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合集下载

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制保障

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制保障

建设 、 高 残 疾 人 素质 和 加 强特 殊 保护 等 方 面来 完 善 残疾 入 就 业 权 的法 制 保 障 , 提 为残 疾 人平 等 就 业 创造 条 件 。
关键 词 : 残疾 人就 业权 ; 等 就 业 ; 业机 制 ; 制保 障 平 就 法
中 图分 类 号 : 2 D9 2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6 2—4 2 2 o ) 6—0 6 17 0 X( 0 9 0 0 3—0 5
及 国家 有 关 法 律 取 得 报 酬 。 残 疾 人 的权 利 : 时 定 额 地 是 及
残 疾人 依 法 享 有 的平 等 就 业 和选 择 职 业 ,取 得 劳 动 报 酬 或收入 , 得劳 动安全卫 生保护 , 受 职业技能培训 . 获 接 享 受社 会 保 险 以及 特 别 的扶 持 、 惠和 保 护 的权 利 。 优 在 我 国 , 疾 人 与 健 全 人 一 样 , 享 有 法 律 赋 予 的 劳 残 都
自有 人 类 就 有 残 疾 人 ,残 疾 人 与 人类 社 会 相 伴 而 行 。 每个 人 作 为 一 个 惟 一 的 生命 , 享 有 人 格 权 、 存 权 、 都 生 受 教育 权 、 动 就业 权 、 人 发 展权 等 基本 权 利 。残 疾 人 也 劳 个 有 人 的 尊严 和 权 利 , 也有 参 与 社 会生 活 的愿望 和能 力 。通
原则 之 一 , 业 的 残疾 人 同样 有 取得 劳 动报 酬 的权 利 。随 就
( ) 疾 人就 业权 的 概 念 一 残 就业 ,是 指 具 有 劳 动 能 力和 就 业 愿 望 的 公 民 同生 产
资料 相 结 合 , 为社 会 创 造 物 质 财 富和 精 神 财 富 , 而 获 得 从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保护。

为了确保残疾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国际上和中国国内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并分析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一、国际法律法规1.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第一个系统性、普遍适用的旨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国际人权法律。

该公约于2008年生效,旨在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社会、平等享有权利和自由的机会。

《公约》包括了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多个方面,如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

2. 《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康复国际分类》《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康复国际分类》是一套用于描述和归类残疾和与之相关的健康情况的标准。

它对残疾的定义包括了生理、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影响,为残疾人享受医疗康复服务和社会支持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中国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颁布实施,是中国第一部以残疾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专门法律。

它规定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国家的保障责任,包括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医疗康复、辅助器具保障、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是中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根据该法,国家要推行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残疾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要求国家实施特殊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残疾学生在学校的权益保障措施,包括提供辅助设施、合理就业、特殊考试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保障。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残疾歧视残疾人,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并为残疾人提供适应其身体或者智力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

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

郑州康园听力言语康复中心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作者:郑州康园听力言语康复中心邮编:450016摘要:由于自身残疾障碍和历史的原因,大多数残疾人经济收入、文化水平、竞争能力都低于健全人,而且这种差距呈现逐步拉大的趋势。

残疾人在生活保障、医疗、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

本文从残疾人救助的必要性、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前瞻浅谈了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对残疾人的救助与保障。

关键词:残疾人法律救助保障权益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降低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为控制我国的残疾人口规模和改善残疾人状况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一、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的必要性“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

群众生活幸福、心情舒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但从总体上讲,残疾人还是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现状(一)中国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体系的构成中国残疾人保障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享受平等就业权的同时,残疾人面临着许多特殊困难,包括身体条件不利和社会歧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本文将对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一、改善职业教育体系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往往面临着就业技能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首先,建立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提供针对残疾人的培训课程,包括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等。

其次,增加职业教育的资源投入,提供适当的教材和设备,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职业培训。

二、建立包容性的劳动力市场为了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各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建立包容性的劳动力市场。

首先,制定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对残疾人进行歧视。

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其次,鼓励企业和组织雇佣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组织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对残疾人就业的认识和理解。

