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能源法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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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全说(三)】国家能源机构纲领及组织机构

【国际组织全说(三)】国家能源机构纲领及组织机构

《国际能源纲领协议》国际能源机构燃料电池车国际能源机构燃料电池车1.法律地位。

《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是国际能源机构的基本文件。

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无疑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条约。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条“组成国际组织之条约及在一国际组织内议定之条约”之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国际能源纲领协议》。

此外,《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是以“明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拟定的”。

例如,该协议序言指出“协议如下……”;又如,在整个协议中都使用的“参加国”一词等同于“缔约方”,该协议第1条第2款还专门对“参加国”作了如下界定:“参加国是指协定对其临时适用和已经生效的国家”。

另外,该协议的许多条文还用强制形式“应”,以表明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如第2条、第5条、第6条等。

2.法律效果。

虽然《国际能源纲领协议》为各成员国创设了国际义务,但是它并不能直接在各成员国适用。

因此,《国际能源纲领协议》第66条“协议的执行”明确规定:“每个参加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各种必要的立法措施以履行这一协议和理事会的决定。

”实际上,这一规定要求各成员国在正式同意受该协议约束之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

另外,这一规定还进一步确定了该协议起草者的意图,即在各成员国国内,该协议并不能直接拘束公司、其他实体或个人,它需要国内层面的执行措施才能对它们产生法律约束力。

3.生效。

根据《国际能源纲领协议》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当拥有“累计投票权”不少于60%的至少六个国家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后的第十天,该协议应对这些国家生效。

1976年1月9日,加拿大、丹麦、联邦德国、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等11国交存批准书后,这11国的累计投票权达到了121,超过了累计投票权总数的60%,于是该协议第67条第2款规定的生效条件完全满足。

因此,1月19日,《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正式生效。

4.加入。

关于加入《国际能源纲领协议》的问题,该协议第71条第1款做了如下规定:“此协议应对能够并愿意满足本纲领要求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任何成员国开放加入。

浅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浅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这些观点各有各 的道理 , 但是之 所 以不能 将 自己确 立为一种 权 威 可 信 的 学说 , 是 因 为 它 们 都 不 具 有 完 全 的说 服 力 。“ 一元 论 ” 的观点确 已承认 国际法作为法律 拥有对各 国的效力 , 但是却没 有
能说 明所谓 的“ 基本规范” 究竟为何物 , “ 法律 良知” 、 “ 善 良风俗” 只 不过是 自然法学派 的一 厢情愿 罢了。就其 中的两个派别 来说 , 如 果 说 国际法效 力无论如何高 于一 切国 内法 , 那么没有人会愿 意承 认 国家主权在 国际法 面前毫无作用 ; 而如果国 内法高于 国际法 , 那

只有分清 了国际法与 国内法的联 系和界限 , 才能真 正领 悟 国 际法 的精 髓 , 也 才 能从 本 质上 把 握 国际 法 的发 展 走 向 。
历 史 上 及 现 当 代 各种 著 名 观 点 争 鸣 历史上关于 国际法与 国内法的关 系的观点经过长期的斗争 和 发展 , 逐渐形成了“ 一元论” 和“ 二元论” 两种基本的观点。
二、 各 种 观 点 之 利 弊 简 析
国内法是各国的国内立法 , 是 各 国参加 国际条约 和签订 国际 协定 的国内法律依据 , 是 国 际 法 得 以形 成 和 发 展 的 重 要 渊 源 和 基
础 。现 在 , 世 界 各 国 的经 济 、 政治 、 文 化 联 系 日益 紧 密 , 也就是说 , 各 国的许多利益也越来越多地 出现 了趋 同的现象 , 如: 反对恐 怖主 义犯罪 , 反 对 国家 分 裂 , 打击 金 融 犯 罪 , 保障能源安全等 , 国 内 立 法 在 这 许 多方 面 也 就 出 现 了 相 似乃 至相 同 的规 定 。 ( 3 ) 国 际 法在 国 内的 适 用

当代中国国际定位的若干思考

当代中国国际定位的若干思考

当代中国国际定位的若干思考蔡 拓摘 要:随着国际体系转型的加速与加剧,中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结构性压力与挑战。

与此同时,中国的实力也在发生迅速变化,中国自身国际定位也随之产生了某些模糊性与不确定性。

要明确当代中国的国际定位,需要立足于以下四个维度:中国实力的现状与评估、中国与现有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关系、中国自身的特质与价值追求、中国在对外关系中可挖掘的优势与着力点。

在对这四个方面充分考虑的基础上,中国国际定位应该确定为: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中国是国际共同体中理性且负责任的成员,它应成为国际体系与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合作者、现存国际法体系的遵循者、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塑造者;中国是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是注重并拥有软实力的文明古国,提高软实力、发挥软实力作用,应成为21世纪中国对外关系的着力点。

