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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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DOC 5)

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DOC 5)

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目前,我国许多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都实行了财务总监委派制。

这是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向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

探讨这一制度在实施中的制度安排与存在问题,对于强化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是集团治理的重要部分企业集团委派到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是指由集团母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特征。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两权”分离可看作是一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股东权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管理层(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力求获得尽可能多的薪酬、奖励、休假和荣誉等。

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益目标的不一致,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权益来实现个人效益的最大化问题。

“两权分离”的确切含义,应该是形成两权互相制约、促进、保证的关系。

在现代产权制度及公司制度条件下,国有公司所有者有必要对经营者实施适当的监管,这种监管主要体现在两大环节上:一是对经营者的选择;二是对经营者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包括对国有资产调配与处置)的审定和制约。

对此,我国制定了《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财务通则》、《财务制度》和相应的财务监督制度。

但从现实情况看,在两权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并存。

经营者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必然会产生经营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问题,使“两权分离”下对企业管理层的约束机制流于形式。

这样,国有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就难免出现上报财务信息失真、财务滥收乱支、经营管理失控、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情况来看,虽然具体的监督管理形式不同,但其宗旨都是通过所有权监督来制约经理人员的行为,并取得了比较显着的成效。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作用及其完善对策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作用及其完善对策

┃魅力中国3下┃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一种创新,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6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国有企业按条例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采用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法定形式来实施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这一变化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运行机制,而财务总监委派制(就是由所有者委派监督者到企业)是现阶段国有企业解决代理问题、加强财务监督、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国有企业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积极作用财务总监委派制又称财务总监制度,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体制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建立的由特定人员、机构、制度、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权力的总称,其任务是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这一制度实施后,在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委托代理理论的现实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两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管理,所有者作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权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而经营者作为代理人(即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其目标是自身效用最大化,即力求尽可能多的薪金、闲暇、荣誉等。

这种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的不一致,容易产生经营者为了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而牺牲所有者利益的道德风险。

这样,所有者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监督经营者,以避免这一道德风险的产生。

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对旧体制下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道德风险较高等情况采取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对策。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出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出资者对企业的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派,对企业进行监督,独立于企业经营者,为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保证;另一方面,财务总监要参与企业财务、会计的事务管理,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使对企业的实时监控有了保障。

探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探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探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作者:吴盛田来源:《财会学习》2012年第12期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在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简称“国资委”)委派财务总监,对被派驻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本文借鉴西方经济学和管理有关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问题进行探析,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理论依据关于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学和管理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波特-劳勒综合激励模式,为其提供了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西方经济学家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一系列理想化假定基础上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在现实中越来越难以找到,现实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无法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表现出市场机制的调节失灵。

信息不充分性与不对称性是造成“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

信息不充分性与不对称性,往往使得市场交易双方从名义上的平等变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委托-代理问题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情形。

(二)委托-代理理论当一个经济当事人(如企业的所有者)把自己的事务委托给某个代理人(如企业的经营者)后,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即告生成。

1.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同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相伴而生,同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密切相关。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条件下,委托人需要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但无法完全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存在信息不对称性。

加之代理人与委托人目标不完全一致和契约不完备等原因,代理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会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而行动,道德风险也因此产生。

2.委托-代理问题的规制一是实施激励与契约化管理。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必须设计激励机制以诱使代理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所有者事先要制定一个契约,该契约应尽量把经营者努力结果与其所获报酬联系起来,以期激励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努力工作,从而使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还要使经营者也愿意在接受契约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设立财务总监职务,并通过委派的方式确定财务总监的任职人选和权限范围。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确保企业财务稳健可靠,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首先,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强化财务管理。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务,负责企业财务规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设立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可以明确财务总监的权责,加强财务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运作。

其次,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财务运作。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通过委派制度,可以规范财务总监的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效防范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此外,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健可靠。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管者和决策者,负责保障企业财务的安全和稳健。

通过委派制度,可以明确财务总监的权力范围,规范财务管理的流程,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健运作。

