并且税费已经缴纳完成后,企业就可以办理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证明文件对于货物的运输和交付非常重要,可以作为货物合法性和合规性的证明。
在办理报关手续时,企业需要注意相关的期限和手续,以避免延误货物的交付时间。
除了以上的基本流程,报关实务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和要求。
例如,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如危险品、限制品等),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报关和申请特殊许可证。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货物的标签、包装和运输要求也有不同的规定。
海关报关实务第一章

02 海关概述
海关的定义和职责
海关的定义
海关是国家服务结构,负责监管进出 口货物,征收关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执行国家外贸政策,维护国家经济利 益。
海关的职责
海关负责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包括 货物的申报、查验、征税等环节。此 外,海关还负责打击走私、保护知识 产权、防止疫病传入等职责。
海关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
案例一:一般贸易报关案例
总结词
流程完整、资料齐全、报关迅速
详细描述
一般贸易报关案例通常涉及进出口商品的正常交易,流程较为完整,需要提供的报关资料也比较齐全 。在报关过程中,需要准确填写报关单,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便快速完成报关手续。
案例二:加工贸易报关案例
总结词
涉及加工、备案管理严格、资料要求高
证明文件。
报关手续和所需文件
基本单证
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基本单证是报关必备 的文件。
原产地证书
对于进口货物,需提供原产地证书以证明货 物的原产国。
许可证和批文
对于某些特殊商品,如危险品、管制商品等, 需提供相关许可证或批文。
其他证明文件
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其他证 明文件,如品质证书、卫生证书等。
VS
详细描述
加工贸易报关案例通常涉及加工装配、进 料加工等业务。这类报关需要严格的管理 和备案手续,对报关资料的要求较高。企 业需要事先向海关备案合同、料件、成品 等详细信息,并按照海关规定进行核销和 缴纳税费。
案例三:特殊贸易报关案例
总结词
特殊处理、涉及特殊商品或业务
详细描述
特殊贸易报关案例通常涉及特殊商品或特殊业务,如捐赠物资、无代价抵偿、退运等。 这类报关需要按照海关的特殊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需要提供特殊的单证和资料,并缴纳
中国海关通关实务复习要点

中国海关通关实务复习要点一、填空1、保税货物的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2、保税货物进出口通关的特征:经海关批准、监管货物、应复运出境3、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
主要功能是加工贸易,以及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的储运业务。
4、知识产权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范围:以上3个。
5、查验的三种方式: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二、名词解释1、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2、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3、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4、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5、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6、自理报关企业:是指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仅为本企业(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报关企业7、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8、国营贸易:是指国家(政府)所出资设立的或所经营的并具有进出口权的贸易企业所从事的具有强烈行政色彩的贸易活动9、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并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国家管理10、保障措施:是指进口国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海关实务复习要点

报关: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或物品进出境手续及其他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的范围:1进出境运输工具(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2进出境货物(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以及通过电缆管道输送的水电和无形货物)3进出境物品(行李邮递和其他)报关的行为性质: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称为自理报关,根据我国海关法目前的规定自理报关单位必须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和报关权。
代理报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
直接代理报关: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我国海关法律有权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红绿通道制度(申报无申报制度):实施红绿通道制度的海关在旅客行李物品检查场所设置通道并用中英文分别标明申报通道(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绿色)实施这一通关制度目的是简化海关手续方便旅客进出境,目前我国大部分海关均已实施这一通关制度,进出境旅客在海关申报时可以分别以红色和绿色作为标志的通道中选择,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绿色通道以外的货物的物品的旅客;海关的性质: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海关的任务:1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物品监管2征收税费,代表国家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3查缉走私,是海关为了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等方面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4编制海关统计,以进出口货物为分析对象进行统计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5、海关对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
海关的权利:特点(1)特定性—独一性(2)独立性(3)效力先定性(4)优益性(优先权)(5)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内容(1)行政法规制定权(2)行政许可权(3)税费征收权(4)行政检查权--检查权(运输工具)、查验权(货物)、查阅复制权(证件、合同等)、查问权(嫌疑人)、查询权、稽查权。
中国海关通关实务复习重点

