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点班[第二讲]
[VIP专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阶段权利救济②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①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争议—→民告官③行政诉讼原告&被告:行政行为官民事④行政赔偿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1.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公民权行政立法权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 2.合理行政原则—→ 理性 → 裁量权→幅度裁量权 (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程度裁量权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见§4)行政相对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27个)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预防腐败局(16个)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外专局、公务员局、海洋局、测绘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药监局、中医药局、外汇局、煤矿安监局、保密局、密码局、航天局、原子能机构、语言文字委、核安全局(22个)国务院办公机构办公厅(1个)办事机构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台办、新闻办(6个)议事协调机构学位委员会、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9个)直属事业单位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14个)§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2024年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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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行为。其特征包括主体特定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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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羁束 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等。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由行政主体作出并送 达相对人时即告成立。而行政行为的生效则是指行政行为开始发生法律 效力的时间。
行政处罚的原则
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过 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 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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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程序
申请与受理 调查与决定 听证与告知 送达与执行
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 是否受理。
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行 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许可的原则
包括法定原则、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便民原则、信 赖保护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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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概述
行政处罚的定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 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 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等。
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采取撤销、废止、确认无效等方式进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 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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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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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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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 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 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 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讲)
法治政府研究院 林鸿潮 第二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内部普适性&部门法特殊性】的功能
指引功能【原则引导规范→立法】 解释功能【具体适用法律】 补充功能【填补法律规范空白】
1合法行政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者不可违)
【法律优先于行政活动→法律已经规定的内容行政必须遵守】
法律保留(法无授权者不可为)
案例:2002年7月,港资企业汇津公司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长春市自 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长春市政府为此专门制定 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规定政府承担 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 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 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 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因 为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信赖 的是违法对象】,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 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善意信赖的法律外观】成立的手 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2合理行政
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
Case:昆明“秀色可餐”→违背“统一着装"规则?无关因素?
公平公正对待当事人【平等对待,情况相同则处理相同】 比例原则【行政行为手段与行政行为性质相匹配,不能超
出必要限度→损失最小、成本最低】
——适合性【手段能达到目的】 ——必要性【手段是实现目的所必要的】 ——均衡性【手段取得的效果应当大于其付如:行政许可权集中行使→统一办理】
余凌云 行政法讲义 第二版
余凌云行政法讲义第二版行政法是法律学科中的重要分支之一,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政行为等内容。
在我国,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和规范,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为了深入了解行政法的相关知识,提高行政法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余凌云教授编写了《行政法讲义》第二版。
余凌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行政法学专家,具有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他在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的讲义以其权威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而闻名于法学界。
《行政法讲义》第二版共分为十章,涵盖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法律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等重要内容。
以下将对每一章节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性质。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和性质,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律规范。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法的法律规范的来源、层级和效力等问题,帮助读者了解行政法的法律体系。
第三章: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政决策程序等内容,为读者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提供了依据。
第四章: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行为的概念、要素、种类和效力等问题,帮助读者理解行政行为的特点和法律规范。
第五章: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变更、撤销和无效等问题,为读者深入了解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提供了指导。
第六章: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为读者掌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要点和方法提供了参考。
第七章:行政行为的救济与责任。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行为的救济渠道、救济程序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等问题,为读者了解行政行为的救济和责任机制提供了依据。
第八章:行政执法。
本章主要介绍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效力等问题,帮助读者了解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和实践要点。
第九章:行政处罚。
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精华
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精华第一章行政主体本部分重点把握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二是公务员与行政主体。
与民事活动由单个的组织或公民个人进行交往相比,行政活动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由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实施管理。
因而,行政法首要的问题就表现为:谁有管理者的主体资格。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这一定义中包含着判断一个组织是否行政主体的三个标准:(1)作为行政主体必须享有行政职权;(2)作为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3)作为行政主体必须能够承担实施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
从实际的行政活动来看,符合上述行政主体的三个标准或者说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两类:一、行政机关行政职权主要为行政机关所享有,行政活动也主要为行政机关所实施。
