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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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附件2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161.范围··162.术语和定义··162.1工厂检查·162.2指定试验·17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4.工厂检查要求·174.1工厂专业类别·17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 (18)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D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2.1工厂检查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

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

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

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和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如关键工序)进一步检查,即延伸检查。

2.2指定试验为评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检查组在生产企业现场抽取认证产品并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选定项目,由生产企业人员所进行的试验。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a)客观、公正、公开、保密;(b)以产品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为关注焦点;(c)获取认证产品及工厂的真实状况;(d)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e)得出基于风险评估的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4.工厂检查要求认证机构应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并结合产品及行业特点,明确并公布工厂检查要求。

工厂检查要求应至少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适用内容,并在以下方面保持一致:4.1工厂专业类别工厂专业类别按相同的产品大类、相同的认证依据标准系列、相同或相似的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艺、可考虑的特殊情况等进行划分。

CCC 认证工厂检查内容

CCC 认证工厂检查内容

CCC 认证工厂检查内容工厂检查分为“初始工厂检查”和“监督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1、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识(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2) 认证产品的结构(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

2、现场见证试验由检查员从成品中抽取一台合格产品,交工厂质检人员使用工厂的检验仪器进行指定项目的检验,检查员目击见证试验过程和结果。

需正确对产品进行检验、熟练的操作仪器和运行检查仪器。

3、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由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照明电器强制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进行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

该要求见本培训资料8-9 页。

监督工厂检查的内容:1、产品一致性检查2、现场见证试验3、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复查(“十条要求”中3、4、5、9 为必查条款,非常重要)4、认证标志使用情况核查(印刷标志备案批准书或标准标志购买发票和使用记录)5、产品封样送检测站进行监督检验。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3C认证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讲解

3C认证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讲解

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161.范围··162.术语和定义··162.1工厂检查··162.2指定试验··17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4.工厂检查要求··174.1工厂专业类别··17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2013年第2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总体方案,我委现已编制完成两份新增的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编号:CNCA-00C-003)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编号:CNCA-00C-004)国家认监委2013年9月24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2013-09-24发布2013-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 (5)1.范围 (5)2.术语和定义 (5)2.1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5)2.2基本认证模式 (6)2.3认证模式 (6)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7)3.1基本原则 (7)3.2生产企业分类涉及的质量信息 (7)3.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保存 (8)3.4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等级的确定和调整 (9)3.5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结果的应用 (10)3.6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结果的通报和传递 (12)3.7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的监督 (12)4.认证模式的选择与确定 (13)4.1认证要素及使用 (13)4.2基本认证模式的确定 (14)4.3认证模式与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19)4.4基于风险控制的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21)附录:生产企业四级分类管理参考示例 (22)0. 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应“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

2014年第1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制定了两个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现予以发布。

上述两个通用实施规则与后续发布的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配套使用,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编号:CNCA-00C-005)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编号:CNCA-00C-006)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2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0.引言・・・・・・・・・・・・・・・・・・・・・・・・・・・・・・・・・・・・・・・・・・・・・・・・・・・・・・・・51.适用范围・・・・・・・・・・・・・・・・・・・・・・・・・・・・・・・・・・・・・・・・・・・・・・・・・・・・52.术语和定义・・・・・・・・・・・・・・・・・・・・・・・・・・・・・・・・・・・・・・・・・・・・・・・・・・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5 2.3例行检验・・・・・・・・・・・・・・・・・・・・・・・・・・・・・・・・・・・・・・・・・・・・・・・・・・6 2.4确认检验・・・・・・・・・・・・・・・・・・・・・・・・・・・・・・・・・・・・・・・・・・・・・・・・・・・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62.6功能检查・・・・・・・・・・・・・・・・・・・・・・・・・・・・・・・・・・・・・・・・・・・・・・・・・・・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 3.1职责和资源・・・・・・・・・・・・・・・・・・・・・・・・・・・・・・・・・・・・・・・・・・・・・・・・・7 3.2文件和记录・・・・・・・・・・・・・・・・・・・・・・・・・・・・・・・・・・・・・・・・・・・・・・・・・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8 3.4生产过程控制・・・・・・・・・・・・・・・・・・・・・・・・・・・・・・・・・・・・・・・・・・・・・・・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12 3.8内部质量审核・・・・・・・・・・・・・・・・・・・・・・・・・・・・・・・・・・・・・・・・・・・・・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13 3.11CCC证书和标志・・・・・・・・・・・・・・・・・・・・・・・・・・・・・・・・・・・・・・・・・・・1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电动工具3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3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3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上)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用手握持操作的,装有电源线(含带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并内装电源开关的、由电动机或由电磁铁作动力来驱动的各类电动工具。