1、报关的含义和分类。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以报关对象为标准: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物品报关•以报关的目的为标准: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以报关的主体为标准: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其中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以委托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报关-----责任小;间接代理: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报关----责任大2、规则六的主要内容。
货品在某一税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除《协调制度》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本规则。
•子目的归类应遵循子目条文及有关的子目注释;•规则一至规则五在必要的地方加以修改后,也适用于同一税目项下的各级子目;•同级的子目才可以进行比较;•归类子目时必须遵循逐级归类的原则。
3、规则三的主要内容。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明一般的税目。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二)或三(三)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最末一个税目•优先权次序为:(1)具体列名;(2)基本特征;(3)从后归类4、“零售的成套货品”和“不同部件的组合物”的含义。
“零售的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1)零售包装;(2)有归入不同税目号的货品组成;(3)用途上是相互补充、配合使用的。
海关实务复习要点

海关实务复习要点导言海关实务是指海关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检验检疫、征收税费、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具体操作和实施过程。
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和海关工作的人员来说,掌握海关实务复习要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海关实务的核心内容和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复习和提高海关相关知识。
一、海关登记与备案1.海关注册登记海关注册登记是指企业或个人依法向海关登记并领取海关注册企业编码。
注册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为进口商、出口商、经营单位、生产单位、保税仓库、加工贸易单位等不同类型。
2.进出口货物备案进出口货物备案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办理报关手续前,必须根据海关规定将进出口货物的有关信息在预先办理备案的基础上,向海关提供实时申报过程的一种制度。
二、海关报关与查验1.报关单的填写与提交报关单是按照海关规定填制的一种表格,用于申报货物的进出口情况、价格、数量、用途和税费等相关事项。
填写报关单时需要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关提交。
2.报关税费计算与缴纳报关税费的计算是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申报价值和法定税率等要素来确定的。
报关税费的缴纳是进出口货物放行的前提,企业或个人需要按照海关规定,将应缴纳的进口税、出口退税、关税保证金等款项交纳给海关。
3.海关查验与检验检疫海关查验是指海关官员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地检查,以核实货物和报关单的一致性。
海关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口货物进行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验检疫,以保障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出口监管与风险管理1.进出口货物监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主要包括监管区域、监管仓库、监管标识和监管费用等内容。
企业或个人需要根据海关规定,申请、使用和管理监管区域、仓库和标识,并按时缴纳监管费用。
2.进出口风险管理进出口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关税风险、贸易纠纷、法规政策风险等。
为降低风险,企业或个人需要了解海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政策,建立完善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报关实务》第一章海关概论

《报关实务》第一章海关概论第一章:海关概论1.1海关的定义海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委托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进出口货物的流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以及执行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1.2海关的职责1.3海关的作用海关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税征收:海关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关税及其他相关税款,为国家财政提供收入。
2)贸易监管:海关负责对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进行监管,并确保货物的合规和安全。
3)打击走私:海关对走私及其他违法活动进行打击,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1.4海关的组织结构海关的组织结构因国家而异,一般包括总关、分关和支关等层级。
总关负责国家层面的统一管理和决策,分关负责地区内的具体执行和监督,支关负责基层工作的具体实施。
1.5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涉及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运输合同等。
此外,各国海关还会针对进出口货物的分类、监管和征收关税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1.6海关编码和报关单证报关实务中,海关编码和报关单证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海关编码用于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货物征收不同的关税和其他税款。
报关单证是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所必需的文件,包括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进口清单、出口清单等。
1.7海关监管模式海关的监管模式多种多样,包括常规监管、简化监管、监管企业等。
常规监管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通关操作;简化监管是指通过缩减通关程序和要求,提高通关效率;监管企业是指将进出口企业纳入海关的监管范围,对企业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1.8海关的现代化建设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海关的现代化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现代化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便利化措施、风险管理等。
通过信息化建设,海关可以提高通关操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便利化措施,海关可以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通过风险管理,海关可以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提高安全性。
海关报关实务重点

