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合集下载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法治交通“三化、七统一”建设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法治交通“三化、七统一”建设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法治交通“三化、七统一”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法治交通“三化、七统一”建设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展中心),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2020年以来,省厅强化法治交通顶层设计,开展“三化、七统一”建设,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现就全面推行法治交通“三化、七统一”建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完善法治交通制度建设,统一各单位学法、普法、守法、执法“源头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尤其是以“七统一”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法治交通建设、推进交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一)“三化”1.源头标准化。

树立法治为民的工作意识,持续完善法治交通制度建设,统一本单位学法、普法、守法、执法等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目录、清单等的制定和标准化。

其中,除各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对外窗口(服务区、办事大厅等)学法普法三类宣传教育外,学校还要突出法治教育师资力量、法治精品课程、学生法治教育培养等专项计划,各级执法部门要做到对各类案件的查处与权力清单、执法事项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相统一。

2.行为规范化。

本单位执行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目录、清单等,要有具体可操作的细则、办法,做到统一、规范、可行。

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

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

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
摘要:
一、引言
二、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的背景和意义
三、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四、弋阳南丰高速的建设意义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五、结语
正文:
一、引言
近日,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开工仪式在江西省弋阳县举行。

该项目是江西省交通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当地高速公路网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的背景和意义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开工,标志着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该项目是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总投资约46 亿元人民币,全长约34 公里。

项目起于弋阳县,终于南丰县,途经弋阳县、南丰县等地,串联起沿线多个乡镇。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

三、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开工仪式现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上饶市政府、弋阳县政府等单位的领导发表了讲话,对项目的开工建设表示热烈祝贺,并对
参建单位提出要求,希望他们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安全、环保、高效推进。

随后,领导和嘉宾共同为项目奠基培土,标志着弋阳南丰高速正式开工建设。

四、弋阳南丰高速的建设意义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弋阳南丰高速的建设,将有助于缓解当地交通压力,提高出行效率,推动弋阳县、南丰县等地经济快速发展。

此外,项目的建设还将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同时,该项目对于完善江西省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
弋阳南丰高速开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0]55号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0]55号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正文:----------------------------------------------------------------------------------------------------------------------------------------------------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0]55号2000年7月14日)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请审批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标准的函》(赣交财统字(2000)33号)收悉。

随着近年来新建高速公路的新材料、新技术的配套使用,原下达的路政赔偿项目及标准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维护高速公路路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高速公路路政损坏赔偿收费标准见附表。

上述标准自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后方可执行,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收费收入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路政损失补偿,本文中未列项目仍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下达的赣价费字(1993)071号、赣交财统发(1993)25号、赣财综字(1993)68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江西省高速公路部分新增设施损坏赔偿标准1.镀锌包头565 元/个2.彩色包头985 元/个3.百米桩(双面) 122 元/块公里桩(双面) 260 元/块4.彩色护栏(含配件) 1200 元/块5.彩色立柱553 元/根6.钢管活动护栏14000 元/组不锈钢移动隔离栅15000 元/组7.刺铁丝网隔离栅80 元/米彩色镀塑焊接网隔离栅205 元/米8.彩色防眩板80 元/片新泽西墙防眩板228 元/米9.反光帽38 元/个10.水泥预制块边沟40×40 188 元/米50×60 200 元/米80×60 240 元/米120×120 330 元/个11.路肩硬化带7 元/米12.路缘栏水带23 元/米13.中央水沟绿化(含花木)沥青桶式130 元/个水泥砼池式285 元/个14.收费亭花坛280 元/个15.收费岗亭总成24000 元/台16.液压传动式档车器25000 元/台17.机械传动式档车器21000 元/台18.档车杆200 元/根19.岗亭护栏6500 元/套20.车道摄像机总成8450 元/套21.岗亭摄像机总成8700 元/套22.车道控制机总成55800 元/套23.票据打印机6750 元/套24.IC卡读写器12150 元/套25.语音报价器及有线对讲分机2450 元/套26.反光标志牌①字膜高强级1650 元/平方米②字膜工程级1400 元/平方米③基础650 元/平方米④下架(Φ180mm×6550mm) 4200 元/套⑤双立柱(Φ159mm×3300mm) 2800 元/套注:路产损坏未列项的,损失赔偿费按照实际造价进行赔偿。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赣交质监字[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省交通科研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省投资集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办: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和社会物资高效畅通运输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现将《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6月30日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2]30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2]30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2]30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现将《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2月24日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遵循先试点,再总结推广的原则,为扎实推进创新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开展创新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以创新全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民工工资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促进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民工合法利益,创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健康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始终把规范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贯穿于交通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建立预防拖欠,保障支付的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因民工工资拖欠引发影响和谐稳定事件,为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创建典型经验。

