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与人员汇编
经信委是干什么的
经信委是干什么的?有了解的人脑海里会蹦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这样的词汇。
而对于普通市民,经信委这个部门显得有点“神秘”,大多人对它的职能都不太了解。
昨天上午,2013年“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继续,南京市经信委第二个登场。
市经信委主任谢志成自称“怀着赶考的心情来述职,虚心求教”。
面对现场一个个犀利而直接的问题,经信委负责人回答挺实在,不少问题都承诺了解决时间。
最终经信委综合得分为76.96分,谢志成坦言得分不高,自我检讨“服务宣传不够”。
本报记者史骏管信息化的自己不开微博?现场“麻辣”问题赢掌声现场播放了一段录音,有记者在街边随机采访了30位南京市民,询问他们是否了解经信委职能。
“10个走路的,10个骑车的,10个开车的,没有一个人知道经信委是干什么的?”结果一公布,引起现场哄笑声。
“经信委没有微博,也没有微信平台。
我想问经信委,经信委全称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是你们自身并没有通过信息化渠道来和群众沟通,是不是你们觉得和群众沟通没有必要?”现场这个“麻辣”问题赢得观众一片掌声。
市经信委主任谢志成有点尴尬。
“为什么之前没有开通微博?因为我们服务主要对象是企业,而企业的问题都比较复杂。
所以我们重点加强网站建设,比如马上新建的一个中小企业服务网。
”他表示,通过网站平台和企业沟通起来相对比较方便,但是开通微博这个建议很好,回去要商量把微博开起来。
“比如说用电是我们负责在管理和调度的,老百姓在用电高峰期,也会遇到很多用电方面的困难。
这个通过微博,我们就可以更好的和市民沟通并解决问题。
”“背书式”解释遭打断经信委负责人现场给承诺市经信委下属有一个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日前,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到浦口区检查,在某工地发现违规使用“散装水泥”,也开出了单子,转给区里办理。
半个月后当记者了解此事办理结果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又称“不清楚”。
市经信委副主任周文彪先是解释政策,“按照规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盐政办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三峡工程移民管理职责划给市水利局。
(三)增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承办基金会申报的核查工作。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残疾人员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承担核查、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供站、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4•【字号】苏政办发[2004]60号•【施行日期】200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七月四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4]2号),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调节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2.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协作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1.强化对全省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
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
2.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
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
搞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订。
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盐政办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职责;增加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三)将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管理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承办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负责办理市政府的日常公文收发工作。
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机关、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所需的各类文稿。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06]100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0.22【实施日期】2006.10.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06〕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盐城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盐城市委盐委〔2006〕3号文件,市农林局更名为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林业、蚕桑(包括蚕种)、果树生产管理职能,交给市林业局。
(二)划入的职能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市蔬菜办公室”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研究拟定农牧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牧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贯彻落实农牧业相关惠农政策;提出有关农牧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牧产品的流通及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三)研究制定大宗农牧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全市“菜篮子”工程规划与建设;指导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合作流通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负责农牧业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农牧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各类农牧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信息。
(四)指导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牧业建设;负责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农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
信息化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信息化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一、信息化部的职责信息化部作为企业中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和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多方面的关键职责,以确保企业在信息时代能够高效运营和保持竞争力。
1、信息化战略规划研究和分析行业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为企业制定长期的信息化战略规划,确保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与业务战略紧密结合。
评估现有信息化系统和基础设施的状况,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和方案。
2、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负责企业各类信息系统(如 ERP、CRM、OA 等)的选型、实施、维护和升级,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系统的使用和操作,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数据管理与分析制定企业数据管理策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负责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数据驱动的洞察。
4、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企业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5、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防范和应对信息安全风险。
实施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等,保障企业信息资产的安全。
6、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规划、执行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和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冲突。
7、技术支持与培训为企业员工提供信息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及时解决各类技术问题。
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
8、创新与新技术应用关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成果和新技术应用,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的新技术和新应用,推动企业的数字化创新和转型。
二、信息化部岗位说明书(一)信息化部经理1、岗位职责制定和执行信息化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
负责信息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
2024年经信委一岗双责述职
2024年经信委一岗双责述职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您们好!我是XX,现任____年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一名职工,担任一岗双责的职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开展工作,努力为经信委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这里,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的工作情况。
一、工作内容与职责作为一名经信委的职工,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和信息化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与信息化领域重要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相关项目的落地,保障经济与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等。
二、工作成果与案例分析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 精准扶贫项目:负责组织和实施我市的精准扶贫项目,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精确找准扶贫的对象和方向,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止目前,我们成功帮助了XX个贫困家庭脱贫,实现了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
2. 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对我市的信息化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在过去一年里,我们推进了一批重要的信息化项目,包括数字化城市市政系统、云平台建设、物联网应用推广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市信息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 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了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市场和行业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计划,推动了我市特色产业的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成功引进了多个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了创新创业的氛围,为我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
4. 乡村振兴计划:组织和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我们积极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了对农村发展的投入,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提升了农村的生活水平。
总的来说,我在过去一年里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精准扶贫、信息化项目管理、产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计划等方面,通过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团队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盐政办发[2010]82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对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改革、经济贸易项目在法制上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职责,承办市政府的法律咨询事务。
(三)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组织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文本;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发XXX解释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58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4.30【实施日期】2010.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市区市容环境方面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同步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建筑亮化、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车辆清洗的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盐政办发[2010]84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一)将市财政局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职责划入。
(二)将市财政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变动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管理,参与选派监事和市级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具体工作,市级授权经营企业财务总监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划入。
(三)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事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盐政办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盐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盐城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
(五)增加三峡工程移民管理职责,将市民政局三峡工程移民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利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论证的评价工作。
(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盐城市区防洪工作,指导全市城镇防洪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盐政办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盐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协助省组织指导公证员考试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四)强化指导管理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职责。
(五)强化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各县(市、区)和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六)管理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初审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盐政办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将市卫生局的市直单位离休人员医药费管理、结算、核报职责划入。