海关报关实务重点1. 海关报关概述海关报关是指将进出口货物的有关登记、申报、审查、验放、征稽等手续依法办理完毕后,才能进出海关的程序。
海关报关实务是指在海关报关过程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事项。
本文将重点介绍海关报关实务的核心内容和注意事项。
2. 报关类别根据不同的进出口货物性质和用途,报关可以分为一般报关、加工贸易报关、保税区报关等。
不同的报关类别有不同的申报要求和手续,对于报关人来说,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报关类别,并确保报关相关文件的准备和申报程序的合规性。
3. 报关单据准备报关单据是海关审查申报货物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装运单、货物运输保险单等。
报关人需要根据海关要求准备和填写相关单据,确保单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品、冷链品等),还需要额外准备相应的特殊单据和证明材料。
4. 商品编码和税则申报商品编码是进出口货物在报关过程中的重要标识,根据不同国家的标准,商品编码可以分为国际商品编码(HS编码)、国内商品编码(GB编码)等。
在报关申报中,要根据具体货物的特征和用途,正确申报相应的商品编码,以确保进出口货物的税费计算和海关监管的准确性。
5. 关税和税率申报关税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进出境时需要缴纳的税款,关税率则是根据不同货物类型和国别确定的税率标准。
在报关申报中,报关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关税率,并正确计算和申报关税金额。
关税的准确申报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保障。
6. 进出口货物的检验和查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有着严格的检验和查验要求,以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
在海关报关实务中,报关人需要根据海关要求及时提供货物的检验和查验材料,并配合海关的检验和查验工作。
同时,报关人还需关注货物的规格、品质和数量等,确保与报关单据的一致性。
7. 特殊货物的特殊要求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品、冷链品、化妆品等,海关有着特殊的申报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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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实务第一章海关概述一.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缉私。
1、监管(海关监管)指海关运用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1)监管是海关的最基本任务;(2)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
后者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3)监管是其他进出口行政管理的再管理。
2,征税关税的征收主体。
征收对象是进出境货物和物品。
纳税义务人,进出货物的收发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2、缉私我国现行的缉私体制: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海关法》第五条)2007年7月26日,我国又进一步建立了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该制度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1)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各项针政策的措施;(2)协调解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走私治理工作。
4、统计(编制海关统计)海关统计的原则:(1)凡实际进出关境并引起我国境物质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货物,应当列入海关统计。
(2)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列入海关统计。
(3)部分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和物品,实施单项统计。
海关统计的作用:(1)使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为制定和调整外贸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施海关密高效管理提供依据。
(政策依据)(2)政策调整后,海关可以及时分析反映进出口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调整,能否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信息反馈)(3)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作用(预警、服务)。
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我国对海关立法确立了三级立法体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海关总署。
在结构上形成了以《海关法》为母法,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制定的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三级海关法律体系。
1、《海关法》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2、行政法规《关税条例》、《海关稽查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统计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
3、海关规章及其他规性文件海关规章:由海关总署单独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规性文件,以海关总署令的形式对外发布。
其他规性文件:由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依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以海关总署公告或直属海关公告形式发布。
如《报关员计分考核管理办法》。
三.海关的权力(重点把握)是指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的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能。
注:本部分容仅限定在海关行政权力的围,不包括缉私警察的权力(对走私犯罪案件行使四项刑事侦查权——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同其他行政权力一样,海关权力具有强制性、单性、无偿性的共同特征。
但海关的权力又具有独特之处。
四.海关权力的特点,1、特定性(1)行使主体特定:只有海关具备对进出关境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
(2)适用围特定:海关权力仅适用于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
(体现了对海关权力的限制)。
2、独立性只对法律和上级海关负责,不受地政府、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自身组织系统独立——《海关法》第三条)(1)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2)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3)海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向海关总署负责。
对公权力的限制原则:“法无授权不得为”3,效力先行性:海关行政行为一旦作出,既推定其合法,作为管理相对人应无条件执行(先执行后申辩)4、行政优益性:表现为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1)行政优先权——为保障海关有效行使职权而赋予海关的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如在执法遭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必须予以协助。
(《海关法》第12条)(2)行政受益权——海关享受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1,行政可权(行政审批权)(1)海关行政可的原则A、合法: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海关总署规章规定的围进行。
B、公开、公平、公正:海关实施行政可的规定须事先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可的依据;行政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可申请人不得歧视。