最后,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务,负责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通过委派制度,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财务管理的团队合作和沟通,促进财务管理的创新和发展,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建立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确保财务稳健可靠,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国有企业应当充分重视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上海200120)对国有企业还未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应由现在的政府委派机构过渡到企业董事会委派并加强财务总监的激励。

标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1 财务委派出现的原因——内部人控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国有企业体制不断改革。

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自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放权让利、充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让国有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虽然,企业的自主权是增大了,但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之出现了“亏损国家、拖跨企业、肥了自家”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出现:“领导定调子,会计填数字”,即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财务收支混乱等问题。

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松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这就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由于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通常是不一致的,所有者的目标取向是投资收益或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更追求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其次,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垄断地拥有许多经营过程中的真实信息。

这时经营者很容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面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于是出现了“内部人控制”,其后果就出现上面所提到的现象,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推行财务总监委派目的就在于规范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科值,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

2 防止“内部人控制”的监督机制对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进行控制的意义在于:缩小国家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偏离程度,有效地维护所有者的利益;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并有效运转;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企业经营者尽职尽责,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经营业绩。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重要性与挑战一、引言及概述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财务总监作为财务管理的核心,其职责涉及到战略规划、预算控制、风险管理等方方面面。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运行,建立一套健全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重要性,并分析实施过程中的挑战。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财务管理的专业性财务总监作为财务管理的核心,应具备丰富的财务经验和专业知识。

而通过委派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命都是基于专业背景和能力的,避免了政治因素等非专业因素的干扰。

这将有助于提升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专业支持。

2. 促进领导者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国有企业常常会面临领导层的更迭,而财务总监作为核心管理者,其任职时间较长可以确保领导层的连贯性。

委派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总监的连任和衔接,避免因换届引起的管理混乱。

稳定的财务总监任期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长远的财务规划和发展战略,确保企业财务持续稳定增长。

3. 加强风险控制与内部监督财务总监在企业中有着重要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职责。

委派制度可以确保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利于其对企业内部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委派制度还可以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效预防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

4. 推动企业治理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国有企业不仅需要适应国内的监管要求,还需要面对全球化市场的竞争和规范。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职位,其委派制度的建立可以推动企业治理向现代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通过引入专业化人才和国际标准,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加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挑战1. 人才选拔与任命的困境在国有企业中,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命往往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包括政治考量、地方利益等。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一、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在这种代理关系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在利益目标、风险态度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对称性,经营者很容易为追求自身代理收益而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

因此对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是降低代理成本、维护所有者利益的有效途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联系在一起。

伴随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二十年来“放权让利”、“政企分开”等的历程,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弃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形成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独特现象。

以至于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那么,政府该如何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实施对代理人的监督与约束呢?财务总监委派制与外部审计一样,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而财务总监能更侧重于对经理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全过程监控。

国家作为所有者,不但需要外部审计人员对财务信息进行验证,进行事后控制,更需要财务总监利用其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对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所有者与财务总监之间的关系,是以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为前提的,财务总监的存在,为维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提供了保障。

二、新《会计法》下应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新修订的《会计法》十分强调会计监督。

除了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强调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外部监督检查,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内外部相互配合的会计监督系统。

实施新《会计法》应该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首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针对现阶段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现状所作的一项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为了从会计专业角度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引言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务管理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效果,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意义、目标、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意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建立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提高财务管理效能:通过委派制度,能够将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力下放到各级机构,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响应速度。

2.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通过委派制度,可以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促进团队合作:委派制度能够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完成财务管理的任务,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4.促进人才培养:通过委派制度,能够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目标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工明确: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财务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提高效率:通过委派制度,加强各级财务管理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3.优化决策:财务总监作为财务管理的核心人员,应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财务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促进人才培养:通过委派制度,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流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委派制度的依据和原则制定委派制度需要明确的依据和原则,包括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等。

2. 设定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其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和责任。