(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拟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院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盐政办发[2010]47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能源发展规划职责划入。
将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承担的农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关税配额的有关工作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职责划出。
(三)加强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发展与改革政策,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建议。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四)加强沿海发展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拟订我市沿海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沿海战略资源管理意见,协调沿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加强能源规划和建设职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加强经济、资源、环境统筹协调,负责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盐政办发[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协调反补贴、反倾销和产业损害的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市发改委承担的农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关税配额的有关工作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以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转报、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国际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盐政办发[2010]68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三)根据省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四)增加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五)将市直单位离休人员医药费管理、结算、核报职责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
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7.24
【实施日期】2012.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各市经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经信系统工作联系,我委拟更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印内容
1、编印对象:各市、县(市)经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2、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值班电话、传真。
3、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经信部门的编印内容,由所在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审核收集,并统一报送我委办公室。
2、为便于统计校对,请统一在省经信委网站“公告公示”栏中下载信息表格,填写完整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于7月27日下班前将信息表格发送至
js_sr@。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盐政办发[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规定,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承办全市性大型会议、论坛、会展、经贸交流等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职责;(二)加强“指导县(市、区)接待部门和接待基地的业务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促进全市接待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地市级以上领导及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外省、市地市级以上党政团组来盐参观、考察、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党政团组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和经贸合作的相关联络、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在盐举办的大型会议、论坛、会展、经贸交流等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下属单位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市接待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接待部门和接待基地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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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紧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依照《中共盐都市委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治理和能源进展规划以外的职责、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产业进展与信息化建设职责、市无线电治理处的行政治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进展规划职责划给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治理、协调反补贴、反倾销和产业损害的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打算的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进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进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进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紧职责(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进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进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打算。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性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参与全市国民经济进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公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
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治理。
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治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进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研究提出产业进展方向和重点行业进展的政策措施。
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
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
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治理工作。
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规划及年度打算,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打算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监督治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进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
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进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进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
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口组织申报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治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
指导企业质量治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
负责协调生产运行中电力、煤炭、成品油和天然气的重大问题。
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
编制电力、煤炭生产打算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
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进展。
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协调生产运行中的天然气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进展战略。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进展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进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打算及政策措施。
参与编制环境爱护规划。
负责节能监督治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组织指导环保产业进展。
(八)提出行业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及标准、进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
公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进展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初审和生产许可准入初审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
负责盐业、烟草专卖治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进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点进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
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
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
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打算并监督执行。
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
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
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
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
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进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
指导企业治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
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指导和组织经济治理干部和企业治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
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进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拟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四)拟订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
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治理。
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
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指导县(市)及市属各部门的无线电治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进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
贯彻落实国家、省进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进展中小企业的地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中小企业进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进展的重大问题。
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进展。
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进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治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盐城”进展战略的实施。
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
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依照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财务处、法规处、市机电设备招投标治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季度和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形势研究分析报告;组织、协调系统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宣传和新闻公布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和运行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财务治理、资产治理、差不多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市机电设备招投标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行业进展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市行业协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进展规划,提出产业进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研究提出行业进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进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初审和生产许可准入初审等事项,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阻碍评价预审工作;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治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治理;联系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承担小化工整治有关工作;负责稀土行业治理;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与治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爱护有关工作。
承担车辆生产准入初审和公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申报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进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举工作;按规定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治理;承担盐业行政治理、烟草专卖治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承担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纺织产业办公室、市机械装备制造业办公室、市化工行业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信息化处(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展以及信息化进展的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打算及重点专项规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信息产业的行业治理和市场监督;按规定组织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治理工作;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产业集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