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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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材料是指公司(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将要消耗的材料或物料,及以备出售的商品。

第二条库存材料的核算分别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材料管理部门设“库存材料卡片”,由材料管理人员根据材料的收入和发出凭证进行数量核算;“材料明细账”设在财务部,会计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进行数量和金额两方面的核算。

第三条库存材料应由专人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对出、入库材料、物品及时登记。要合理安排材料、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材料、物品的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不得混合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第四条材料、物品入库时,要根据购货发票及购货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与所入库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科(随购货发票报销),第三联购货公司(部门)存查。若异地采购,应根据购货合同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经办人以此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公司(部门)领用材料时,应填发“领用单”,注明领用项目(工程)名称、品名、规格、用途,并经公司(部门)主管签章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材料。仓库根据“领用单”发料,发料数量不得超过核准的数量(该料如系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时例外,但也应及时办理退料或注明结转,另批使用)。

第六条“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领料单位存查;第二联仓库留存,并以此登记“库存材料卡片”;第三联每月终了由管理人员统计、编制“材料领用汇总表”后一并交财务科。

第七条库存材料的清查,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要进行全面清查外,在年度中间还要分不同情况,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抽查或定期清查。当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也要进行盘点,并据以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库存材料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式,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与材料管理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点数、过磅等实地盘点方法确定实存数量。在确定材料实际结存数量的同时,还应查明造成材料短缺、积压等方面的原因。

第九条库存材料清查的结果,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明各种材料的账面数、实存数、盘盈盘亏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盈盘亏的原因。经审批后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条库存材料的自然损耗,应根据本公司(部门)的具体情况规定一个合理的损耗范围。对超规定的损耗部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若超定额损耗的材料可查出有关责任人,则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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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处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地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批审签制度

1、财务开支管理坚持“量力而行、集体研究、厉行节约、严禁浪费”的原则。

2、管理处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所有支出必须经管理处主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报销,财务科凭据做帐。

3、所有财务开支必须履行经办人签字,财会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生效的程序。

4、固定资产增值、大修、出租、报废,坏账损失,预提费用等,由相关科室或单位提出书面计划和说明报管理处,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批准的意见执行。

5、办公和管理用器具等低值易耗品购置,由机关科室或单位统计并提出书面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查,非办公用品的其他物资的采购计划,送财务科核实库存情况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查,最后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再予以购买。

二、资金管理制度

1、分管银行业务人员,每月必须查核银行存款余额,以核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向财务负责人或单位主管财务领导报告存款余额和收

支情况。

2、财务上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每月会计应同出纳编制库存现金清查表,加强对帐工作。

3、职工因公出差、单位日常采购等原因确需借少量备用金,当事人提出借款书面申请,必须报经单位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同意审签后出纳方可借支,任何人不得随意借支,并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逾期扣款”的办法,严格进行备用金控制管理。

4、原则上禁止私借公款现象,严禁利用管理处的任何资金进行体外循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单位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入帐,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截留私设小金库,严禁收款不入帐。

6、支付银行存款必须是会计、出纳、主任同时在场,并由主任盖公章,再由会计盖私章,最后由出纳人员签字取款。

7、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对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要核实库存物资,避免物资闲置,重复购买,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

三、内部监督制度

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管理,现就单位内部人员职务回避作出如下规定:

1、实行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必须结出余额,月末领导监督库存现金盘存,检查往来账的发生情况。

2、对单位的各种收入实行管票、开票、收款、记账人员分设的内部管理制度,空白支票、发票及单位收据应设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核对注销”的管理办法,严禁空白票据盖齐印章和外借。

3、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出纳员。

4、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支取银行存款时,由管理处主任或主任委托行政科人员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财务会计印章由会计人员把关加盖,管理处派人陪同出纳到银行取款。

6、财务科必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财会人员要严守本单位会计机密和商业秘密,未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本单位的财务资料和经济指标数据,与财务无关的人员探询单位财务状况不得随意提供任何信息。

四、财务稽核制度

任何会计凭证都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的严格审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1、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

2、认真审核记帐凭证和内容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科目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正确。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应存入规定的银行,开设专户,并接受银行对货币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的审核。正确反映基本建设投资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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