其额定电压大于50V但不超过440V,电源频率为工频或直流。

本范围不适用于中频电动工具和防爆电动工具。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检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4.1.1.1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同产品只做一次型式试验。

4.1.1.2对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电动工具,其单元划分见附件1。

4.1.2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2)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参见附件2);(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4)生产厂对样品的描述及说明;(5)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可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书(如有);(7)其他需要的文件(例如:关键元器件的证书编号或证书复印件、关键材料的确认资料、产品标准、产品照片等)。

4.2型式试验4.2.1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送样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该型号的样品。

当申请认证单元中有多个型号的产品时,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送样,并且选送的样品应覆盖该单元中所有产品的安全要求(见附件1)。

必要时,根据需要,申请单元覆盖的其他产品需送样做补充差异试验。

申请整机认证时,整机内的关键安全元器件(附件2)应按对应要求单独送样进行检测,关键安全元器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的,可免于单独送样检测,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核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2014年第2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现已编制完成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用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方的CCC认证数据/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编号:CNCA-00C-007)(附件请从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下载)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8日编号:CNCA-00C-00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2014-01-08发布 2014-01-08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7号令)要求,为完善CCC认证数据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信息报送、传递、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CC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等CCC 认证各相关方之间相关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

3.术语和定义质量基础信息是指用于掌握CCC认证实施的整体情况和质量水平,分析和查找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和风险因素,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所需的各类与CCC认证相关的质量基础信息,主要包括:1)CCC认证证书数据2)CCC质量分析数据●CCC认证受理与CB证书转换数据●型式试验及监督抽样检测数据●CCC工厂检查数据●CCC认证证书及获证企业数据●CCC认证标志数据CCC工厂检查员数据3)指定实验室检测质量评价数据产品质量监督信息是指地方质检两局开展CCC产品质量监管所需的相关质量信息,具体包括CCC认证工厂检查计划以及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

工厂检查要求

工厂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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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检查要求
2.3 理解要点 需要控制的质量记录:“工厂检查要求”规定 的、认证机构要求的以及工厂所需的记录。
• “工厂检查要求”明确规定应保存的质量记录 1. 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采购活动的记录 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定期
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和有关 检验数据 3.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4. 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及运 行检查不合格采取措施的记录 6. 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 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6. 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与人员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8.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9. 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10. 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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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检查要求
“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说明
• “工厂检查要求” 的主要内容与国际上通行 的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则要求基本一致,是 符合国际惯例的
• 教材的“工厂检查要求”,主要针对音视 频和信息技术类产品的要求
• 4、 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认证委托人或生 产者同时具有认证联络员时,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 的要求。
• 5、 认证联络员的指定应该指定到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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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检查要求
• 6、 工厂应该规定认证联络员责任和义务,他应 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并且及 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 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 达。
工厂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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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工厂检查要求
第一节 工厂检查要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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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检查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2014年第2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现已编制完成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用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方的CCC认证数据/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编号:CNCA-00C-007)(附件请从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下载)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8日编号:CNCA-00C-00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2014-01-08发布 2014-01-08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7号令)要求,为完善CCC认证数据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信息报送、传递、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CCC 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等CCC认证各相关方之间相关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

3.术语和定义3.1CCC质量基础信息是指用于掌握CCC认证实施的整体情况和质量水平,分析和查找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和风险因素,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所需的各类与CCC认证相关的质量基础信息,主要包括:1)CCC认证证书数据2)CCC质量分析数据CCC认证受理与CB证书转换数据型式试验及监督抽样检测数据CCC工厂检查数据CCC认证证书及获证企业数据CCC认证标志数据CCC工厂检查员数据3)指定实验室检测质量评价数据3.2CCC产品质量监督信息是指地方质检两局开展CCC产品质量监管所需的相关质量信息,具体包括CCC认证工厂检查计划以及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⑵ 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判定企业提供的资源是否充分和适 宜,对资源是否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⑶ 当资源发生变化时,工厂是否有畅通的渠道以及时了解相应的信息, 是否能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其资源满足认证产品稳定生产.
文件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 以 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 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 定, 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 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 其要求应不低 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⑵ 过程检验(Process testing),在过程控制中对关键元器件、材 料,半成品,成品的规定参数进行的检测和验收;
⑶ 工厂应以明确的表达方式指明,哪些生产过程工序对认证产品的关 键特性(安全、环保、EMC)起着重要的作用;
⑸ 记录的控制应符合2.3条的要求。
采购和进货检验
审查要点: ⑴ 是否制定了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 程序规定是否适宜;
⑵ 按程序文件(或类似文件)规定的要求,查阅相关记录,确认其符 合性和有效性。
⑶ 当由供应商进行检验时,工厂是否对检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⑷ 通过查阅生产厂对关键元器件合格率或类似内容的统计信息确认生 产厂对关键元器件的检验/验证控制程序是否可行或有效。
⑺ 工厂应保存的对供应商选择评价记录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录, 供应商 质保能力调查表等。工厂应保存的日常管理记录包括供货业绩, 当供 应商产品出现问题时, 工厂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及验证其实施的资料 等;
以上记录应按⒉3条的要求进行控制。
采购和进货检验