三、改进工作环境和场所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必须改进工作环境和场所,使其适应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首先,建立无障碍环境,包括改造建筑物和设施,提供无障碍通道和设备,确保残疾人可以自如地进入和使用工作场所。

其次,提供必要的辅助工具和设备,以帮助残疾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另外,组织开展障碍性评估,了解残疾人对工作环境的需求,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

四、加强社会支持和援助残疾人面临许多特殊困难,可能需要额外的社会支持和援助。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各国政府应该加大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包括残疾人津贴和医疗保障等,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其次,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残疾人顺利实现就业目标。

国家法律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有何规定

国家法律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有何规定

国家法律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有何规定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国家法律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有何规定,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残疾人保障法》作了如下规定: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二十八条、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二十九条、国家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三十条、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第三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企业生产,并逐步确定某些产品由残疾人福利企业专产。

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职工招用、聘用指标时,应当确定一定数额用于残疾人。

对于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场地、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三十四条、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残疾劳动者是指身体或智力上有一定程度的残疾,但仍然适合参与劳动活动的人群。

由于残疾劳动者在工作中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他们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照顾,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充分保障。

本文将从残疾劳动者的保护法律框架、雇佣就业、职业培训以及社会支持等方面,探讨如何给予残疾劳动者特殊保护。

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法律框架方面。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残疾劳动者的权益。

比如,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雇主不得因残疾歧视或拒绝雇用残疾人。

此外,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条件,并为其提供各种适当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

特殊保护还体现在雇佣就业环节。

雇主应当关注残疾劳动者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这包括为劳动者提供辅助设备、改造劳动场所,以及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

此外,雇主还应该尽可能地为残疾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位选择,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这既符合雇主的自身利益,也符合社会的公平和包容。

此外,一些国家还为雇主提供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以鼓励他们雇佣残疾劳动者。

残疾劳动者还需要特殊的职业培训。

由于残疾劳动者面临的困难和障碍较多,他们通常需要接受更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职业培训机构和项目,为残疾劳动者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辅导。

这些培训包括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旨在帮助残疾劳动者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并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除了以上措施,社会支持也是残疾劳动者特殊保护的重要方面。

社会支持包括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各种福利和救济措施。

政府可以为残疾劳动者提供各种补贴和津贴,如就业补贴、残疾人就业培训补贴等,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如心理咨询、社交活动、法律援助等,以帮助残疾劳动者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融入社会。

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

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_工作制度

残疾人就业_工作制度

残疾人就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三条残疾人就业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愿选择、平等就业的原则,逐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扶持。

第六条国家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第七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八条残疾人应当树立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就业。

二、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残疾人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工种、岗位和工作条件,不得以残疾为由降低残疾人的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人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十四条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

三、残疾人就业服务第十五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档案,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十六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就业保障权论文

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就业保障权论文

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就业保障权论文1. 引言本论文旨在研究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保障权。

针对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将提出一系列复杂的方案,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保障权益。

2. 背景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和歧视。

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对于他们的就业保障权尚有不足之处。

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出一套综合性的方案,以确保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方案3.1. 平等的就业机会为了实现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权,我们建议以下方案:•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就业培训和介绍服务。

•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给残疾人,通过政府奖励措施激励企业主动招聘残疾人。

•改善职业培训制度,提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培训课程,并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其中。

3.2. 保障权益为了确保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建议以下方案:•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禁止歧视、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等。

•设立独立的仲裁机构,处理残疾人劳动争议,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

•建立残疾人就业权益监督机构,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3. 经济扶持和福利保障为了进一步支持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权,我们建议以下方案:•提供经济扶持,如给予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包括提高残疾人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待遇,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

4. 实施计划为了确保上述方案能够顺利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实施计划:•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权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反馈。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权的认知度,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5. 结论本论文提出了一系列复杂的方案,旨在确保特殊群体(残疾人)的劳动者就业保障权得到充分保护。