三、组织领导由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成立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经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副组长:糜向荣省交通运输厅路航管养处处长朱同友省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主任姚光南省高速集团副总经理刘木根昌樟高速改扩建项目办主任成员:黄巧玲省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室调研员张建明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钱志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处长陈玉书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调研员李建红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主任熊昌军省交通运输厅宣传处处长俞文生省高速集团项目管理部部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樟高速改扩建项目办公室,刘木根兼任主任,刘水生、张伟联任副主任。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办:《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发布实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0年将建成通车的鹰瑞、石吉、彭湖、九瑞、赣州环城项目设计变更按原规定执行。

二、2009年新开工建设的昌奉、德昌、永武、上武、瑞寻高速、九江公路大桥及以后新开工的所有项目设计变更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运输部或省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的我省新建、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赣交基建字[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1]57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设计院:《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厅属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管理机构(一)厅属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公路建设项目由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下属的交通咨询公司(以下称项目管理公司)管理,水运建设项目逐步实现水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称项目管理公司)管理。

项目管理公司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期管理职能,管理机构为项目管理公司派出的现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现场管理机构),现场管理机构在工可批复后组建,管理所需人员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公司派出。

现场管理机构统一命名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或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担任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水运项目或两项以上中型公路、水运项目的负责人;现场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担任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或两项以上中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赣府厅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支撑和引领作用,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全省高速公路和水运项目投融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交通强省建设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依法依规和改革创新、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适度超前和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财务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着力构建分类分级、权责清晰、主体多元、渠道多样的交通投融资新格局。

二、主要举措(一)强化规划引领。

1.统筹规划编制。

编制《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江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称交通五年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优先建设“十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两横一纵十支”高等级航道网和现代化港口体系,统筹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水运项目。

2.严格规划控制。

建立全省高速公路、水运规划建设项目库,明确项目功能。

线性工程宜按照1∶2000固化线位,属地政府应做好线位保护工作;维护航道和港口总体规划严肃性,严格港口岸线资源和规划用地管控,加强跨、拦、临河新建建筑物通航论证管理工作。

3.强化规划实施。

综合轻重缓急、筹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交通五年规划项目的建设时序,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二)完善省地责任划分。

4.项目建设实行分级负责。

高速公路质量控制要点

高速公路质量控制要点

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〇年八月目录前言 (1)1 综合管理篇 (2)2 路基工程篇 (10)3 桥梁工程篇 (32)4 隧道工程篇 (44)5 路面工程篇 (52)前言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研编单位为江西省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主要起草人:许润龙、胡钊芳、栾建平、彭东领、樊文胜、卢世军、郭捷菲、吴幸华、熊茂东、荣耀、谭显峰、钱宇峰、邹涛。

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1 综合管理篇1.1 按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全省高速公路质量目标是: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打造出2-3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典型示范工程,培育出一批优秀团队,锻炼出一批技术人才。

参建单位要强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抓质量,出精品的质量氛围;规范管理,精细施工,将“粗活细作、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2 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从业单位和人员,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对质量负终身责任。

各建设项目应按照《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08】2号),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和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要求。

建立文件资料的签字认证和归档管理制度。

在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的同时,向上逐级报备责任人档案;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

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交通主管部门鉴定后,将追究相关从业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1.3 应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属各单位:三、主要任务(一)构建高品质的基础设施网络1、全面推进高速公路网建设全面建成“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网,新增通车里程1353公里,新增5个高速省际出口。

推进建设年限较早、交通量大的重点瓶颈路段和出省大通道扩容改造,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中主通道作用。

对部分不适应发展需求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扩建改造,启动部分收费站扩容改造工程。

