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水域管理及发展规划-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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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水利规划

松江区水利规划

目 录前言 ............................................. - 1 -第一章 概况 ...................................... - 3 -(一)自然概况 ................................. - 3 -(二)经济社会概况 ............................. - 7 -(三)规划概况 ................................. - 8 - 第二章 水利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 14 -(一)河网水系 ................................ - 15 -(二)泵闸及圩区 .............................. - 16 -(三)水环境 .................................. - 17 -(四)水利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 20 - 第三章 规划总则 ................................. - 20 -(一)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 - 20 -(二)规划原则 ................................ - 20 -(三)规划范围 ................................ - 21 -(四)规划依据及标准 .......................... - 22 -(五)规划期限 ................................ - 23 - 第四章 防洪(潮)规划 ........................... - 24 -(一)总体格局 ................................ - 24 -(二)“一江三支”防洪工程 .................... - 25 -(三)西部地区防洪工程 ........................ - 27 - 第五章 河网水系及圩区布局调整规划 ............... - 28 -(一)河网水系布局 ............................ - 28 -(二)河道规模 ................................ - 33 -(三)圩区调整方案 ............................ - 34 -(四)规划河面率 .............................. - 36 -(五)规划管理 ................................ - 38 - 第六章 除涝规划 ................................. - 39 -(一)青松片水力计算基本原理 .................. - 39 -(二)青松片水力计算条件 ...................... - 41 -(三)青松片计算方案及成果分析 ................ - 43 -(四)太南片、浦南西片、浦南东片圩区除涝规划 .. - 51 -(五)规划控制指标 ............................ - 53 -(六)雨水排水模式的建议 ...................... - 55 - 第七章 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调度规划 ............... - 57 -一、水环境保护规划 .......................... - 57 -二、水资源调度规划 .......................... - 59 -(一)水资源调度的必要性 ...................... - 59 -(二)青松片水资源调度方案 .................... - 60 -(三)浦南东片水资源调度方案 .................. - 70 -(四)太南片及浦南西片水资源调度 .............. - 74 - 第八章 景观水系规划 ............................. - 75 -(一)水景观建设原则 ...................... - 76 -(二)总体目标 ................................ - 76 -(三)总体格局——三大区域 .................... - 76 -(四)总体构思布局——三环三线、纵横相接 ...... - 78 -(五)生态护坡工程建设 ........................ - 80 - 第九章 规划分期实施方案及工程经费匡算 ........... - 84 -(一)规划工程内容 ............................ - 84 -(二)近期实施工程 ............................ - 84 -第十章 工程管理 ................................. - 87 -第十一章 效益分析 ............................... - 89 -第十二章 说明与建议 ............................. - 91 -附件:附表1-9,附图1-19附表1松江区市区管河道现状规模情况表附表2松江区市圩区现状工程情况汇总表附表3松江区主干河、次干河、规划一级支河、二级支河规划规模表附表4、5、6松江区太南片、浦南西片、浦南东片圩外规划河道规模表附表7松江区青松片主干河、次干河、规划一级支河、二级支河规划规模表附表8松江区青松片圩区规划河面率情况统计表附表9松江区青松片规划圩区除涝计算成果表附图1松江区水系在全市水系区位示意图附图2松江区水系在全市水水利分片中区位示意图附图3松江区空间布局规划图附图4松江区生态网络规划图附图5松江区土地使用规划图附图6上海地区流域工程布局示意图附图7上海市主干河网水系水功能区划图附图8上海市主干河网水质控制标准示意图附图9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图附图10松江区现状河道布局示意图附图11松江区圩区现状布局示意图附图12松江区规划骨干河道及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附图13松江区规划水系及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附图14-17松江区青松片、太南片、浦南西片、浦南东片规划水系及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附图18松江规划圩区布局示意图附图19松江十二五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前言上海正在按照中央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九十三号

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九十三号

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九十三号《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保障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开放和高水平管理,将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滨水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以下简称滨水公共空间),是指黄浦江自闵浦二桥至吴淞口沿岸和苏州河自苏西闸至黄浦江交汇口沿岸范围(以下简称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内,岸线至第一条市政道路之间及其向水域、腹地适当延伸,对社会公众开放,具有游览观光、文化传播、运动健身、休憩娱乐等公共活动功能的空间。

滨水公共空间的具体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规划组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市按照“百年大计、世纪精品”要求,根据黄浦江沿岸地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集中展示区和苏州河沿岸地区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建设黄浦江、苏州河全方位贯通开放、要素齐全、景观优美、亲水舒适、文化深厚、生态绿色的公共空间系统,促进一江一河沿岸地区成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生活秀带”和“发展绣带”。