劳动法律中的残疾人就业与权益保障

劳动法律中的残疾人就业与权益保障

劳动法律中的残疾人就业与权益保障在现代社会中,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劳动法律对残疾人的就业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保障措施,旨在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参与和平等享受劳动权利。

本文将从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劳动法律关于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和权益保障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残疾人就业是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他们有能力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做出贡献。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的生计问题,更与国家的慈善事业、劳动力资源利用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

劳动法律的出台和完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措施。

二、劳动法律关于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和权益保障措施为了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劳动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措施。

首先,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雇佣残疾人,不得降低残疾人的待遇或是歧视他们。

其次,为了确保残疾人的福利和保险待遇,劳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为残疾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劳动法律还规定残疾人职工享有与非残疾人职工同等的劳动条件和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尽管劳动法律中对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和权益保障措施相对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首先,一些雇主对残疾人持有偏见,存在用人单位歧视残疾人的情况。

这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教育和执法力度,提高他们对残疾人就业的认识和意识。

其次,一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不适宜或是缺乏相应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针对这个问题,应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养,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此外,残疾人在工作环境和平等机会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需要加强对工作环境的改善,为残疾人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为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认识和关注度。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调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权利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样拥有追求幸福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利。

就业对于残疾人来说,不仅是获取经济收入的途径,更是融入社会、提升自我尊严和实现人生目标的关键。

而民法典的出台,为残疾人的就业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首先,民法典强调了平等原则。

在就业领域,残疾人不应受到不合理的歧视。

每个人都应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其身体状况如何。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是残疾人,就拒绝给予其公平的就业机会,或者在工作待遇、晋升等方面对其进行差别对待。

这种平等原则为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争取公正待遇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民法典保障了残疾人的人格尊严。

在就业过程中,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应得到充分尊重。

用人单位不得对残疾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损害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例如,不能在工作场所中对残疾人进行嘲笑、贬低,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体缺陷而给予不公正的评价。

尊重残疾人的人格尊严,有助于营造一个包容、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残疾人能够更加自信地投入工作。

再者,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相关权益。

对于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民法典给予了相应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这包括按时支付工资、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工作安全等。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残疾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民法典对于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也为残疾人就业权利提供了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侵犯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比如,故意阻挠残疾人就业、恶意辞退残疾员工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民法典中的民事赔偿制度也为残疾人在就业中受到的损害提供了救济途径。

如果残疾人因为就业中的侵权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这为残疾人在维护自己就业权利的过程中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为了更好地落实民法典对残疾人就业权利的保护,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保障

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保障

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保障
残疾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就业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困难和歧视。

为了保障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来加强保护。

首先,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保障需要从立法上加以保障。

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残疾人就业权利,禁止用人单位因残疾歧视拒绝录用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

同时,一些国家还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工,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其次,残疾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需要从政府层面加强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就业援助基金,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同时,政府也可以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残疾人劳动者的支持和关爱。

社会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义工活动,帮助残疾人提升就业技能和融入社会。

同时,媒体也可以开展相关报道,增加公众对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

综上所述,保障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只有通过立法保障、政府支持和社会关爱的多方合作,才能促进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实现他们的自我实现和社会融合。

法律如何保护残疾人权益

法律如何保护残疾人权益

法律如何保护残疾人权益在现代社会中,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益,需要得到平等对待和关注。

为了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本文将就法律如何保护残疾人权益展开讨论。

一、立法保护法律是保护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都会制定一系列关于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旨在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与权益保障。

例如,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文书,旨在促进残疾人的人权保护。

该公约的签署国承诺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的人权,包括教育、就业、健康、社交参与和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权益。

二、平等就业机会法律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各国的劳动法律法规都规定了雇主不得因残疾而歧视雇员的规定。

同时,一些国家还采取积极的措施,例如推行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提供职业培训和康复辅助设施等,以推动残疾人就业。

此外,一些国家还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激励政策,鼓励雇佣残疾人,以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三、教育权益保障教育是每个人发展的基石,残疾人也应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

法律保护残疾人的教育权益,要求各国提供包容性的教育环境,以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适合他们发展需求的教育。