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高速通道研究,适时启动武汉至阳新至南昌、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前期研究工作,有序地引导地方高速公路建设。

专栏1 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建成25条高速公路,其中续建并完成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昌南外环、广昌至船顶隘、兴国至赣县、资溪花山界至里木、南昌至宁都高速南昌连接线、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宁都至安远段、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安远至定南段、宁都至定南高速定南联络线、东乡至昌傅、都昌至九江高速都昌至星子段、修水至平江、上饶至万年、铜鼓至万载等14个项目949公里(含改扩建88公里);新开工建设并完成广昌至吉安、广昌至吉安高速支线(吉安绕城)、铜万高速宜丰联络线、赣皖界至婺源、萍乡至莲花、抚州东外环、贵溪至资溪、兴赣北延高速、沪昆高速公路赣浙界至东乡段扩容、大广高速公路赣州至定南段扩容、大广高速公路吉安至赣州段扩容等11个项目长972公里(含改扩建480公里)。

规划建设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赣湘界段扩容改造168公里、南昌市西外环绕城高速公路、环鄱阳湖旅游快速通道、武汉至阳新至南昌、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等项目,适时启动信丰至南雄、寻乌至龙川、上饶至蒲城等省际高速公路前期研究工作。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单位的主导作用,为保证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出现了管理能力下降、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与耐久性。

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需求,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

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责,处在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枢纽位置,其管理能力、眼界视野和质量安全意识,决定着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水平。

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的能力与素质,推行建设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对提升工程内在品质与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设工期的需要。

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落实各参建单位有效投入,明确建设各方责、权、利关系,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确保合理建设工期,发挥工程投资最大效益。

(三)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的需要。

建立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纪,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在落实建设单位合同义务,促进参建各方信守合同,提高市场履约水平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1.21•【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省高速集团、省公路路政总队:现将《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月21日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规划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高位运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速,行业管理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交规划发〔2018〕66号),明确了评估调整思路和方案,并对我省部分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

为适应新形势、聚焦新特点,有必要系统评估“十三五”前两年半全省交通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交通运输“十三五”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建设交通强国江西篇章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开展中期评估调整,从思路、目标、项目等方面对专项建设规划进行评估,结合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研究提出了《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

一、发展形势“十三五”后两年半,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和改革再出发,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不断开拓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的新境界,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新画卷的关键阶段,要求交通运输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作出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赣交建管字[2017]96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省交通科研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高速公路公司,各有关项目办:现将《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绿色公路建设和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16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绿色公路建设,助力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在全省公路建设领域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交通强省”发展要求,促进公路发展转型升级,建设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实现江西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助力全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高度重视公路、环境、社会各方面、各要素的关系,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发挥公路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调均衡协调,突出建、管、养、运并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坚持创新驱动。

大力推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创新的驱动与支撑作用,为公路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

准确把握区域环境和工程特点,明确项目定位,确定突破方向,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品位的工程设计,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5.08•【字号】赣交科教字[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赣交科教字[2009]14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现将《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前言《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是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行业发展需求,由江西省交通厅石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和南昌大学城市规划研究所共同编制的。

本指南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在调研和数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设计、科研、监理、施工和建设等部门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定稿。

本指南内容包括:总则、选址、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等8章。

本指南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函告江西省交通厅科技教育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邮编:330008;电话:************),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编制单位:江西省交通厅石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南昌大学城市规划研究所本指南主要编写人员:邝宏柱、邱璐、刘泳、李焰、罗艺晴、张伟联、雷平、袁成海、仰建岗目录1 总则2 选址3 建设规模4 总体布局5 建筑设计6 建筑设备7 建筑节能8 环境保护附:规范性引用文件1 总则1.0.1 为指导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的建设,特制订本指南。

1.0.2 本指南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规定的设计原则制订,高速公路管理设施等级采用其规定的A级。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信息中心: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数据交互内容,于2016年10月底完成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厅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6年9月29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厅与厅直属各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协同应用,按照部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

