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组卷整装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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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三)真实完整: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四)规范高效: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资料类: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资料类: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资料类:包括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资料类:包括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其他资料类:包括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体系,按照项目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编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从项目开始阶段开始,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分类、装订。

(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

(整理)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整理)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文)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文)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2.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管理内容1.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文件;2.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 工程招投标文件;4. 工程施工、监理文件;5.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6. 工程运行、维护、改建和扩建文件;7. 其他与公路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公路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5. 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利用1.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依法、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3. 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七、监督与考核1. 项目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一、档案整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是任何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记录和保留工程过程和成果的重要工具。

高速公路工程作为一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其档案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档案整理的目的是将工程过程和成果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使之成为高速公路工程管理的有力支撑,并为后续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依据。

二、档案整理的原则1.完整性原则:档案整理应包括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至最终验收完工的全过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有序性原则: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码和整理方式进行,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3.统一性原则: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保持档案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4.安全性原则:档案应在规定的保管场所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和损坏。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

5.便捷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应考虑到后续工程的需要,便于查找和利用。

6.内容真实性原则:档案应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信息,杜绝虚假和不真实的记录。

三、档案整理的步骤1.文件归类:根据高速公路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文件类型,将文件进行归类。

常见的文件类别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运维文件等。

2.文件编目:对归类好的文件进行编目,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目录。

对每个文件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文件名称、起止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整理归档:按照编目的要求,将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要求文件排列整齐,纸张完好,便于查找和利用。

5.档案保管:规定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要求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6.档案利用:建立档案利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及时提供和使用。

四、档案整理的技巧1.注意时间顺序:在整理文件时,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注意编号规范:对档案进行编号时,要遵循一定的编码规范。

编号一般可以按照工程类型、文件类型、文件日期等进行。

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一、引言公路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本文主要介绍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1.公路工程档案是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工程过程中的各项数据、信息和文件,对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档案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站点的交流和管理效率。

3.合理的档案管理能够对工程过程进行记录、核实和查找,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1.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应当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档案管理流程:建立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标准流程,包括档案的建立、整理、存储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3.档案管理内容:档案管理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关键文件,确保工程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档案管理报告:定期对公路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档案管理报告,反馈工作情况,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5.档案管理技术支持:引入信息化技术支持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管理平台,方便档案的检索和整理。

四、档案管理的建议和展望1.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对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2.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建立公路工程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文件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相关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与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效地推动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了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高速公路工程从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到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成果,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维护保养、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的基础资料。

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散收集;(三)归档及时,完整准确;(四)便于利用,服务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掌握档案管理知识;(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细致,责任心强;(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

第十条档案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分类:根据档案内容、性质、用途等,将档案分为不同类别;(二)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三)装订:将档案按照类别、顺序进行装订;(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送交档案管理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整洁。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妥善保管档案;(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消毒;(三)确保档案库房安全、通风、防潮、防虫蛀、防鼠害。

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有序;(二)及时、准确、全面;(三)尊重档案原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复制。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反映工程建设过程、技术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对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档案利用服务,为工程建设、科研、教学、生产等提供档案支持。

(五)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档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图表、照片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

(三)项目验收、移交、保修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工程档案整理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工程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可持续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档案保管方式包括:(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保管技术规范》进行装订、编号、编目、上架、入库等。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包括文件、图纸、资料等。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相符。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有序,便于查询、利用。

4.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为工程档案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 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档案。

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

4. 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5. 为工程建设、监理、验收等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6. 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2.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

3.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

4.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文件。

5.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文件。

第七条工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 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档案保管要求:1. 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一、纸质文件的整理(一)建设工程文件应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各阶段文件的齐全完整。

(二)组卷应符合下列原则:1、组卷遵循建设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不同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分别组卷。

3、卷内不得有重份的建设工程文件。

(三)组卷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设工程纸质文件的形成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包括工程变更文件)、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竣工测量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等内容。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组卷在厚度符合要求时,可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组成若干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单独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组卷,综合性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集中组卷。

4、施工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分别组卷。

5、竣工图(包括施工图、变更图)组卷在厚度符合要求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分别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7、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单独组卷。

(四)卷内文件和案卷的排列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文字材料按事项、时间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批复和请示,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建筑、市政、公路、地下管线、园林绿化等工程文件,分别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要求的顺序排列。

3、变更文件按变更文件号或变更文件的时间顺序排列。

4、图纸遵守专业排列顺序,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案卷按照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卷、监理文件卷、施工文件卷、工程变更文件卷、竣工图卷、竣工测量文件卷、竣工测量图卷、竣工验收文件卷、工程结算和备案文件卷的顺序排列。

(五)案卷的编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案卷由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工程文件、备考表和案卷封底组成,一卷一盒,文件厚度控制在2公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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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组卷整装相关规定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组卷、整装及相关规定
第一节组卷
组卷就是把一组有联系的文件,以卷、册、袋、盒等形式组合在一起,便于保管、保密和利用。

第二节项目档案组卷要求
1、组卷要遵循高速公路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高速公路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2、工程施工、监理文件材料及竣工图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段、单位工程等进行组卷。

3、要保证案卷内所反映问题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完整: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图表等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准确: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系统: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三节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划分与排列
一、文件的划分
每份文件按以下原则划分:
1、综合类文件正文与附件为1份,原件与复制件为1份,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1份,正文与发文稿纸为1份,来文与复文(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来函与复函)各为1份;
2、工程施工类文件开工申请单与批复为1份,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和附件为1份,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和附件为1份,施工放样报验单和附件为1份,建筑材料报验单及附件为1份,进场设备报验单及附件为1份,中间交工申请报告与中间交工证书为1份,检验申请批复单及附件为1份,承包人申请表及附件为1份等;
3、工程监理文件每月和每季建筑材料抽检报告为1份,每个标准试验报告为1份,每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为1份,每个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为1份,每个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为1份,每本监理日记(志)为1份,每个工地指令或现场指令与回复为1份等。