这包括提供无障碍的校园设施、辅助工具和技术,以及培训有关教育工作者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同时,法律还要求确保残疾人能够参与到与其他学生平等的学习活动中,避免歧视和隔离。

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保护残疾人权益还要求各国提供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以保障残疾人的参与和平等权益。

例如,建筑法律要求公共设施和场所提供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交通法律要求公共交通工具提供适当的无障碍设施,以方便残疾人的出行。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对残疾人的歧视是违法的,以此打击对残疾人的歧视行为。

五、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除了以上直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之外,各国还制定了相关法律,以增强公众对残疾人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解析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解析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解析目录:1. 引言2. 法律保障措施3. 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4. 优化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5.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帮扶6. 加强职场无障碍环境建设7. 完善失能人员就业保障体系8. 结语引言: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保障是落实人权保护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为了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就业困境,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保障、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优化职业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帮扶、职场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完善就业保障体系等方面,分析并解析如何全面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一、法律保障措施:国家通过立法,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禁止用人单位歧视残疾人员。

法律还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应当按一定比例聘用、培训残疾人的义务,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此外,残疾人就业权益还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保护。

二、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首先,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岗位信息。

其次,就业人才市场应积极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此外,政府还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多样化招聘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如设立绿色通道等。

三、优化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为了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和职业技能,需要优化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投入,设立专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课程,并且提供补贴和奖励措施以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

此外,还可开展就业技能大赛、技能培训班等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帮扶:除了政府的支持,社会力量的参与也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重要举措。

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对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工作,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培训机会,并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工作适配服务。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残疾人的关注和尊重也日益增加。

作为社会主体中的一员,残疾人享有和行使劳动权益的权利,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困境。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等方面,探讨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及改进措施。

首先,残疾人的劳动权益保护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残疾人的残疾情况而歧视其就业、劳动报酬和职业发展。

此外,《劳动法》也对残疾人的就业权益进行了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或违反残疾人就业权益。

这些法律的制定对残疾人劳动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然而,尽管有了法律的保护,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仍然存在。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仍存在对残疾人就业的偏见和歧视。

他们认为残疾人工作效率低、不适应工作环境,并担心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这种观念的存在导致了残疾人就业的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残疾人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从事一些传统的劳动工作。

技能匮乏和职业培训不足更加限制了他们找到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残疾人劳动权益的充分实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支持。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应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他们对残疾人工作能力的认识和理解,消除歧视,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其次,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支持。

通过提供适当的培训机构和专业的培训课程,帮助残疾人获得更多的职业技能,提高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出台相关福利政策和补贴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经济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劳动,实现自我发展和社会贡献。

除了政府和用人单位的努力外,残疾人自身也应树立自信心,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力。

残疾人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自己的社会认同感和参与感。

劳动法对残疾人就业保护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对残疾人就业保护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对残疾人就业保护的相关规定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注重发展残疾人就业保护工作,积极推动融合发展的理念在各行各业得到实施。

为了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我国政府通过劳动法及相关条例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着重探讨劳动法对残疾人就业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雇主应当在用工录用时不得对残疾人歧视;对招用的残疾人,应提供适应其身体条件和职业技能的工作环境,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

2. 就业歧视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不得歧视道路交通参与者。

”残疾人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之一,在求职过程中同样享有平等待遇,并不受对残疾人的歧视。

3. 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六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向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

三、特殊工种保护1. 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残疾员工,在工伤发生时都享有相同的权益,用人单位应为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承担医疗费用等责任。

2. 加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前提下,经依法进行双倍工资报酬。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一规定对于身体条件较差的残疾员工来说至关重要,避免了过度劳累对他们身体的伤害。

四、雇主责任和义务1. 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共建筑应满足残疾人使用的需要。

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残疾员工时必须提供一个无障碍工作环境,在工作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弹性就业为了适应残疾人身体条件和其他特殊需求,《促进公务员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因患有职业病、罹患重大活动限制的有关残疾等不能从事岗位正常工作的,可以在同一机关或者单位内安排其从事符合本项办法有关规定并适应其身体条件、能力特点的岗位,并给予相应奖补。