关键词:当代中国 国际定位 国际体系 国际社会 软实力作者蔡拓,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教授(北京 100088)。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中国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战略定位与建设性作用研究(批准号08A G J0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正处于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新阶段,正处于社会全方位改革与转型的又一历史时刻。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增强了中国的国力,也明显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但与此同时,新的问题、压力、困惑也接踵而至。

当中国日益走向国际舞台中心,受到更多的关注,面临更多的风险、挑战、质疑时,清醒地认识自己、理性地定位中国与世界之关系的历史性课题就尖锐地提上日程。

我们重视的程度和研究的深度都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

因此,在笔者看来,深入思考和探讨中国的国际定位问题,对于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定位的概念定位 (positioning)原本是管理学中的一个术语,指在商品销售中如何宣介、塑造自己的商品,使其与其他商品区别开来,从而获得品牌效应。

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三篇)--论《中国能源投资条约》间接征收范围界定——以国际判例的视角

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三篇)--论《中国能源投资条约》间接征收范围界定——以国际判例的视角

界 定 间接 征 收 范 围 的典 型 判 例 考 察
( )欧 洲人 权 法 院关 于 间接 征 收 范 围界 定 的 一
考 察
者 与 东 道 国 政 府 之 间 间 接 征 收 的 案 件 , 比 如 : T cia 6ncs Me ia in l T c dSA 诉 墨 西 哥 政 府 案 [l dombet e a s eme ,. 1 、 l 从 欧 洲 人权 法 院对 Fe i 瑞 典 政府 案 _ P a e rd n诉 】 meV ly J、 l qt N 、C mpfad 1 sr l d at i oo 发展 公司诉 爱尔兰政府 案 I、Pn al 2 i ce诉英 国政府案 【 ME I A EX 诉 美 国 案 【J o af e Dearl eS na 1 n 、 Ee a l 诉哥斯达黎加案I1 n 1。 S orn p rog和 L n rt 诉瑞典政府案 [的审理情况来看, 6 no h 4 1 欧洲 从 I SD关于间接征收案例 的司法实践 ,可是,在界定 CI 人权 法院在界 定政府管制措施是否构成 间接征收时 ,更多的 是从 政 府 管 制 措 施 的性 质 与 目的 出发 ,认 为 只 要 政 府 符 合 公
认 的公共利益 ( 保护环境、城市规划、保护人 民的生命健康 等 )而采取的管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不构成间接征收 。此外 , 欧洲人权法院在界定问接 征收范围时,也部分地考虑政府管 制措施对私人财产造成不利影 响。
( ) 美求 偿 法庭 关 于 间接 征 收 范 围界 定 的 二 伊 通过 比较欧洲人权法院、伊美求偿法庭 、北美 自由贸易 考 察 体制、I SD 关于间接征收范围界定的司法实践案例裁决结 CI
今传 媒
2 1 年 第 1 期 00 2

加强中国与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国际法思考

加强中国与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国际法思考


中 国与 东盟 能 源安 全合 作 的 现 状
资源禀赋不同是 中国与东盟开展能源安全合作的客观基础。中国能源资源相对匮乏 ,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 中国对能源的需求急剧上升, 但中国在能源科技和资金方面的优势较为 明显。 …东盟的油气资源 , 特别是天然气储量 比较丰富 , 但经济 、 科技水平则 相对落后 , 东盟国家尤 其是其新成员 , 迫切需要勘探开发本 国油气资源以发展经济 。 L 2
推 动作用 。 ( ) 二 制度 层面— — 对话 与合 作机 建 立 了一 定 的对话 与 合作 机 制 。其 中 , 门性 的机 制 主要 有 中 专
印( 能源论坛、 1 3能源部长级会议” A E ( 尼) “0+ 、 P C 亚太经合组织) 能源工作组以及 中越北部湾油 气联合勘探开发和中菲越南海油气 资源联合调查制度等 ; 综合性 的机制主要有 中国 一 东盟 自由贸
在保障 中国与 东盟 能源安全合作 中的作用 , 联合 国条约体 系 、 o协议 和 C FA协议 , 利用 wr AT 充分
认识 E T和 N F A协定 的借鉴意 义。 C AT 关键词 : 东盟 ; 能源安全 ; 国际合作 ; 国际法
中图分类号 :15 4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3— 8 6 2 1 ) 1— 0 9— 8 F 2 . A 10 9 5 (0 2 0 0 2 0
涉及 。
此外 , 由东盟 成员 国印尼 、 新加 坡 和马来 西亚共 同扼守 的 马六 甲海 峡是 中 国能源进 口的必 经之
地, 中国每年有 8%左右的进 口原油需 由此过境。 0 -另外 , 3 从缅甸马德岛到中国昆明的油气管道也
已于 2 1 00年 6月 动工 , 这标 志着 我 国油气 进 口通 道 战略 格 局 的初 步 成 型 。该 管道 预 计 于 2 1 0 3年 建成 , 时将有 效地 缓解 中 国能源 进 口的安 全 困境 , 为 我 国“ 部 大 开 发 ” 略 的实 施 起 到 重要 届 并 西 战

