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合规保存和有效利用。
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
1.2 适用范围本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与档案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全面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全面,确保所有相关档案的管理完整和准确。
2.2 规范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2.3 安全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篡改等事故的发生。
2.4 效率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效益。
三、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档案的创建与归档3.1.1 档案的创建应遵循相关制度和规定,采取合法、规范的程序进行。
3.1.2 意义重大、价值较高的档案应予以优先归档,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3.1.3 归档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和编号,确保其易于查阅和管理。
3.2 档案的检索与借阅3.2.1 档案的检索应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检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2 档案的借阅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根据档案的敏感程度和保密级别进行控制和管理。
3.2.3 档案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并记录在档案管理系统中。
3.3 档案的销毁与审批3.3.1 档案的销毁应遵循相关规定,提出正式的销毁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3.3.2 档案的销毁应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3.3 档案销毁后,应编制销毁报告,并进行相关档案管理系统的更新。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4.1 部门领导4.1.1 部门领导应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哈尔滨市档案条例》、《哈尔滨市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公司档案指公司筹建以来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项目分公司经理领导,集团行政部所属档案员直接负责各部门和所属各项目分公司的具体档案管理工作。
各项目分公司行政部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担任项目档案管理专员,负责各自项目分公司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职责集团总部档案室、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及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履行各自管理职责。
档案管理专员在档案工作上接受档案负责人的领导,档案负责人接受行政人事总监领导(部门及岗位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1第六条集团总部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按年度立卷。
第七条一项工作若涉及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立卷。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第九条集团总部及各项目分公司应设专门的档案库房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集团总部/项目分公司行政部办理移交。
工程档案按各单位工程或在工期各节点分批移交。
第十一条集团总部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第十二条集团总部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档案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本部门档案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档案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分类、整理、装订、标记、存放、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应根据其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分为行政、人事、财务等不同类别,并按照部门内部流程规定的编号进行整编。
第六条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装订,装订后应在封面上标明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等信息。
第七条电子档案应按照规定归档保存,存储的服务器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档案的存放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借阅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档案信息时,应严守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外部人员申请借阅档案时,应提供有效的借阅证件,并填写借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延期或续借。
第十五条借阅的档案应登记,包括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目的等信息,并保留借阅人的签名。
第十六条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档案,借阅结束后及时归还。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与销毁第十七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调查、排序、清理、编目和装订等环节。
第十八条档案的调查工作应了解档案的来源、数量、完整性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的排序采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第二十条档案的清理应根据存期和价值进行筛选,将不具备继续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淘汰和销毁。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落实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是指组织对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各级组织和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档案包括:全国公文、文件、合同、协议、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等载体的记录材料。
第二章档案的采集第六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档案采集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的采集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采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对档案的采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归档处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调查和遗产档案收集工作,完善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第十一条档案整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修复和鉴定等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制度,明确档案整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设定档案整理的工作标准,统一整理档案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整理档案的专门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的档案保管要求,并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第十六条档案保存是指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保存的制度和规定,并根据档案的不同性质制定对应的保存措施。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对保存档案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档案保管方法和制度,对档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____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部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部门档案管理行为,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在境内从事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高效、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信息的全面采集、及时整理、快速检索和准确利用。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依法遵循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六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备,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原则,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采集和整理第八条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的采集和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分类体系和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种类、类别和归档方法,规范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和编目,完善档案信息的质量。
第十一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档案的分级和保密工作,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和范围,加强对涉密档案的管理和防护。
第十二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档案库,实行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第十三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流转制度,明确档案的流转程序和责任,规范档案的借阅和调取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档案信息的保护,采取物理和技术手段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篡改和泄露。
第十五条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设,确保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安全、实用、公开、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归档与整理第五条本部门应制定档案建立和归档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档案建立和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类别的档案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已经建立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修复,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保管第八条档案的保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保存期限。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可采用数字化保存等方式提高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共享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损害涉及个人隐私及机构利益。
