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办理账户开户的案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办理账户开户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展示一笔风险事件。

监测员发现某客户代理两名未成年人开立结算账户,未提供监护关系证明,且《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上代理人未签名。

经核实,某学校老师代理两名未满16岁学生开立结算账户,学校未出具委托开户证明,柜员也未指导客户在《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上正确签名。

二、案例分析
(一)《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未成年人开户,应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办理,由经办柜员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电子银行操作规程》规定年满16岁的在校学生,可由学校出具委托证明后办理相关业务。

本笔案例柜员在操作中简化操作流程,在法定监护人未在场、未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未与客户电话核实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代理开户业务。

(二)银行开户申请书上客户的有效签名是客户与银行的签约。

本案例客户是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其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应,柜员应指导监护人在申请表上注明“监护人代办”,填写姓名,明晰责任。

三、案例启示
(一)柜员在办理未成年客户开户业务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遵守业务操作规程。

(二)网点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柜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隐患。

应本着对客户、对银行、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审慎处理每一笔业务,减少操作差错,从源头上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