国际法角度说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必要性

国际法角度说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必要性

国际法角度说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必要性中国是一个拥有广阔领土、海洋权益和第一人口的大国,长期以来致力于维护全球安全与合作。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引起的北极海域开放与重要性不断增加,中国也逐渐加强了对北极事务的参与。

从国际法角度来看,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北极是全球最后一个未开发的地区之一,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和生物资源,被誉为“地球最后一个宝库”。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和第一大贸易国,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业都需要丰富的能源来支持其发展。

中国的参与可以帮助保障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能源的研究和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维护国家正当权益和海洋权益中国的北极海路线电缆沿海通道和北极-亚欧大陆桥线路海底隧道等重大战略项目需要经过北极核心区域,参与北极事务可以确保维护其正当权益和海洋权益。

在北极问题上,国际社会存在着对北极主权、海洋权益、通航自由、科学研究的争议和分歧。

中国参与北极海洋事务有助于促进和平利用,平衡各方利益,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北极问题,保障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

三、响应全球环境变化和应对气候变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日益明显,北极冰盖持续减少,环境、生态和气候等问题愈加突出。

中国积极参与北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大力开展科学调查、资源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加大投资力度和科技投入,推动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助力全球应对环境变化和气候变化问题。

四、促进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北极的开发与利用极具战略性和复杂性,需要各方加强沟通与协作,亲力亲为共建和谐北极。

中国积极参与北极国际合作和多边机制建设,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北极政治、安全、经济和环境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北极事务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必要性,是中国履行全球责任和维护自身发展利益的重要举措。

中国将继续秉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法,与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北极事务的合理、务实和平衡发展。

国际法视角下的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

国际法视角下的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

2 世界 银行集 团( G) . wB 。WB 的 目标 是 向发 G

收 稿 日期 :0 2 0 — 1 2 1 - 10 基 金 项 目 : 家社 科 基 金 重 大 招 标 项 目“ 达 国 家新 能 源 法 律 政 策 研 究及 中 国 的战 略 选 择 ” 0 Z 0 8 ; 家 社 科 基 国 发 (9LD 4 ) 国 8 金 项 目“ 国 一 东盟 能 源安 全 合 作 法律 问题 研 究” 1 X X 2 ) 中 ( l F 0 3
权 平等 、 和平解 决 争端 、 干涉 内政 等 国际法基 本原 不 则, 提供 了行 为指 南 ;2 安理 会通过 的反 恐决 议 , () 以
中 国 一东盟 能 源安 全 合作 的领 域 主要有 四个 :
能源 贸易 、 能源投 资 、 源 通 道安 全 维 护 、 能 争议 海域
及联合 国 通 过 的 《 洋 法 公 约 》 《 对 劫 持 人 质 公 海 、反
二 、 有 的 法律 机 制 现
中国一东 盟能源 安全合 作基 本未 形成专 门的法 律 机制 , 下列 国 际条 约 或下 列 国际 组织 制订 的一 但 些 国际条 约 , 分 内容 涉及 能 源安全 合作 , 国与全 部 中 体 或部分 东盟成 员 国均有 参与 , 可资援 用 。
( ) 一 普遍 性 多边合作
对 外交 往 和缔 约权 , 直 到 2 0 却 0 7年 1 1月 2 日, 0 才 由《 盟宪章 》 东 从法律 上 予 以明确 , 宪章 于 2 0 该 0 8年
1 0月 1 5日生 效 。在 该 宪 章 生 效 前 , 国是 与 东 盟 中
1 联 合 国( . UN) 。作 为 当今 全球 最 具 普 遍性 和

乌克兰冲突心得体会感悟(3篇)

乌克兰冲突心得体会感悟(3篇)

第1篇近年来,乌克兰冲突一直牵动着全球的目光。

这场冲突不仅给乌克兰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对世界和平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作为一名关注国际事务的普通公民,我对乌克兰冲突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冲突的根源乌克兰冲突的根源错综复杂,涉及民族、宗教、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我对冲突根源的几点认识:1. 民族矛盾:乌克兰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乌克兰族、俄罗斯族、鞑靼族等民族混居。

在历史和现实过程中,民族矛盾一直存在,成为乌克兰冲突的导火索。

2. 宗教信仰:乌克兰地区基督教、东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宗教信仰并存。

宗教信仰的差异和冲突,也是乌克兰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3. 政治体制:乌克兰国内政治体制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

不同政治派别之间为了争夺权力,不惜利用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等问题制造冲突。

4. 经济利益:乌克兰地处欧洲与俄罗斯之间,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地位。

乌克兰与俄罗斯在天然气、石油等能源领域的利益纠纷,也是导致冲突的重要因素。

二、冲突的影响乌克兰冲突对乌克兰国内和国际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乌克兰人民遭受苦难:冲突导致大量平民伤亡,无数家庭破碎。

