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案(长辛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工程名称为长辛店学校南、北楼改造。结合结构抗震加固,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现状建筑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恢复性设计、改造,尽可能满足现行防火规范、节能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的相关规定。长辛店学校南、北楼改造施工临时建筑均采用原学校平房,北楼东北角为办公区、食堂,南楼南侧原建筑平房为职工居住区,南楼西北角为库房。
二、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王金有)﹣﹣副组长(胡造元)﹣﹣组员(闫永敢、陈书根、王雅、李淑成、王红友、张艳兵、杨光)
三、职责
组长(王金有):负责人员调动、安排工作,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副组长(胡造元):组织人员救援;
组员(闫永敢、陈书根、王雅、李淑成、王红友、张艳兵、杨光):
负责拨打电话、切断电源、水源及灭火
四、防火措施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工人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
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动火前,
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3.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
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域
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阻燃材料支搭。易
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施工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等易燃材料。
6.现场内作为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现场内的的可燃
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
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
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五、消防工作方案
5.1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劳务共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消防部等关于建筑工地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5.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
5.3现场设置消防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在车道内严禁堆放各种材料。
5.4在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设置灭火器材,并专人管理,
定期进行检查。
5.5为防止出现火情时,能够有条不紊迅速及时的将火扑灭,使损失降到最低点,
必须做好消防预案和消防演练工作。
5.6电气设备防火要求
5.6.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
5.6.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
5.7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5.7.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有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5.7.2现场应设吸烟室,现场内严禁吸烟.
5.7.3现场内从事电、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证并在
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随时带有灭火器具,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岗。
5.8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
5.8.1施工时在工地的上风方向严禁进行明火作业,焊接时要清除周围易燃物。
5.8.2施工时,焊接量较大,加强看火人员,焊接地点下方要清理易燃物,焊线
接头要结实,焊线绝缘要良好。照明动力橡胶线要地埋或架空,严禁拖地。
5.8.3装修时要加强电器设备,电、气焊的管理
5.9未完工的建筑物内严禁作为办公或生活用房。
六、消防器材五五配置四套、灭火器80个,分别在施工现场各个部位(每组不低于2个),具体情况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