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上海黄浦江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黄浦江水域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与人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的黄浦江,是指从吴淞口灯塔至浦东界标的连线(即黄浦江界)与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至巨漕港上口连线(即港界)之间的水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黄浦江从事航行、停泊与作业与其他影响航行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与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黄浦江实行大船小船分流、各自靠右航行、分道通航的原则。

第六条禁止在黄浦江从事捕捞作业。

第七条禁止挂浆机船在黄浦江航行、停泊与作业。

第八条游艇、游览船、广告船与体育运动船艇等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主管机关公布的其他特别规定。

第二章航行第九条黄浦江主航道(见附件1)供拖船船队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船长50 m 及以上的船舶双向航行。

黄浦江辅航道供500总吨下列且船长50 m下列的船舶单向航行。

黄浦江特殊航道供船舶双向航行。

主管机关对在特殊航道航行有特殊要求的,船舶应予以遵守。

船舶在吴泾深水航道内航行时,应当遵守其特殊规定(见附件2)。

第十条船舶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时,应尽可能靠近其右舷的航道一侧行驶。

船舶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时,应与航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一条大型船舶航行时应安排人员在船首瞭望并备锚。

第十二条船舶航行时,航速不得大于8 kn。

公务船舶在紧急执行公务时,其航速能够不受前款的限制。

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不免除船舶负有关于邻近正常航行、停泊或者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第十三条船舶在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避免追越前方船舶。

确需追越时(除禁止追越水域外),只要安全可行,应当从被追越船的左舷追越。

船舶在航道内尾随航行时,尾随船舶应当与前方船舶保持足够安全的距离。

第十四条黄浦江水域能见度小于1 000 m时,船舶应当缓速航行。

黄浦江水域能见度小于500 m时,禁止大型船舶航行。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发展战略规划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发展战略规划

业 等在 上海 都具有 举 足轻 重的地 位 。 此外 , 闵行
( 1 ) 明确战 略定位
区黄 浦江 滨 江 两岸 地 区集 聚 了 上海 交通 大 学 、
从上海市域空间布局体系、 黄浦江两岸总
体开 发战 略和 闵 行 区域整 体 发 展研 究 出 发 , 明 确 闵行 区黄 浦 江滨 江 两岸 地 区 的战 略 定位 , 以
及相 应的规 划发展 模式 的 闵行 区 黄浦 江 滨 江 两 岸 发 展
华东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 , 是全市六大科教 园
区之 一 , 为 地 区的产 学 研 一体 化 和创 新 发展 提 供 了强 大 的智 力支 持 。 ( 3 )滨 江格 局突 出 , 生态 资源 优越 闵行 区黄浦 江滨江 两岸地 区位 于黄 浦江上 游, 素有 “ 浦江 第一 湾” 的 称 号 。 在这里, 东西 向 的黄浦 江、 大 治河 与南 北 向的黄 浦江 、 金 汇港 交 汇, 形成 全市 唯一 的 “ 十字 型” 水域 空间 , 滨
p r o mo h n g Sh a n g ha i s" ' d ev e l o p me n t o f i nn ov a t i o n — d r i v e n t r an s f o r ma t i o n’ :r e a l f s mg Hu a n g pu Ri v e r. S ge n e r a / po s / 7 1 b n ,a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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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正文:----------------------------------------------------------------------------------------------------------------------------------------------------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范围:(一)自闵行西界至淀峰四十五公里的黄浦江水域,淀山湖与元荡湖体,沿江湖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以及大泖港、园泄泾上溯十公里的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二)自龙华港至闵行西界三十公里的黄浦江水域以及沿江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划为准水源保护区。

第三条在上游来水符合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确保达到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达到国家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港航监督机关负责对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

规划、水利、市政、渔政、卫生、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原已形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

第五条在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机关、部队、团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监督和管理第六条为确保黄浦江上游水质达到国家二、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浓度排放标准应严于下游地区。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0.12.08•【字号】沪水务[2010]746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水务〔2010〕746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9月6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的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及其他有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以下简称堤防设施)是指在河道沿岸建造的具有挡潮防洪能力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黄浦江堤防设施包括黄浦江干(支)流及上游拦路港、红旗塘、太浦河、大泖港等堤防设施,具体范围包括:(一)黄浦江干(支)流是指左岸吴淞口至牛脚港,右岸吴淞口至黄桥港和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宝山、杨浦、虹口、黄浦、卢湾、徐汇、闵行、浦东新区、奉贤、松江10个区。

(二)拦路港是指拦路港干流左岸牛脚港至淀山湖,右岸三角渡至淀山湖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松江2个区。