3. 委派财务总监的程序和条件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程序和条件,包括选拔、任命和考核等环节,确保财务总监的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浅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钱文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国有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通过多层投资关系形成了企业集群,使国有企业集团管控难度加大。

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向下属机构派出财务总监,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对下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维护集团整体利益。

文章主要探讨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产生和构建。

关键词: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统一向分公司、子公司等下属机构派出财务总监,并由国有企业集团总部负责派出财务总监的人事管理。

我国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最先从深圳产生和发展起来,它源于构建合法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需要,由深圳市国资委向深圳市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随着国有企业向集团化发展,不仅国资委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对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应运而生,被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集团运用于实践中。

一、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必要性(一)加强监督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与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也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问题。

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向分公司、子公司派任总经理,对总经理进行业绩考核并计付薪酬。

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经营团队与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的目标不能完全一致,为了减少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与国有企业集团总部目标的偏离,需要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向分公司、子公司派任财务总监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措施。

特别是当前国有企业集团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引入市场化职业经理人的背景下,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尤为重要。

(二)增强对分、子公司重大事项影响力的需要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与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必然存在适当的集权与授权。

全部集权,不利于提高分公司、子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效率和效益;全部授权,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失去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控制,不利于实现集团的整体利益。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高级管理岗位——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免的制度。

它是在对财务总监职责和权力进行明确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来选定适任者,并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组织进行任命。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核心目标是选聘具备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来担任财务总监职位,以确保企业财务工作的高效、稳定和合规。

委派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免是否公正、科学和合理;财务总监的能力和素质是否与企业发展需求相匹配;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力是否明确,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时是否具有服务国有企业和广大股东的责任意识等。

在委派制度中,一般会设置选拔程序,包括初审、面试和综合评价等环节,以评估候选人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相关主管部门或组织会根据评估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最终的任命。

此外,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还应该考虑到其他因素,如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等。

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可以吸引有能力和潜力的人才竞逐财务总监职位,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对财务总监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保障国有企业财务合规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选拔和任免程序,可以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流动,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考核和评价由所有者负责,与企业经营
者 之间不存在领导 与被领导的关 系,在 企 业中具备 完全的独立性 。 因而 , 不存 在
受经理人控 制的 、 与经理 人 “ 合谋”的动 企业源自的监 管则没有具体 的内容 ,并且财
务总监没有 一个具 体的部 门和个 人供其
管理 ,是单枪 匹马在企业 工作 ,工作难
投资等活动实施监督 ,从 而确保所有者 的资产安全。
企业经营管理 , 他们在组织上 、 经济上依
赖于经营者 。因而 , 可以认为,会计人员 不具备监督经营者的职能 。 以会计人 员为监督主 体的内部会 计 监 督 ,主要是对企业 内部经办人 员行 为
在计划经济体 制下 ,政府 的行 政管 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联 系在一起。伴随
以细化 ,难 以深 入。为了使财务总监 工
作落 在实处 ,加 强对 二级 企 业的监 管 ,
机 ,也不会处于受其胁迫 的弱势地位 。
对经理 人履行受托经 济责任情况的全过
程监控 。 国家作为所有者 , 不但需要外部 审计人 员对财务信息进行 验证 ,进行事 后控制 ,更需要财务总监 利用其 自身的 会计专业知识 ,对经营者 履行经济责任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制度。国有
资 本营运机 构要 实现安全 高速运 行 , 委派财务总监制 度无疑 是一种较好的 选择 。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是 委 派 财务总监制度的基础
企业 的所有权和经营 权分离是现
代企业制度 的特征 ,“ 两权”的分离即
维普资讯
情况进行事前、事中、 事后的全过程控
制。 所有者与财 务总监之 间的关 系, 是以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 间的代 理关系为前提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设立财务总监职位,并通过委派的方式来确定财务总监的人选。

这一制度旨在优化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提升财务决策和监督的效能,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财务总监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和骨干,其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财务总监在企业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财务事务,确保企业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委派制度是指由企业管理层根据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从企业内部或外部通过选拔、考核等程序,选派适任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职位。

