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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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6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6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____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____年版)》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一、监测目的提高监控效率,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院重点部门及各科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灭菌后)物品等的监测。

三、监测要求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按时规范采样,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计划并指导科室完成监测工作。

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要及时进行监测。

如监测结果不合格,检验科要向院感科及所在科室报告,院感科与科室一起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复检至合格为止。

四、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1、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频次新领紫外线灯管使用前进行强度监测,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强度监测(____月、____月)。

2、灭菌剂、消毒剂及灭菌物品、消毒物品染菌量的监测频次使用中灭菌剂及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细菌监测,使用中消毒剂及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

3、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及透析液内毒素的检测频次1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一次,透析液内毒素检测至少每____个月一次。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4、消毒内镜、灭菌内镜监测频次消毒内镜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灭菌内镜每月进行细菌监测。

5、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监测频次(1)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每月监测一次,不同级别手术间每月至少监测一间,每年每个房间至少监测一次。

(2)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加床超过20℅以上应当月进行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卫生和舒适,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篇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水质、医疗废弃物、消毒灭菌效果等方面的监测。

第三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环境卫生学监测组织,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环境卫生学监测组织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检验科、护理部、后勤部等相关科室组成。

第六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监督各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

第七条检验科负责环境卫生学监测样本的采集、检验和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为临床提供指导。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病房、门诊等临床科室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后勤部负责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确保医院环境的整洁、卫生。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第十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水质、医疗废弃物、消毒灭菌效果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一条空气质量监测包括:病房、门诊、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空气中的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的监测。

第十二条物体表面监测包括:床栏、床垫、床头柜、洗手池、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细菌监测。

第十三条水质监测包括:饮用水、消毒水、洗涤水等水质的微生物、有机物、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四条医疗废弃物监测包括:废弃药品、血液制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废弃物的分类、存放、处理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五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包括:消毒剂、灭菌剂的使用效果,医疗设备、器械、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第七章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执行。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临床科室应该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消毒灭菌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检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2、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按季度进行检测,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不得检测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检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等。

(1)物理监测应每锅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2)化学监测应每包监测。

包外贴化学指示物,包内放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灭菌物品应有标识,须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及包装者等内容,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灭菌工作程序。

(5)植入物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但紧急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指示物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指标,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院感管理科、护理部等,说明召回的原因。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5篇)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5篇)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5篇)第一篇: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一)工艺监测,又称程序监测,即按经过试验所确定的灭菌工艺和有关参数进行检查,以判断灭菌是否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的主要项目有:物品的包装、物品的装载、灭菌温度、灭菌时间等,此法应作为常规监测方法,每次灭菌时均应进行。

1、物品的包装:(1)为防止灭菌后再污染,物品需经包装后方可进行灭菌处理。

(2)包装材料应允许物品内部空气的排出和蒸汽的透入。

市售普通铝饭盒与搪瓷盒,不得用于装放待灭菌的物品,应用自动启闭式或带通气孔的器具装放。

(3)常用的包装材料包括全棉布;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如纸塑包装);带孔的金属或玻璃容器等。

对于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必须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新包装材料在使用前,应先用生物指示物验证灭菌效果后方可使用。

(4)布包装层数不少于两层。

用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应超过30×30×25(cm3);用于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30×50(cm3)。

金属包的重量不超过7kg,敷料包不超过5kg。

(5)新棉布应洗涤去浆后再使用;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经清洗后才可再次使用。

(6)盘、盆、碗等器皿类物品,尽量单个包装。

包装时应将盖打开,若必须多个包装在一起时,所用器皿的开口应朝向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或纱布隔开,以利蒸汽渗入。

(7)灭菌物品能拆卸的必须拆卸,如对注射器进行包装时,管芯应抽出。

必须暴露物品的各个表面(如剪刀和血管钳必须充分撑开)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

有筛孔的容器,应将盖打开,开口向下或侧放。

管腔类物品如导管、针和管腔内部先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润湿,然后立即灭菌。

(8)物品捆扎不宜过紧,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灭菌包每大包内和难消毒部位的包内放置化学指示物。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根据201x年XX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制定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
1)化学监测: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

2)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如75%酒精、碘伏、84消毒液等,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一次,如2%戊二醛,应无菌生长。

2、使用中消毒、灭菌物品生物学监测
使用中无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主要物品:棉球、棉签、纱布、镊子、换药碗、持物镊等,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物品应每季度抽样监测,如湿化瓶、引流瓶、体温表、口服药杯等,接触黏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压力蒸气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指示卡、3M胶带),生物监测每周进行(嗜热脂肪芽孢杆菌自含式菌管),各项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及使用。

4、紫外线消毒灯监测
1)日常监测: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保养记录(每周用70%80%乙醇棉球擦拭一次)、签名。

2)强度监测:新灯管安装后使用前要监测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微瓦/厘米,使用中灯管每半年一次不得低于70微瓦/厘米,累计使用时间>700h后应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5、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进行采样,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方案》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方案》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为了加强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提高消毒灭菌质量,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定期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的空气、医护人员的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液、压力蒸气灭菌等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具体监测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小组:组长:黄林青副组长:刘锋成员。

杨幸秀、万辉连、乐丽芬、李碧珍、黄育红、王四莲、杨丽春、xx惠、钟瑞芬。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1、供应室应按照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做好各项监测并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1)压力蒸汽灭菌器必须进行每锅物理监测,每包内、外化学监测,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每周监测一次,每月需送市或区cdc监测一次。