(三)红旗塘是指红旗塘干流左岸三角渡至沪浙边界,右岸黄桥港至沪浙边界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松江2个区。

(四)太浦河是指太浦河干流西泖河至沪浙、沪苏边界两岸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1个区。

黄浦江松江段分时通航与建立多层次水上交通管理体系的设想

黄浦江松江段分时通航与建立多层次水上交通管理体系的设想

过反 复播放 宣贯 录音 录像 , 放小 册子 , 发 在基 层海 事所 张贴宣 传海 报等方 式 , 辖 区 内浮 吊船 舶 、 对 码 头 、 运单位 及 过境 船 舶 进 行 了多 种 形 式 的宣 传 航
“ 三里 弯” 道 曲折 , 落潮 流态 势复 杂多 变 , 航 涨 大弯
处 回流 、 涡对 船舶航 行安 全影 响很 大 , 舶交档 旋 船 时经 常会 与对驶 相遇 和交叉 相 遇船舶 构成危 险局 面 。航 道支 流众 多 , 舶 因进 出支 流 航 道 需要 横 船 越 主航 道 , 行难 度非 常大 , 航 见表 1 。 从 表 l可 见 , 于 在 全 长 约 l m 的 航 路 由 7k
下行 船舶 分 时通航 , 大 限度 地 减 少 船 舶航 行 过 最
程 中的对 驶相 遇 和 交叉 相 遇 , 少 事 故 发生 的概 减 率 , 足 日益增 加 的 船 舶 流量 对 航 道 通 过能 力 的 满 更 高要 求 。在 近 阶段 , 为分 时航行 的初 步 阶段 , 作
局 根据 相关 法规 出 台 了《 上海 市 黄 浦 江松 江 段 船 舶通航安 全 管理规 定 》 自该 规定 于 2 0 。 0 6年 7月 l 5日正式 实施 以来 , 道 上为 实施 分 道 通航 而 新 航 设 置 的 8个 浮标均 遭 到不 同程 度 的损坏 。经海 事 专业人 员现 场检 查 发现 , 这些 浮 标 遭 损 的原 因大 多是被 在航 船舶撞 坏 。
黄 浦江松 江段 分 时通航 与建 立 多层次 水 上交通 管理 体 系的设 想 刘进 峰
表 I 黄 浦 江 松 江 段 支 流 航 道 情 况 统计
水 上交通 管 理体 系 , 过 往 船 舶 实施 全 面 为 有 效 对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建设开工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建设开工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建设开工
惠及上海市金山、奉贤、松江、闵行、青浦五区,造福上海西南地区670 万居民的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原水工程今天上午全面开工,标志着上海市四大水源地(青草沙、黄浦江上游、陈行、东风西沙)之一的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
程建设,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水源地战略格局上迈出坚实
和重要一步。

黄浦江水源地集中原水供应始于上世纪80 年代,青草沙水源地建成通水前,黄浦江松浦大桥取水口承担着为市中心城区供应原水的重要使命,金山、
松江、奉贤、闵行和青浦五区各自在呈开放式、流动性、多功能的黄浦江干、
支流水域就地就近取水,一区一点的分散取水格局,使原水水质和供水保障极
易遭受流域水体突发水污染等事故的影响。

上海市水务局局长顾金山介绍,建成青草沙水源地后,2013 年10 月,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明确将青浦、松江、金山、闵行和奉贤五区现有取水口归并于太浦河金泽水库和松浦取水口,在上海西南地区
形成一线、二点、三站原水连通格局,实现区域内正向和反向互联互通输水,
进而实现黄浦江上游和青草沙两大水源地的互联互通、一网调水。

2014 年,市政府又将该工程上升为上海重大民生工程。

按照市政府批复规划,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主要由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
水库和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两大工程组成,其中,连通管工程已于2014 年12 月25 日开工,其配套的闵奉支线联通管工程已先期于2014 年9 月28 日开工。

金泽水库工程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西部、太浦河北岸,占地面积约2.7 平方。

(整理)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整理)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总体说明(1)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为封闭的水库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

(2)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开放的河流型水源地,在划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同时,仍保留准保护区。

(3)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近20%,涉及9个区县。

(1)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说明①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包括4段,分别为青浦太浦河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松江斜塘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

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水域:盐铁塘/叶榭港至斜泾河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盐铁塘、黄浦江北岸沿线100米、松浦大桥取水泵站北边界、女儿泾、黄浦江北岸沿线50米、斜河泾;南岸边界为:叶榭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堰泾港东侧约780米。

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水域:一号河/清水港至紫石泾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一号河、黄浦江北岸沿线100米、紫石泾河口对岸;南岸边界为:清水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金山取水泵站南边界、紫石泾。