一、省运管局数据对接交互内容1.对接系统1.1.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1.2.江西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1.3.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2.对接数据项2.1.从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获取数据企业基础信息登记信息:业户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业户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营业执照有效日期、是否分支、上级业户名称;道路运输企业等级(或客货运场站等级):企业等级、等级评定机构、等级评定日期、经营类别;经营许可信息: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字、经营许可证号、证件初次领取日期、证件有效期限自、证件有效期限至、发证机关、经营状态、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类别、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号;人员基础信息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从业资格证信息: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证件初次领取日期、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至、发证机关、证照状态;驾驶员信息:准驾车型、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教练员信息:准教车型、准教类别;维修技术人员信息:技术工种代码、技术工种等级、从业岗位、技术证书发放日期;继续教育信息:继续教育开始时间、继续教育结束时间、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单位;从业记录: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服务单位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工作岗位;车辆信息车辆(挂车)号牌、车牌颜色、道路运输证介质类型、道路运输证号、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核定载客位、车辆(挂车)吨位、准牵引总质量、车辆车长、车辆车高、车辆车宽、经营范围、初次配发日期、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发证机关、车辆技术等级、营运客车等级、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号、承运人责任险有效期至、是否已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下次年审日期、下次二级维护日期、下次二级维护里程、二级维护状态、车辆照片、营运状态、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对应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班线信息线路编码、线路许可机构、线路名称、线路类型、起始站点、讫点站点、途径站点、班车类别、里程、班次、车数、座位;锁证信息案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车辆(挂车)号牌、锁证、锁证时间、解锁、解锁时间;黑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内容简述;道路运输证件照片信息人员照片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主管单位、照片文件;车辆照片信息:车牌号码、车辆颜色、车主姓名、联系方式、主管单位、照片文件;2.2.从江西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获取数据班线信息线路编码、线路许可机构、线路名称、线路类型、起始站点、讫点站点、途径站点、班车类别、里程、班次、车数、座位;数据用途:用于客运班车IC卡报班管理子系统派车、报班管理。

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手册

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手册

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二0一0 年十二月前言随着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高速公路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江西高速公路在建设中探索实践了标准化施工和部分新型施工方法,在工程管理方面取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建设质量,减少了工程质量通事故的发生。

为大力推进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全面提高我省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

00公路项目办参照部、省对高速公路施工和管理的先进方法,根据各条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经验。

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写了《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工地建设等进行施工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及效率,从制度上创新建设管理方式。

本手册着重从管理角度对工地建设和现场施工进行规范,图文并茂地指出了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旨在有效地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化,确保00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00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骗写委员会:审定:主编:副主编:编写人员:一、总则1、目的与适用范围1。

1为大力推进00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编制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00公路项目(含连接线)的所有工程建设2、编制依据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指南等。

2。

2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布施行的有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文件,及高速公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2.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3、基本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本指南的要求实施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和施工规范化,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除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二、大临设施1、大临设施标准化管理的主要项目及一般要求1。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发展要求,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为切实开展好管理标准化活动,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载体,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为目标,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促进项目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管理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抓质量,出精品的质量氛围;规范管理,精细施工,将“粗活细作、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打造出2-3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典型示范工程,培育出一批优秀团队,锻炼出一批技术人才,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活动从2010年10月开始,2012年12月结束。

活动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和新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

省交通运输厅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开展该活动,项目主管单位和各项目建设单位(即项目的具体执行机构,如:项目办或管理处)参加。

建设单位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

三、组织机构厅成立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志武副组长:许润龙曹先扬胡钊芳成员:谢来发王继东栾建平李建红任东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栾建平成员:朱晗刘学斌彭东领徐重才徐远明卢世军于文金李旷邱文东项目主管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告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告为有效治理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管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严格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行为,建立健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法规〔2018〕12号)等文件精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9年8月1日上午9时起,在江西省高速公路30个收费站(具体名单附后)启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特此通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7月29日江西省高速公路首批实行入口称重检测收费站名单(2019年8月1日起实行)高速公路收费站备注宁定高速于都东、仙下、版石抚吉高速金溪西、临川南沪昆高速上饶经开区昌韶高速乐安北、流坑南、宁都西昌栗高速高安东、上高东、万载西铜宜高速罗城、芳溪泉南高速永新德昌高速新岗山杭瑞高速婺源北祁浮高速西湖东昌高速杜市、丽村上万高速万年、白田昌铜高速南昌西、靖安、铜鼓樟吉高速峡江都九高速马回岭彭湖高速彭泽、核电、湖口东注:首批实行入口称重检测的收费站共30个。

