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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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办法[1]

农民工管理办法[1]

农民工管理办法[1]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在参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中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城市土建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养老护理、绿化园林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农民工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农民工享有劳动报酬、歇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现场环境等义务。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农民工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六条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工程承包或者直接雇佣等方式使用农民工。

第七条充分利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尽量充分利用农民工的技能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工作现场应当设置饮用水、洗手间等设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和卫生。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九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明细列出工资款项。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并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保险保障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为参保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条件,严禁集体宿舍中搭建隔板或者使用铁皮屋等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场所作为农民工的住所。

这样的住所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改善。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三条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管理制度(6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6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其劳动权益、提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融入。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比例逐年增加。

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缺乏合适的法律保护和管理制度,导致了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用工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本企业、本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农民工。

三、职责分工1.用人单位负责为农民工劳务用工备案,向当地劳动部门领取必要的证照,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

2.劳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从事招聘和劳务分包业务,并要求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障。

3.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农民工劳务用工的活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惩处劳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4.农民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了解用工单位的情况和要求,严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发现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管理措施1.劳务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照。

2.劳动合同签订。

劳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务培训。

劳务中介机构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4.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

5.合法维权。

农民工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用工单位存在合法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违法行为和处罚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或者相关福利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劳务中介机构未按照法律规定从事招聘和劳务分包业务,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罚款。

3.用人单位或者劳务中介机构以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农民工接受合同条款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2、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____混入劳务用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3、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____,违____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4、用工单位须负责____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____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造册登记采用____登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二)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1. 劳务用工的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2. 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涵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务用工关系解决等方面。

3. 劳务用工的招聘:明确招聘渠道、招聘程序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

4. 劳务用工的培训:建立培训计划,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

5. 劳务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福利待遇等。

6. 劳务用工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合理确定劳务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7. 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务用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8. 劳务用工关系的解决:建立劳务用工关系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劳务用工之间或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和问题。

9. 劳务用工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劳务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 劳务用工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制度。

二、用工前的准备工作1.用工方应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岗位需求和工作内容。

2.用工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合理的生活条件。

3.用工方应提供安全、饮食、医疗等必要设施和条件,并对农民工的安全、健康保障负责。

三、用工程序1.用工方应通过公开渠道和中介机构等途径,公开招募用工需求,鼓励广大农民工自发参与。

2.用工方在招募人员时,应当公开向农民工公布岗位需求和工作内容,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

3.用工方应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本机构登记农民工信息,并证实是否完善严格审核,经过确认后方可聘请。

四、用工管理1.用工方应当在用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定事项。

2.用工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内容。

加班情况应当在尊重农民工个人愿望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化方法予以规范。

3.确保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对住宿、就餐条件等特别要求予以保障。

4.用工方应当建立农民工入离场登记制度,定期报告农民工入场人数、入场时间。

在农民工离场时,及时结算工资并与其签订离场工资清单。

五、用工期间的保障1.用工方须确保农民工工作场所安全卫生;并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2.用工方应当规定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休息、休假、加班等权利,在维护生产生活最佳平衡的前提下,鼓励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3.配备专职人员或者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申报。

六、其他1.用工方必须要依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和保障。

2.用工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保险的,应当及时购买保险并按期缴纳保费。

3.农民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与农民工达成书面解除协议或者以写作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4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4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农民工的招聘、用工、培训、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农民工的招聘第五条本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农民工招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歧视任何群体。

第六条农民工的招聘信息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农民工的招聘应以工程需要为基础,根据岗位要求择优录用。

第三章农民工的用工第八条本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农民工与本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农民工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岗位、工资、工作时间等要求工作,不得随意裁减工资或增加工作时间。

第四章农民工的培训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防范、急救知识等。

第五章工资和福利待遇第十三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农民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五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及时发放,不得拖欠工资。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工资正常支付和发放的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劳动保护第十七条本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病的,本单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农民工的劳动者权益应得到依法保护,不得任意解雇或辞退农民工。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农民工积极参与生产建设,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3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3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聘请合格的劳务队(以下简称劳务队),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队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成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劳务队管理工作,保障劳务队成员的权益,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劳务队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配合和支持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推进。

第五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队成员交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者不支付工资。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队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务队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关心和解决劳务队成员的实际困难。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档案,记录劳务队成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薪酬情况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能够熟悉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劳务队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劳务队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劳务队管理人员熟悉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务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农民工是指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在城市中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的工作。

由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身份差异、文化差异、收入差距等原因,往往容易面临劳动权益的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以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权益。

