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建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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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是整个建设过程的最后阶段,也是检验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保障安全使用,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风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个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范本,供参考。

一、验收准备1. 工程项目在竣工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资料,以备验收时查阅。

2. 施工单位需提前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及监管部门。

3. 验收小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小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主体结构、安装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个方面。

2. 对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核对,确保所有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4.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验收标准1. 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2. 所有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3.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所交付的工程承担质量责任,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到底。

2.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五、后续服务1.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服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看出,一个详细的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还能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安全使用。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规范竣工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验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组织1.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与。

2.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成立竣工验收小组,明确验收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条件1. 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等要求全部完成。

2.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1. 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组织预验收。

2. 预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3. 预验收合格的,组织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4. 竣工验收报告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条竣工验收的资料管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竣工验收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2. 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验收报告、整改记录等。

3.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第六条竣工验收后的管理1.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交付使用。

2.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建设单位应对竣工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工程安全、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竣工验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竣工验收活动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条件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等完成建设内容。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应经验收合格,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消防、节能等相关设施应经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应齐全、真实、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预算。

三、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竣工验收方案,明确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程序、方法等。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相关参建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二)质量监督机构汇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三)参建单位汇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情况;(四)验收组成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验收;(五)验收组成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结果进行表决,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四、竣工验收后的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引言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的关键步骤。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目的验证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确保工程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为工程交付使用提供依据,保障投资方、建设方和使用方的合法权益。

三、验收组织验收组织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与。

验收组织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四、验收条件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证明文件等。

工程安全评估已完成,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措施已落实到位。

五、验收程序自检: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检,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预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验收组织单位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工程质量评价和验收结论。

整改复验: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六、验收内容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工程安全:评估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

使用功能:验证工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功能指标。

环境保护:检查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档案资料: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七、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安全应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

工程使用功能应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需求。

环境保护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

八、验收文件验收报告:包含工程概况、验收过程、验收结果等内容。

整改记录:记录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验收证书: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颁发验收证书。

移交文件:包括工程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4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4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____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2、监理____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

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____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4)工程结算书5、监理____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1)验收依据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③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④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⑤合同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⑥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⑦其他。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安全,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特制定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竣工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完成后,需向建设工程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验收组成:公司建设工程部门的验收人员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3. 现场验收:验收组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 报告提交:验收组完成验收后,将验收报告提交至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四、竣工验收要求1. 设计合理性: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设计合理,符合公司要求。

2. 施工质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质量缺陷,经得起验收检查。

3. 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安全。

4. 环保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做到环保意识强,保护环境。

5. 竣工手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五、竣工验收争议处理如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解决,保障公司利益。

六、违规处理如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涉及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建设工程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希朇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等进行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准确、严谨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和验收机构共同进行,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机构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第五条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备案申报、验收组织、验收条件、验收方法、验收依据、验收要求、验收结论等内容。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竣工前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申报竣工验收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七条验收组织应当由主管部门指定,验收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工程进行全面、严格的验收。

第八条验收条件包括工程竣工达到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标准、安全符合要求、使用性能满足需求等方面。

第九条验收方法包括现场实地查验、工程资料核查、检测分析等方式,全面检查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各个方面。

第十条验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内容。

第十一条验收要求包括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应当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验收结果。

第三章竣工验收责任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文件,配合验收组织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验收机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担负责任。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准确进行。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标准,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提供合格的使用环境。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质量始终是首要考虑的重点。

第七条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工程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结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准备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技术交底记录等。

(二)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组织验收过程。

(三)验收材料审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资料等。

(四)现场验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五)验收报告编制: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验收文件归档: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详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状况和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汇编一、验收准备阶段在工程项目即将完成时,施工单位需整理并准备好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单、质量检验报告、施工日志等。

同时,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竣工的通知,并商定具体的验收时间。

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与。

在此阶段,将检查工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需列出整改清单,由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三、内部验收经过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内部验收阶段。

此阶段主要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重点审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四、专项验收对于包含特殊专业工程的项目,如消防、电梯、环保等,需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专项验收。

这些专项验收要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专业工程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五、竣工验收这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环,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竣工验收通常由建设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参加。

验收内容涵盖工程质量、设备安装、功能实现等方面,必须确保每一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工作完成后,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验收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最终验收结论等内容。

该报告作为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需得到各方的认可和签字确认。

七、备案归档验收合格的工程需将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这些资料将成为后续运维、管理和可能出现的质量追溯的依据。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处理流程:一、竣工结算报告的处理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或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审查。

若在此期间内未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任何意见,则视为对结算内容的认可。

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且在发包人催促后的14天内仍未提供或未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基于已有资料进行相应处理,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根据已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若双方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若未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有权与发包人协商工程折价事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工程进行拍卖,承包人对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当事人之间因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双方协商确定;2.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若双方无法就该部分工程价款协商一致,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四、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且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五、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应确保屋顶、墙面等无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企业应承担修复责任。