战火蔓延,民生凋敝,乌克兰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2. 国际局势动荡:乌克兰冲突加剧了北约与俄罗斯之间的对抗,引发地区紧张局势。

同时,冲突也对乌克兰周边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威胁。

3. 全球能源格局变化:乌克兰作为欧洲重要的能源通道,冲突使得能源运输受到影响,导致全球能源价格波动。

4. 国际秩序受到挑战:乌克兰冲突暴露了国际秩序的脆弱性,国际社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三、冲突的启示乌克兰冲突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1. 尊重民族多样性: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

我们要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宗教和习俗,努力消除民族矛盾。

2. 加强国际合作:面对国际冲突,各国应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加强沟通与协商,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3. 完善国际秩序:国际社会应努力完善国际秩序,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的困境与出路——从构建可再生能源国际法律、政策体系的角度

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的困境与出路——从构建可再生能源国际法律、政策体系的角度

性 国家问合 作组 织成 效显 著 。这些 可再 生能 源组 织

方面能为信息、专家和资金来源起到重要的中介
作用 , 另一 方 面 , 能够 对 大多数 国际组织 和专 家 的工
成为各 国能源战略的重中之重。由于可再生能源问
题 涉及 到 国际环境 、 全 、 安 经济 、 政治 等诸 多 因素 , 必 须通过 国际合作 的方 式 , 能实 现全球 利 益最 大化 . 才 保 障世界 的和平 与发展 。
20 09年 第 5期
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的困境与 出路
— —
从构建可再生能源 国际法律 、 政策体系的角度
彭 奕
内容提 要 :为 实现全球 利益 最大化 , 可再生能 源的开发 利用必 须依 赖 国际合作 。 关国际组 织与行动在 可 相
再 生能源 国际合作 的进程 中功 不可没 , 目前 凸显 出的一 些 问题 也妨碍 了它们 功 效的发挥 。这 些问题 主要 体 但
首脑会议 )J o一 . I约翰 内斯堡执行计划 , P 等。
调。目 , 前 代表多数国家利益的重大成果在普遍意义 层面上的联合国组织下不可能达成。退而求其次, 一 些以前试图达成具有强制性普遍成果却遭致失败的
国家转 而形 成一些伙 伴 关系 。这 种伙 伴关 系被 成 为
与气候 合作组 织 ( P )全球 生物 能源 合作伙 伴组 织 A6、 ( B P 、 球农 村 能 源计 划 ( V P 、 G E )全 G E )约翰 内斯 堡 可 再 生 能源 联盟 (R C) J E 、地 中海 可再 生 能 源规 划署 (E R P 、 M D E )清洁 室 内空气 合作 伙 伴 (CA)可 再 生 PI 、 能 源与节 能合 作伙伴 ( E E )等 。 R EP .

法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罗国强 叶 泉 郑 宇1基金项目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战略选择6成果(项目编号:09&ZD048)。

[收稿日期]2010)12)10[作者简介]罗国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叶泉,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郑宇,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湖北武汉 430072[摘要]法国没有专门规范新能源问题的法典,其涉及新能源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能源基本法、新电力法等综合性法律以及专门性能源立法三类。

法国在核能领域的成功依赖于基本法的支持、三级核能监管体制、核废物安全处置法律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

法国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也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法律和政策。

我国应借鉴法国的成功经验,健全新能源法律体系并及时、灵活地修订能源法律,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地区的新能源重点发展领域,采取合理的经济激励措施,并在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注重保护环境。

[关键词]法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能源基本法;新电力法;专门性能源立法[中图分类号]DF 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633(2011)02)066)07法国人均化石能量拥有率极低,化石能源探明储量不及世界总储量的0102%。

112且法国自2004年起已经不再开采煤炭,而其天然气和石油的开采量仅能满足国内3%左右的能源需求。

为了解决资源与消耗之间巨大的矛盾,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法国针对本国国情,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重点发展核能,同时大力研发包括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在内的多种新能源。

这一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使法国的能源自给率从1973年的2217%提高到目前的50%以上,摆脱了对传统化石能源的绝对依赖。

在传统化石能源日益减少、能源需求日趋增加的今天,法国的新能源法律与政策对我国颇有借鉴意义。

一、法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体系法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新能源的法典,其涉及新能源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能源基本法、新电力法等综合性法律以及专门性能源立法三类。

国际公法论述题

国际公法论述题

论述题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2、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3、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4、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5、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6、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7、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8、试述条约的终止的原因。

9、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10、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

11、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2、论联合国的宗旨。

13、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15、论述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方法。

16、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17、试论联合国维护与平行动18、试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19、试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20、试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法律制度21、试述与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

22、国际法的原则与五项原则的关系23、简述与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2分)(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与纪律的行为。

(3分)(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

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4分)(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与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③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④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建立现代国际关系发挥了重大作用。

