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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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提供信贷担保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商业银行顾及贷款风险而不愿介入农业领域,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因经济实力不足而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能够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发展农业;能够有效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此,建议我县尽快组建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把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纳入服务范畴,解决其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

一、组建农业担保公司的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企业参股、银行合作、市场运作、服务农业”的原则组建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用市场手段和行政资源共同推进农业担保业务,共同拓展业务和规避风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农业担保公司的性质及资本金来源

农业担保公司是由县政府搭建的农业融资平台,性质为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实行国有控股、社会资本参与,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实施管理,县财政局代表出资人对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资金来源以政府注资为主,企业入股、其他来源为辅,允许在不改变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性质和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过有关部门评估,用来作为抵押担保,通过物权流转的形式扩充资本金,促进公司的市场化运作,逐步扩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规模,提高公司的担保能力。

三、农业担保公司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农业担保公司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产业主要包括: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资生产业和涉农流通等各类涉农产业项目。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流转行为进行担保;对利用农村各类权属证明质押融资进行担保;对利用宅基地、农村房屋、其他资产等抵押融资进行担保;对单位、个人(公务员)的信用、财产抵押等进行担保。

四、农业担保公司的抗风险机制

一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偿服务,在担保费收入和年终利润分配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二是建立与银行的风险共担制度。由农业担保公司与信贷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担保风险。三是确保财政资金的适当注入。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运用财政和税收的杠杆作用,定期定额注入风险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此外,还应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农业的信用投资担保与农业保险有机结合的路子,以减少信用担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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