1. 承包方责任:若因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或改建。

某某建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某某建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某某建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有限公司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有效控制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股份公司《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油气字[2000]第17号,~结合XX有限公司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检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所有库、站及输气管网等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试运投产形成能力~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

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

引进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第二章竣工验收标准第五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能按工程属性正常进行生产运行。

,二,经过连续72小时试运考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引进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合同及时进行生产考核~并达到合同要求。

,三,生产组织、人员配备、生产物资准备、检修能力和规章制度等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四,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和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专项验收.,五,竣工资料,含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汇编完毕~并且竣工资料已通过档案部门验收。

,六,竣工决算审计按有关规定已经完成.第六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如下处理:,一,有些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量非主要设备未按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报XX有限公司公司或XX 有限公司公司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准后~亦应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措施之一。

第四条竣工验收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科学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竣工验收管理机构第六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确保竣工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九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保护建设工程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不正当行为。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申请、验收组成、验收条件、验收方法、验收结果等环节。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向竣工验收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组成验收小组,对建设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五条验收小组应及时制定验收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报告验收结果。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部分竣工验收管理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验收小组的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竣工验收档案,确保验收结果的记录和保存。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核查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完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和安全标准,为投入使用提供依据。

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的与范围1. 目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竣工验收工作流程,明确各项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流程1. 筹备阶段(1)组建竣工验收工作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和验收标准,明确竣工验收的要求和指标。

2. 准备阶段(1)开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相应的文档整理、测试设备准备等。

(2)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记录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成果,以便后续的评估和使用。

3. 实施阶段(1)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包括结构安全性、功能性能、施工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2)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报告编制阶段(1)根据竣工验收的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记录验收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报告中应明确工程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提出改进建议和后续处理方案。

5. 反馈与整改阶段(1)将竣工验收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工作。

(2)跟踪整改结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及时更新竣工验收报告。

四、责任与要求1. 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派出专人负责协调工作。

(2)竣工验收工作组应按照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2. 各参与方的责任和要求(1)设计单位应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

工程建设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

3.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 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设计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给予明确指导。

4.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以备验收。

5.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参与验收并提供监理报告。

三、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2. 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正式验收,并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

4. 正式验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验收小组配合做好验收记录。

5. 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将颁发竣工证书,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

2.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设备安装、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工程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验收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建设单位履行好工程竣工验收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和工作计划;2.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准备和核对;3. 实地踏勘工程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试验;4. 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并作出评定和决议;6. 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7. 归档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召集,会议成员包括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工程师、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工程试验报告等。

第十条实地踏勘工程现场时,验收组成员应仔细观察和检查工程的各项装修、设备安装、材料使用等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应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合规性、安全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判。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全面组织和启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工程质量的改善。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管理原则:科学、严谨、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竣工验收管理任务: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第六条竣工验收计划: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工程竣工验收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七条竣工验收文件准备: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准备完善的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第八条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文件备案,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第三章竣工验收过程第九条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监理等相关人员参与竣工验收过程。

第十条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包括现场勘查、检测、检验等。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出具竣工验收结论,同时将结论告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竣工验收结果处理第十二条合格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使用。

第十三条不合格验收: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进行复验,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追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对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追踪管理,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建设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2)[建设单位名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所有工程的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4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4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

3. 竣工验收程序3.1 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3.2 竣工验收组成建设单位将组织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等。

3.3 现场勘查竣工验收组成员将对现场进行勘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设施、材料使用等情况。

3.4 文件审查竣工验收组成员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记录等。

3.5 报告编制竣工验收组成员将根据勘查和审查的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6 竣工验收结果建设单位将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决定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并将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4. 相关责任4.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配合和整改。

4.3 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4.4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提供施工记录和监理报告,并参与竣工验收的过程。

5. 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解释。

以上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2)【范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3)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提高竣工验收的效率和公正性,制定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竣工验收组织1. 竣工验收组成竣工验收组由项目经理、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共同组成。

2. 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3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3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____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⑵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⑶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⑸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⑹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⑺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⑽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____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____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____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

⑷建设单位____工程竣工验收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④对工程施工、设备____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五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五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为使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完成并顺利验收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

二、职责1、工程部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职责工程部负责和____所辖建筑项目工程单体及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责成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按竣工验收规程、规范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财审监察室参与,工程部办理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手续。

2、按政府有关规定,工程部____召集建设项目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工作。

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过程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证件和手续;5、有完整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6、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验收规范,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写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财审监察室及工程分管领导签字;7、对于委托了监理的工程项目,由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____,总监理工程师和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根据承建单位的报竣申请,工程部____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对工程初步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正式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____财审监察室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的____,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确认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等级。

4、工程部负责整档、建档、归档。

(二)工程移交1、安置房的移交工作(1)工程部在安置房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工程部与接收方办理《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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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建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有限公司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有效控制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股份公司《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油气字[2000]第17号),结合XX有限公司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检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所有库、站及输气管网等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试运投产形成能力,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

