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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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保底抽屉协议又惹祸

定增保底抽屉协议又惹祸

012醒,甚至是拒绝提供放弃底线的服务;发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善于向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进“忠言”,在关键时刻拉人家一把,不让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乃至其董监高因此而堕入被法律追责的深渊。

帮人就是帮己,如果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到中介服务机构的善意,那么合作前景会更广阔,口碑效应会帮助中介服务机构拿到更多的业务份额,何乐而不为?当然,中介服务机构要努力为上市公司治理增添正能量,不仅要在跟上市公司打交道时来做,还要增强主观能动性,多学习,多向自身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汇报沟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不至于因为自身的无知和懒惰,在服务上市公司时被动触雷,在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甚至是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饭碗砸了。

那样的话,有点得不偿失。

Observation定增保底抽屉协议又惹祸假若抽屉协议认定无效,这将有效遏制定增潜规则滥行,引导定增市场重回健康发展轨道文/熊锦秋3月10日,泛海控股发布公告称,其孙公司民生投资与“科力远集团”于2017年就认购科力远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协议(科力远集团为科力远控股股东),因科力远集团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民生投资于2021年2月向北京第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科力远集团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9731万元。

这可能又是一起定增保底收益翻车案。

2017年11月科力远实施定增方案,每股发行价9.54元,发行7861.64万股,其中民生投资斥资1.5亿元认购1572.33万股,锁定期12个月。

但定增之后,科力远股价一路下跌到目前的4元左右,2020年三季报显示,民生投资所持科力远股票依然一股未抛,出现较大账面损失。

之所以民生投资起诉科力远集团讨要本息,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2017年民生投资参与科力远定增时,与“科力远集团”签订协议,约定科力远集团承诺民生投资实际出资金额的年化收益率不低于9%,否则承诺补足差额。

这个兜底协议也就是平常所称的定增抽屉协议,私下双方认可、的外部发展环境。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

募集资金监督协议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募集人):____________乙方(监督人):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募集资金活动的监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中的“募集资金”是指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1.2 本协议中的“监督”是指乙方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甲方募集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募集资金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募集资金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便乙方进行监督。

2.3 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可能导致募集资金安全问题的,有权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2.4 乙方应当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监督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监督工作,与募集资金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3.2 甲方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3.3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约定的监督费用。

第四条监督费用4.1 乙方根据甲方的募集资金规模、募集期限等因素,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计算监督费用。

4.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监督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募集资金出现安全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 ?<}{>除了监管审查外,贵机构是否设有内部稽核部门或委任其他独立第三方定期对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政策及操作规程进行审查?<}
{>, ?<}{>若是,多长时间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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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机构是否使用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向下游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即代理行嵌套账户业务)?若是,请说明如何管控下游银行洗钱风险。下游银行是指在贵机构开立清算账户并经过贵机构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业务的银行。
{>, .<}{>若是,请指出该国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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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洗钱政策、操作方式及操作规程
.{>?<}{>贵机构是否制定了书面的、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政策和操作规程?<}
{><}{>是否<}
.贵机构是否评估面临的洗钱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政策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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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提供贵机构董事会或管理层成员的姓名(若空间不足可添加附件)<}
最终受益人(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或客户所办理的交易最终受益的自然人,包括对客户施加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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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居住国: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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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履行必要职责。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储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应选择信用良好、管理规范严格的银行开户存放。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xx年7月22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欠解保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0762号)。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今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目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若采用以资抵债的方式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二、根据公司公告,目前尚无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实质性举措。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清偿或化解,就解决方案与化解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

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

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2011年5月3日,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全文如下:4月25日—4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30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139家,深市主板101家,深市中小企业板57家,深市创业板10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5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0家上市公司(*ST商务、ST国药、*ST朝华、旭飞投资、*ST丹化、ST太光、*ST德棉、*ST得亨、*ST中农、*ST明科、吉林制药、ST大路B、*ST方向、安妮股份、ST东盛、科达股份、ST松辽、ST昌鱼、*ST 华源、德赛电池、*ST威达、ST方源、*ST东热、ST泰复、*ST炎黄、ST中冠A、*ST宏盛、S*ST北亚、*ST北生和*ST宝硕)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家上市公司(深国商、*ST沪科、*ST盛润A、华阳科技、东方银星、SST华新、天目药业、新农开发、园城股份、莲花味精、*ST九发和世纪星源)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家上市公司(*ST中华A、*ST科健、*ST广夏、*ST创智、*ST东碳、S*ST生化和绿大地)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原因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30家上市公司中,26家主要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家主要是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受到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1家主要是因为客户认购款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1家主要是因为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赔偿责任划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商务。

*ST商务在2010年12月31日合并净资产为-102,482.64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

该公司存在多项处于执行以及强制执行阶段的诉讼事项,部分资产和资金账户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

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0]517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0]517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0]517号)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股权结构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核准的请示》(华信呈〔2010〕166号)收悉。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60,339.58万元人民币增至120,000万元人民币。