这种制度可以保证财务总监的人选符合企业的需求和战略目标,能够胜任工作,有助于增强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专注性和连续性。

在国有企业中,财务总监的委派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安排:根据企业的规模、发展阶段和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合理安排财务总监的人数和层级,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承担相应职责的能力。

2.选拔标准:企业在选拔财务总监时应明确岗位要求和选拔标准,根据候选人的资格、经验、素质、业绩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选派的财务总监具备充足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3.培训与考核:企业应对委派的财务总监进行培训,提高其岗位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估财务总监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

4.任职期限:财务总监的委派需要确定明确的任职期限,以保证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连续性,并为其他潜在的人才提供竞争机会。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施,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效益。

通过合理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能够不断提高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该制度也为其他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增强了企业的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储备。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引言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岗位,其职责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由于财务总监的职责范围广泛且工作内容复杂,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很多国有企业开始尝试委派制度来管理财务总监。

本文旨在探讨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可行性和应用效果。

1.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定义与特点1.1 定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指国有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的方式来实施财务管理。

财务总监在该制度下,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职能,更是一个承担多个职能和任务的实施者。

1.2 特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职能性:财务总监除了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外,还承担着财务筹资、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等职能。

2.高度责任感:财务总监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需对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承担责任。

3.综合性技能:财务总监需要拥有扎实的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应用财务分析、财务决策等技能。

2.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优势2.1 提高决策效率通过财务总监委派制,可以将财务管理工作分解成多个职责,并由不同的负责人来负责不同的任务。

这样可以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层面的负担。

2.2 促进内部控制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通过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3 促进团队合作财务总监委派制强调团队合作和协同工作。

在团队合作的环境下,各个财务岗位之间可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应用案例分析3.1 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某国有企业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了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了定期报告和评估机制,通过委派制度实现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合理分工和有效监督。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总监委派制又称财务总监制度,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驻到企业,或由国有集团公司董事会派驻到企业,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对规范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

随后,得到了多个地方政府的广泛借鉴。

必须指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只能说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之一,并不能“包医百病”,实践中亦不可一哄而起,“一派了之”。

更何况这种监督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目前关于财务总监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法规依据,在《公司法》和《会计法》中都规定,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的岗位,而没有关于财务总监岗位设置的规定。

财务总监是根据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要求而设置的,但各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却又有所不同。

因此,若设置财务总监而不设置总会计师,会产生法规对抗;而同时设置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由于财务总监的权利和义务缺乏统一的法律保证,会使财务总监的监督工作缺乏刚性。

特别是当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发生冲突时,结果往往是财务总监选择退让。

久而久之,必然会使财务总监的工作流于形式,也会影响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结果是企业依然得不到有效的监督。

财务总监职责的合理界定是保证财务总监委派制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

从理论上讲,是否能有效发挥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财务总监处于客观公正的地位;二是有足够的信息。

从我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实践来看,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

一种做法是将委派的财务总监作为企业管理层的一员,隶属于董事会,领导财会工作,参与企业重大财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这样,财务总监在本质上成为企业的一员,不仅存在与企业经营者利益趋同、丧失独立性的问题,而且在缺乏委托人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可能会与企业经理人构成利益共同体,联合对付所有者;另一种做法是将财务总监定位为一种外部监督,财务总监不参与企业的管理,而是以比较超脱的地位代表委派单位对派驻单位进行外部监督。

浅谈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浅谈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