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建立档案共享的机制,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十三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请求,本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督导与评估第十四条本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职责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或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重要档案的疏忽或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毁、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三)科学规范: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方便利用:优化档案服务,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意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
(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关档案管理的书籍、资料。
(四)其他需要收集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遵循“集中、完整、系统、准确”的原则。
(二)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装订应规范整齐,便于查阅。
(四)档案编号应统一规范,便于检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加强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2.本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本部门管理档案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适用。
3.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管理、服务管理和协调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二、档案管理职责1.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确保档案工作的持续进行。
2.档案管理员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销毁等工作,并保证档案的有效运作。
3.部门各个单位负责提交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部门要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档案工作流程和档案收集流程,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归档。
2.档案管理员要制定档案收集标准和流程,及时收集各类与部门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按照文件分类、编号和档案组织原则进行整理。
3.档案要按照不同的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和存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如防火、防潮、防虫等。
四、档案的编目与检索1.档案管理员要通过档案编目标准和方法,为档案建立清晰的目录和索引体系,确保档案的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检索。
2.档案要及时进行编目和标注,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责任者、日期等基本信息,以便于档案的区分和查找。
3.档案管理员要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明确档案的借阅权限和使用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五、档案的存储与销毁1.档案存储要遵循保密、安全、有序和易于管理的原则,建立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档案的保护措施和维护工作。
2.档案管理员要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价值,制定档案销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档案销毁。
3.档案销毁要明确责任,确保档案销毁的全程可追溯,并记录销毁的档案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查。
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强化档案信息化建设,保护机构信息资源,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构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三条档案收集和归档1. 机构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收集标准,定期进行档案收集工作。
2.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统一的分类和标识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3. 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系统的规定进行登记和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档案检索和利用1. 机构内部人员申请档案检索时,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工作流程和权限要求,及时处理档案检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3. 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和非法使用档案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护第五条档案存储与备份1. 档案应存放在具备防火、防水、防潮等设施条件的专门存储场所。
2. 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六条档案销毁与移交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无用和过期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档案的移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七条违规违法情况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机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严重违反档案管理的行为,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开除、调离等。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其他事项1. 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操作规程,以补充本办法。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机构档案收集标准。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的所有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保密、无纸化、数字化、便捷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和失实的档案记录。
第六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档案安全和保密,严禁私自泄露档案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主体第七条部门领导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是指被部门委派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九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和技术手段。
第十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部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档案采集、整理、归档、检索、调阅、销毁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第十三条部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和公告,确保各级档案管理人员都知晓和遵守。
第四章档案采集与整理第十四条部门应建立档案采集和整理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五条部门档案采集应包括文档、电子邮件、照片、视频等形式的记录,确保记录的全面性。
第十六条部门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可读性。
第五章档案归档和检索第十七条部门应建立档案归档和检索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第十八条部门档案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体系进行,确保档案的整齐和有序。
第十九条部门档案检索应提供便捷的检索工具和查询方式,确保档案信息的快速查找。
第六章档案调阅和授权第二十条部门应建立档案调阅和授权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和授权访问。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要求(一)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二)健全部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三)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积极开展档案资源的研究和利用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原则(一)权责一致原则:档案的产生单位对档案负责,部门管理档案负责。
(二)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减少资源浪费。
(三)保密性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连续性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避免档案遗失和损毁。
(五)技术性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本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由本单位确定,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档案保管员档案保管员由本单位确定,具备相应的档案保管和保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部门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档案的组织(一)档案应按照文件形式、业务关系、形成年代等进行分类组织。
(二)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文件题名、文件日期等进行编目和整理。
(三)档案应按照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进行归档和借阅。
第九条档案的保存(一)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到期后,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管和保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三)档案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可靠性。
第十条档案的利用(一)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利用,满足部门工作和研究的需要。