新劳动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措施的规定

新劳动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措施的规定

新劳动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措施的规定残疾人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提高其就业机会,新劳动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措施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新劳动法案明确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根据法案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残疾人的身体或精神状况拒绝其就业、不再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以残疾人的残障状态作为拒绝其就业的理由,必须平等对待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资质。

其次,新劳动法案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法案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辅助设施和便利条件,满足残疾人的工作需求。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通过培训、岗位适配等方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和适应能力,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就业机会。

第三,新劳动法案加强了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和推广。

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鼓励用人单位招聘更多的残疾人员工。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更多的岗位机会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第四,新劳动法案强化了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措施。

法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员工购买适当的保险和社会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医疗保健权益。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工福利制度,提供残疾人员工的特殊需求和保障。

第五,新劳动法案还规定了对违反残疾人就业和保障规定的处罚措施。

根据法案的规定,对于拒绝录用残疾人、解除残疾人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责任。

这种明确的处罚措施将有效遏制对残疾人就业权益的侵害和歧视行为。

综上所述,新劳动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措施的规定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权益保障和就业机会。

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残疾人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潜力,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工作环境和机会。

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和扶持力度,推动残疾人就业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自己也要积极提高自身的就业技能和适应能力,争取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待遇。

论健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

论健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

论健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一、本文概述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认知的偏差、就业环境的限制以及残疾人自身条件的制约,我国残疾人就业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此,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健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全面发展。

本文首先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接着,将探讨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其对于残疾人个体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支持、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优化就业服务等,以构建更加完善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案例分析和实地调查等。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案例分析,深入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就业状况,为提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建议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将总结研究成果,明确健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方向和目标,并提出具体的实施路径和策略。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从政策层面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然而,这些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效果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

从就业环境来看,虽然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残疾人就业市场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一些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潜力存在偏见和误解,导致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分析中国劳动法对残疾员工的权益保护——基于一起歧视案例的观察

分析中国劳动法对残疾员工的权益保护——基于一起歧视案例的观察

分析中国劳动法对残疾员工的权益保护——基于一起歧视案例的观察一、案例背景及概述在中国劳动法中,为了保障残疾员工的权益,特别是他们获得就业和平等机会的权利,设立了一系列法律保护措施。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涉及残疾员工歧视的案例来探讨中国劳动法对残疾员工权益保护的效果。

二、案例分析该案例涉及一名名叫李华的聋哑人,他在申请一家知名公司担任销售职位时遭到歧视。

虽然李华对该职位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并通过面试,但最终却被公司因其听力障碍而拒绝录用。

李华认为自己遭到了歧视,并依据中国劳动法提起了诉讼。

1. 保障残疾员工平等就业机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雇主不得因为某一项功能缺陷或者某种器质性缺陷而拒绝录用或者辞退残疾人。

2. 中国劳动法对李华案例中的歧视行为的评估在该案例中,公司基于李华的聋哑身份不录用他,违反了以上相关法律条款。

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公司没有充分考虑李华在工作能力和经验方面是否适合该职位,而是仅仅凭借他的聋哑身份做出了拒绝录用的决策。

这显示出了对残疾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

3. 残疾员工权益保护措施之不足尽管中国劳动法已经明确禁止雇主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或辞退残疾员工,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在聘用过程中,部分企业可能对残疾员工进行隐性歧视或刻意回避招聘这类特殊群体;其次,在劳动关系建立后,某些企业未能提供必要的辅助设施和支持措施,以确保残疾员工能够充分参与工作;此外,在监督执法方面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中国劳动法对残疾员工权益保护的改进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以更好地保障残疾员工的权益:1. 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残疾员工权益保护的认知。

通过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成功案例,促使企业和雇主认识到在就业过程中不应歧视残疾群体。

2. 完善相应的法律条款和配套措施。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在我们的社会中,劳动是实现个人价值、创造财富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然而,对于残疾人来说,参与劳动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备受关注。

