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液体治疗及补液原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烧伤患者液体治疗及补液原则
烧伤
患者液体治疗及补液原则如下,希望对各位主管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度、Ⅲ度)每千克体重应补充液体1.5ml(小儿为1.8ml,婴儿为2ml);
其中晶体液量和胶体液量之比为2:1。
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小儿按年龄或体重计算)。
晶体——平衡液、林格液,并适当补充碳酸氢钠;
胶体——同型血浆、全血或血浆代用品,但用量不宜超过1000ml,Ⅲ度烧伤应输全血。生理需水量——5%~10%葡萄糖液。
总量的一半,应在伤后8小时内输完;另一半在其后的16小时输完。
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第一个24小时的1/2+每日生理需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