CCC_认证中对非金属材料的要求及CQC材料认证

CCC_认证中对非金属材料的要求及CQC材料认证

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中对非金属材料的要求及CQC材料认证一.实施规则要求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如:电线电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开关和控制设备、整机保护设备、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等,将非金属材料及其零部件都列入关键和重要原材料清单,对一致性加以严格控制。

以家电为例,实施规则中要求材料列明其详细信息,如:供应商、部件名称(如外壳、支撑带电件等)、材料名称(如ABS、PBT、PAPC 等)、牌号(如PC-6、PC-66等)、燃烧等级(如HB40、HB75等)、各种材料的材质等,并按照标准进行检测。

二.家用电器国家标准GB4706中对非金属材料的要求30 耐热和耐燃30.1对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本标准,应充分耐热。

30.2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30.2.1非金属材料部件承受GB/T5169.11(idt 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30.2.2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5169.11(idt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30.2.3.1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 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mm 范围内的绝缘材料,其灼热丝的燃烧指数(按GB/T5169.12 (idt IEC60695-2-12))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3.2支撑载流连接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mm 范围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5169.11(idt IEC60695-2-11)灼热丝试验。

30.2.4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进行附录E 的针焰试验。

CQC认证工厂审查准备要求

CQC认证工厂审查准备要求
判定等。
确认检验
① 目的:提供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的证据; ② 检验者:工厂或具备能力的机构。 ③ 频次:不低于认证实施规则或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④ 项目: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或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⑤ 性质: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 ⑥ 方法: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和方法; ⑦ 实施:由工厂策划并组织实施(试验可委托具备能力的
• 《文件控制程序》建立或引用,注意文件编号与 程序文件的衔接——是否存在质量记录无编号现 象、受控状态和版本的有效性
• 《记录控制程序》建立或引用,注意质量记录保 存期限
文件: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要求的文件:
技术性文件
1.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2.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 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 • 检验标准
供应商选择、评定记 录
① 合格供应商名录; ② 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评价
记录; ③ 样品测试报告等。
供应商日常管理记录
① 供货业绩记录; ② 重新评价记录; ③ 提供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的
处理记录; ④ 采取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
施等。
3.采购和进货检验
3.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 关键原材料检验文件→实施记录 • 关键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程序、文件——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 成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建立程序(明确规定 检验项目、方法、准则)→实施记录
• 例行检验定义: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 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 架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 确认检验定义: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进行的抽样检验。
例行检验
机构实施); ⑧ 程序内容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频次、检验点、
判定等。

3C认证十条要求详解

3C认证十条要求详解

实用标准文案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1.1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不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注解A:此条关键点有:1.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可以质量手册或者程序文件《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控制程序》中规定;2.必须任命一名质量负责人,并规定其abcd四条职责,要赋予其一定的权力,以及本身的能力能够满足其职责的要求,质量负责人负责建立并保持体系运行,应该熟悉全部的要求。

3.建立程序化的文件《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4.应有“标志购买发放使用管理台帐或使用记录”♦注解B:根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工厂还应该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职责有三:1.负责认证产品中使用的关键无器件和材料(以下简称关键件)变更的检查、认定、以及除变更时需认证机构批准以外的其它关键器件和材料的变更批准;2.按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认证产品中关键元器件变更的检查、批准、上报工作,并对认证工厂及获证产品的一致性负责;3.认真做好并保存变更记录,供工厂检查时审核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文档实用标准文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解:此条关键点有:1.资源分为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和环境三部分;2.设备分为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生产设备要满足生产的需要,检验设备要根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标准要求以及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的数量和精度(在后边的生产部分和检验部分详细说明);3.人力资源,除了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外,对于“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的要求是,技术负责人要经过当地所属分中心的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其他关键岗位如生产关键过程和特殊工序及岗位人员,检验人员,关键设备操作者须有上岗证(如焊接等特殊工序)和培训考核上岗,支持信息为“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操作上岗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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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范围··162、术语与定义··162、1工厂检查··162、2指定试验··17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4、工厂检查要求··174、1工厂专业类别··17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与检查组··18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10、CC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11、1工厂检查结论与不符合项分类··20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与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与定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2、1工厂检查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与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