残疾人在劳动中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

首先,身体上的残疾可能导致他们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例如,肢体残疾者可能在行动上不够灵活,视力残疾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存在障碍,听力残疾者在沟通交流上有困难。

这些身体上的局限使得他们在某些工作岗位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其次,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对残疾人能力的低估,认为他们无法胜任工作或者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从而不愿意招聘残疾人。

这种偏见不仅影响了残疾人的就业机会,也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再者,残疾人在劳动中可能面临着工作环境和设施的不适应。

一些工作场所可能没有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专用卫生间等,这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那么,如何保障残疾人在劳动中的权益呢?完善法律法规是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基础。

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残疾人在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劳动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加强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残疾人劳动能力的关键。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残疾人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例如,为肢体残疾者提供计算机操作、手工艺制作等方面的培训,为视力残疾者提供按摩、音乐等方面的培训。

通过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是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通过宣传和引导,树立正确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用人单位也应当转变观念,认识到残疾人同样具有潜力和价值,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摘要】当今世界残疾人口数大概占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常常受到身体上障碍的限制,并且由于大众的无知和不理解而遭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问题,是指为残疾人平等的参与社会劳动就业提供法律保障,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责任之一,同时也符合人类社会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大趋势。

本文通过对部分发达国家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的现状进行研究,探讨当前国际社会有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完善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的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一、引言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8502万人①,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平均每五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

在这种情况下,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就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对残疾人本身来说,参加劳动就业可以获得稳定的工作收入,还可以增强残疾人的成就感和自信心,使他们融入社会工作和生活;对于社会来说,残疾人参加劳动就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是解决残疾人问题非常有效的途径。

劳动就业权所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国际上的相关公约也对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另外,世界各国的法律还根据本国的国情,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做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

我国的《劳动法》中对劳动就业权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残疾人,并且《残疾人保障法》中也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做出了具体规定。

考虑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具有非常重大的法制和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美、日、德三国先进的、具有代表性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对中国残疾人社会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和建议。

二、发达国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一)美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美国与欧洲相比虽然不属于高福利的国家,但是其对残疾人的法律保障却比较完善。

通过对美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的研究,了解其发展历史、先进的理念和有效的经验,非常有益于提高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的立法水平和健全其实施制度。

美国首次禁止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是在其1973年颁布的《康复法案》中提出的,这是一部有关残疾预防和康复的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

1990年,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签署了《美国残疾人法案》,该法案规定任何机构对一个具备资格的残疾人在应聘、雇用、晋升、辞退、补偿、培训和雇用期限、条件以及特别待遇方面,不得因其残疾而予以歧视。

这部法案规定了对符合工作要求的残疾人在任何就业环节的歧视都是非法的,其中的就业条款被社会各界认可为推动残疾人经济和社会平等的最直接、有效方式。

1999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又签署了一项重要的法令,该法令规定对于失去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应该予以提供再就业培训和求职辅导等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措施,同时也将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保障重心从提供福利保障转到使残疾人重获工作能力并鼓励其重回工作岗位上。

美国针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保障的法律规章制度远远不止这些,但是其所实施的政策与法规更加强调,通过发挥市场作用和动员社会力量来帮助残疾人自立和自助。

(二)日本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日本现有残疾人400多万,主要的劳动就业渠道分为两个:一是成立集中安排残疾人工作的场所,二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按一定的比例招收残疾人员工。

同时,日本政府正在调研开发一个新的残疾人就业领域,即通过信息无障碍远距离工作重心设施项目的帮助,雇佣残疾人利用信息技术从事远程工作。

不仅如此,日本政府每年的预算中有相当大的比例用于帮助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福利资金。

日本对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起步比较早,在1960年就颁布了《残疾人就业促进法》,这部法律法规帮助日本的轻度残疾人就业失业发展起来,但是中度、重度残疾人的就业率仍然比较低。

因此,在1970年日本政府提出了主要以帮助就业困难的中、重度残疾人为目的的残疾人职业中心计划,该中心的职责为开展职业咨询、职业评价、职业指导到就职后的跟踪服务等工作。