可以说,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整国际关系的制度、法规及习惯的法律。

本文主要就国际法对协调国际关系的作用进行探讨。

首先对国际法的产生及内涵进行了阐述,其次分析了国际法对协调国际关系的作用,然后阐述了国际法在协调国际关系时遇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国际法对国际关系协调策略的思考。

一、国际法的产生及内涵国际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伴随着国家、国家关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国与国之间进行交往,必然产生国际关系,而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

国际经济关系是整个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国际政治关系是国家之间最活跃的关系;国际法律关系则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

所谓“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就是说这种国际关系受一些原则、规则的约束。

而调整国际关系的原则、规则即为国际法,国际法本质上也就是法制化的国际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之间实质上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的问题时,所应当遵循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应该说,这样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是每个国家都应遵守和实行的,因为“国家具有主权,这就决定了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

二、国际法对协调国际关系的作用(一)国际法是衡量和裁判国际行为是与非的法律标准国际行为主要是指国家之间交往过程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况。

一方面,国际法作为行为规范,为各国交往提供了行为标准,各国应该以国际法为依据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以国际法为标准评判自身行为的对与错。

另一方面,国际法作为审判规范,是裁判脱离和违反国际法行为的审判标准。

国际法要求各国予以遵守,但违反甚至破坏国际法的行为并非就否定了国际法存在的价值,相反,国际法的作用之一,就是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使有关的国家承担法律责任,从而更好地保证国际法的实施。

法律知识:国际环境法中的绿色能源与环保法规

法律知识:国际环境法中的绿色能源与环保法规

法律知识:国际环境法中的绿色能源与环保法规近年来,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也积极推动环保法规和发展绿色能源。

在国际环境法中,绿色能源和环保法规的内容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绿色能源绿色能源是指能够大幅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的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等。

绿色能源是可持续的,能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非常有效和必要的措施。

同时,绿色能源的发展也促进了建立低碳经济,提高了国家的自主能源供应能力。

国际上,有很多机构和组织都致力于推动绿色能源的发展。

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8年就成立了一个名为“全球清洁能源伙伴关系”的倡议,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

此外,国际能源署也在其发布的《全球能源展望》中提出,到2030年全球能源体系应该实现一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

尽管各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进展存在差异,但是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是全世界共同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法律层面,许多国际法律文书也提出了绿色能源的观点和目标。

例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其京都议定书等均将清洁能源与可持续能源发展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也明确提出,各方应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清洁能源的应用。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也对绿色能源的贸易提出了限制和要求。

二、环保法规环保法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而制定的法规,涵盖了空气、水、土壤、噪声等各个方面。

环保法规是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目标是减少排放和污染物,提高环保水平,实现经济与环保的平衡发展。

在国际层面,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各不相同。

但是在国际环境法中,也存在一些共同的环保法规。

例如,杜塞尔多夫协定是1983年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书,旨在控制氯氟烃化学物质的使用,以防止臭氧层的破坏。

蒙特利尔协议在1987年签署,规定减少制冷剂的生产和使用,以对抗臭氧层破坏和气候变化等问题。

油气资源开发的国际法思考

油气资源开发的国际法思考
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资源
各国享有按照自主的环境政策和本国的环境法律开发本国资 源的权利,同时又有义务保证管辖和控制下的活动不损害管 辖范围以外的环境。
公平、合理和互惠利用原则
01
02
03
公平
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各国 应公平地分享由此带来的 利益,不应有任何不公平 的歧视。
合理
资源的利用应符合可持续 发展的目标,并考虑到对 环境的影响。
促进国际合作
国际组织可以积极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提供 平台促进对话和协商。
3
监督和执行规则
国际组织还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的国际规则, 确保油气资源开发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国际法在促进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提供法律框架
01
国际法为各国之间的油气资源开发提供了法律框架,明确了各
国在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
促进公平和透明
随着全球环境、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国际法将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规范油气资源 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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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贸易壁垒
油气资源贸易中存在贸易壁垒, 如关税、配额等,这些问题需要 各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反倾销反补贴
国际法对反倾销反补贴有相关规定 ,油气资源开发中的贸易问题需要 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竞争。
03
国际合作在油气资源开发 中的重要性
跨国合作对油气资源开发的影响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跨国合作可以集合不同国家的 资源和技术优势,提高油气资
国际法在油气资源开发中的前景展望
国际法将在油气资源开发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增加和油气资源开发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国际法将在油气资源开发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国际法将更加注重与国内法的协调

论国际能源法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定位

论国际能源法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定位

传 统 国际公 法 、 国际 私 法 和 国际经 济 法 领 域 内 都 有 以能源 或涉 及 能源 的行为 为调 整对 象 的 国际法 规 范 , 随着 全球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和新 能 源 创 新 的 巨 且
亚和 约》 不 仅 标志着 近代 国际法 的产 生 , 是 现 代 ④ 也