二、鉴于你公司原股东“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原股东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你公司的股权由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持有。

三、增资完成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一)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出资78,455.3357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5.38%;(二)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2,281.822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6.90%;(三)贵州省贵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755.2838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96%;(四)贵州电网公司,出资1,061.905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89%;(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525.1089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44%;(六)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出资525.1089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44%;(七)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88.8317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41%;(八)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公司,出资482.6843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40%;(九)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24.7622万元人民币,0.35%;(十)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37.879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28%;(十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公司,出资275.1301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23%;(十二)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3.0737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16%;(十三)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3.0737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16%。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年第x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1 —填表说明1、本表由各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组织本部门相关责任人填写~由监察稽核部门人员复核。

2、本表填写完毕后~交公司督察长审查并签字。

3、此表所列明的监察稽核项目是必填项目~鼓励各公司根据需要增加监察稽核项目。

4、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监察稽核项目。

5、“控制制度索引”一栏指在空格中填写与监察稽核项目有关的制度名称和条款。

— 2 —序号检查事项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监察稽核部门复核人填报日期1. 公司治理2. 投资管理3. 营销与销售4. 后台运营管理5. 人力资源督察长审查签字:— 3 —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执行情况控制制度制度修改内容及理由改进措施及监察稽核项目不适用及理由责任人/部门检查备注索引 ,如有修改, 跟踪报告是否1、公司治理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召开了股东会,如有~请列出股东会的时1.1 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和决议。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1.2关规定,是否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股东会,如否~请说明参加人是否有1.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是否有签字、盖章。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召开了董事会,如有~请列出董事会的时1.4 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和决议。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1.5关规定,参加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1.6事项~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是否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委托他人参加,如是~请列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并说明是否1.7有委托书~委托书是否有明确表决意见及委托人签字。

本年度是否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累计两次未参加董事会,如1.8有~请写明该董事姓名。

— 4 —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执行情况控制制度制度修改内容及理由改进措施及监察稽核项目不适用及理由责任人/部门检查备注索引 ,如有修改, 跟踪报告是否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是否有原始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股东会和1.9 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文件是否得到及时整理并妥善保存,公司股东或相关公司,如与基金管理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是否派人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否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1.10 的基金投资组合、核心股票池等商业信息,是否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基金投资决策的行为,若有~请在备注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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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第八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600037 歌华有线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600037   歌华有线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编号:临2013-023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10年1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经与上述银行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荐人”)协商,近日内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00053729200113675)中部分闲置资金共计人民币1.5亿元转为定期存款,定期存款账号0200053714200005626(“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存款方式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记载为准。

二、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090520500120109155202)中部分闲置资金共计人民币3.5亿元转为定期存款,定期存款账号:01090520500120501173460(“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实际存款金额、存期等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记载为准。

三、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公司、银行、保荐人三方同意:公司上述所有以单位定期证实书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的同期利率执行,并在上述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到期解除后及时转入原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续存,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

大金重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0-11-02

大金重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0-11-02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0-00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14.5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新邱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0年10月29日,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及两家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主要条款如下: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100 1697 0240 5250 2938,截止2010年10月29日,专户余额为800,000,000.00元。

其中该专户中512,933,000.00元用于甲方山东蓬莱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其余287,067,000.00元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新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710 0003 1924 8046 538,截止2010年10月29日,专户余额为290,270,814.59。

宏达股份:铜钼矿注入存不确定性

宏达股份:铜钼矿注入存不确定性

第29期宏达股份:铜钼矿注入存不确定性仁和药业:债务重组结束增发进程提速55传闻:宏达股份(600331)本月公告注入集团在西藏的天仁矿业资产。

记者连线:宏达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称,(资产注入)这个事情我们上市公司不清楚。

公司的中报将于8月31日披露,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不会亏损,因为公司上半年转让了房地产股权,这一块盈利大概有7个多亿。

最近市场有传言,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宏达集团正在抓紧准备相关矿山投产的工作,达到相关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是个大概率事件。

不过,宏达股份目前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市场质疑其是否具备推进钼铜项目的能力。

去年11月20日,宏达股份曾公告称,拟投资逾101.88亿元上马钼铜深加工项目。

该钼铜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每年4万吨的钼项目和每年40万吨的铜项目,均属于大型冶炼项目。

宏达股份去年5月20日就发过停牌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宏达集团正在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当时市场有猜测,宏达股份计划通过增发收购集团位于西藏的铜钼矿项目。

不过,随后的6月7日,由于“交易目标资产相关条件不成熟”,宏达集团决定终止商谈涉及宏达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事项。

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宏达集团就在西藏投资2亿元成立了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整合开发铅、锌、铜、钼等矿产资源。

天仁矿业所在的西藏墨竹工卡县,是铜钼矿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

据了解,天仁矿业在该县拥有邦铺铜钼矿600万吨/年露天开采矿山,总投资达12亿元。

2010年宏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净利润-3.5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同时,目前公司总负债近80亿元,总资产不足100亿元,负债率高达80%,远高于行业平均负债率。