松江斜塘取水口水域:老古浦塘至沪杭铁路的斜塘水域。

陆域:东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斜塘东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西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河口对岸、斜塘西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

青浦太浦河原水取水口水域:干练河至南大港的太浦河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干练河、太浦河北岸沿线100米、青浦取水泵站北边界、太浦河北岸沿线100米、南大港河口对岸;南岸边界为:干练河、太浦河南岸沿线100米、南大港。

② 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水域:S4公路以西黄浦江水域,竖潦泾、横潦泾、大泖港、园泄泾、斜塘、泖河、东泖河、西泖河、太浦河、拦路港以及淀山湖与元荡湖体的水域。

陆域:北岸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下边界为S4公路。

北岸纵深1公里陆域范围边界的走向为:东川路、沪闵路、江川路、汇江路、东川路、育新路、G1501公路、松蒸公路、彭丰路、镇中心路、中德路、港德路、拦路港东岸沿线1公里、G50公路、朱盈公路、复兴路、市界,以及太浦河北岸沿线1公里。

上海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上海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上海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一、背景介绍上海黄浦江是中国著名的河流之一,它不仅是上海市的母亲河,也是这座国际大都市的地理标志。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黄浦江河道的环境质量逐渐恶化。

为了改善河道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上海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治理举措。

二、水污染治理黄浦江河道治理的核心是水污染治理。

首先,上海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提高了污水处理率。

其次,通过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实施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

此外,上海还大力发展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减少了城市排水对黄浦江的冲击。

三、废弃物管理除了水污染治理,上海还注重对废弃物的管理。

市政府加大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和运营,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

同时,通过推动居民垃圾分类,减少了对黄浦江河道的垃圾排放。

此外,上海还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了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四、生态恢复为了保护黄浦江河道的生态环境,上海采取了一系列生态恢复措施。

首先,加强了湿地保护,保护了大量湿地动植物物种。

其次,还修复了部分河道生态系统,提高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此外,上海还建立了一些生态公园,供市民休闲观赏,增加了市民对自然环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五、法律保障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上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涉及黄浦江河道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治理目标、责任主体和执法要求,为河道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六、成效展望上海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水质指标逐年改善,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市民出行和居住环境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未来,上海将继续加大对黄浦江的监管和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总结:通过水污染治理、废弃物管理、生态恢复和法律保障等重要举措,上海在黄浦江河道治理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2•【字号】沪府发[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沪府发[2002]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提高上海综合竞争力的一项世纪性工程。

为了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切实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打造好这一“世纪精品”,实现沿江土地效益最大化,现就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作如下通知:一、黄浦江两岸作为上海重要的功能与景观区域,其南浦大桥、杨浦大桥之间的区域,和向北、向南延伸的区域,是黄浦江两岸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黄浦江两岸规划编制范围要向北、向南延伸,形成北至吴淞口的北延伸段、南至徐浦大桥的南延伸段,与原规划区域共同构成新一轮黄浦江两岸规划核心区。

在核心区以外,将划定必要的协调区,为黄浦江两岸有序开发建设打下基础。

二、在黄浦江两岸规划核心区红线范围内,要加速已确定项目的建设,慎重启动新建项目,以确保重点。

地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办理规划管理手续;协议和招投标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市房地资源局办理土地管理手续;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前,需征询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三、在黄浦江两岸规划协调区红线范围内,要严格规划并加强土地管理。

地区规划要与黄浦江两岸规划相协调,有矛盾的应服从黄浦江两岸规划,并作相应调整。

非市批建设项目报市规划局审核;协议和招投标项目的建设用地报市房地资源局审核;规划和项目审批前,需征询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四、在黄浦江两岸规划北延伸段、南延伸段红线范围内,先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规划,征询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后报送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统一纳入管理范围;在该规划制定前,暂缓审批新建项目。