角度看不符 合持续性经营假设 的要 求, 若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反而 会给相关决策者提供错误 的信息 。在此 , 我认为 , 可借鉴美国会计 准则对 “ 暂时 } 生控制”的定义 , 对暂时性控制予 以详细规定 , 并将 暂时I 生控制界定为不超过一年 。这样一 来 , 可 以提醒报表使 用者 对 财务信息有正确的认识 。 ( 二) 关 于数量标 准和质量标准 本文认为 , 为预防企业利用 关联交易 以及合并范 围的任意调节 来粉饰会计报表 , 应严格 区分表决权 比例和持股比例两个概念 。在 会计准则中将控制数量标准的计量基础统一为持有的表决权 比列, 并规定表决权 比例采用加法 原则 。因为运用加法原则计算间接拥 有的权益J 『 生资本时存在一个前提 , 即这种计算必须建立在其通过实 质控制的子公司的基础上 , 对于非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权益性资本不 能运用加法进行计算。 针对我 国会计准则对控制 的质量 标准规定存在 的不足 , 根据 实质重于形 式原 则和 成本效益原则 , 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对控制 的 质量标准应向实质性控制靠拢并可以根据我 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 的程度 , 将 “ 少数 ”和 “ 较大份 额”这些主观判断词进行客观量 化 。即当母 公司为被投资单位 的第一大股东 , 且母公司持有 的表 决权 比例与该被 投资单位第二大股东所持有 的表决权 比例差道道

( 一) 财务 总 监 委派 制有 助 于所 有 者及 时 获取 企 业 的 内部 信 息 所有者 与经营者相分离是现代企业 发展 的内在要求 , 同时也 必 然产生委托代 理 问题 , 在这种 代理关系 中 , 经 营者直接参 与企 业 经营管理 , 经营者 拥有关于 自己行为 的完全信息 , 而所有 者则 是很难 了解 经营者 的行为 , 所 以经营者 与所有者 之间存在 着信息 不对 称 。委派 的财务总监 通过月报 、季报 、年 报和专题 报告 的 形式 , 定期或不 定期的 向所有者 反应企业 的财务情 况 , 使 所有者 能及 时获取企业 内部信息。

浅议国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_段初华

浅议国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_段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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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学习一方面可以让相关人员了解医保政策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 以加强认识医保对医院影响的重要性,提高全体财务人员的思想认 识。二是不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医保财务相关的业务基础知识,各 科室和财务形成良好的互动,尽量减少医保扣款,比如不发生重复收 费、乱检查等现象,充分利用医保资金,提高医院资金周转速度。
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制 国有集团公司 监督
DOI:10.16266/11-4098/f.2016.15.226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兼并重组,跨行 业、跨区域的大中型企业集团不断产生,如何管理好这些庞然大物使其 健康发展,是每个出资人或集团总部常常在思考的问题。虽然政府和 集团公司有各级管理机构,每年有请会计师事务所做财务报表审计,有 向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派驻总经理,但问题还经常发生,如企业财务 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失衡和财务决策失误等重大财务问题。因此,通过 不断的摸索和实践,我国在原有的总会计师制度的基础上,开始推行财 务总监委派制度。财务总监委派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经理人的 行为,维护了出资人的权益,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

(三)设立和发展社会监督机构 作为独立的监督方,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和评 价。慈善组织透明度的提高需要更多的社会监督机构参与,设计多层 次的评价体系对慈善组织的曰常活动、慈善项目等信息给予评价,为利 益相关者提供更多的评价视角和参考信息。也可以设立受捐资助者巡 视工作组,向受资助者回访了解相关物资的使用情况、慈善项目运行情 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慈善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帮助慈善 组织提高透明度。 参考文献: [1] Zainon S., Atan R., Bee Wah Y.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determi⁃ nants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Malaysia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sian [J]. Review of Accounting, 2014, V22(1): 35-55 661-683 [2]王瑶 . 英国慈善组织会计规范的演进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J]. 财 务与会计,2012(3):70-73 [3]张立民,李晗 . 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基于汶川地震 中 16 家全国性基金会的案例研究[J]. 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5) [4]陈磊 .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问题研究[D]. 长安大学:长安大 学 . 2014

浅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

浅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

财务管理浅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文/敖为亮摘 要: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和控制地位,直接向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或者由董事会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进而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管理体制。

其目的是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企业所有者的权益,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所有者监督;保值增值0 引言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资产保护的一种重要措施,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控及直接领导,直接反映了国有企业财务权利的独立性及内部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营,有助于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从而维护国有企业良性运转[1]。