1972年到1982年期间,在日本全国47个地区都建立了这种职业中心。

随着雇佣政策及法律制度的落实,中度、重度残疾人的就业失业也不断的发展起来。

1987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关于残疾人的就业促进法》,将社区残疾人职业中心及在中心工作的残疾人职业咨询员专职位置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日本最为亚洲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其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比较系统、成熟,并且通过各有关机构的配合和多个相关项目的实施,使得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得到了全面的保障,可以说日本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体系是高水平、全方位的。

(三)德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国家,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对世界各国都具有重大影响。

德国将雇佣残疾人规定为法定义务,如不履行该义务将会面临罚金或被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惩罚。

德国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残疾人这一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从而达到整个社会利益平衡的目的。

1994年,德国宪法将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规定为基本权利,并且适用于国内的司法实践当中,使得国家在制定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进行司法判决的时候,都必须遵守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

根据法律规定,德国任何一个具有20个或超过20个工作岗位的公共或私人企业,都要保留职位的5%给残疾人,有些联邦机构甚至要保留职位的6%。

如果没有遵守这项法令,雇主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性征收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政府支持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相关支出。

2000年,由于政府颁布了新的规定,提高了补偿性征收的金额,使得企业在之后的两年中新增加了5万个残疾人雇员。

德国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方面的法律比较严格,明确的规定了残疾人雇员的雇佣比例和相应的惩罚制度,同时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又具体制定了详细的就业政策。

德国是一个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对于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保障以国家法律保障为主,同时有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在这方面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三、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上述发达国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有很多我们借鉴的地方,但同时也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有所取舍。

我国在《宪法》中规定了国家对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政府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残疾人就业实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同时还颁布了《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职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关于残疾人就业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文件,其中《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近年来,在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实现情况不断得到改善。

2011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

城镇新安排31.8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9.7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7.5万,公益性岗位就业2.1万,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2.5万,全国城镇实际在业人数440.5万;1748.8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其中1367.7万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5254个,其中残联兴办2368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2886个,29.9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②。

在我国残疾人就业形势不断发展良好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虽然《残疾人保障法》在颁布之后不断的进行修订,同时国家也积极的制定了许多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是《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对残疾人合法劳动权保障的规定过于原则化,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执行政策和措施。

重要的是,根据目前发达国家成熟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法律保障体系来看,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结构体系应该包括残疾人就业调控法、残疾人就业管理法、反就业歧视法、残疾人就业保障法、就业服务法和失业保险法等。

而目前我国的反就业歧视法、残疾人就业服务法,残疾人失业保险法以及残疾人就业权法律保障评价法均有所欠缺。

四、对于完善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的建议首先,应当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权保障的立法体系。

我国各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情况,出台了许多地方法规用于保护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

这些地方性的法规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就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体系来说,存在一定的问题。

例如,由于各地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保护措施和力度所存在的差异,以及许多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属于中央,使得各地方的政策、法规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司法实践。

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和促进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政府应当对《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修订,吸收各地区保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成功经验,使相关法律、法规更加规范并且具有操作性。

其次,应当增强国家法律政策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扶持力度。

由于残疾人身体上的障碍,使得其劳动就业权仅仅依靠自身无法很好的实现。

因此,国家的法律必须明确的规定采取哪些特别的扶助措施来帮助、促进残疾人实现其劳动就业权进行就业,同时也要依靠切实有效的组织来落实这些特别的扶助措施。

我国政府在扶持残疾人就业方面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各有关机构的服务能力,从而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就业服务需求。

政府还应当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开展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能力,提升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有效的促进残疾人就业。

最后,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司法保护。

目前,在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受到侵犯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例如,残疾人劳动的环境比较恶劣,不具备安全和卫生条件;在聘用、升职、劳动报酬等方面,残疾人也经常遭到用人单位的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还随意解雇、开除残疾人,等等。

为了有效的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有关部门必须对侵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各种行为进行惩治,加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司法保护,从而构建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良好司法保护环境,不断的完善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注释:①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