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同济大学)上

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同济大学)上

旧工厂改建的旅游点.旧金山
新华码头仓库
上海船厂船台 东昌码头仓库 利用船坞改建旅游设施
利用仓库改建的假日市场
历史文化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内容 对一般历史建筑进行更新、利用
民生路码头仓库
东昌港务公司仓库
滨水景观
滨水景观组织构架 利用黄浦江蜿蜒开阔的水体,创造反 映上海城市风貌特征的,具有强烈视觉效 应的滨水景观,并提供多视角观赏滨水景 观的机会。
旧金山
视线走廊 视野 城市标志 重要节点 历史风貌保护区
芝加哥中心区
滨水景观
建筑高度分布和沿江轮廓
标志性建筑400m
第一高度区≤200m
第二高度区≤150m 第三高度区80~100m 第四高度区30~50m 第五高度区≤ 24m 建筑高度梯度
滨水景观
视线和景观
抬高视点.旧金山
开阔滨江视野.华盛顿
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1.7
优化方案
SOM方案
Cox方案 Sasaki-Baso方案
第一部分 总体规划
现状概况
规划范围
总用地: 20.81km2
重点地区总用地: 6.74km2
现状概况
现状土地使用分析
现状土地使用分析
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突出江边景点.悉尼
比例 100.00% 18.17% 11.14% 4.31% 7.52% 58.89%
存在问题: •功能定位单一雷同 •公共活动空间分布零散 •缺乏对景观环境的整体考虑 •过分追求开发容量就地平衡
总体规划构思
规划背景
三十年代外滩
十六铺
陆家嘴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的管理,保障开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两岸开发区域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的开发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领导工作。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浦江办),对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

相关区的黄浦江沿岸开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开发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浦江办的指导。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开发区域的确定)黄浦江两岸开发区域,包括核心区和协调区,具体范围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浦江办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因城市发展需要调整黄浦江两岸开发区域范围的,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浦江办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五条(开发管理原则)黄浦江两岸的开发应当根据黄浦江两岸功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规划编制)黄浦江两岸的核心区规划和协调区规划,应当服从于黄浦江两岸总体规划。

其中,协调区规划应当与核心区规划衔接、协调。

黄浦江两岸核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浦江办组织编制;黄浦江两岸协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黄浦江两岸核心区、协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以方案征集或方案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的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城市设计。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编制规划的单位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形成后,应当组织专家对初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议。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发展战略规划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发展战略规划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发展战略规划庄晴;黄普【摘要】Huangpu River Waterfront in Shanghai Minhang District is located in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Huangpu River and close to the central city of Shanghai. The planning targets this area as a public center of the expanding area of the central city, a multi-function and ecological riverside belt, and a strategy industrial corridor. Through developing this area, the palnning aims at promoting Shanghai’s “development of innovation-driven transformation”, realising Huangpu River’s gener al position, and helping Minhang District’s“adjusting the structure completely and deepening the urbanization.% 上海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地区位于黄浦江上游,紧邻中心城区。

规划将该地区定位为中心城拓展区的城市公共中心、功能复合的生态滨江带和创新转型的战略新兴产业走廊,通过该地区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上海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动黄浦江两岸地区总体定位的实现,推动闵行区的“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

【期刊名称】《上海城市规划》【年(卷),期】2013(000)001【总页数】5页(P48-52)【关键词】闵行区;黄浦江;滨江;战略规划【作者】庄晴;黄普【作者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闵行区黄浦江滨江两岸地区规划总体鸟瞰示意图1 背景“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时期,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建设加速推进,世博后续效应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方式逐步转变,黄浦江两岸地区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5.21•【字号】沪水务〔2024〕222号•【施行日期】2024.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222号松江区水务局:你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年)〉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3〕409号)收悉。

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和规划目标同意规划范围为松江区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05平方公里。

同意规划年限至2035年。

同意规划目标为建成“安全优质、调度灵活、高效智能”的供水系统。

二、关于规划标准同意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市政配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160千帕,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35年小于6%。

三、关于规划供水方案(一)规划供水系统方案原则同意供水系统方案。

根据需水量预测结果,至2035年,松江区规划需水量约111万立方米/日。

规划中、西、东三大供水区由区属水厂供水,东北部供水区由市属闵行水厂供水。

区属水厂规划供水总规模按96万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一水厂6万立方米/日,松江二水厂20万立方米/日,车墩水厂20万立方米/日,小昆山水厂50万立方米/日。

结合地区水量发展趋势,适时扩建小昆山水厂,同步做好配套原水工程建设。

结合各区域发展,开展供水管道、泵站工程新改扩建,实现区属供水区“一网分片、互连互通”联动供水,推进区域供水连通管建设,保障地区供水安全。

(二)原水系统方案同意规划原水系统方案。

松江区属供水区以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供水水源,规划原水规模按96万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斜塘原水系统76万立方米/日,车墩水厂原水系统20万立方米/日。

黄浦江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黄浦江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海事局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桥区水域交通秩序,保障桥梁及过往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海事局辖区内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以及从事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统一负责辖区桥区水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桥梁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具体负责桥区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第四条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应根据本船的尺度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梁通航孔的通航尺度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桥梁通航孔航行。

船舶应根据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与桥梁通航孔桥跨结构梁底保留足够的富余高度,与通航孔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桥区.第五条除桥梁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外,其余桥孔禁止船舶通行。