1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推广和应用,有效加强了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控,确保子公司能够按照母公司发展目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更好地提升子公司的业绩水平,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必要性2.1 加大子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监督力度国有企业与其下属分、子公司在企业经营上存在着一定的独立性和分离性,为了保证分、子公司运营目标与母公司的一致性,一般会由母公司指派专业人员对分、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则是确保委派的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母公司规定要求开展相关管理作业,促进分、子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

2.2 加强分、子公司重大事件的影响力各企业的母子公司在发展中都存在着集权和授权的情况,国有企业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在集权和授权过程中,过分的集权和授权都会对分、子公司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2]。

为此,国有企业在对下属分、子公司实行管控时,应做到适当的集权和授权,在重大事件上,母公司要有一定的管控权,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予以监管,且对出现重大事件时存在的财务问题发表相应意见,为决策者提供帮助,提升国有企业的总体效益。

2.3 优化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国有企业通过向分、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的方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能够确保分、子公司在会计及财务制度建立上,保持与母公司的一致性,实现资金的统一化管理,减少浪费或资金周转不足等问题的出现。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管理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管理

继2000年财政部、监察部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各国有企业陆续试行和推广了对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已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

在历经十几年后,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有企业在不断转方式、调结构,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出资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企业风险的防范将更加关注,因此,完善和创新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仍是各级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财务委派制的概念财务委派制是在“两权分离”情况下,所有者通过委派财务总监,代表其履行对经营者的监督权,维护其利益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委派制可划分为两大类型,即作为作为国有资产治理部门派驻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和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派驻的财务总监。

本文研究的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财务总监。

二、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一)加强集团内部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现实工作中,大多数虚假报表是在企业经理人的授意下产生的,且屡禁不止,这并非源于会计监督弱化,而是对经营者监督弱化造成的。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能单纯依靠会计本身的监督,必须借助会计信息系统以外的力量推动才能标本兼治。

在财务总监委派制下,企业一切重大财务开支、资金调拨都必须有财务总监审签,从原始单据开始把关,大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此外,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由于制度设计上保证财务总监能够进入企业决策部门,参与制定企业财务计划,监控企业的财务活动,从而为所有者及时获取企业内部决策信息创造了便利条件。

(二)降低所有者的监督成本,有效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企业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获取子公司内部信息的费用开支,包括专设机构的办公费和人工成本、母公司高管层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的差旅费等;二是由于监督滞后,所属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忠诚度和道德素质不强给所有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委派财务总监,既可以减少以上两方面的成本,又可以通过其参与子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中识别人力资源风险,及时向母公司报告,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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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中 、 后 的专 业 专 职 监督 。 事
工作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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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总监制度的运作方式 财务总监一般 由产权部 门选派 , 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 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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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委 派制 实际上是财产所有者为 了维护 自身利益 ,
将长期本该拥有而放弃的监督权力重新 收回行使 的一个过程 。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 了对企业 的财务监督 , 委 派财务 总监 采用产权 部门委派制 ,有利于 提高财务监督 的效
束, 产生 了“ 内部人控制 ” 引发了一部分代理人利用 占有上的 , 优 势向委托人隐瞒事实 , 在企业经营中可能为了 自身 的利益而 损 害所 有者利益 , 在企业改制及产权流动重组过程 中使 国有资 产流失 。这就要求处 于企 业约束机制重要环节 的企 业会计管
成员 , 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 导人负责 , 总会计师的地位从属
者委派 , 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 , 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 ②财务总 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 ,行政职权相 当于企业副总 , 参 与企业决策 具有 实质的权威性 。③财 务总监从财务专 家中选
拔, 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 , 还具有很 强的财务管理 能力 和审 计能力 , 具有专业 的权威性 。④财务总监 的人 事关 系 、 资待 工
了顺向监督 的原则 , 使得会计监督 只能是企业内部对 自身经济
活动进行 自上而下 自我约束的一种 内部监督 , 不具备 监督经营 者 的职能 , 从而导致会计 信息失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企业 的
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领导 , 也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 务总
监制度能有效地解决 这个 问题 , 这是 因为 : ①财务总监 由所有
的意志, 加大 国有 资产 的有效监管 , 对部分 国有企业 实行 了财
务 总监管理制度。实行这一制度之后 , 财务 总监 可以通过对企 业财务数据进行 分析 , 时发现经营 管理 中存在 的 问题 , 及 把握
充分施展经营才华 , 最大限度地保 障国有资产的保值 增值创造
了条件 。 从财产所有者 的角度对企业领导行为 和企业行为进行 财务监督 , 防止企业弄虚作假 、 违规操作 , 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