因而,在行政法上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首先是行政机关。
在行政机关这一范畴中,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地方的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在行政法中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此外,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或工作部门在行政法上同样也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定授权组织行政职权并非行政机关的专利,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也会因为法律授予其行政职权而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最后,当然也要对此承担责任。
如法定授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只要法律法规授予其行政职权,他们也因为这种授权而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明确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以及司法考试中具有重要意义,其意义表现在:(1)确定是否具有管理者主体资格;(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
一个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合格的主体所为;(3)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严格讲是以行政主体为被告的诉讼。
关于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由于具体的行政活动由公务员实施,因此,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应的规则是把握的重点。
第二讲 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范围
师资格考试以及会计师登记注册); 师资格考试以及会计师登记注册); 教育法》授权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事业单位(如《教育法》授权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村民委员会 负责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等等。 负责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等等。 );等等
本人是一线教师擅长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能够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主讲:刘义青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第二讲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论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其他公权力组织) 其他公权力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公务员 行政相对人
第二讲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论
人事管理关系(考核、奖励、惩戒、晋升、回避) 人事管理关系(考核、奖励、惩戒、晋升、回避) 特别劳动契约关系(工资、福利、保险等) 特别劳动契约关系(工资、福利、保险等)
公职关系的消灭:退休、辞职、辞退、死亡、 公职关系的消灭:退休、辞职、辞退、死亡、开除
第三节 公务员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让公务员绷紧法律弦 中国首部《公务员法》 中国首部《公务员法》出台 新意扑面意义 重大
行政机关体系: 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各个部委、国务院各个直属机构; 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各个部委、国务院各个直属机构; 地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人 民政府,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 自治县、不设区的县级市、 民政府,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县级市、 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 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 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和区人民 政府的派出机关(分别是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政府的派出机关(分别是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同步辅导与案例集
典型案例【案例一】行政法基本概念某村委会砍伐公路旁榆树案:某村委会经本县林业局批准,在村北公路(国道)30—193路标间采伐了榆树200棵。
该县公路局发现后,认为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22条、《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60条的规定,采伐公路两旁的树木应由公路局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村委会作出了没收200棵榆树、罚款18000元的处罚决定。
1【问题聚焦】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本案中有哪些行政法律关系?【法律剖析】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具体来说,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①物。
物是客观存在的,它本身没有意识,不能成为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物的存在往往会在主体之间引起以之为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物便成了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②智力成果。
亦称精神财富,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③行为。
行为是指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如征税、征地、违章建房、阻障交通等。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受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才能成为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对国家行政机关来说,权力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等等,其对行政相对人所负有的义务主要有保障行政相对人各种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义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的义务、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补偿和赔偿义务以及在行政程序上对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义务、听取申辩意见的义务,等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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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就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与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就是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就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与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与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一、概念: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她行政执法组织与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与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法条串讲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提纲(张翔)
第二部分 行为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设定权(处罚法 9-14 条) 行政拘留 暂扣吊销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 罚款 警告 规章 (二)两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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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地 方 性 法规
行政法规
06 法条串讲班授课提纲
3 个月
知道内容 四十二条:
知道诉权
5 年/20 年 3 个月 作出 知道内容
(二)程序进行阶段 1、复议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复议法 26、27 条) 2、合并审理(行诉解释 46 条) 3、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行诉解释 50 条) 4、传唤、撤诉、缺席判决(诉讼法 48 条、行诉解释 36、37、48、49 条) 5、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行诉解释 61 条) 6、涉外行政诉讼 7、法律适用(行诉解释 62 条) 8、审限 a、一审 3 个月、二审 2 个月 b、可延长,由高院批准。高院审案,最高院批准 (三)程序结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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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法条串讲班授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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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议与诉讼程序
(一)程序开始阶段 1、申请期限 复议:60+5 日 诉讼:3 个月(复议决定 条) 2、上级受理与责令受理(复议法 20 条、行诉解释 32 条 3 款) 3、最长期限(行诉解释 41、42 条) 四十一条: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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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种类的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2、具体化:行为、种类、幅度范围内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0、11 条》 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没收违禁品、违法工具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与设定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简介课程内容:本课程包括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两部分,体系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法,第二部分是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包括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救济法三部分,行政主体法主要讲解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讲解行政立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行为等,行政救济法讲解行政复议行为。