第六条除从事桥梁、航标维护保养、水文测量的船舶外,任何船舶,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进入桥区禁航水域。

第七条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助航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第八条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备车、备锚航行,禁止使用自动舵;(二)加强了望,派人了头;(三)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四)配备VHF设备的船舶,通过规定的VHF频道提前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

第九条船舶在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应按照水上助航标志和桥区助航标志特别谨慎驾驶,并遵循下列规则:(一)在单向通航的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在航道中间行驶;(二)在双向通航的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避免船舶交会;无法避免时,应当尽可能靠近其右舷的航道一侧行驶,并与桥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船舶通过桥梁:(一)船舶尺度超过桥梁通航尺度。

黄浦江生态治理背景

黄浦江生态治理背景

黄浦江生态治理背景
黄浦江是上海市的母亲江,也是上海重要的水域之一。

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化发展,黄浦江的生态状况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为了保护和改善黄浦江的生态环境,上海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上海市加强了黄浦江的水质管理和监测工作。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水质监测网,对黄浦江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其次,上海市大力推进黄浦江岸线整治工作。

对于沿岸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恢复岸线的自然景观。

同时,规划建设了一系列的滨水公园和绿地,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活动场所。

另外,上海市还加强了黄浦江的生态修复工作。

对于黄浦江的污染源进行治理,采取措施减少排污量,改进排污方式,提高废水处理能力。

此外,大力推广生态修复技术,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提高黄浦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总体来说,黄浦江生态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需要长期坚持和努力。

未来,上海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治理措施,保护和改善黄浦江的生态环境。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关注和保护黄浦江的生态环境。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沪水务〔2023〕494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3〕494号松江区水务局:你局《关于报送〈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报告〉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2〕290号)及《松江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水利规划》)收悉。

经研究,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规划范围同意规划范围与松江区行政区划范围一致,面积约604.6平方公里。

同时,考虑到河网水系的完整性,将青松片、太南片、浦南西片和浦南东片纳入研究范围。

二、规划水平年同意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规划标准(一)防洪标准同意《水利规划》提出的防洪标准为:1.流域防洪:防御太湖流域不同降雨典型100 年一遇洪水标准。

2.区域防洪:防御区域50 年一遇洪水标准。

3.城市防洪:黄浦江上游段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

4.防洪水位:黄浦江干流女儿泾~大涨泾/千步泾~乡界泾设防水位4.97米,大涨泾~三角渡/乡界泾~三角渡设防水位4.79米。

(二)除涝标准同意《水利规划》提出的除涝标准。

其中,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为30 年一遇、其它地区为20 年一遇。

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为:青松片192.9毫米、浦南东片192.9毫米、浦南西片190.5毫米、太南片180.6毫米;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采用30 年一遇最大24 小时暴雨量为213.1毫米。

四、规划方案(一)河网水系规划1.河网水系布局原则同意河网水系总体布局为:黄浦江~斜塘以北区域规划“十一纵八横”、黄浦江~园泄泾以南区域规划“十纵三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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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水域管理及发展规划一、发展现状2009年起,松江区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黄浦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权下放的工作要求,落实黄浦江松江段水域的保洁管理,从奉贤区千步泾行政区划线起、向上游延伸至松江区女儿泾行政区划线止的河道中心线的南面水域,与松江区女儿泾行政区划线起、向上游延伸到太阳岛东端(松江区行政区划线内)止水域,全程长约27.50公里。

具体由上海米泾水上保洁公司(现已合并上海净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保洁。

1、现有设施及人员黄浦江水域保洁共有保洁员46名,没有环卫起运码头,现临时租赁中舟船厂40米码头岸线。

共有10艘各类保洁船,其中近岸作业保洁船6艘,水葫芦、绿萍专用大型打捞船(含驳运船)4艘。

为提高打捞效率,分别在大泖港、斜塘、黄浦江A30桥西侧设置了三处拦截库区,在应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中,增设18处简易拦截库区。

2、资金投入主要是保洁费和专项资金。

由区财政拔付,四年合计2266.9万元,平均566.7万元。

(从2009年340万元,2010、2011年585.6万元,2012年755万元)。

专项资金主要是船舶添置(维修)和水葫芦的整治,四年共652万元。

3、管理机制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是黄浦江水域松江段(事权下放水域)环境卫生的主管机关,环卫署对水域保洁给予指导、监督、考核,按照任务量核拨作业经费。

4、存在的问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对照《上海市水面废弃物打捞保洁费用预算定额(试行)》标准,黄浦江松江段保洁现有的机械设备和保洁人员配置相对不足。