联 合 国能 源议 题 [ B O ] h p/ w w a .r/hn s eae e y i e.hm ,09—1 E / L . t :/ w . n ogciee s/ nr /n xstl20 t / g d 2—2 . 5
② 《 联合 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 19 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 ,9 4年 生效 。 ,9 2年 19
14 6 8年 , 结束 了欧 洲 3 O年 战 争 的《 斯 特 伐利 威
收 稿 日期 :0 0—0 21 7—1 9
基金项 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 1 0 0年青年项 目( O F 03 , 南省 2 1 1C X 8 ) 河 00年软 科 学研 究计 划项 目(0 4 0 30 3 , 120 4 0 8 ) 河南
国际 法发 展 的一 个 重要 源头 。此 后 , 际法 经 过 三 国
个多世 纪 的演 变和 扩 展 , 已形 成 一个 区别 于 国 内法
大影响 , 有学 者 主张 , 国际 能源 法 已经获 得 了独立 的
部 门国际法 地位 , 确 认 其 国际 法一 级 学 科 之 下 独 应
立 的二 级学科 定 位 , 杨泽 伟 教 授 即认 为 : 国际 能 如 “ 源法是 国际 法 的新 分支 。 事 实上 , ”l 以能 源 安全 为
的庞 大法律 体 系 。然 而 , 国际 法 的发 展 过 程 中规 以 范 的调整 对象 和方 法 为 根 据 , 以将 国 际法 体 系 中 可

国际法与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

国际法与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

国际法与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国际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法作为维护全球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本文将从两个层面探讨国际法与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以及国际合作中的法律机制。

1. 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1.1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保护的核心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享有共同的责任,但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技术和环境状况存在差异,其责任也是有区别的。

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环境保护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1.2 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在满足当前世代需求的前提下,不损害后代子孙利益的发展方式。

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可持续发展原则被广泛接受并纳入国际法框架。

各国应采取综合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政策,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国际合作中的法律机制2.1 多边环境协定多边环境协定是国际合作中的重要法律机制。

这些协定由各国共同制定,并通过签署和批准成为国际法的一部分。

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这些协定为各国提供了共同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行动框架。

2.2 国际法庭与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法庭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之间的争端可以通过国际法庭解决,以便维护国际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例如,国际海底法庭就曾在环境保护领域涉及争端的解决中发挥了重要的角色。

3. 国际法与中国的环境保护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环境保护工作备受关注。

国际法对中国的环境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加强了立法工作,并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多边环境协定。

中国政府多次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中国还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投资,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然而,虽然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许多挑战。

国内能源合作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能源合作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能源合作机制研究文献综述刘明辉;袁培【摘要】能源已成为世界大国争夺的焦点,该领域的合作及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世界能源紧张局势与能源合作的内在不稳定性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能源合作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相关领域的研究亦得到了学界的高度重视.文章梳理了国内能源合作机制研究的相关文献,分别从能源合作之法律机制、安全机制、争端机制、协调机制以及策略与模式五个视角评述能源合作的现有研究成果,并以扬弃的学术观着重总结分析能源合作各个机制的具体模式、特征、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趋势,继承合理的构建观念、原则及相关构建路径,正确看待当下能源合作构建历程,厘清现有研究的角度、思路、方法,为今后能源合作机制的研究奠定基础和指明方向.【期刊名称】《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27)002【总页数】5页(P28-32)【关键词】能源合作;法律机制;安全机制;争端机制;协调机制【作者】刘明辉;袁培【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乌鲁木齐,830012;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乌鲁木齐,83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16.2一、前言能源安全日渐成为国家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命脉,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着能源消费量持续高涨,能源消费赤字日趋跃升,能源对外依存度快速增长。

同时,国际政治局势动荡,恐怖势力抬头,世界范围内的维稳问题凸显。

当今的能源安全问题,不仅上升至国家战略,也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之一。

另外,由地缘争端引起的局部冲突以及国际能源价格的大幅波动,使得现有能源合作机制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新形势下,如何实现持久稳定的国际跨区域能源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被提上议事日程。

2013年,“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世纪性战略提出后,“能源丝路”的相关研究引起学界争鸣,亚洲区域以及陆路区域的能源合作机制研究成为学界的重大议题。

通过梳理国内相关文献,发现其研究大多局限于能源合作、能源安全角度的讨论,且以描述性、归纳性居多,综合研究、理论研究鲜见,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偏弱。

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秩序

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秩序

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秩序国际法是规范国家间行为的法律体系,它在国际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维护并促进着国际社会的秩序。

本文将探讨国际法对于国际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以及它在实践中的作用。

一、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秩序的关系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律准则,其核心原则包括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等。

这些原则使国家在国际事务中有共同遵守的规范,帮助维护国际关系稳定,并构建国际社会秩序。

国际社会秩序是指国家间保持和平、安全以及相互合作的状态,这种秩序有利于各国的发展和繁荣。

二、国际法的作用1. 促进和平与安全国际法通过明确国家间的义务和责任,维护国家间的和平与安全。

例如,联合国宪章规定了禁止武力威胁与使用的原则,使国家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避免冲突升级,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