行政法还讲解行政事实行为与行政程序。
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的具体制度,这一制度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提供法律上的救济手段和途径。
Brief IntroductionCourse Description: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articulates the basic theories and knowledge ,including: (Ⅰ) the general theories and basic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jurisprudence; (Ⅱ) the general theori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subject ,the duties ,authorities and measures of administrative subjec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private party; (Ⅲ) the general theories and the natures, characteristics ,constitutive elements and legal requirement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 ,and the particular procedure of several main administrative actions; (Ⅳ) the general theories of administrative remedies, the natures, functions, scopes, jurisdictions, procedure and judgment criteria of administrative revie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Ⅴ) the general theories and the constitutive elements, imputation principles, scopes, methods, standards and procedures of administrative compensation.《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内容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1.2学习行政法必须了解的概念:行政、行政关系、行政权1.1.3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国外行政法的两种生成模式,即大陆法系国家的模式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模式;我国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1.1.4行政法的特征:形式特征,表现为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法的形式多、数量大、层次多;内容特点,表现为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命令、服从性,易于变动;程序与实体交织在一起;行政诉讼与行政实体性规定联系紧密1.1.5行政法的地位:行政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部门法之一;行政法是宪法的实施法。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最新整理)
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
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 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 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
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
(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略)
·第六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一、 行政机关的含义 行政机关: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 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一)性质
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 双重性质
相对于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 (二)特征 (1) 职能上,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 行使职能方式上,主动、经常、不间断 (3) 组织体系上,领导——从属制 (4) 决策体制上,首长负责制 (5) 与行政相对人关系上,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 依职权范围,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二、 依管理内容,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三、 依是否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设立及存在时间长短,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 关 四、 依与行政相对人关系,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五、 依决策体制,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 六、 以相互关系,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一、 概述 二、 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1) 经济调节 (2) 市场监管 (3) 社会管理 (4) 公共服务 三、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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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文法源 又称正式法源,是指由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或 批准的,以明确条文形式呈现的法源。 (2)不成文法源 又称非正式法源,是指并非以明确立法程序而形成的 法源。不成文法源并非指没有文字记载,而是指这些 法源并没有条文化、程式化。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一)宪法
是我国最高位阶的法源,开始逐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直接适 用。
《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
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三)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1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1 《个体工商户条例》 2011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2011
• 二、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法源
(三)行政判例——指导性案例 遵从先例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法发〔2010〕51号
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该指导案例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 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 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 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 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宪法第105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 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
乡长、镇长负责制。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二)法律((„法)):不仅包含行政法规范,也 包含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
《婚姻法》第8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 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物权法》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 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四)地方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规 (条例、规定、办法)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2012年7月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1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11年
《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 2011
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国
务院于2002年8月紧接着出台了新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八)国际条约和协定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1992年9月25
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9月30日起施行)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 二、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法源 (一)习惯法——独立于于国家制定法之外?行为规范 我国台湾地区《水利法》第1条规定:“水利行政之处理及水利事业之兴 办,依本法之规定。但地方习惯与本法不相抵触者,得从习惯。”
年
《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11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六)政府规章 (规定、办法、通告、决定、
意见
部门规章
规 章
地方政府规章
• • • •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 3.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 4.经济特区市
•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
(七)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6)第23条第2款 规定:“前款所述的加工增值额应当依据与加工成本有关的客观量化数 据资料、该行业公认的标准、计算方法及其他的行业惯例计算。”
(二)行政先例: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 (辽宁)行政处罚引进“先例”制度同类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幅度 及程序应基本一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讲人:马立群
maliqun100@ 2012年9月11日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源
法源的概念与种类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
的栖身之所。 实质渊源 法的渊源 形式渊源 外部表现方式 法律的内容来源
行政法法源的类型
依据构成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源和不成文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