按照目前的人员和装备力量,仅能做到每周普洁一次。

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低。

除人员船只数量不足以外,科技含量不高,江面检测、打捞的装备明显达不到上海主流行业科技水平。

在落潮水位低时,有些滩涂船只无法靠近作业;部分支流口窄水浅,作业船无法进入。

机械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效率低。

水上作业码头点少线长。

黄浦江松江段水域保洁没有垃圾起运码头,目前临时租借米市渡东侧的中州船厂码头。

该点距离最远一个作业点行船时间长达一个半小时,实际的作业时间少,工作效率低;碰到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赶赴现场。

市级河道未落实保洁主体。

松江区共有市级河道11条段,其中黄浦江干流、斜塘27.5公里已落实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米泾分公司保洁以外,其他如大泖港、园泄泾等市级河道均未落实责任主体,处于自然状态,给黄浦江保洁带来很大难度。

沿线单位和市民的环境意识薄弱。

由于黄浦江水域广,船舶来往频繁,加上船舶及使用岸线单位环境意识较差,责任管理不到位,各种垃圾量随意乱扔,水域保洁面广量大,流动性强,一旦周边区县保洁不力,影响更大,难以确保长效常态。

二、规划发展目标健全黄浦江松江段水域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监管,完善水域管理作业设施、设备和沿岸配套环卫设施,规范水域保洁作业,按照“面清、岸洁、协调、有序”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逐步实现管理长效化、作业服务规范化、垃圾处置无害化目标。

规划期限:近期2014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规划范围及对象:本规划范围为黄浦江干流及斜塘27.5公里,836.5万平方米;近期黄浦江主要支流园泄泾、小泖港、大泖港、大蒸塘等17.1公里,188万平方米;远期紫石泾、油墩港、叶榭塘等32.4公里,222.7万平方米。

主要对象为水面保洁人员及设施设备、水域垃圾起运码头等。

规划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理顺管理,治本为先建管并举,注重长效(一)水域保洁规划1、任务量规划黄浦江水域(包含有直接关联的支流)总长44.6公里,1024.44万平方米,目前财政预算内的保洁范围为27.5公里,836.5万平方米。

规划近期将主要支流小泖港、大泖港、园泄泾、大蒸塘等17.1公里、188万平方米水域列入区级财政保洁范围,远期将紫石泾、油墩港、叶榭塘等小型市级河道一并纳入保洁范围,杜绝因支流无人保洁给黄浦江干流保洁带来很大压力。

表一黄浦江水域(松江段)保洁规划表名称长度起讫最大宽最小宽河道水面积备注(公里)度(米) 度 (米)(平方米)黄浦江21.6黄浦江419 214 6214532 已有任务量斜塘 5.9 拦路港-泖河-斜塘 428 110 2150774小泖港 3 小泖港 105 78 131706近期规划大泖港 5.6 胥浦塘-大泖港 182 112639773 园泄泾8.5红旗塘-大蒸塘-园泄泾 239 106 1107716大蒸塘 紫石泾 6.4 紫石泾 90 30 345197 远期规划油墩港 17.8 油墩港 253 53 1385910 叶榭塘 8.2 叶榭塘-龙泉港176 43 495462 合计77124710702、水域保洁作业(1)实施有重点打捞。

对闸口、弯道、滩涂、支流河口等垃圾集聚处进行重点打捞,确保按规范保证打捞频次,杜绝垃圾死角。

(2)实施重点区域保障。

对于水厂取水口、区际结合部等水域进行重点防范,设置防护围油栏库区。

(3)增加设施设备投入,加强保洁力量。

合理配置保洁作业人员,优化作业方式。

通过不断提升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保洁效率。

确保每天巡查一次,重点水域每天保洁一次。

(4)在绿萍、水葫芦高发期采取从内河调集保洁员、增加出船数、大型机械打捞船与小型机械打捞船整合作业等方式,加大打捞力度。

(5)加强水域巡查监控力度,及时掌握水生植物爆发及突发事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防御能力。

3、水域保洁设施设备(1)水域保洁作业、管理与执法综合基地根据《上海市基础设施用地指标(试行)》(环卫分册)及《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的规定,规划黄浦江松江段水域保洁设置一处水域保洁综合基地、一处水域垃圾起运码头。

表二黄浦江水域(松江段)保洁作业基地规划表基地名称选址岸线长度陆上用地面积配套设施备注综合管理基地贵南路黄浦江口东侧300米处80 m 6500㎡职工道班房、管理及执法用房、码头等新建垃圾起运码头中州船厂内40 m1200㎡职工道班房、码头租借(2)拦截设施结合水生植物(水葫芦、蓝藻、绿萍等)泛滥的季节性变化和河道水系分布特点,增设定点简易拦截设施;针对水厂取水口等重点防范区域设置拦截设施,规划设置31处。