2. 保护人权与人道主义国际法确立了保护人权与人道主义的准则,为个人和群体提供了法律保障。

例如,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规定了对人类尊严的保护,禁止任意拘留、酷刑和种族歧视等行为,推动人权的普遍尊重和实施。

3. 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国际法在经济合作与发展领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法和投资法规范了经济活动,保护贸易自由和公平竞争,鼓励跨国投资和技术转移,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

4.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法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国际环境公约和法律规范了保护生态系统和减少污染的措施,鼓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生态环境的恢复,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5. 解决争端与维护法治国际法提供了解决争端和维护法治的渠道。

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机构可以根据国际法判决争端,维护国际社会的法律秩序,使各国按照国际法解决争议,防止国际关系出现混乱和无序状态。

三、国际法的发展与挑战国际法在不断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挑战。

全球化和国际社会的多样性使国际法需要不断适应新的情境和问题。

例如,网络安全、恐怖主义等新的威胁挑战着国际法的适用和效力。

此外,国际法的执行和强制力也是一个挑战。

当代国际法:和平、发展、合作、共赢——2013年中国国际法学术年会综述

当代国际法:和平、发展、合作、共赢——2013年中国国际法学术年会综述
个 小组 进行研 讨 。


国 际法与 国 际体 系演变 ; 国 际法与 中 国
在该专题 中, 武汉大学杨泽伟教授作 了“ 国际能源秩序 的变革 : 国际法 的作用与中国的角色定位” 的主题发言。杨教授从 以下 四个方面作了介绍 : 第一是国际能源秩序的新变化 ; 第二是国际能源秩序的
发展趋势; 第三是现代国际法在国际能源秩序变革中的作用 ; 第 四是中国在 国际能源新秩序变革中的角 色定位。报告介绍 了国际能源秩序 的五个新变化和五个发展趋势。国际法对国际能源秩序起保障的作
2 0 1 3年 6月
时代法学
P r e s e n t d a y L a w S c i e n c e
J u n . 2 0 1 3
V0 1 . 1 1 No . 3
第1 1 卷 第 3期
当代 国 际法 : 和平、 发展 、 合作 、 共赢
— —
2 O 1 3年 中 国国 际法 学术 年法院管辖权的矛盾性表现为 : 国际刑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补充
性 与强 制性 ; 法 院管辖 范 围的有 限与扩 张 ; 管辖权 启动 的任 意与 制约 。
在 自由讨论 阶段 , 湘潭大学李伯军副教授指出: 中国国际法 的观念还没完成转型。武汉大学聂建强
教授指出 : 从文化的角度研究 国际法 , 应从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 。复旦大学何力教授认为 , 在国际法
・ 收稿 日期 2 0 1 3- 0 5— 3 l 作者简介 胡城军 , 男,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法学博 士, 主要研究方 向: 国际法学 。 ll 7
用。
吉林 大学 何 志鹏教授 认 为 中国人从 整体 上不 喜欢 国 际法 , 对 国 际法 持 一 种敬 而 远 之 的态 度 。根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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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源安全 原则 ,获取 能源 的同 时 ,采 取安全 战略 措施 。 ( 3 )可持 续 发展 理论 。可持 续发 展理 论 已经 成 为全 球 的事 业 ,环境 和 能 源 问题 已经成 为 首 创性 重 要 法律 建 设 的关 键 ,成 为 国际 法 的重 要 一环 ,可 持续 发 展要 统 筹 兼顾 当代 人 和后 代 人 的发 展需 要 ,改 变 消费 和生 产 的方式 ,确 保 自然 资 源 可持 续 发 展是根本要求 ,人类大量的经济活动造成了环境 的破坏 ,随着 全 球 能 源消 费 的 持续 上 升 ,人 类 将 面 临着 更严 重 的能 源危 机 , 因此 ,可 持 续 发 展 是 必 然 的趋 势 ,国 际 能 源 法 要 国 际 能 源 问 题 ,不 断促 进 自成体 系 的发展 。 2 . 现 实依 据 国际能源法具有独 立的地位 ,可 以对照 自成体 系国际法 的特征来印证 。独立部 门国家法建立是基于国家 间的协议 ,多 边 条 约 是 国 际能 源法 的渊 源 ;国际 能源 法 下 的协 约 规定 了独 立 争端解决的相关程序和规则 ,其 中, 《 能源宪章条约 》就说 明 了这一点 ,对能源投资 、贸易、过境运输等问题分别制定 了针 对性的争议解决方法 ;独立的部 门国际法制度有 自己的执行体 系 ,违 反协 议 就 要 按照 规 定 的程 序 承担 相 应 的责 任 ,促使 各 个 国家履行条约义务 ,以和平的方式解决 国家争端 ,可以说 国际 能源法 已经成为自成体系的部门国际法。 三 、 结 语 本 文 对 国际能 源 法 的 自成 体 系进 行 了阐 述 ,并 分 析 了 国际 能源法 自成体系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国际能源法作为 国际法体 系的新突破 ,获得了更为宽阔的发展空间,给国际法体系的发 展提供 了更 丰富的理论 、内容等 ,有利于 国际能源的安全、能 源秩序井然,促进国际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 文献 : [ 1 1李威. 】 论 国际 能源 法在 国 际法体 系 中的定位 卟 河 南工 程 学 院学 报( 社 会科 学膨 L . ) , 2 0 1 0( 0 4 ) [ 2 ] 黄振 中. 论 国际能源法之性与属Ⅱ 】 .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更 加完 善 Biblioteka 二 、自成体 系发展 的依据
1 . 理论依据
( 1 )能源需求 刚性理论。该理论对于国际能源法的发展具 有重要 的推动作用 ,运用需求 弹性的理念分析需求 ,考察需求 对价格的灵敏度。能源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 的重要 源 泉 ,是社会经济进步和发展的关键推动力 ,对国家 的安全、经 济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能源在绝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 平 ,是人类不断进步 和发展的基础 ,不管将能源视 为战略转 型 对象 ,还是商品 ,能源 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消费的层 面,而逐渐 上升到国际能源安全 的层面 ,涉及到国际社会等 ,这些是经济 学无法解决 的,因此 ,这也是 为国际能源法 自成体 系发展提供 了重要 的依 据 。 ( 2 )能源安全国家法价值理念 。对于国际能源法 自成体系 的发展 ,能源安全 国家法价值理念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伴随着国 际多元化发展,国际安全的核心不仅仅是军事安全 ,还涉及到政 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等综合安全,近年来的恐怖主义、资 源和环境问题是国际各 国共同承受的,成为国际安全为题 ,能源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为了保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就要遵循国际
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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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国际能源法在 国际法体 系 中的定 位