二、文件的排列
1、工程档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应按照来源和类别(如建设综合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竣工图纸、声像图片等)等顺序分别组卷,不得混排混组,对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

每卷(包括文字卷和图纸卷)均应编写卷内目录和独立的页号。

2、案卷内图文混合文件材料的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若案卷内文字材料只对其图样做补充或局部性说明时,应图样在前,文字材料在后。

3、各单位的综合管理性文件材料可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对于建设期上级批复等重要文件材料应随同相关的科技文件材料一起排列。

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铅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

4、监理单位文件应汇总材料在前,原始材料在后。

5、施工单位文件材料应以合同段为单位,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制:
(1)合同段施工综合文件材料。

(2)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

遵照项目开工时各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
分及编号”,将本合同段技术资料以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次整理。

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整理时应遵照以下顺序:
A、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

B、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标准试验、原材料出厂三证及原材料质检报告、特种工上岗证等(分类按时间顺序依次整理)。

C、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

它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完工证书;
b、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d、工序质量检测资料;
e、各种试验资料;
f、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g、其它(质量事故及处理文件、与分项工程有关的依据性管理文件、会议纪要等)。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在同类型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单独整理。

D、合同段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表
E、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

(3)合同段交工证书(组专卷)。

(4)工程照片材料(按统一装具要求组专卷)。

(5)合同段所有变更文件材料(包括一般文字性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变更申请、变更令、变更通知书以及与变更有关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的整理应从第一份变更令开始,应与相应的变更令对应一一配套组合,依次组卷。

(6)合同段竣工图纸应按里程、专业、图号进行排列。

第四节案卷的构成及编目
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一)编写案卷页号
1、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页号按实际位数编制,页号用号码机黑色印油打印。

2、页号编写位置:在有文字或图样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小角填写页号,空白面不编制;竣工图在标题栏外左下角编写页号。

3、如所归文件属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并已编有页号的成本、成册材料,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

4、案卷封面、案卷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可分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

外封面印制在卷皮的正表面,统一定制牛皮纸,内封面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

2、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

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案卷题名应包括公路建设项目的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道路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

案卷题名总字数不超过57个字。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立卷归档办(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09]448号)的第4页,案卷题名部分。

盒脊“案卷题名”不填,但要填写档号。

(1)技术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以呼包改扩建高速公路为例:
呼包改扩高速公路项目K1+000—K3+000段路面底基层分项工程技术文件材料。

(2)管理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项目名称+责任者+问题属类或名称。

如:呼包改扩建高速公路第二驻地办工程进度管理文件
3、编制单位:指案卷
形成单位,即组卷单位。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的起讫日期。

所有日期按8位,如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10月5日,应为:2010.08.06-2010.10.05;
5、保管期限:填写行业规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7、档号:填写档案的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

所有案卷盒面及盒脊上的“档号”中的最后位的流水号,均要求暂用铅笔编制临时流水号,以供档案集中后按项目统一编制‘档号’。

为保证案卷外观形式、规格尺寸等统一、美观,所有档案封面及盒脊的填写均应遵照五公司的要求进行手写或用印章统一印制。

(三)卷内目录的编写
所有卷内目录均应统一用宋体字打印,且排列在案卷科技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1、顺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2、题名:亦称标题,填写科技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

一般情况下,应照实抄录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

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并加[]符号。

案卷内每份独立成件及单独办理报验和批准手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应逐件填写文件标题。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编号。

文号应写全名。

分项(部)工程填写分项(部)工程编号,如没有可不填写。

4、责任者:填写科技文件的直接编制部门或主要责任者,若某些材料涉及几个责任者,可采用通用的标准简称。

如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则要求最多填写两个主要责任者。

施工及监理日记,责任者应为人名。

5、日期:填写文件形成最终日期。

6、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码。

卷内最后一份文件所对应的页号,应填写起讫页码;以“为止X/Y”或“X-Y”即“起始页码/终止页码”的形式表示该卷内容至此结束。

属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栏中填写册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累计总页数。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做特殊说明用。

(四)图纸目录编制
成套的图纸,原有图样目录在内容上可替代卷内目录内容时,可不再重新编制卷内目录,如其内容不能替代卷内目录时,需重新编制卷内目录。

成套的图纸(包括原图样目录)都需编写页号,在案卷的首页加卷内目录,末页加备考表。

竣工图目录编制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竣工图图内目录,其编制内容应包含序号、图纸名称、图号、页次、备注等基本列目,以表格形式表示,若涉及工程变更,则应增加“原设计图与竣工图图号对照”栏目;另一种是竣工图卷内目录,格式采用科技档案标准“卷内目录”格式,“文件编号”一列编写图号,其余编写同竣工图目录。

竣工图在编制目录时应对每张图纸材料内容进行揭示。

(五)备考表填写要求
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

其内容分两部分,上半部分在归档时填写,要标明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于卷内有复印件的文件,要说明复印件归档原因和原件存放地;并有立卷人的签名,立卷人指案卷组卷人员,检查人应为部门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监理。

下半部分在归档后由档案部门填写
管理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六)案卷盒、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的规格和要求:
1、案卷盒采用无酸牛皮纸双裱压制,尺寸为310*220*20(或30、40、50)mm。

2、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统一采用297*210mm(A4),其中案卷封面采用无酸牛皮纸制作。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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