表三拦截库区设置规划表序号拦截地点延长米数量备注1 大泖港A30桥原固定拦截设施100米 1 简易式,已设置2 A5高速西侧张泽取水口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3 大泖港黄浦江口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4 大泖港中断取水口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5 米市渡塘口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6 作业码头西侧100米80米 1 简易式,已设置7 五厍取水口西200米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8 斜塘塔汇取水口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9 斜塘闵塔桥北侧16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10 同三国道黄浦江桥80米 1 固定式,已设置11 圆泄泾至沪杭高速14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12 圆泄泾至北石港口140米 2 简易式,已设置13 大泖港A30桥北侧120米 1 固定式,已设置14 斜塘沪杭高铁北侧120米 1 固定式,已设置15 圆泄泾至沪杭高速140米 2 规划点16 圆泄泾至北石港口140米 2 规划点17 大蒸塘140米 2 规划点18 小泖港140米 2 规划点合计31点其中已建设23个,规划8个(3)保洁设备规划配置50吨级保洁船11艘、水葫芦打捞转用船1艘、100吨级机械驳运船3艘、100吨级车吊船1艘、30吨级登滩船3艘、巡逻船1艘。

表四黄浦江水域保洁设施设备规划表设备型号打捞船(50吨) 登滩船(30吨) 车船吊(100吨) 水葫芦打捞船机驳船(100吨) 合计现在拥有量 6 1 3 10 近期规划新增 4 2 1 7 远期规划新增 4 1 1 6 总量14321323(4)监控设施☆完善黄浦江水域常态化的联查、联防、联控、联勤应急协调处置机制,确保管理无盲区。

规划对水厂取水口、区界水域、支流河口、拦截设施、大型建材船只停泊点等38个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视频信息将一并纳入区级监管平台。

表五黄浦江视频图像监控点位设置计划表序号所属街镇 点位地址和描述用途1叶榭镇松浦三桥西侧张泽取水口监控取水口、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张泽取水口2处)2 叶榭镇东勤船厂监控滩涂垃圾及闵行交界水域 3 永丰街道 向阳湖 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 4 永丰街道 毛竹港 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 5 永丰街道 横潦泾胜利水闸 监控支流河口和弯口滩涂垃圾 6永丰街道 横潦泾沪杭高铁桥下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 7泖港镇泖港二水厂团结河闸口监控取水口、支流河口及拦截设施(大泖港黄浦江口2处)8 泖港镇大泖港泖港水厂取水口监控取水口和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大泖港中断取水口2处、A30桥1处)9 泖港镇大泖港向阳湖水闸口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10 泖港镇大泖港张泾河口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11 泖港镇竖潦泾、横潦泾交界处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12 石湖荡镇圆泄泾黄桥港口水闸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13 石湖荡镇圆泄泾夏庄河口水闸监控新五渡口水厂和支流河口14 石湖荡镇圆泄泾张家港江水闸监控支流河口和上游漂浮垃圾15 石湖荡镇大蒸塘青松港水闸监控上游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16 石湖荡镇新村3号湖水闸监控塔汇取水口及拦截设施2处17 石湖荡镇泖河青松港南岸水闸边监控支流河口以及青浦交界漂浮垃圾18 石湖荡镇分水龙王庙口北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19 石湖荡镇分水龙王庙口南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20 石湖荡镇分水龙王庙口南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21 石湖荡镇闵塔路桥东侧监控支流河口、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斜塘闵塔路北侧2处)22 石湖荡镇黄浦江同三国道西侧监控支流河口、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同三国道黄浦江桥2处)23 石湖荡镇东山轮渡口监控取水口、支流河口、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新五水厂2处)24 石湖荡镇油墩港海事所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25 石湖荡镇竖潦泾毛竹港口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及拦截设施26 车墩镇米市渡港监站铁塔(米市渡塘口2处拦截设施)27 车墩镇26号、25号浮吊之间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28 车墩镇洞泾港船闸东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29 车墩镇松浦三桥下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0 车墩镇陈家浜水闸东侧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1 车墩镇陈家浜水闸以东长楼桥以西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2 车墩镇千泾河水闸以西200米处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3 车墩镇千泾河东100米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4 车墩镇北泖泾入口西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5 车墩镇松浦大桥以西分支河道西岸监控水域垃圾和滩涂垃圾36 车墩镇大江公司饲料厂监控支流河口和滩涂垃圾37 车墩镇女儿泾取水口西侧监控取水口和滩涂垃圾38 车墩镇大涨泾口监控滩涂垃圾☆加强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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