而上述钼铜项目投资金额就超过100亿元,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将超过60亿元,这将进一步增加宏达股份的负债率。

即使解决巨额银行贷款问题,宏达股份还需自筹40亿元左右的现金投入项目,以其2010年业绩表现以及流动资产为64.66亿元来看,较难实现。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审字[2013]0604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会审字[2013]060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于201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精诚铜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精诚铜业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精诚铜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诚铜业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六、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精诚铜业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2 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募集资金方):__________乙方(监管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丙方(投资方):__________公司鉴于甲方拟进行募集资金活动,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乙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对甲方募集资金活动进行监管。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各方在募集资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1. 甲方应当在乙方的指导下,开立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到的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乙方的监管。

3. 甲方应当将募集到的资金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将募集到的资金存入其他账户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募集资金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3.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4.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丙方。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1.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2. 甲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管和丙方的监督。

3.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募集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予以处理:(1)要求甲方限期改正;(2)暂停或终止监管;(3)报告监管部门并公开披露。

精达股份:过往募投项目远不达预期____

精达股份:过往募投项目远不达预期____

精达股份:过往募投项目远不达预期本刊记者艾振强Industry·Company10月21日晚间,精达股份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同时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记者发现,公司此前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说辞存在矛盾,最终投入的“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和“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等项目的收益均未达预期。

让人担忧公司此次若募集资金成功,是否能够按照预案中的方式使用。

公司在早些时候回购公司股票,如今却又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让投资者质疑其是否还会故伎重演。

恒丰铜材业绩远不达预期10月21日晚间,精达股份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3.73元/股的价格,发行合计不超过2.68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

根据预案,本次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记者发现,截至目前,精达股份的总股本为7.09亿股,若本次发行成功,则公司的总股本增至9.776亿股,增幅达37.8%,可谓天量增发。

但公司对资金的如饥似渴,或许正源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当。

公司最新公布的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1%;实现净利1.11亿元,同比增加0.23%。

比半年报中,营业收入和净利的增幅6.66%和1.18%有所收窄。

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过高的财务费用是拖累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

根据公司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定报告”,其“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承诺的效益为3023.17万元,但实际只有568.26万元,远不及预期。

公司在公告中称,“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原因是该公司收购后运行仅四个月,同时受市场需求影响,产能未达到预期水平,2013年1-9月产能利用率只有81.59%。

但即便产能利用率为81.59%,按照预期,其收益也应该达到2467万元,实际的568.26万元与其相差甚远。

鲁西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11-03-10

鲁西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11-03-10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1-00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福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根据规定,在与相关各方签署上述协议后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铜陵有色: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0-08-19

铜陵有色: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0-08-19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公告编号:2010-05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月18 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0年9月3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8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000 万元可转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8,759.51元,扣除发行费用4,4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008,759.51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会验字[2010] 4046号《验资报告》。

上述款项已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中的新建以闪速熔炼、闪速吹炼工艺处理铜精矿系统部分。

为实施该项目,公司五届二十八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分公司。

该项目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的议案》中列为募投资金实施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截至2010年8月16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008,759.51元,扣除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9,512.72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512.72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将为166,088.16万元。

精诚铜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10-19

精诚铜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10-19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临2010-03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截至2010年10月18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于当天上午10:30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1、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发布了2010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201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0.00%—110.00%。

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和补充,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募集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鉴于甲方拟进行募集资金活动,乙方愿意向甲方投资,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以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丙方作为监管银行,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划转及使用进行监管。

为此,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募集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的使用,并明确各方在募集资金活动中的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划转1. 甲方应在丙方处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必须存入该专用账户。

2. 乙方应按照约定将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在丙方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甲方需划转资金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划转。

三、资金使用与监管1. 甲方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报丙方备案。

2. 甲方使用资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违法违规活动等。

3. 丙方有权对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调阅相关资料等。

4. 若发现甲方违规使用资金,丙方有权暂停资金划转,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四、信息披露与报告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和丙方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 丙方应定期向甲、乙双方提供募集资金监管报告。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募集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和丙方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投资或未及时足额投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甲方违规使用资金或造成乙方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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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编号:临2010-04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7号文核准,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9月13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40,81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668.435万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华验字[2007]第076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景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核心设备属国外进口,为解决外币存放问题,经公司和保荐人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增开了募集资金存款外币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该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
行”)开设募集资金欧元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33238040000151。

二、本次新增的欧元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年产30,000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所需欧元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公司在开户行开设的人民币专户兑换所得。

三、平安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专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授权平安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江成褀、张浩淼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开户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或月末余额确认单,并抄送平安证券。

开户行应保证对账单或月末余额确认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等同于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开户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平安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平安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平安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平安证券出具对账单(或月末余额确认单)或向平安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平安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九、本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平安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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