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与管理规范-2019年

二、质量管理
12、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维护患 者合法权益。
13、严格按照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 质量监测制度,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透析 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1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 疗耗材、消毒器械和医疗用品等。
卫生计生委2016版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管理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管理规范
国卫医发[2016]67号
3213
具体要求
1、设置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 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 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 生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 顺利开展。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 析治疗的医疗机构,;
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血液透析部门。
一、机构管理
1、血液透析中心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的预 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⑸.加强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⑹.对血液透析中心的病历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
血液透析病例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 时性;
⑺.对设置的药剂、检验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 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机占地面积的1.5倍。 治疗室等其他面积和设置能够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配备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
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2019年整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医学|教育网整理;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2019年6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019年6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共14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
《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条被子条褥子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血透室评审验收标准

3、至少有2名专职执业医师;设专职负责人,三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二级医院中级以上职称。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查资质证书,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4、护士长应为中级以上职称,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查资质证书,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水硬度测定每周一次,不合格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达标。
查看监测记录,现场监测。无记录、缺项、不合格且无改进、检测方法不正确扣2分。
4、反渗水电导度每天记录1次,结果<10us/cm,不合格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达标。
查看监测记录。不合格且无改进、提问回答不正确各扣2分。
5、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1次,结果<100cfu/ml,不合格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达标。
2、急救设施、药品齐全,包括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除颤仪、供氧、负压吸引设施。
现场查看,少一项扣10分。
3、各透析治疗区域、治疗室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一处不达标扣5分。
4、透析室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或配备有UPS电源设备。
现场查看,少一项扣10分。
5、配有合格的单级或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双向环形、无死腔供水管路。
缺少一项扣2分。
5、透析(室)区设有医护工作站。
缺少扣2分。
6、每个治疗单元间距大于≥0.8米,面积≥3.2平方米,能满足医疗救治及感染控制的需要。
一项不达标准扣2分。
7、水处理间面积≥设备占地面积1.5倍,有防水设施,如:地漏、水槽,避免日光直射,通风良好。
一项不达标准扣2分。
8、设有独立的隔离透析室(区),做到乙肝、丙肝分室(区)透析。
血液透析室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总1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血液透析诊疗行为,提高透析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
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㈠透析治疗区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
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
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
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3.2m2,床(或椅)间距不小于0.8m。
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
⒋透析治疗区应具备双路供电系统。
不具备此条件的,在购置透析机时,应选用具有停电安全装置的透析机,以保证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目录一、诊疗科目 (2)二、科室设置 (2)三、人员 (2)四、房屋和设施 (3)五、分区布局 (4)六、设备 (4)七、规章制度 (5)八、其他 (5)血液透析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血液透析部门。
一、诊疗科目肾病学专业,可以设置医学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等(也可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查检验任务)。
二、科室设置血液透析室,有病案、信息、药械、医院感染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可设置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药剂、医学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1名可固定或多点执业于本机构,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
每增加2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血液净化工作经验。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5名护士。
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透析护理工作3年以上。
(三)至少有1名固定在本中心的技师,具备机械、电子学知识和相应医学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
(四)医师具有6个月以上、护士具有3个月以上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者培训经历;技师应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具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二)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 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
(三)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卫生部血透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生意社3月22日讯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4。
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
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及质量要求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均需经专科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医师决定。
(一)血液透析的收治范围1、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衰竭,临床出现少尿、无尿、肺水肿、心包积液等症状。
2、实验室检查: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707.2μmol/L、肌酐清除率≤5-10ml/分、血钾≥6.5 mmol/L。
(二)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进行血液透析治疗:1、休克::收缩压≤10.7Kpa2、严重心功能不全3、严重感染或急性传染病4、晚期肿瘤5、极度衰竭患者6、颅内出血和颅压严重升高7、精神病及婴儿等不合作或家属不同意血液透析者(三)质量要求1、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患者在血液透析前应进行血液的HBV、HCV检查(酶标法),对HBV、HCV 阳性的患者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透析机和相应材料。
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科室和人员要求1、凡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疗机构,一般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医院),并具备相应的专科设置和专业特长;2、应有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包括副主任医师)的医师专管负责3、血液透析室医师除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经过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岗位必须相对固定,轮转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4、血液透析室的护士应经过血透工作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注:血液透析室医技人员实行上岗证书,从1998年元月开始实行。
(二)设施要求1、选址、设计合理,周围无污染源,符合设置卫生学要求;2、血液透析室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各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湿消毒液的擦脚垫并经常保持湿润;3、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污染区,患者更衣室、休息室、血透室、洗涤消毒室;半污染区:治疗室;清洁区:工作人员更衣室、工作人员休息室、水处理室、清洁库房;4、血液透析室内的地面、墙面应光洁、平整,便于消毒和清洁;5、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HBV、HCV阳性者的血透应与一般血液透析室分开或有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6、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剂应具有市卫生局卫生许可,并配备必需的消毒设备。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2019年版)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2019年版)目录一、分区布局 (2)二、人员 (2)三、房屋、设施 (2)四、设备 (3)五、规章制度 (3)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
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与管理规范

精选课件
33
二、质量管理
10、设置药剂、医学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及消毒供应室等辅 助功能单元的血液透析中心,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规范开展工作。
11、建立血液透析患者信息登记、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精选课件
26
一、机构管理
⑷.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⑸.加强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⑹.对血液透析中心的病历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
血液透析病例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 时性;
⑺.对设置的药剂、检验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 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3、至少有1名肾脏病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 以上血液透析诊疗经验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1 次的定期巡查。
4、设置护士长,协助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血 液透析护理与管理工作至少3年。
精选课件
30
二、质量管理
与其签订血液透析急性并发症患者救治的医疗服务 协议;
建立绿色通道,保障转诊通路畅通;
血液透析年检时必须出具相关的工作内容证明材料;
精选课件
20
八.其他
血液透析所中心应当与至少一个具有血液透析慢性 并发症诊治能力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并与其签订血液透析慢性并发症患者救治的医疗服 务协议,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双向转诊通道;
2、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原则, 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 合理、分局明确、标识清楚。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该知足工作需要,切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划分洁净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含一般透析治疗区、隔绝透析治疗区、水办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藏室、污物办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地区。
展开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二、人员(一)起码有 2 名执业医师,此中起码有 1 名拥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 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添 10 台血液透析机起码增添 1 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起码装备0.4 名护士;(三)起码有 1 名技师,该技师应该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必定的医疗知识,熟习血液透析机和水办理设备的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拥有 3 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子、设备(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 ( 椅 ) 构成,使用面积许多于 3.2 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知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行察看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办理间的使用面积许多于水办理机占地面积 1.5 倍;(四)治疗室等其余地区面积和设备可以知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起码装备 10 台血液透析机,其余医疗机构起码装备 5 台血液透析机;装备知足工作需要的水办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需的职业防备物件;展开透析器复用的,应该装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略呼吸器、急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起码具备 1 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成立质量管理系统,拟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有关诊断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起码包含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绝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备及一次性物件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
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
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
4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
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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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医学|教育网整理;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