(二)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档案拍摄和复制(一)档案拍摄和复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质量。
(二)档案拍摄和复制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可复制性。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
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
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
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
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
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
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
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
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
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
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
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
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
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
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
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
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
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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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记录、员工培训、工作总经、考勤资料、保险资料、人事任免、劳动纠纷、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员工手册、员工合同、员工花名册、员工月度异动记录、组织结构变更与变革、年度组织发展规划、人员配比评估记录、进出人才库记录等。
2.4合同类: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保险合同、项目合同、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2.5财务类: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2.6项目档案①办公室:项目轨迹照片、简报、项目往来函件、温馨提示、通知通告、催收费记录、电子台账、项目会议记要、制度学习文件、上墙职责与行为规范、各类应急预案、维修资金申请材料等。
②设施设备类:维养记录、维修更换凭证、外包协议、③安全管理类:消防巡查记录、巡逻打点记录、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④环境卫生类:清洁卫生记录与照片,园林绿化养护、栽种、修剪等记录与照片、清淘污水/雨水井记录与照片、建渣清运记录与照片等。
⑤客户服务类:业主/住户投诉意见台、邻里协调、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记录、变更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等。
2.7电子档案:电子版档案遵循纸质分类建立文件夹,每月25日压缩打包发至综合管理部备档。
三、档案级别划分档案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档案文件的性质、重要性、档案类型及常用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的划分:一级为绝密文件(总经办及股东成员)二级为秘密文件(经理以及重要涉岗核心成员)三级为机密文件(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四级为普通文件(普通管理人员)3.1会议材料(除总经办中高层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文化推广、团建活动等属于普通文件,划分等级为四级;3.2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此类型文书属于秘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二级;3.3公司的各种请示、批复、高层管理会议记录等中高层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议题与文件,划分等级为二级;3.4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属于人事方面档案均为二级秘密文件;3.5除与业务部门相关联的收费台帐、票据、通知/通告等相关数据为三级机密文件,其它如公司财务报表、财务帐簿报表、统计报表等属于财务方面的档案均为一级绝密文件。
3.5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于机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三级。
3.6项目业务运营及工作轨迹文件材料,除项目往来函件为二级秘密文件,其它均列为四级普通文件。
3.7固定资产、行政法规性文件、与各机构往来函件等为二级秘密文件。
3.8公司资质、行政类其它文件为三级机密文件。
四、文件归类原则4.1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本单位复文与外单位来文为一件,本单位去文与外单位复文各为一件;文件处理单有实质内容的有批示或办理情况的与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月报刊、报表、维修资金等每批次/册为一件;会议记录一份为一件,可装订成册保存。
4.2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归档文件的整理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4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归档文件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文件批复结果在在前,请示文件在后。
此外,对重要文件历次修改稿都需要留存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按时间顺序依次在后。
4.5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分类:根据文件的不同价值保管期限为短期(3-5年)、中期(5-10年)、长期(15-25年)、永久(50年以上);此期限中的短期、中期、长期年限为该档案失效后保存的年限。
五、档案编码标准5.1公司资料HLY-A(年份)(1)HLY-A1公司资料:组织结构变更与变革、年度组织发展规划、各类证照/证书、等资料。
(2)HLY-A2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年报、宣传推文及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素材等。
5.2行政类编号:HLY-C(年份)(1)HLY-C1会议记要:总经办会议记要、周例会议记要、议程上会讨论会议记要、安全生产会议记要、全体职工大会议记要等各类会议记录与照片等资料;(2)HLY-C2印鉴管理:印章管理资料、资质办理资料等。
(3)HLY-C3采购资产: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4)HLY-C4行政法规文件:公司行政法规性文件、行业行政法规性文件、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公司重大事件记录等。
(5)HLY-C5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质采购、调派、报废、转移等资料、公车管理与使用记录等。
5.3人事类编号:HLY-R(年份)(1)HLY-R1员工基础档案(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离职证明等个人材料)(2)HLY-R2员工培训(计划、调查、评估、外/内部培训记录等)(3)HLY-R3员工合同:劳动合同、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等及合同台帐;(4)HLY-R4员工考评、调派、晋升、任免、奖惩、工作总结、人员配比评估记录等员工行为类记录档案;(5)HLY-R5管理制度: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程、岗位职责及与制定各项制度有关的各项记录档案;(6)HLY-R6劳动关系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记录、述职记录、纠纷协调记录、劝退记录、入职/在职跟进材料等。
(7)HLY-R7招聘档案:招聘岗位材料、月度/年度招聘分析表、邀约面试记录、渠道投放报告及招录成本费用等相关于招聘类资料。
(8)HLY-R8人事报告/通告:重要人事通知/通告、部门衔接文件、内外往来函件、政府职能部门最新重要通知/通告等。
(9)HLY-R9员工离职: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表、移交清单、社保转移及在岗时所有个人档案资料等。
(10)HLY-R10员工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社保保险、人身意外险、工伤报销等材料。
(11)HLY-R11公司福利团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部门组织的团队活动、福利发放等。
(12)HLY-R12员工考勤: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员工花名册、手工考勤、指纹考勤、请销假单等。
5.4单位合同HLY-U(年份)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保险合同、项目合同、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5.5财务档案HLY-F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5.6项目档案:HLY-B(1)HLY-B1办公室:项目轨迹照片、业务简报、项目往来函件、温馨提示、通知通告、催收费记录、电子台账、项目会议记要、制度学习文件、上墙职责与行为规范、各类应急预案、维修资金申请材料等。
(2)HLY-B2设施设备类:维养记录、维修更换凭证、外包协议、(3)HLY-B3安全管理类:消防巡查记录、巡逻打点记录、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等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照片、文件等材料。
(4)HLY-B4环境卫生类:清洁卫生记录与照片,园林绿化养护、栽种、修剪等记录与照片、清淘污水/雨水井记录与照片、建渣清运记录与照片等。
(5)HLY-B5客户服务类:业主/住户投诉意见台、邻里协调、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记录、变更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等。
5.7 以上档案立卷归当与分项说明,请参照第七条中7.3项“档案目录与分类”进行管理。
六、存档流程6.1适用范围:各部门、员工有收集原始档案的义务,及时将收集资料移交项目综合管理员统一保管。
6.2资料检查:综合管理员在资料登记前要对存档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立卷归档。
6.3资料登记:综合管理员要对存档资料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存档时间、存档部门、资料名称、资料类别等,以备查阅,登记后由存档人签字确认。
6.4资料分类:综合管理员根据资料类别分区存档并按时间顺序填写分区资料目录,保证资料存放位置的准确性。
6.5资料目录:综合管理员根据档案盒类别建立与更新封面目录,便于查阅。
6.6建立电子档案:对存档资料建立电子索引目录,实现资料存档信息化管理。
七、过程管理7.1原始文件资料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立卷存档、保管,公司及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每月25日归档日将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7.2借阅:因公司或部门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即《档案外借审批表》,经综合管理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注:如遇紧急外借情况需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带出,并在事后完善手续)7.3档案保存期限及档案目录与分类7.4文件销毁:综合管理部每年清查过期限档案资料,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登记表》清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