2020年1月起,江西省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将实行入口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8.29•【文号】交办公路〔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6.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招标投标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 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增加招标投标透明度的重要方式,对于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2013〕20号)和《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44号)要求,现就公路建设项目中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大数据、信息化、网络化为手段,在全国公路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三)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并运行包括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在内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尽快实现所有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在平台上进行,接受全过程监督。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

按照统一、标准、互联的要求,部负责管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所在省域内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核备工作,逐步扩展信用信息数据量,逐步涵盖全部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及主要人员信息,为行业提供统一的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和主要人员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业绩信息等。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设计变
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8.10.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批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重新申请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赣州高速司字〔2018〕157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提交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资料齐全,图表清晰,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和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

二、核定赣州高速管理中心项目变更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金额为3017.5247万元。

三、请你司督促项目办加强变更工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23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从业行为,推进工程建设管理公开运行,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厅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对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含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的建设、主要材料和工程养护设备的采购等工作推行“十二公开”,规定如下:一、规划、计划公开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规划办公开主要内容: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开工建设计划公开方式: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二、招标公开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监理咨询、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投标。

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1)信息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公开方式:国家重点项目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之一发布招标公告;其他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媒介之一发布招标公告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时间:招标(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前监督部门: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2)程序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公开主要内容:招标的时间、环节、程序公开方式: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时间:招标过程监督部门: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3)结果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公开主要内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各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公开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的新闻媒体或网站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时间:评标(评审)后监督部门: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三、设计公开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应阶段的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沿线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公开主体:设计单位公开主要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路线总体方案和涉及沿线群众的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净空等内容公开方式:走访、调查、函件等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及涉及的铁路、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公开时间:设计文件批复前监督部门:项目执行机构四、征地拆迁公开负责征地拆迁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解决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开主体:市(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用地批复文件、征地总面积、补偿金额、土地单价以及相关费税,土地种类、青苗和附属物的分类,补偿原则、补偿方法和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等公开范围:沿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拆迁户公开时间:征地拆迁实施前监督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五、参建单位管理公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机构、试验检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各有关从业单位公开主要内容:视公开主体而定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等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时间:施工期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和质量监督站(2)信用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质量监督站、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主要人员、业绩、履约情况,信用评价的标准、程序、结果公开方式:文件、通报、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六、变更费用公开变更(含设计、工程变更等)审批(核)应严格管理程序,深入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述变更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变更管理办法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与费用变更管理办法》,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2)变更项目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变更项目、内容等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3)变更批复结果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费用变更申报基本情况、批准基本情况等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七、质量监督公开高速公路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负责、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从业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1)信息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含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机构年度监督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监督负责人及经办人、联系方法等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2)方法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质量监督办法(含监督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3)结果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质量监督结果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八、安全生产监督公开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从业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1)信息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含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年度监督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监督负责人及经办人、联系方法等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安全监督处(2)方法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监督办法(含监督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安全监督处(3)结果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结果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随时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安全监督处九、竣(交)工验收公开工程竣(交)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严格按程序办事。

(1)交工验收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基本信息,验收结果公开方式:报告、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交工验收后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基本建设监管处(2)缺陷责任期实施情况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公开主要内容:缺陷责任期委托方式、资金使用管理、接养情况等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公开时间:缺陷责任期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基本建设监管处(3)竣工验收公开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公开主要内容:基本信息,验收结果公开方式:报告、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开时间:竣工验收后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十、资金使用公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注重时效管理,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1)项目执行机构资金公开公开主体:项目执行机构公开内容: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各合同段工程款计量支付情况及重大资金流向情况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公开时间:随时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基本建设监管处(2)施工单位资金公开公开主体:施工单位公开内容:合同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拖欠情况(含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等公开范围:监理单位、项目执行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公开时间:每季度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基本建设监管处十一、奖罚结果公开高速公路建设奖罚要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要包括对从业单位质量、安全、履约等方面的奖惩情况,工程项目阶段评比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