(2)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2、使用科室对使用中消毒剂进行浓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一次,戊二醛每周监测二次(胃镜室每天使用前监测一次),使用中灭菌剂、消毒剂细菌污染监测每月一次。

3、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做好记录和签名)紫外线灯管每周擦拭一次,每半年监测照射强度一次。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1、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的监测。

2、对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病房、母婴室、口腔科、内窥镜室、治疗室、换药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

四、二级监测1、科室医院感染监控护士每月应协助检验科做好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对不合格项目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后复查,监测资料记录完整备查。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3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3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____%,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____%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____%。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按照新修订的方案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进入临床使用。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常规监测每周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每日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三、压力蒸汽灭菌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一D试验。

生物监测每周进行。

四、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每批次进行物理监测,详细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包括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

无菌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周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甲醛浓度的监测;植入大型器械等生物监测合格时方可使用。

五、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六、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七、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对手术室、口腔科门诊、病房、检验科、门急诊、眼科、美容科等重点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提升,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

二、监测内容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包括消毒物品细菌数、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以及灭菌物品微生物的检测。

三、监测频率1. 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年每季度对重点部门(科室)进行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进行卫生学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法1. 环境卫生学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手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消毒物品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同时检测致病性微生物和微生物的灭活效果。

五、质量改进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针对存在问题的科室,与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原因分析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 加强对科室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4. 定期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对持续改进的科室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改进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约谈和督促。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的认识和重视。

2.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的知晓率。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 由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

2. 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监测与改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要对监测与改进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工作的需要。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

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反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四、腹泻门诊管理制度1、腹泻门诊每年从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

2、腹泻门诊接诊范围:急性腹泻(病期在一周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慢性腹泻急性发作者、急慢性腹泻病的复诊者。

凡腹泻门诊接诊的病人一律按急诊处理。

3、腹泻病不管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诊室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化验结果也要单独登记。

4、腹泻病员无论是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症室都要进行“霍乱病SPA协同汇集凝集实验,如果症状典型,病人来自疫区,除做SPA快诊实验外,同时作细菌培养。

5、发现法定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或已确诊病人,必须迅速电话报告凉山州CDC。

6、在霍乱病流行期间,要设立霍乱病防治机动队,做到人员固定,药械齐全,实行24小时听班。

7、病人排泄物、呕吐物要经过消毒处理才可以倒掉扩展阅读:内镜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1、使用中的消毒剂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1次。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第七章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执行。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临床科室应该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消毒灭菌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检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2、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按季度进行检测,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不得检测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检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等。

(1)物理监测应每锅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2)化学监测应每包监测。

包外贴化学指示物,包内放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灭菌物品应有标识,须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及包装者等内容,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灭菌工作程序。

(5)植入物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但紧急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指示物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指标,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院感管理科、护理部等,说明召回的原因。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

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 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反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四、腹泻门诊管理制度
1、腹泻门诊每年从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

2、腹泻门诊接诊范围:急性腹泻(病期在一周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慢性腹泻急性发作者、急慢性腹泻病的复诊者。

凡腹泻门诊接诊的病人一律按急诊处理。

3、腹泻病不管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诊室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化验结果也要单独登记。

4、腹泻病员无论是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症室都要进行“霍乱病SPA协同汇集凝集实验,如果症状典型,病人来自疫区,
除做SPA快诊实验外,同时作细菌培养。

5、发现法定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或已确诊病人,必须迅速电话报告凉山州CDC。

6、在霍乱病流行期间,要设立霍乱病防治机动队,做到人员固定,药械齐全,实行24小时听班。

7、病人排泄物、呕吐物要经过消毒处理才可以倒掉。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健委《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2、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3、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5、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 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6、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推荐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推荐
六、压力蒸汽灭菌采样及检查方法 1、化学监测法: ①化学指示胶带:将其粘贴于每一个待灭菌物品包外。 ②化学指示卡〔管〕:放入待灭菌的手术包〔高危包〕中央。
2、生物监测法 ① 指示菌株:为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或 SSIK31 株〕生物指示剂。
② 检测方法: 将生物指示剂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预真空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测试包〔由16全棉手术巾,每条41cm×66cm,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 3 层,短边折成 2 层然后叠放,作成23cm×23cm×15cm大小的测试包〕; 下排气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 3 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 块小手术巾、2 块中手术巾、1 块大手术巾,30块 10cm×10cm 8 层纱布敷料包裹成 25cm×30cm×30cm大小〕;
七、室内空气、物体外表、医护人员手 1、重点科室〔部门〕:每月进行。 如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给室无菌区、导管室、口腔科、内镜室、传染科等。 2、普通科室:每季度进行。 3、有医院感染流行,疑心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工程应如实上报。防止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四、检验科〔细菌室〕保证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给,并每月做无菌报告结果标准。
内 容
一、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二、评价〔合格〕标准 三、监测时限 四、采样及检查方法 五、洁净〔层流〕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监测
为了有效评价我院(科室)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并使监测工作由普遍到突出重点、由重视结果到注重过程的目的、合理标准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特作如下规定及要求,望各科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植入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六、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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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六、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
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无菌。

七、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每月对透析用水、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液、透析用水细菌培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透析用水、透析液内毒素监测每季度1次,内毒素<0、25EU/ml。

应建立干预水平,是最大允许水平的50%。

八、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中心、血库、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的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九、采用各临床医技科室自行采样监测和院感办定期采样监测相
结合的方法。

十、各科室应及时对采样监测结果进行登记、汇总、分析。

对不达标之处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以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消毒灭菌质量和环境卫生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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