一、招聘与录用程序。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务工前,需要通过招聘和录用的程序来确保其合法性和适用性。

企事业单位应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职位、待遇、工作时间等要求,不得歧视农民工,在录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保险、工时等内容。

二、薪酬和福利保障。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应强调薪酬和福利保障的必要性。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且要保障农民工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机制和消费管理机制,确保农民工的工资真实有效。

三、工时和休假制度。

农民工的工时和休假制度是保护其劳动权益的重要方面。

企事业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对工时和休假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不得加班超时或非法扣除休假。

农民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时,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相应工资或补贴。

四、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农民工在工作中的环境和安全问题是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岗位,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并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就业纠纷处理机制。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应包括针对就业纠纷的处理机制。

当农民工与企事业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会或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协调纠纷,并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工群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合作。

政府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和指导,推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企事业单位要守法经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群体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的各类行为。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安”的原则,并依法按照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地享受到合法权益和保护。

第五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强调安全生产,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注册制度,确保劳务队员和农民工的身份合法。

第七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

第八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对劳务队员和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对劳务队员和农民工进行考勤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十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劳动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技能人员培训第十一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加强对技能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技能人员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员积极性。

第十三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技能人员岗后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技能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鼓励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加强工地环境监测和危险源治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农民工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____制管理,确保我项目部的项目稳定和社会信誉,依据国家、地方以及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1.本细则适用于——,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____项目部生产经营办为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____制管理列入项目月度必检重点项目之一。

____项目部设立专职(或项目安全员兼任)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____项目部相关部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____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②.建立健全管理____机构,落实农民工____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____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③.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相关资料文件(即。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整理归档;建立稳定的劳务关系。

项目部要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及时进行评估,建立合格劳务____,对于履约管理能力差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企业及时清退。

④.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⑤.及时掌握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

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以农民工管理相关资料为主(由项目部提供统一制式,详见附表),并与部分抽查农民工详细交流核查落实情况。

⑥.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并做出统计分析后归档备案;每年两次按农民工管理、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____项目经理部安排专兼职农民工管理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①.负责____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____、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②.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③.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④.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⑤.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施工队伍;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⑧.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⑨.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核查《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⑩.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终止后,负责该工程所有分包企业的《提示书》、《授权委托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建筑工地秩序和安全,规范和完善建筑工地劳动力供应和管理工作,而设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

具体的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农民工招聘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招聘登记和审核制度,确保农民工信息真实有效,避免中介机构欺诈和虚假招聘。

2. 劳务合同签订:要求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保险等劳动条件。

3. 人员统计登记:建立工地人员登记制度,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农民工、工地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等,便于管理和追踪。

4. 工资发放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禁止拖欠、克扣或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工资记录清晰可查。

5. 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等,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要求施工单位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提供工伤赔偿、医疗费用报销和养老金等福利待遇。

7. 劳动争议解决: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机构,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工的劳动纠纷。

8. 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和农民工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还可以根据地区和工地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工地上的劳务队伍以及农民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障工地安全和建筑质量的制度和规定。

1. 劳务队的组建和招聘管理建筑工地劳务队的组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获得相应的执照和证书。

其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地规模和施工进度,确定需要的劳务队规模和专业技术要求。

单位雇佣农民工管理制度

单位雇佣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雇佣的农民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

第三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民工用工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单位招聘农民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途径招聘。

第五条招聘农民工时,应审查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具备合法务工资格。

第六条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资与福利第七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九条单位应保障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六、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农民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农民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七、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单位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对农民工用工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八、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单位可以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与农民工的和谐发展。

农民工管理制度四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四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农民工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农民工。

第三条公司、农民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的约定,农民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第五条农民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告知农民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七条与农民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第九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条公司应与农民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若农民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三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农民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

若情况属实,可对农民工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农民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

农民工人员管理制度

农民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农民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队伍素质,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农民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农民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五条农民工招聘前,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岗位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六条农民工录用前,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农民工录用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与福利第八条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得拖欠、克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提供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农民工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农民工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工的职业资格。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第六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九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干涉。

农民工劳务管理合同制度

农民工劳务管理合同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劳务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劳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2. 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3. 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劳动条件;4.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5.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7.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8. 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克扣或者随意降低工资。

第四章社会保险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第六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劳务用工协议甲方姓名:年龄:籍贯:乙方姓名:年龄:籍贯:用工形式:劳务雇佣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甲方承包的工程施工完成后),从____年____03____月____1____日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甲方: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进行管理;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等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____利、义务及各项待遇。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1.工资待遇: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由甲方报销。