财 务 总 监委 派 制 形成 的原 因
现代企业制度 的显著特点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 , 其实质 是 出资者终极所有权 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 , 从而形成了资 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但从现实情况看 , 在
“ 两权” 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 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 为失控 。由此产生 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经营者权力得不到有力约
国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和 经营权分 离的情况下 ,国有企业 / 在 产权制度改革 中出现 了对 经营者的监督失控 ,造成企
业会计信息失真 ,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家为了改 变所有者主 体缺位 和经营者权力失控 的状 况 ,强化所有权对 经营权 的约 束 , 经营者在 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上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 使
理 , 内外结合的整体角度开展监督 , 从 以规范 自身行为 , 提高企
业管理水平 。 而会计人员在组织上 、 经济上受制于经营者 , 所有 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发生 冲突时 , 往往倾 向于经营者一方 , 违背
董事会委派或聘任 , 不需经公司行政主管提名 。 再次 , 财务总监
与总会计师的责权范围不 同。从职责和权限范围看 , 总会计师 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 成本管理 、 预算管理 、 会计核 算 和会计监督等 , 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财 参 务总监职责兼具监督与创造价值两个方 面。 财务总监将视野从 传统 总会计 师关注 的财务与会计 的狭窄领域 , 拓展 到公 司的战 略和资源管理 ,将职能从传 统总会计师从属 于总经 理的被动 的、 低层次的地位 , 提升到配合 总经理统管公 司的财务大权 。 此
工作研 究
参 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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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文 /贾文 红
遇、 考核晋升和住房等利益与企业无关 , 具有独立性 。 财务总监委派制正是顺应 了加强外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 一
方面使财务 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把 好财务监督关 ,另一方 面 , 硬化了所有权对经营权的财务约束 , 使经营者在重大经营决策 和财务收支活动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 的利益 , 为经 营者
于单位主要行政领 导人 。财务总监 并不从属于公 司的行政 主 管, 而是 直接从属于公 司董事会 , 对董事会负责 , 其地位要高于 总会计师。 其次 , 财务总监 与总会计师的产生方式不同。 总会计 师 由本单位主要行 政领 导人提名 , 政府主管部 门任命 , 实际 但 上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 财务 总监则是由
者 的 合法 权 益 。
企业未来的战略方向。财务 总监委派制度是 国有企业在建立现
代 企业制度 中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 , 是我 国产权制
度 改革 的 必 然产 物 。

二 、 务 总监 与 总 会计 师 的 关 系 财
但 是 ,由于个别企业在 这一制度实施过程 中认 识存在偏 差、 管理不到位 , 以及 财务总监对财务 总监 和总会计师之问的界限认 识模糊 。二者具有各 自不 同的职责范 围, 不能混淆。首 先, 财务 总监与总会计师角色定位不同。企业 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
中 国农 业 会 计 2 1 E 2 0 1
外, 企业 的监 事会 虽然也是监督机 构 , 由于监 事会与董事会 但
相互独立 , 事会 不享有任免董事会成 员的权力 , 监 也不享有重
大经营策略的决策权 , 其职权仅 限于业务监督权。监事会主要 是事后监督 ,而财务总监是对国有企业 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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