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与场所界限。

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

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与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与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如关键工序)进一步检查,即延伸检查。

2、2指定试验为评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检查组在生产企业现场抽取认证产品并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选定项目,由生产企业人员所进行的试验。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a)客观、公正、公开、保密;(b)以产品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为关注焦点;(c)获取认证产品及工厂的真实状况;(d)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e)得出基于风险评估的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4、工厂检查要求认证机构应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并结合产品及行业特点,明确并公布工厂检查要求。

工厂检查要求应至少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适用内容,并在以下方面保持一致:4、1工厂专业类别工厂专业类别按相同的产品大类、相同的认证依据标准系列、相同或相似的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艺、可考虑的特殊情况等进行划分。

同一工厂涵盖不同工厂专业类别时,工厂检查应分别实施。

原则上,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抽样检验与确认检验应覆盖不同的工厂专业类别。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对于同一认证规则下不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产品,关键件清单、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的要求应保持一致。

5、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在认证批准前,认证机构应与工厂协商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对于生产企业实际地址以外的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与过程,应特别关注。

在认证批准后,认证机构应确保工厂检查场所界限的完整性、准确性,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提供必要条件。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与检查组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确定其实施方式与内容,如预先通知或不通知的工厂检查、从工厂/市场/使用场所获取样品、抽样或买样,以及工厂检查的条款、各条款的检查重点、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监督抽样等。

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方式与内容,确定具备相应能力的检查组成员,并为其提供完整、准确、实时更新的工厂检查所需资料与信息。

对于预先通知的工厂检查,认证机构应在现场检查前与生产企业约定工厂检查时间、确认工厂检查范围与计划安排。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对于生产企业搬迁,认证机构应采取适当与必要的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如下风险:(a)由于生产条件、人员能力、生产工艺等变化所导致的风险;(b)工厂在新生产场所生产的产品,未经认证即出厂、销售的风险。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在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认证机构应视情况实施特殊检查或调查;重点分析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及对认证产品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对于因质量原因所暂停的证书,在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时,认证机构应:(a)关注工厂对证书暂停的原因分析就是否全面、充分;(b)关注工厂采取的措施就是否满足产品召回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与纠正措施就是否适当、有效,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c)关注在证书暂停期间,就是否有相关产品出厂、销售、进口。

10、CC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对于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如机动车辆轮胎、电线电缆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控制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适当与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a)从加施CCC标志至例行检验之间的,状态未定产品;(b)已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对于工厂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如机动车灯具生产企业委托配光镜生产者将CCC标志模压在配光镜表面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风险,采取适当与必要的措施使风险可控:(a)相关方加施CCC标志的活动就是否受控并符合规定要求;(b)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c)加施CCC标志的合格品就是否仅用于向生产企业交付;(d)相关方所印刷、模压CCC标志的产品就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11、1工厂检查结论与不符合项分类工厂检查结论通常分为“工厂检查通过”、“书面验证通过”、“现场验证通过”、“工厂检查不通过”四种。

其中,“书面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报认证机构书面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现场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认证机构现场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

工厂检查不符合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与严重不符合项两类。

其中,一般不符合项指可能对产品认证质量产生轻微影响的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指认证产品在生产制造或检验过程中产生严重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结构、关键件等与认证批准结果不一致且较为严重的不符合项。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11、2、1工厂检查通过无不符合项。

11、2、2书面验证通过属于一般不符合项;或者“现场验证通过”与“工厂检查不通过”以外的情况。

11、2、3现场验证通过存在不符合项,但没有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具体例如:(a)虽有构成系统性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b)虽有在资源、关键件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等产品实现的主要质量环节存在不符合项,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c)其她难以通过纠正措施的证明性材料进行书面验证,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11、2、4工厂检查不通过有构成系统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或个别严重不符合项,且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时,具体例如:(a)指定试验结果不合格(原则上);(b)关键资源不满足要求,难以保证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c)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将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如产品结构、关键件变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d)认证产品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e)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未有效实施,造成产品不一致且质量保证能力系统性失效的;(f)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工厂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g)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主要情况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转让CCC标志或证书,以及盗用CCC标志;在获知证书被撤销或暂停后,继续使用CCC标志或证书;在未获得CCC证书的产品上,故意加施CCC标志;其它故意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情况。

(h)工厂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i)其它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严重不符合项。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对于工厂检查结论判定为“书面验证通过”或“现场验证通过”的,认证机构应将验证结果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当经过认证机构评定后的工厂检查结论发生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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