( 1 0 2 2 0 6

北京 )
华北 电力大 学人文 学院
摘 要 :时 下 , 国际 能 源法 逐 渐 兴起 ,该 法 的 核 心是 国际 能源 合作 , 运 用合 同和合 约 的手段 调 整新 型 国际能 源社会 关 系 , 是国际能源领域发展 的新 内容 ,极大的丰富 了国际法的 内容、 体 系 。基 于 此 ,本 文 就 重 点论述 国 际 能源 法在 国际 法体 系 中 的 定位 ,以供相 关人 士参 考 。 关键词 : 国际能 源法 ;动 因 ;依 据 ;国 际法体 系 ;定位 国 际能 源法 国 际法 不 成体 系 化 特 征下 得 到 了 自成 体 系 的发 展机会 ,国际能源法 自成体系的发展具有一定 的发展依据 ,包 括理论和实践 ,基于此,本文就对 国际能源法 自成体系进行分 析 ,并重点探究 国际能源法 自成体 系发展的依据 ,希望可 以为 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借鉴经验 ,以促进 国际能源法的不断完善和
发展。
自成体 系 1 6 4 8 年可以作为现代 国际法发展 的一个源头 ,此后得到 了 不 断 的演 变 、扩 展 ,1 9 7 3 年 经 合 组织 的成 立 为 国际 能 源法 的创 立 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国际能源法的创立发展动 因是能 源安全需求 、能源秩序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 能源安全需求 :可 以说 ,推 动各 国在国际能源法方面的协 调和和合作的因素是人们对能源安全 的需求 ,这也极大的促进 了国际能源法的创立。国际能源秩序需求 :自然资源大多分布 在发展 中国家 ,能源消费集 中在发达 国家 ,能源合作需要政府 等多方面参与 ,这就造成 能源争端可能发生在 国家之间、国家 和投资者之间等 ,甚至会 导致多个争端一同发生 ,也可能 因为 第三方和合作方在运输、生产过程中造成 了环境污染、事故等 而发生争端 ,影 响能源秩序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争端问题成为 了多发领域 ,能源争端引起 国际的关 注,构建能源合作秩序也 势在必行 ;可持续发展要求 :气候变暖对环境 的影响之大,低 碳 和无碳能源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际对于减 少温室 气体排放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 1 9 7 9 年开始 ,许多国家都在调整 能源战略 ,增添应对气候 变化 的新内容 ,国际上越来越重视气 候变化 问题 ,设定全球减排 目标 ,对国际能源法的研究也从能 源安全 、能源秩序转 向可持续发展 ,在能源开发和利用中寻找 创新 ,能源造成的一系列国际环境问题 ,使国际能源法律体 系
版) , 2 0 1 4( O 1 ) [ 3 】 赖超 超. 论 国际能 源 法的发展 趋 势 Ⅱ ] . 南 京工 业 大学学报 ( 社 会科
学版) , 2 o 1 2( O 1 ) [ 4 4刘 ] 亮. 国 际 能 源 法 主 体初 论 【 『 ] . 太 原 理 工 大 学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 , 2 o 1 2( 0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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