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

引进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第二章竣工验收标准第五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能按工程属性正常进行生产运行。

(二)经过连续72小时试运考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引进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合同及时进行生产考核,并达到合同要求。

(三)生产组织、人员配备、生产物资准备、检修能力和规章制度等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四)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和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五)竣工资料(含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汇编完毕,并且竣工资料已通过档案部门验收。

(六)竣工决算审计按有关规定已经完成。

第六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如下处理:(一)有些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量非主要设备未按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报XX有限公司公司或XX有限公司公司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准后,亦应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二)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可能达到设计规定的能力,但生产操作正常的,报XX有限公司公司或XX有限公司公司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准后,应先行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三)有些工程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不能按设计规模全部建成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缩小规模,报XX有限公司公司或XX有限公司公司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尽快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对具备分期建设、分期收益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建成后,只要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套,具备生产合格产品和运营条件,能够正常生产,应分期分批组织验收,交付生产,同时移交固定资产,不要等整个项目建成后集中一次办理。

第七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标准的项目,六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如六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XX有限公司公司或XX有限公司公司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第三章竣工验收级别的划分第八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划分为三个级别,即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XX有限公司公司级验收及所属各单位级竣工验收。

第九条股份公司级验收:凡股份公司限上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即由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批复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由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验收,或由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委托XX有限公司公司组织验收。

第十条XX有限公司公司级验收:凡XX有限公司公司限上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2000万元以下),即由XX有限公司公司批复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方案的,由XX有限公司公司组织验收,或由XX有限公司公司委托所属各单位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所属各单位级竣工验收:凡XX有限公司公司限下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由所属各单位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报告书》和《竣工验收鉴定书》上报XX有限公司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第四章竣工验收组织第十二条股份公司级验收由XX有限公司公司报请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XX有限公司公司级验收由XX有限公司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会同XX有限公司公司规划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安全环保处、生产运营处等有关处室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总结,审阅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实地察验建筑安装工程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试运、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抗震、节能降耗和竣工资料等做出全面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限期完成的要求。

第十四条XX有限公司公司级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工程管理、规划计划、财务、审计、安全环保、生产运行及地方环保、卫生、劳动、消防、档案、工会等部门代表组成。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所属各单位级验收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其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由所属各单位工程管理、安全环保、财务、审计、计划、生产运行、档案等部门组成,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必要时可邀请地方环保、消防、劳动等部门参加,规模适当减小。

第五章竣工验收内容及程序第十六条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一)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消防、档案的专项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二)审议、审查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

(三)察验工程建设情况。

(四)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XX有限公司公司限下项目可采取一次性验收的办法。

第十八条股份及XX有限公司公司级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由所属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设计、监理及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可与工程的完工交接结合进行),主要是检查和评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检查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为上级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作好准备。

第十九条所属各单位经初步验收,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齐全、准确,并征求和听取地方环保、卫生、节能、抗震、消防、劳动、工会、档案等部门对竣工验收工程意见,按地方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XX有限公司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可分为以下步骤:(一)召开预备会议,协商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确定会议议程。

(二)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初步验收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施工情况总结;生产单位关于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情况的总结;引进项目还应有外事工作和对引进设备、材料的接、保、检、运工作的总结。

(四)审议审查竣工资料、专项验收文件,系统试运记录和专项检测报告。

(五)现场查验工程建设情况。

(六)对审议、审查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工程、生产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完成的安排。

(七)签署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对竣工验收会议进行总结。

(九)修改并正式出版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两套。

(十)所属各单位级的竣工验收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内容可适当简化。

第六章专项验收第二十一条初步验收前的专项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电气防火安全检验、压力容器检定、储罐容积标定、流量计标定、安全阀和压力表检定等。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前的专项验收一般包括: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消防、质量鉴定及竣工决算等七个方面的验收。

专项验收手续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项目不涉及的专项验收可不办理。

所属各单位在XX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之前必须办理完专项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验收(一)所属各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手续。

(二)试生产期间,所属各单位应及时委托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检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运转效果进行检测,并取得由环境保护检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所属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附件格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编写。

(四)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所属各单位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办理完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一)所属各单位负责与政府劳动安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验收手续。

(二)所属各单位应按照劳动部令第3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委托劳动安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劳动安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属各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政府劳动安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审批表》验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职业安全卫生验收(一)所属各单位工会组织负责与组织职业安全卫生验收的工会组织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验收手续。

(二)所属各单位应按照全国总工会总经字[1989]8号《印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工会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按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的规定,认真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查表》,并连同试生产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写出专题报告,向组织验收的工会组织提出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申请。

(三)所属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验收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办理完毕《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查表》验收手续。

第二十六条工业卫生验收(一)所属各单位工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与政府卫生监督机构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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