3.其他。

借支单,甲方工程款周转困难时月工资未按时发放必须经乙方同意,年底甲方为乙方结算该年全部工资。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7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劳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

第三条本单位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业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行使权利,并接受本单位的劳动管理。

第二章劳务队管理第四条劳务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责任心,确保队伍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农民工劳动力数量和用工现状农民工是指在城市或者其他非农业行业工作,同时具有农村户口的人,也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最重要的群体之一。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了两亿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和其他非农业行业对于农民工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

农民工的用工现状也是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

农民工用工范围广泛,包括建筑、制造业、服务业、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等行业。

二、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农民工用工管理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工双方在合同签订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些用工单位在签署劳务合同时,不仅财务报酬的承诺不兑现,而且未充分告知农民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福利待遇等信息。

2.农民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标准。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发展不易,他们往往接受较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而一些雇主经常将兑现社会保险以及工资支付作为一种奖励。

3.存在一定数量的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在农民工中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原因是由于用工单位对于劳动法规的认知不是很充分,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三、改革对策为了改善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改革措施来完善农民工用工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信息公开和传递。

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增加劳动用工信息的公示和宣传,以及在用人单位范围内进行培训和宣传,使各方了解和遵守劳动法规。

2.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加强用工管理,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应该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并做到合同内容明确、有效执行。

3.建立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

政府部门应该举办公开的薪酬工资信息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岗位薪酬标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真实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4.加强三方合作。

政府、用工单位和职业培训机构应该携手合作,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就业培训和人力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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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 发布人: 信息来源 : 2010-3-10 16:18:00 发布时间
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
则总章一第
第一条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务用(桂黔界)为规范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
保护预防和解决本项目施工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号[2004)22劳社部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同文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项目的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执行。

本制度所指用工单位,是指在本项目从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第三条
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指农民工,是指在本项目各施工单位从事劳务作业的务工人员。

第四条
通过劳是指本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第五条
动合同约定,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工用务劳章二第
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
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犯罪分子混入劳务用
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贩毒,违反国第八条
家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须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第九条
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技确保工程质量,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条
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等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第十一条
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具体登造册登记采用实名登记,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第十二条
记表格详见附表一。

资工工民农章三第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资。

第十三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十四条
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第十五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发工资协议,
取工资。

支付时间、载明支付单位、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第十六条
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支付对象的姓名、
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将发放表复印一份于每月月底在工资发放后,三为样表。

工资发放表应采用附表二、
之前交至总监办计量科许涤平处。

在发放工资后将银行代发的凭据及汇总表复印一份交至由银行代为发放的用工单位,
总监办计量科许涤平处。

驻监办必须派专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第十七条
人进行监督,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驻地高监签认。

工资发放登记表或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第十九条
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十条
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第二十一条应当向农民工说明
并按协商一致的时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情况,
间支付民工工资。

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应当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第二十二条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用工单位应当由工会指派或者农民工民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和向项目经3—1主推选
理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

用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驻监办应当在派驻监理人员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驻监办工资监督员要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资时须通知驻监办工资监理员进行监督。

反馈给驻地高监。

业主有权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用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第二十四条
从其工程款中扣出,监督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如发现拖欠农民应及时结清农民工工资,用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毕后,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动用承包人工程款或是动用施工单位银行履约保函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情况,工。

保留金内不允许有民工工资款项。

用人单位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义它其的位单工用章四第务
用工单位应无偿为农民工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物品。

第二十七条
并配备相关的急救医疗急救物品,用工单位应无偿为农民工提供防暑、第二十八条
设备。

用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书面告知操作规程、危险操作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
五第理处约违及查检督监章
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根据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从业单位及主第三十条
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评分。

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由各驻监办负责。

第三十一条
群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用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由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体性事件,
同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该企除按照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处理外,门配合公安部门查处,
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有权向贵州省交通厅厅派驻水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格项目纪检监察组或水格总监办举报:
、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 (
、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二 (
)三 ( 、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四 (
、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五 (
三十二条规定予以二十五、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第二十四、举报经核查确认属实的,
~5000处理。

若发生以上五项中的情况,视情况轻重,将予以用人单位元的罚25000
元的罚款。

10000~2000款;若驻监办未予及时上报的,视情况轻重予以
将检查中若发现用工单位有不履行本制度第四章用工单位其它义务的,第三十四条
元的罚款。

10000~3000视情况轻重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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