C、便民:减少环节、优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质服务。
(2)海关行政可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海关法制部门,以本海关的名义统一实施。
海关的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海关行政可。
(3)海关可以委托其他海关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可,并对委托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海关应将委托容、受托机关予以公告。
(4)海关行政可容①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可项目(10项)A、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海关法》第11条)B、报关员资格核准与注册登记(《海关法》第11条第2款)(2013年12月已删除)C、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D、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E、免税商店设立审批(《海关法》第32条)B、报关员资格核准与注册登记(2013年12月取消)♦取消审批,意味着把选择聘用报关人员的权利,完全交由报关单位自主选择,报关人员的实际业务素质和能力将成为报关单位选聘的主要考虑因素。
♦F、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之规定,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业务不再办理行政可手续,其名称相应变更为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外发加工备案、深加工结转申报、余料结转申报、核销申报,同时取消放弃核准。
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单证流转,给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尤其是进一步放开了外发加工限制,允企业先外发加工、后办理备案手续,跨关区外发加工原则上不再收取保证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以外发加工为例,审批制度改革前,企业每次开展业务,都需要事前到海关递交申请,经海关审批同意后可开展业务。
审批制度改革后,海关的管理式实现了以合同为单元向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转变,海关的管理重心实现了由事前审批向事后实货核查的转移,提高了海关管理效能,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企业可以采取先自主组织外发加工生产,后向海关备案的模式,人力和时间成本大幅减少,由此带来的企业效益提高、成本下降更加显著。
♦深加工结转,它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行为。
比如手机液晶屏加工企业A,在加贸项下进口原材料加工成液晶屏后,将液晶屏转入另一手机加工企业B,B企业加工成手机后完成复出口的业务。
♦改革前,转入转出双企业需要分别到各自主管海关递交结转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开展货物收发和报关业务,前后需1-2天。
改革后,双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完成深加工结转申报录入手续,仅需几分钟。
这一改革举措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人工、交通和快递等费用。
♦目前全国共有2.6万家从事深加工结转的企业,仅这些程序性的刚性费用,初步估算就可节省十亿以上的成本。
如果再加上因为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帮助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更是巨大。
♦G、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H、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I、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2014取消)♦J、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运输审批♦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设定的海关行政可项目(10项,直属海关)♦A、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B、小型船舶往来港、澳进行货物运输备案♦C、承运境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D、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E、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F、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G、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2014取消)♦H、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I、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J、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5)海关行政可的程序♦一般程序A、申请与受理B、审查与决定C、变更与延续♦听证程序♦特殊程序(6)海关行政可的期限(★★)①除当场作出行政可的以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作出决定。
经审批,可以延长10日,但应制发《延长海关行政可审查期限通知书》,将延期理由告知申请人。
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海关审查后报上级海关决定的可事项,下级海关应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全面审查,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海关。
上级海关自收到下级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作出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C答案:C◆(2012)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海关行政可申请之日起________作出决定。
♦A、10日♦B、20日♦C、7日D、30日2、税费征收权♦1、依法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特定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减征或免征关税;♦3、对经海关放行后的有关货物、物品,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追征税款。
如追征、补征?♦1、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3、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追征,并加收滞纳金。
♦2012)单选:进出口货物放行后,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漏征税款的,海关()3年追征。
♦A、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B、自发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C、自缴纳税款之日起D、自货物放行之日起(C或D)下列选项中属于海关税费征收权围的有()。
A. 对逾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的,依法征收滞纳金B. 依法对特定的进出口货物减征或免征关税C. 对经海关放行后的进出口货物,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追征税款D.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批准,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答案:BC3、行政检查权(行政调查强制权)(1)检查权(★★★)A、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B、对走私嫌疑人身体的检查,应在“两区”进行(海关监管区、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C、对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在两区,可直接检查;在两区外,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以下均简称“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
★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